二十多年前,卑奴人势力在草原上崛起,经过多年的征伐,卑奴骑兵已成为可以威胁帝国西北强大的军事力量。卑奴王阿提斯是大草原上罕见的领袖人物,在他的统领之下,卑奴各部彻底归服卑奴王庭,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卑奴民族的统一。统一后的卑奴骑兵在大草原上所向披糜,游牧的各族各部不论是否甘愿,都在卑奴骑兵的压力下要么臣服,要么灭族。阿提斯领导下的卑奴人在草原上拥有无可争议的权威。
但是,卑奴人的权威并未得到草原以外地区的承认。千百年来,东土一直坚持着一个信念:一个天地,一个帝国,一个皇帝。在东土,只有也只能有一个帝国――现在的大青帝国。大青帝国发韧于帝国境内的青州,故国号“大青”。大青已得国386年,当今天子已是开基以来第十七世君主。
开国以来,大青帝国在近四百年的风风雨雨中,不论形势如何风云变幻,大青始终是东土唯一绝对的权威。帝国历史上曾经发生过多次内乱,乃至出现过两次短暂的分裂,但大青始终屹立不倒。
帝国对草原各族历来不进行直接统治,而是采取分而治之的手段平衡草原诸势力,不使一家独大。然而,三十年前帝国的又一次内乱中,皇帝被弑,新君用了近十年的时间才基本厘平内乱,天下虽定,皇权对帝国的控制力却大大下降了。八年前,皇帝驾崩,年轻的太子即位。这位皇帝从一开始就是弱势之君。内有权臣把持朝政,外有诸将拥兵自重,尾大不掉之局已成。
如果没有帝国的内乱,即便阿提斯天姿卓绝,也几乎是没有可能一统卑奴各部,更不用说横扫大草原了,强大的帝国军队可以轻易地消灭任何有野心、有能力取得草原强势的力量。但历史给了阿提斯机会,他也没有放过,于是上演了一幕“时势造英雄”的活剧。
随着卑奴国势的蒸蒸日上,五年前,即大青历381年,在各部各族的拥戴之下,阿提斯称帝。内乱之后的青帝国虽然元气大伤,但也并非如草原诸部所认为的那样不堪一击。阿提斯称帝的直接后果是引来帝国五十万大军的讨伐,史称“第一次靖边之战”。是役帝国军损失近二十万,卑奴骑兵也损失精锐骑兵十三万。在双方精疲力竭的时候,和议的时机到来了。整个战役双方损失基本相当,而此战的重大意义在于,阿提斯及草原诸部认识到帝国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此时并非东进的良好时机;对帝国而言,也无力发动更大规模的战争去消灭卑奴人,同时国内麻烦一大堆。于是,在战争均势的前提下,形成和议最终内容:阿提斯去帝号,仍号卑奴王,向大青帝国称臣;大青帝国允许阿提斯在草原上有自由行动之权,同时赐阿提斯银五百万两,绢二十万匹。
这是一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结果。帝号只是一个虚衔,手握大权的阿提斯并不在意;而五百万两白银和二十万匹绢可以算是小小的补益;最重要的是阿提斯在大草原的统治地位得到了承认,阿提斯“草原之王”的现实合法化了。帝国在主动进攻的情况下成功地迫使阿提斯去除帝号,已达到了征伐的基本目的;五百万两银子和二十万匹绢对大青这样庞大的帝国而言算不上什么;反正也无力对草原进行控制,承认阿提斯的地位只不过是承认一个既成事实而已,也算不上什么;最重要的是取得了西北边陲的暂时安宁,这岂不正是“靖边”的用意么?
西北边陲真的安宁了吗?没有。虽然双方都没有再发生大规模的战争,但小冲突却是从来也没有断过。这在和议签订的当天,卑奴骑兵便袭击了一哨帝国的巡逻部队,全哨五十官兵无一人生还。次日,帝国骑兵袭击了卑奴人的一处外围营地,斩敌人首级七十余级┅┅
就这样,在双方心照不宣下,西北战事从来未曾真正的平息过,袭击与反袭击,只要没有上千人规模战斗的发生,双方甚至连抗议都不会提出。
三年前,袁无极报国从军,成为西北边兵中的一员。三年以来,通过无数次袭击战、伏击战、遭遇战,袁无极凭着自己的勇武,累军功至骑兵校尉,指挥着一标二百人的精锐骑兵。
此次袁无极接到上面命令,令他率本部人马立即出发前往草原上一个叫做“驻马”的小镇,去抓捕一位名叫肖世的老人。从画影图形上看来,这老人是一个东土人,这倒也不奇怪,草原上一直就散布着不少东土人,许多是被游牧牧民族劫掠为奴的人口,也有不少是自由的民的身份前往经商或从事手工业乃至当牧民的。奇怪的是为什么要抓捕这位老人,军令上没说有关于原因的说明,只是要求营部派出最精锐的一标人马前去执行这一命令。总兵大人在交待这道命令的时候无奈地说:“不要问我原因,我也不知道。”
自己这一标人马在边镇可以称得上是勇冠三军,三年来大小百十战从无败绩,在敌我两军中赢得“兵标”的美称,意思是“军人的样板”,作为这一标之首的袁校尉,无论指挥与作战,更是楷模中的楷模。让这样一支精锐部队深入敌后三百里的地方去执行一项看起来莫名其妙的任务,简直不可思议。
“当然事情不会这样简单,这里面一定有重大干系,”袁无极给自己作解释,他在边镇将领心目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战争天才,前程远大,单军功而言早该升到总兵以上的职位了。不过现在的战争都是小股军队作战,为了更好地发挥他超强的战斗力,将军们在他做到校尉以后就只给他记功而不升职。就这样,他和他的两百骑兵成为西北边争的拳头,是小规模战斗中致命一击的杀手锏。
“管他的,想不通就不再去想它”,袁无极自言自语:“将军们是不会无缘无故地牺牲象我这样的人才的,重要的是怎样才能把部队在完成任务后完整地带回去。”
心中还是有一丝惶惑,毕竟是深入敌后三百里,草原上虽然地广人稀,但自己这样的两百人的队伍还是很难掩藏行迹的。虽然已经化妆在商队,然而一支不带什么货物,个个骠悍的商队没有可能不让人动疑,更何况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都是些帝国人,现在唯一希望的是发现这支队伍的人将这支队伍当成是马贼而不是帝国军队,或许还能多一些回去的机会。
天色渐明,缓缓起伏的浅丘在天光下显得分外美丽。经过一夜打坐的袁无极觉得神清气爽。虽然还没有到起床时间,士兵们已陆续走出来,这是严格训练的结果。哨兵也已换岗,换下来的哨兵虽然已值夜三个时辰,仍然是精神抖搂。
“各位兄弟,现在距目的地还有七十里,我部预定在距目的地十里外驻营,准备今夜对驻马镇的突袭。今天的行军里程只有六十里,不算长,但却是最危险的,因为我们必须要靠近人烟稠密的地方了,很容易被发现。大家要记得,一旦被发现,就必须把发现我们的人立即击毙,以确保我部行踪的隐密,听清楚了吗?”
“听清楚了。”
“出发。”
早餐是干粮,应该说进入草原后一直就吃干粮。早饭后布置了今天的任务,二百骑拔营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