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族和巨人族的城已经初具规模,在东方城建筑技师的建议下,狼人的城没有采用东方城的石质结构,因为海拉森林方圆几百里都不出产石头,有的只是绵延不尽的参天巨树,玛玛河从森林中央穿过,流到一个据说十分巨大的湖里,没有人去过那个湖,那里是魔灵人的地盘。
技师们建议就地取材,因势而建,把狼族的城建在玛玛河的北岸,把巨人族的城建在河的南岸,两城隔河而望,又紧紧扼住河道,可攻可守,驰援方便。为了提高进度,城墙先用伐下来的巨木打好外围,再用从河底挖出的粘土填在中间,夯实,又美观又耐用。现在城的外围已经立起了木桩,只要把粘土填进去,整个城的城墙防御工事就完工了。
恨天在看到城后就激动得语无伦次,这是他想了多久的事?现在终于快要实现。对于宇文昊他现在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只是几句话,就解决了他狼族数百年没能实现的夙愿,他暗下决心,哪怕宇文昊日后就是让他去死,他也会毫不犹豫。
宇文昊也兴兴致勃勃地看着狼人和巨人们拼命地赶工建设,他虽然并不觉得这个城有多么了不起,但对于一个从高楼大厦里出来的孩子来说,眼前的一切还是十分新奇的。他浑然不知,他的无意举动打动了一颗冷酷的心。
狼人和巨人们都不愿意停下来休息,终于很快就可以有属于自己的城市了,他们只想着如何快点把它建好,早日拥有。吃饭和休息都是紧赶慢赶,有人的身体已经支持不住,还是不愿意回到森林里休息,仍要在那里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宇文昊看着这些热情的生命,暗道:他们哪里低等,比起那些自认为高等但品行低下的生命来说,他们不知要高尚多少。不由得下了决心,要尽自己的所能带领这些人过上美好的生活。
“不好了,不好了。”一个狼人哨兵飞奔而来,脸上的毛全被汗水打湿,眼中现出惊恐的神色。
“矮人族集结重兵,已经驻扎在森林外围的平原地带,人数在三万左右,离这里仅三个马休的路程。”(作者注:马休是魔幻的长度单位,一个马休差不多相当于人类的一百公里左右。)哨兵上气不接下气地报告。众人大惊。
恨天大怒:“为什么这么近了才来报告?”
士兵胆怯地看了宇文昊一眼,向恨天小声道:“敌人全部是步兵,分成小股,躲开了我们的侦察,等我们发现时,他们已经在平原与森林的交界处,开始驻扎。看他们情形,似乎并不急于进攻,象是在等什么。”
达木沙压下心中的震惊,沉吟半晌,对宇文昊道:“照情形来看,这种行军象是北方城和西方城的惯用手法,如果是他们,就不好办了。北方城和西方城其实是我们矮人族的同一个分支,西方城的大长老达方沙是北方城大长老的达默沙的亲弟弟,他们的矮人军团是我们矮人族中战斗力最强的。”达木沙眼中露出思索的神色,思绪回到十几年前与他们并肩作战时的情景,那两个兄弟带着矮人军团冲锋的势不可挡,这么多年了,给他的印象还是那么深刻。
恨天的心中起伏不平,狼族和巨人族以前的确是向女王效忠没错,可是他们当然有选择的权力。女王一直以来都在暗中挑拨他们与矮人的关系,使得自己的民族一直没办法发展,他早就心生怨愤,现在民族的曙光才刚刚出现,她又调集大军准备使他们屈服,怒火在他的心中渐渐烧起。
一些建城的狼人已经注意到几个人的神情,把目光投过来,眼中现出狐疑的神色。
恨天一挥臂,发出一声长啸,声音在林中激荡,所有的人都停下来,恨天狼目扫视一下河岸边热切的族人,每个人也都在看着他。
“狼族的勇士们!你们珍惜眼前的一切吗?”恨天一字一顿高声问道。
“珍惜!”狼人们轰然呼应。
“对,几百年了,我们狼人苦苦在海拉丛林中挣扎,没有人看得起我们,视我们为低等人,就在我们马上要迎来自己的希望时,有人又要来毁掉它,你们说,我们能同意吗?”恨天长满灰毛的脸上现出激愤的神色。
“不能,誓死保卫我们的未来!”狼人们振臂高呼起来。
“誓死保卫我们的未来!”河对岸的巨人们也开始高声喊起来,他们显然也知道了情况。
“保卫我们的未来!”两族士兵放下手中的建城工具,开始集结,呼声远远地传出,惊起林中一群群的鸟儿,平静地森林似乎即将有一场风雨来临。
宇文昊在恨天和阿素来的簇拥下,走向了士兵们的中间,这个少年准备开始面对他一生最大的挑战。
达方沙一身厚重的盔甲,立在平原中的一个高台上,眺望着远处茂密的丛林,这是一个未知的世界,除了以前到东方城与达木沙签署协议时,从中穿过一次外,他对里面的情况一无所知。
对于女王下令要他来进攻狼族和巨人族,他心里没有任何异议,可是要他带兵进攻自己的族人,他心里很不愿意,不管怎么说,那都是他的族人,他私下与东方城的大长老达木沙的关系也十分要好,如今要与昔日的朋友在战场上相见,他的心里有种造化弄人的悲哀。对于达木沙这次的行为,他也十分地不理解,他实在想不通一向精明强干的达木沙居然会做出与狼族和巨人族结盟这种愚蠢的决定,狼族他虽然没有打过交道,但狼族在魔幻的坏名声可是赫赫有名的,这种民族是可以相信的吗?对于达木沙会宣布脱离女王的统治他倒没什么意外,女王对她统治的这些民族一向以来都不怎么宽厚,各族早就怨声载道,要不是外有魔灵族和龙族的威胁,内部又纷争不断的话,可能各族早就宣布脱离女王的统治了。达木沙之所以如此,可能正是基于与狼族和巨人族结盟这个时机,再加上狼族那种野心十足的蛊惑,这个事情就不奇怪了。
不用想这么多了,眼前最重要的事是先击败狼族和巨人族,否则他的军队也就无从谈什么穿过这片丛林,但愿族人们的伤亡不会太大,达方沙在心中默默的祈祷。
一个与达方沙长得十分相象的人策马从森林方向向高台驰来,马四蹄翻飞,转眼间便到了高台下方,那人一收缰绳,马痛嘶一声,竟被他拉得生生立起。那人手一按马颈,身体一冲而起,在空中一个折转,飘然落到地上,显出惊人的武艺。
来人正是达方沙的哥哥达默沙,他比达方沙还要高上半个头,粗壮的手臂暴出虬结的肌肉,象要爆炸开来,给人以无限的力量感。背上一把精钢长柄斧,闪着森森的寒光。
达方沙笑起来:“哥,你老是这样对待你的战马,小心哪天他被你给折腾死了。”
达默沙回头看了一眼正低头悠闲地吃草的马儿,也嘿嘿笑起来:“那样它就不配做我达默沙的战马,死了就死了。”
“情况如何?”达方沙收起笑意,一脸凝重。
“没什么大不了,此时狼人和巨人正集结在玛玛河的两岸,显然准备不足,队伍杂乱得很,跟我们的军队没得比。只要女王一声令下,扫平他们不过是举手之劳。”达默沙对自己的军队信心十足。
“还是不要大意的好,据我所知狼族的狼王是个不简单的家伙,此人在魔幻界也有一定的名声,这不是平空得来的。”达方沙显然比他的哥哥要慎重得多。他从不打没把握的仗,要么不动,动则一定要置敌于死地。
“女王快要到了,加上其他族的军队,我们的人数少说在十万以上,这么强大的力量,就算是魔灵被我们突袭也会大吃一惊,何况只是两个低等的小族呢?”达默沙还是满不在乎。
达方沙犹豫一下,才把心中的想法说出:“大哥,你真愿意与我们的族人开战吗?要是击败了狼族和巨人族,森林的那边可就是东方城了。”达方沙的目光似乎已经穿过丛林,到了最遥远的地方,他是自己族人所在的地方,让他以一个征服者的样子去面对自己的族人,他的心里矛盾重重。
达默沙一愣,随即神色坚决起来:“达木沙这个老东西,年纪长了脑子却不好使了,居然背叛女王,这样的人你怎么还视他为自己人?”达默沙对女王的忠诚从未改变,这一点,他敢对着天上的两个太阳起誓。
达方沙对他哥哥的这种表现已经见惯不怪,但还是再一次做出努力,想改改他哥哥这个死硬的观念:“大哥,你暗恋女王已经多少年了?从她是个小婴儿就开始了吧?我的三个儿子最小一个都快五岁了,你还是独身一人,外人不知道,还以为你是我弟弟呢。你醒醒吧,女王他根本不可能接受你。”
达默沙脸上现出受了羞辱的神色:“你不要把我纯结的爱恋加上你那种有色的思想,女王她身上有种神奇的魔力,我从见到她第一眼就知道,我的一生都是在为她而活了。我只要能经常看到她就满足了,不管怎么样,她都是我心中的女神,我这一生绝不会背叛她!”达默沙握紧了拳头。
达方沙苦笑的摇摇头,每次兄弟两人一谈起女王,总是以大哥的翻脸为收场,看来他们家族传宗接代的重任就全落在他一个人身上了,这次打完仗回去,看来得考虑再娶两个妻子,好多生几个儿子。
兄弟两个各怀心事,一时沉默起来,平原上的风拂过草地,却吹不过森林,要来的终究要来,如果命运注定,那就接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