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是一座美丽的城市。
基本上,大陆的城市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脏和乱。单位的处长曾经去德国考察,在那边呆了两个礼拜,回国后就吹嘘他的衬衣在那边两天都不用洗,然后就抱怨国内怎么那么糟糕。
在这方面,杭州远远超过了同类城市。比广州好,比北京好,也比上海好。
我走出雷迪森大酒店的时候,天色还是十分明亮。我坐在出租车里给陆晨曦打了个电话,电话很快就被接通了,我说:“晨曦,我到杭州了,现在是否去民航售票处等你?”
晨曦说:“你是在机场还是在市区?”
我说:“我在市区,前面有栋大楼,叫平海大厦,以前我们去那里唱过歌,你记得吗?”
晨曦说:“那你下车,我直接过来找你。”
我站在平海大厦前面,又给欣然发了几个短信,约她出来见个面。她只回了一条:不会见你的。你回去吧。
看完短信,我拿出两本《读者》,继续我的第二十一遍阅读。
在这样的十字街头,一个男人摆出公然阅读的状态,其他人看见想必也会感觉十分做作吧。
地面有风,卷起我的裤腿。我低头,发现胸口的酒迹已干。
足足等了半个多小时,我第二十一次看完那篇好人必有好报的文章后,晨曦才出现在街角,快乐地跟我挥着手。
我微笑着迎上去,还没说话,晨曦就笑了:“你看我是不是瘦了?瘦了十多斤呢,看起来会不会很苗条呢?”
我仔细打量了一下她,确实瘦了很多,不过呢,我感觉她胖的时候显得白一些,更好看一些,冬天的时候,白白胖胖的晨曦象一个娃娃,现在看起来多了些干练的气息。
职场岁月催人老,各种不同的女孩子在生意场上打滚久了,估计都会变成同样的类型吧。心里这样想,嘴里说:“我来得好匆忙,什么都没带,不若把这两本《读者》送你,让你好好喝一碗心灵鸡汤。”
晨曦笑,摇摇头,说:“找个地方坐下来说吧。”
我心里一动,说:“去雷迪森酒店好吗?那里的环境比较安静些,你知道的,我最讨厌吵闹的地方。”
晨曦诧异地看着我,说:“神经啊,那里贵得要命。别乱想了,跟着我,我带你去个地方,味道保证好。”
我苦笑。
我很想跟晨曦说,我喝了一肚子的酒,根本没有胃口吃饭。菜的味道再好,我只怕也难吃一筷。
但看着她执拗的表情,我也懒得说了,闷头跟在她身边。
一路上,我们没有说话,有时候她看我,我也看到她,然后我们同时把视线移开,看着前方的大路,似乎害怕马路中央突然出现一个大洞。
等走进餐厅,我才发现事情有些不妙。
餐厅非常吵闹,邻桌人的交谈声,足以把我们桌子上的茶杯震得颤动起来。
晨曦点了几个菜,随意吃了起来,我则喝着啤酒。
她吃了一会儿,第一句话就是:“她铁了心了,你不用再做努力。”
我呛了一口,胡乱点上一只烟:“这样啊。”
晨曦的眼珠亮晶晶的,时光并未让它有丝毫改变。
她努力做出轻松的样子,手里随意搬弄着龙虾,说:“现在断掉也好,以后你们结婚了、有小孩了再离婚,那才是最恐怖的事。”
她躲避着我的眼神,在她眼里,我分明看到有同情,有气愤,有迷惑,有不忍…….
我咳嗽着给自己倒酒,啤酒撒了一桌:“晨曦,是不是…….是不是有什么事我不知道?”
晨曦咬着龙虾,低头说:“没有。”
“那么,为什么?至少应该给我个理由。晨曦,我知道欣然的性格,她弄成这样,肯定是不肯回头的了。我只是想知道为什么?我只是要她当面跟我说出原因,当面跟我说分手。”
晨曦抬头看着我:“你们不合适。鱼儿,听我的,这对你来说是好事。”
我木然喝着酒。
晨曦叹了口气,说:“我和她,从初中就认识,到了现在是十四年的感情。她做过很多错事,这一次,是错得最厉害的一次。”
我低声说:“晨曦,我已经打算做好人了,从三年前开始,我就努力学习做好人。好人不该受到坏对待,好人应该有糖果吃。”
我努力抽着烟,呵气,把烟雾吹离我的眼帘,我吸了吸鼻子说:“牧羊人把柱子放在羊圈周围为的是保护他的绵羊,并且他在那儿做了一扇大门,他是通过这扇大门守护着他的绵羊。通过这扇大门,牧羊人和他的羊群保持着亲密的关系,并保护着他们。事实上,不是他的羊是不允许进入这扇大门的。就是这个原因绵羊需要牧羊人。”
我喝了口酒,大声说:“羊群中有些羊是不愿受牧羊人管制的。这样的羊会进入死胡同,而把自己的路看成是一条美丽、光明的道路,事实上是一条危险可怕的路,因为它们不听牧羊人的声音,拒绝受他的控制。”
晨曦闷声说:“你不是牧羊人!”
我叫着说:“可是我是羊!”
晨曦盯着我,眼神从未如此犀利:“鱼儿,没人能做你的牧羊人。你,是一只只能依靠自己的羊。不止是你,每个人都是这样。最重要的一点,你把欣然当成牧羊人就大错特错了,她只不过是另一只羊,一只病得不轻的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