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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每当我一想到这令人激动的两个字,立刻就会联想到数百年前威廉·华莱士在苏格兰场上的振臂一呼:freedom——
我有了抽烟的自由,再也不用像中学那样躲躲藏藏。我喜欢躺在床上抽烟,欣赏跳动的蓝色烟雾,看着香烟在指缝里升腾,燃点我的青春岁月。
烟抽得飘飘然之后——睡觉。只要我愿意,一天二十四小时我可以一睡不醒。有时侯一觉醒来脑袋昏乎乎的,不知道是清晨还是傍晚,昨天还是今天。
大学,一切都可以随心所欲,心情好去听两堂课,心情不好就找朋友喝酒,只要考试前听老师讲重点,不留级,不被学校开除,顺顺利利毕业就万事大吉。有道是:五十九分残废,六十分万岁,六十一分浪费。
我们是这样的一群人:像孩子一样天真,喜欢按照自己的方式快乐地生活。有一点叛逆,又有一些执着。我们在自己那小小的天地找寻着我们自己,表达着自己的思想,守着年轻的希望。
在学校里,我不屑加入任何社团组织。但大多数学生对加入社团充满浓厚的兴趣,并以此为荣。有的人甚至一连加入好几个社团,似乎这样一来他就显得与众不同了。那群人在我的眼里既肤浅又幼稚,比如文学社的那群家伙,他们尽写一些柔情比水还柔的文字,砌词堆藻却言之无物,那些没有半点反讽意味的长短句居然也被他们冠上“诗歌”的帽子。
吉他社就更离谱了,那群人中没有一个会识五线谱,他们整天背着一把破吉它,刚学会几个简单的一把位和弦,还没把僵硬的手指练灵活就四处去泡小妹妹。还有摄影社的那帮蠢材,他们多半是一些家里有几个臭钱的自考生、成教生,一个个脖子上挂着照相机,手里还拿着三脚支架,等你走近一看,那些高档相机竟然统统是自动调焦的傻瓜相机。
最让人觉得莫名其妙的是美术社。我见过他们画的画,那群人大概只知道社会主义现实主义。他们把每幅画都画得惟妙惟肖。也许在他们看来,最好的绘画作品就应该画得像彩色照片。同他们聊上几句,他们居然连蒙克、库宁、波洛克、马蒂斯是干什么吃的都弄不明白。
因此,我对以上我描述的那些家伙一点好感也没有。我一看见他们,惟一想做的就是狠狠地踢他们的屁股。
再说说我所在的那个班吧:
进校时,我们班有三十八个学生,其中有七个女生:“江南七怪”。剩下三十一个男生分别住在323、324、325和326,四个寝室。我住在324寝室,物以类聚,324寝室的每个人都不喜欢读书,每次考试倒数前五名必会被我所在的寝室包揽。
323寝室是一群运动狂,他们一天到晚不是打篮球就是踢足球,除此之外便无其他爱好。323那群人还在寝室里以年纪排大小,分别称对方为老大、老二、老三、老四……还是林强说得好:“那些称呼听上去就像一枚枚盗版的伪币。”
325寝室里住着七个模样丑陋的男生,他们对读书以外的事情一无所知。他们每学期都拿奖学金,还统统都是班上或者系里面的学生干部。我们几乎忘了325寝室的人叫什么名字,统统冠以“罗干部”、“廖干部”、“董干部”之类的雅号。剩下326寝室,那个寝室住着几个山东藉学生,几个河北藉学生,他们倒没有什么特别的,除了呆头呆脑以外,平常也不爱跟班里的四川籍学生玩。他们最热衷的事就是找老乡,参加老乡会就像基督徒参加复活节庆典那样虔诚。
所以,在这样的生存环境里,我只好将自己多余的时间拿去孝敬女生了。
如果说四年的大学生活如同一次漫长的长途旅行的话,那么我也同其他的孩子一样,最初都怀着莫名的激动和喜悦的心情踏上旅程。但很快,还不到半年,我便得出大学教育毫无意义的结论。读书,混个本科文凭,学士学位,进校时还以天之骄子自居,到毕业时却发现本科文凭已经不值钱了,甚至用以谋生都显得有些困难。国家不包分配不说,就是千辛万苦挤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却正赶上人家下岗进再就业中心,新人又怎么办?生在一个讲理想的年代,但不得不活在一个重利益的现实的年代,这应该是我们这一代人最大的尴尬。
我记得当年我们的辅导员姓朱,他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中年男人。他以前当过汽车兵,据说他出生好,“又红又专”,加上又写得一手好字,在部队没呆两年,正好遇上交白卷上大学的好时光,就这样,那人稀里糊涂地被人弄进同济大学的土木工程系学了四年。可是在我看来,他除了字写得好以外,也没什么专业特长。他教过我们《建筑材料》,上课就是把书翻开,照着书本原原本本念一通,这活儿换了谁都能干。
刚进校没几天,朱老师就号召我们练习写字,还说:“说字写得好,给人的印象就好,一个人的字就像他的名片那样。”
辅导员一发话,很显然,那群懵懵懂懂毫无主见的学生就全身心地投入练习字的狂潮里。惟独我无动于衷。有人对我说:“大家都在练习字,你怎么不练习呀!”“咦!我看你写的字也不怎样,干嘛不练漂亮点儿?”
我的回答是:“一个人把大好的时光用在练习写字上,这实在是愚不可及。你的字写得再好,终究也没有比打印机上吐出来的字看上去舒服。再说,你练习了一手好字又怎么样,到头来还不是捡一堆牙慧来见人。连封信都写得结结巴巴的,哼!还练啥字儿?”
后来事实证明了那群人练习写字的徒劳无益。他们之中的一些人甚至一练就是两三年,结果到毕业时,自荐书统统是以A4的字体打印出来的。谁的字写得好,谁的字写得差,鬼才知道哩!
不过从另一面看,当年的我的确有些偏激。因为凡是与艺术相关的东西,它们在实际生活中都是毫无一用的。我们在一条由生到死的漫长的路上,若不借助虚幻的艺术来打发时间,用艺术的激情去抵抗生命的虚无,那么在一条一眼便望见终点的道路上,等待死亡的降临将是一种多么痛苦的事情啊!而生命要逃避单调的历程,它就必须丰富自己,从而确保它是不可战胜的,它也不在乎结局是否徒劳。惟其如此,普希金和泰戈尔们才会那样醉心于诗歌,罗丹和乔治·明尼们才会醉心于雕塑;施米斯尔和康定斯基们才会醉心于绘画。客观上说,当初我在大学里弹了四年吉他,同那些练习了几年字的人相比,岂非同样的徒劳无益?
2
我一直在思忖这样一个事实:是否不论灵魂还是肉体,我都是割裂的呢?我仿佛不是一成不变的一个人。一直都不是。我的“自我”被一分为二,一个真实,另一个则虚幻;一个内敛,另一个却被我推了出去,推到外面纷争的世界去了。
在家里,我是个好孩子。我听话,逆来顺受,做任何事情都循规蹈矩。我在家里从不说多余的话,在父母面前惟命是从。周围邻居都夸我懂事,老实,听话。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众人眼里的好孩子,他在学校里却是出了名的“坏”。用系主任的话说是:“一颗耗子屎坏了一锅汤。”因为他带坏了一个班学生,他将他身上的痞气和邪气传给了他们。他走到哪里,哪里就不得安宁。他到处惹事生非。他的学业糟糕透了,几乎每学期他都参加补考,每学期都在降级和退学的边缘挣扎。他可以一周接一周地逃课,将那些花在王珊身上的时间以逃课的方式换回来。他可以整夜整夜地在寝室的过道里弹吉它,然后白天像死猪那样睡大觉。他在学校里天昏地暗地活着,没有白天夜晚,没有理想抱负,没有将来,也没有所谓崇高的人生目标,在尼采的诅咒声和艾伦·金斯堡的嚎叫声中,他彻底地垮掉了。
也许多年以后,我们都会去寻找旧时一首歌的分量。那些如雾如幻的岁月里,有这样一首乐曲曾经伴着我走过无数一个春夏秋冬。乐曲的旋律满蕴温柔,微带着轻愁,恰如无边的思绪缓缓地舒展。既便时至今日,在此时此刻,只要我一想到那首曾经千百回撼动心弦的乐曲,我便能踏着其中任何一个音符回到从前,回到校园的青草地,回到金黄的油菜花中。
感觉这东西真的不可思议。就像普鲁斯特可以借助点心的味道回到童年那样。
那首乐曲的名字叫《爱的罗曼史》。
那首乐曲是法国电影《被禁止的游戏》的主题曲,吉他大师耶佩斯将其改编成吉他曲后,就一直成了吉他的代名词。高中的第一堂语文课上,老师叫我们逐一站起,用三分钟的时间谈自己的理想。有人说自己想当律师,有人想当商人,有人想当作家,有人想从政,有人想为官,等等。轮到周玉林时,他忸忸怩怩地站起来说他想成为一名吉他演奏家,像泰雷加或者魏拉罗伯斯那样,把最美、最动听的音乐奉献给世人。我在一旁冷笑着,我知道真正的艺术是建立在极度痛苦与贫困之上的。周玉林那小子的理想,在我眼里简直可笑到极点,也太不现实了吧!所以该我发言时,你猜我怎么说?我只说了几句话:“我的理想很简单。发奋读书,考上名牌大学,然后找份好工作出人头地!”
其实真正可笑的人应该是我。
周玉林在学校住读,我是走读生。我第一次听周玉林弹吉他已是第二年的事了。那天晚自习时学校停电,老师叫我们先休息一会儿,来电之后再继续上课。住读生纷纷回了寝室,我无处可去,教室里漆黑一片,只好跟他们一起到他们住的地方去玩。就在那天夜里,周玉林借着蜡光,在寝室里为我们弹奏了一曲《爱的罗曼史》。舒缓的三连音在均匀地流动,充满了诉说不完的情感。像一首把握了辽远而粗犷的诗歌,一步一步撩起我们潜在的忧愁,还有对于爱情的无限渴望。
一曲弹罢。我连问了周玉林几遍才记住“爱的罗曼史”这五个字。稍后,周玉林还弹了殷飙的《彝族舞曲》、弹了索尔的《‘魔笛’主题与变奏》,还弹了我们熟悉的《致爱丽斯》和《水边的阿犹丽娜》。
我惊奇地叹道:“这玩艺儿,居然听起来比乐队还棒?”
“那当然。”周玉林得意地说,“帕格里尼说:一把吉他就是一只乐队。不然吉他也不会与钢琴、提琴一起,并称为世界三大乐器之王了。”
“练这个,恐怕不容易吧?”我问。
“当然不容易了,”周玉林的同桌说,“人家可是考过了古典吉他五级的哟!”
“别听他的,”周玉林对我说,“如果你喜欢琴的话,也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学会。”
我说:“学那首〈爱的罗曼史〉,那得练多长时间?”
“也许要半年。或者更久。那得看你的天分了。”周玉林说。
“你肯教我吗?”我问。
“当然,只要你愿意学。”他说道。
第二天,我开始向周玉琳学弹吉他,从最基本的指法开始,然后是识谱、记谱。可是高考竞争太激烈了,媒体所用的字眼全是“黑色七月”、“万马千军挤独木桥”之类的字眼。为确保自己能读上大学,我花在弹吉他上的时间实在很少。高中毕业时,我只会弹《爱的罗曼史》的第一部分,而乐曲的变奏和第二部分,对我而言,简直比考进北大或清华更难。
后来我考上大学,这意味着我可以自由支配每天的24小时,而这时,准确无误地弹奏出《爱的罗曼史》,就成了我初入大学时的最大的心愿。你简直难以想象那时我对吉他究竟狂热到什么程度?我每天花在弹吉他上面的时间不会少于五个小时,并且上课也会走神去研究五线谱。到了晚上,寝室熄灯之后,为了不影响周围的人休息,我常常躲在公共淋浴间里弹吉他。到大一结束时,我已经能够将那首曲子熟练地全部弹奏出来了。不单单是那一曲,那时我会弹的曲目还有《少女的祈祷》、《老鹰之歌》、《绿袖子》等难度不太大的吉他曲。
然而数年之后,即便我能弹奏出《阿尔罕布拉宫的回忆》,能奏出《卡伐蒂纳》之类的高难曲目,也没有任何一首曲子能够替代那首《爱的罗曼史》在我心目中的位置。一旦乐曲响起,我的心就会在音乐中徜徉,我的心不会轻易地游走。那或许是在翠绿中舞动的一绺极细的清泉,也可能是在茫茫荒漠中,被夕阳轻笼残破的古城。没有大起大落,没有大悲大喜,有的只是低沉的思念和无穷的感慨。我发现那首曲子最大的神奇是在于,当你忧伤的时候,它似乎在讲述你的惆怅;当你痛苦的时候,它就会给予你慰藉,而当我后来真正爱上一个女孩时,它又仿佛在倾诉自己对那个女孩或浓或烈的爱。
每到夜深人静时,我便为自己演奏那首《爱的罗曼史》。在校园的林子里,在操场边,在熄灯后的寝室走廊,一遍又一遍地弹奏着那些传唱了许多年的古老情歌。每至此时,总有一些泪水会莫名地流出来。
说实话,我最怀念的就是那时的我。
那么,让我们再回头看看当年那个被系主任称作“耗子屎”的男孩,他究竟是怎样把一个班的学生给带坏的?
刚进大学时,几乎每个人都有“远大的抱负”,读研究生就是许多人的梦想之一。而他又是如何对他们说的呢?他说:
“读研究生终究只是一种逃避。归根结底,那是不敢去面对现实的怯弱行径。你想一直呆在清清静静的校园,无忧无虑地多过几年的学生生活。可是,你总得从那校园里出来。到时候你仍然要去面对外面那个现实而残酷的世界,你又能不能保证,几年后的你站在现实的面前不会感到手足无措?况且,现在读公费研究生越来越不容易了,教育部门张着血盆大口等着狠狠啃你一口。想想看,自己都老大不小了,应该是负完全民事和刑事责任的成年人,居然还花父母的钱,靠父母微薄的收入缴纳高昂的学费,你们知道世上还有‘无耻’二字吗?”
就这样,一个建校以来最奇特的班级诞生了,毕业时前班上没一个人报名考研。这还不算,他还常常讥笑容325寝室那几个认真读书的学生,将他们称为“老呆”。到后来,认真读书仿佛成了一种见不得人的事情。至少在324寝室里,认真读书被视作无趣的事,谁乐于此,谁便是一个无趣的人。
“最好的时光应该首先奉献给自己,奉献给自己的好心情。”这是他最喜欢说的话。
每次上合班课时,大教室的前面会坐一群人,那是以325寝室的一群“老呆”为代表的认真读书的人。大教室的最后几排也会坐一群人,前面有老师在讲课,后面也有一个人在讲黄色笑话或是逸闻趣事,那个人便是以前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