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青春的梦想和美景,爱的闪光,神圣的瞬间,对幸福的眺望,都消逝了,夭折了。
--------尼采《坟墓之歌》
第一章
※ 1 ※
我已经不再年轻了,青春的时光闪现在我身上是那么短促,我没有为自己留住什么,我挽留不住所有流逝的岁月。于是我在记忆中搜寻,回首往事,记忆的千百回追加,带着一颗焦虑的心急切地张望,试图从那些流逝的日子里找出自己存在过的确凿证据。然而透过如梦如幻的记忆,我看到的仅仅是一页页残破的画面。我知道那画面中的男孩就是我,但他的面容却越来越模糊。
日子川流不息,悄冥地从我身旁流过。我发现年龄越大,时光流逝得越快。年轻的心早已埋葬岁月的风尘中,像一片落叶轻轻飘落,像天空中的雪花溶入海的碧波。当年那个多愁善感的孩子在哪儿?我渴望在茫茫人海中觅到他,但时间和空间却无情地将他和我阻隔。回忆不可能带我去见他,记忆只是一遍又一遍的重复,我无论怎样也找不到他了.
也许我的生命根本没有任何线索,没有实实在在存在过的依据。我开始用文字为自己筑造永恒,让一颗敏感的心生活在一个个极易消失的美妙瞬间。那是一种自发的写作,也是一场灾难般写作的开始。只不过,我所有的文字都是一个成年人苍白岁月的记录,算不上什么。那些在我心中反复挣扎过无数次而写下的东西也仅仅是一种虚无的幻象。我已经老了,年轻的心像流星划过天空,什么也没留下。
※ 2 ※
看看我十九岁时的形象吧——他是个亦正亦邪的家伙,处处玩世不恭。他的身上总有股痞气,对一切都持无所谓的态度。他和别的学生不大一样,喜欢独来独往,天马行空。他热爱音乐,常常背着一把破吉他在校园里招摇过市。他有几件旧外套,颜色是那种难看的鸽屎色和棕色,并且不太合身,穿上去看起来怪怪的。他把牛仔裤剪破,这或许是受了披头士或者凯鲁亚克之类的人的影响。单从衣着上看,他根本就不会吸引到任何女孩,几乎人人都对他敬而远之。只有王珊却不然,或许正如她所言:
“我嘛,是个小妖怪哟!”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大学生活枯燥得要命,我们唱着《同桌的你》跨进大学校园,一个叫张楚的歌手嚎叫着:“孤独的人是可耻的!”寝室的收音机里每天都在重复着爱情、爱情!年轻的俊男靓女周末汇集到学校的舞厅,在那里游荡,擦亮双眼四处寻找猎物。舞厅是男孩认识女孩最佳场所,跟婚介所的联谊会没什么分别。我也是在那里认识王珊的,与所有的情侣一样,我们常在一起跳舞:情侣舞。那种舞的舞姿不美,也太雅观,跳法就是我搂着她的腰,她抱着我的屁股,然后两个人双眼微闭,像两只黏在一起的蜗牛在舞池中慢慢移动。恋人们跳这种舞,其目的无非是为了向外人宣布:这个男人,或者这个女人,他(她)是属于我的了。
我所在的那个寝室,跳舞一直是激动人心的。那时候的女孩要比现在单纯得多,在她们面前,我们可以任意侃一些不着边际的大话去逼她们玩。还可以随意地跟她们开开玩笑,问她们有没有男朋友。如果答案是否定的,我们会张口便问: “你看看我,觉得我怎么样?”
我们还可以将自己的头发弄乱,然后悄悄地走到一个女孩身后,轻轻地拍她一下。等她转身时,用一种绝望的眼神直勾勾地盯住她,同时用低缓嘶哑的嗓音问她:“请问……同学……你知不知道……”
“嗯?”她说。
“你知道失恋了……该怎么办吗?”
这样做的结果是你会看到她尖叫着跑开。
进大学后不久,我觉得“跳舞”这个词不高雅,那两个字应该被别的词汇替换。于是我在寝室里宣布:从即日起,诸位请勿直言“跳舞”,当改口称“追求行为艺术!”
从每周一开始,我们不断想象周末舞会上将要发生的事情,这几乎成了生活中最为实际的欢乐企盼。我们之中的每个人都经不起任何诱惑或是怂恿,别看平时我们常常半死不活地躺在床上,但只要有人提出去“追求行为艺术”,其它人会像触电似的从床上蹦起来,以行军的速度擦皮鞋、系领带、洗脸、刮胡子、往头上喷定型水。我们不喜欢读书,在“追求行为艺术”的过程中泡妞儿,这比读书有意思多了。
一九九四年前后,那时考上大学的女生不多,这样一来,漂亮女生就更少。我就读的那所纯工科院校,那里与和尚庙没有区别:校园里很难见到一个女生,她们是珍稀动物,她们住的地方被我们称为“熊猫馆”。我们班的女生是全校最多的,七个!可惜她们奇丑无比,周围的人就把金庸笔下的“江南七怪”的头衔给她们。更让我们觉得悲愤的是:“江南七怪”中模样稍好一点的那位,她每天能收到十几封情书,并且每天都有人在教室外面等她。我再也没见过可悲到这份儿上的事情。我认定那群人绝对是在性饥渴的前提下才干出来的。如梁实秋所言,一个男人若是长久看不到女人,纵是一头老母猪也觉得楚楚动人。他们那样做,在我看来,无非是一种自虐般的过激行为。
在这样的环境里,为了今后四年可以安然地忍受那七个女生在眼皮底下晃动,我决定重新给她们取外号。我给她们取的外号是钟丽缇、王祖贤、关之琳、邱淑贞、林青霞……我是这样解释给班上的男生听的:
“从今以后,每当我们说到那些美女的名字,没准儿我们会产生点点联想。那些名字在经过短暂的遐想后,说不定还能让我们觉得有几许美感。”
千真万确,本校的女生太令我等失望。为此,我们还特意作了首打油诗:
本院自古无娇娘,残花败柳排成行;
纵有鸳鸯三两对,却是野鸡配色狼。
在一个举目望去没有漂亮女生的学校,我们觉得做任何事都没有动力,觉得特别空虚。我们常到大街上闲逛,去打眼睛牙祭,看街上那些猛回头可令长江黄河倒流的妖艳女子,最后我们互勉道:“好了。OK!回去努力读书。书中自有颜如玉!”
我们中的大多数人都在临近的师范学院寻觅女朋友。王珊就是那里的学生。当年读师范的女孩子大都来自农村,她们是一群急于跳出农门,朴实而单纯的女孩。她们似乎全然不知什么叫“个性”,也全无“前卫”、“新潮”、“时尚”之类的概念。假如商店里某一款裙子好看,那末,你会在师范学院里看见数十人穿同一款式的裙子,就像她们的班服、系服一样。并且大多数女孩只有一两套好看的衣服,她们平时都舍不得穿,只有到了周末才穿出来,据我猜测,其目的大概是为了在舞池中引人注目。所以每到周末,师范学院就像是一个彩蝶飞舞、繁花似锦的大花园。
认识王珊是在九五年初秋的一个傍晚,那是大二刚开学的一个周末,九月下旬的一个略有些潮润的夜晚。那个夜晚有没有月亮我已经不记得了,然而多少年来的月圆月缺却始终是我心底的寄托。我回想月光下的校园,八月暗处的桂花飘香,还有花下来去无影的风,新旧交替的人,就好像从空隙吹来的冷风猝不及防地涌入领口,让人颤抖的内心一程一程抵达旧年的彼岸。
那天我吃过晚饭,独自一人在寝室里抱着吉他,照着乐谱弹卡尔卡西的《练习曲》。后来吉他弹累了,我漫无目的地逛到重庆师范学院的后校门,尾随着一群嬉戏的男男女女,莫名其妙地撞进师范学院的校园舞厅。
我穿了一件灯心绒质地的休闲衬衫,一条黑色的牛仔裤,这身打扮,在当时的校园里已算时尚了。我无心跳舞,我穿梭在同龄人之间却似乎永远孑然一人。在嘈杂的人声中,可以说,我总是被动地向前走,但又仿佛没有向前的意念。就在我准备离开舞厅时,透过忽暗忽明的光线,我看到一个姑娘坐在舞厅的一角。我走到她面前,向她伸出了右手:“可以陪我跳一曲吗?”我问。
姑娘看了我一眼,礼貌地笑了笑,随后起身跟我走进了舞池。
我开始同她跳舞。从一开始,我发觉她的舞步走得很乱。“你是大一的新生吧?”我问。
“嗯……”她先是愣了一下,说:“这可不一定!如果我是一个努力读书的女孩,就因为学习太努力,天天在寝室里看书,结果都快毕业了才想起进舞厅来玩呢?”
“真的?”我笑着问,“天下居然会有这种奇人?”
她说:“应该有吧!”
舞曲快结束时,我对她说:“这里空气有点闷,连气也透不过来。不如我们到外面去走走?"
她问:“去哪里?”
“随便哪里都可以,就在校园里四处转悠,也好过在这里走来走去的好啊?”
她默默地点了几下头,答应了。
我把她带到师范学院的操场边,找了一个干净的地方坐下,借着月光,我这才看清了她的样子。就是那张令我震惊的脸,那眼睛,那迷惑中带着一丝恐惧的信任的目光。她的样子让我感到震惊。
那天夜里我对她说了些什么来着?大部分的对话我已经忘记了,惟其肯定的是,我定是说了一大通令人昏昏欲睡的废话。一直以来,我所处的空间被空洞的哲学和虚无的文学填塞。那些试图麻醉自我的所谓艺术,恐怕就是我那时生活的全部内容。我说了些什么呢?无非是俄狄浦斯的传说,阿斯图利亚斯的神话,尼采的酒神精神和高尔斯华绥的《福尔赛世家》之类的东西。
她耐心地等我宣泄完演讲的欲念,终于等来了我的这句话:“天晚了,我还是送你回寝室吧!”我看到她长长地吁了口气,如释重负般欠身往回走。
“有两种快乐是常常被人们忽略的,你知道是哪两种快乐吗?”路上,我问她。
“不知道。”她说,“说来听听?”
“散步和交谈,”我朝她笑了笑,“如果你觉得同我一起散步和交谈是一件愉快的事情,我们为什么不把它延续下去呢?”
她笑了一下,笑得有点勉强,像是出于礼貌。
“也许你现在体会不到,不过不要紧。你先别急着下结论,我们可以成为好朋友,是吗?”我说。
“或许吧!”她轻声答道。
我把她送到女生第二宿舍门口,她指着底楼的第六间窗户对我说:“喏!我就住在那里,140寝室。有空来玩吧!”
“好啊!”我说。
“那就这样吧,再见!”
我转身离去,没走几步忽然想起自己竟忘了问她叫什么名字。我急急忙忙折返回去,在宿舍门口叫住她,悄悄问她:“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你姓什么?”
“我?”她疑惑地望着我。
我点了点头。
“我——姓王,”她嗫嚅着,“我叫王珊,还有事吗?”
“没有,没有了。”我连忙摆手。
“那……晚安!”她说。
※ 3 ※
许多年来,那段发生在王珊和我之间的故事一直郁结在我的心中。每当我一闭上眼睛,王珊的样子就会突显在我的眼前,那双含情脉脉的眼睛,带着信任的情人的目光似乎仍然可以穿越时空,投入我空洞的双眼里。然而,每当我踏着回忆的光亮,想重新去触摸那些情话喁喁的世界,我发现那里的天地似乎比现在眼前的星空更虚幻。我所能看见的只是王珊那越来越冰凉的背影,并且,在我的视野里越来越稀薄。
我大声地呼唤她,“等等,珊儿。等我一会儿!”我希望王珊她能转过身来,哪怕是看我一眼。可是,那一声声裂肺的呼唤她再也听不到了。而那些呼唤的声音却长久不散地驻足在我的心里,在空旷的山谷中永久地回荡。
一直以来,我从没放弃过写那段故事的念头。但另一方面,我又迟迟不愿动笔去写。写作是一种埋葬自己过去的方式,如此我又怎能忍心将属于自己的一个最美好的时代,一段最美好的恋情亲手埋葬呢?我当然是不忍心的。只是事隔多年,原本清晰的记忆已经开始变得模糊了。我只能在回记忆对记忆的追加重复,才能重返那些年轻的岁月,才能重回到曾经有过王珊的天地。我知道迟早会有那么一天,时间会把我以及我所存在过的这个世界清扫得干干净净。到那时,任何痕迹都会不复存在。我隐约感到现在应该是到了去写那段故事的时候了。如若不然,再过十年,或者几十年,留在我心里的恐怕就只有两个十九岁的男孩和女孩。而那时,那样的两个孩子又会在我的心里占据多大的空间呢?
爱情的故事发生在我身上,那或许在旁人看来只是一个极其普通的事件。但对我而言,那些一旦消失就永劫不复的一切都显得异常珍贵。我的爱情故事对我而言是唯一的,只属于我一个人的,闪着光和彩的生命痕迹。
然而,直到动笔之后我才明白,现在的写作只是重新去临摹那段痕迹,趁着记忆尚清的时候去将那些逝去的日子用文字的方式重新激活,重新再现在我的面前。
想到这里,我禁不住无限悲哀。一定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不然,为什么有一个女孩会陪我走过一段路之后,我会断然地回头;为什么当我彻底绝望的时候天空也会哭泣?一定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不然,在千万人中我也不会遇见我所见的人。在千万年中,有没有谁知道,曾经在这宇宙浩浩的一颗蓝色行星上,曾在这颗行星的某一个国度里,曾在这个国度的一所师范学院的舞会上,曾经有过一个男孩,当音乐再次响起时,他轻轻地向一个女孩伸出了手:“可以陪我跳一曲舞吗?”
如此简单的事件,看似平常但却包涵了无数由某种神秘力量掌控的必然。不早不迟,男孩向女孩发出邀请:
“可以陪我跳一曲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