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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我闻之<挣扎>

作者:冷香暗渡  写作进程:已完成

第十一章

       我抱着手,面无表情地看着金剑:“警方有悬赏吗?现在我的身价值多少钱?”

       金剑笑着说:“有,你现在的罪名,不仅是贩毒了,还有袭警和故意伤害。你知不知道,你那一脚,把那警察踹成了脾破裂?现在,你的赏金是两万。”

       我看他表情轻松,丝毫没有半点恶意,紧张的心落了地,也笑了:“两万?也不过你两个月的开销,好像没有什么吸引力?”

       “那倒是,如果是二十万,我倒可以考虑考虑!”金剑大笑起来,牵动了伤势,皱了皱眉。

       我也跟着笑了。笑声中,彼此的距离似乎一下子就拉近了。

       金剑的笑意慢慢隐去,说:“重生,你的身手是不错,可惜,没什么社会经验。幸好你只用那手机往四川打了一个电话,不然我也替你遮掩不住。象你这样在外面混,很容易出事。真不敢想象,你以前居然还是做白粉的,可能也上手没多久吧?”

       我说:“你看我象做白粉的吗?”

       “俗话说,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人光看外表,怎么看得出来?”金剑说:“不过,我看着你不象,因为你不够狠。我所认识的做这行的,没谁有你这么好的身手,可是,个个都比你精十倍,狠十倍。”

       我说:“也不一定,也许,我哪天会狠给你看的。”

       “看看,你又幼稚了不是?”金剑摇摇头说:“狠,不是为了给人看的。更多的时候,狠是一种本能,以进为退,保护自己。重生,你的嘴够紧的,和你在一起一个月了,一起喝酒也好几回了,我的事,你知道得不少,你的事,可没透过半点口风。现在,你该知道了吧,我对你真的没有恶意。现在,整个欢乐园,只有我知道你的来历。只要你自己口紧,不再犯事,我保证,不会有第三个人知道。”

       我感激地笑笑,什么也没说,只握了握他的手,在他床边坐下。他虽然勇猛善斗,有些心狠手辣,但对朋友,的确是没得说。尤其对我,一直都很照顾。

       床头有半个西瓜,我用小勺剔了瓜籽,一勺一勺舀着喂他。

       他吃了几口,看着我手上的红豆手链,说:“重生,这手链是你女朋友送的吧?看得出,你们俩感情很好。但,听剑哥一句话,不要再和那女人联系。我有几个朋友,情况和你差不多,最后都栽在女人身上。像我们这种人,根本不可能像普通人一样,去享受爱情,我们根本负担不起。我身边的女人,最长的也只留她一年。这样,是对她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我说:“剑哥,你不知道,我是她的第一个男人。我们谈了三年恋爱,在我出事的三天前,我们才走到一起。本来,再有三天,我们就该领毕业证和学位证了,就可以顺顺利利地找工作,光明正大地在一起——”说到这里,突然觉得心里堵得慌,再也说不下去。

       金剑说:“我明白。重生,你真是个君子,能忍三年都不下手。换了我,决计做不到。看来,你是真心爱她,想真心和她过一辈子。那天晚上,其实我是故意逗你,我并没有走远,就躲在门外偷看,想看你怎么同时应付5个女人——可你一看到这串手链,就马上像变了一个人,冲出门就跑了。我从来没有见过,象你这样坚忍的男人。可是,越是这样,我越是替你担心。我是过来人了,看你这样的小年青,看得多了。说句嘴臭的话,你将来,多半会栽在这女人身上。”

       我没有说话,只将目光缓缓移向了手上那串红豆手链。

       颗颗相思,鲜红欲滴。婉儿的眉,眼,唇,发,在脑中浮现,触手可及。难道,要和婉儿终生不见,才能换来一世苟且偷生?一念及此,我不寒而栗。

       金剑看着我的表情,叹了口气,说:“现在这年头,犯一般的事,都好用钱解决,就算被抓住,判上几年,都还有好多办法可想,只有杀人,贩毒,贩枪这三件事,最厉害,我从来不做。不然,一辈子都得躲躲藏藏,出不了头。你呀,真是太胆大包天了!明明不是干这行的料,还一上手就做白粉——”

       “不,我没有,我是被陷害的!”我忍不住打断了他:“剑哥,我还从来没对谁讲起过我的事,既然你都知道了,我就都跟你说了吧!你见多识广,帮我分析分析,看还有没有办法?”

       我把事情经过讲了一遍,说:“我真的是被那贼婆娘陷害的,剑哥,你要相信我。”

       “我相信你!”金剑看着我的眼,说:“我就看你不象,原来是这样。我也没有什么办法可想。依我的直觉,那婆娘必定和警察内部的人有勾结,所以才会这样明目张胆地陷害你。用我们农村的话说,你这叫黄泥巴掉在了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你真的做没做,都已无关紧要,现在,你已经是一个被通缉的毒贩了,而且还打伤了一个警察。如果你被抓住,肯定会被判死刑。”

       我懊恼地说:“我知道。所以,我只有逃——唉,我难道只能这样在外东躲西藏一辈子?”

       金剑说:“你有什么打算?”

       我说:“我想先挣点钱,去做整容,然后搞个身份证——”

       金剑说:“难怪你工资不算低,手却这么紧,连烟都舍不得抽,原来是想去做整容。在欢乐园,挣钱不难,但要看你怎么个挣法,像你这样挣,只能挣小钱,一辈子也发达不了。就像那些小姐,坐素台和坐荤台的钱,就差得远了。到后来,坐素台的都会改坐荤台,这就叫人在江湖,身不由已。你现在,很像我刚出道的时候,走的也正是我的老路——”

       他忽然叹了口气,不说话了,盯着天花板怔怔地出神,不知是在回想过去,还是在思考将来。

       我也不说话了,也低头想着自己的心思。病房里,陷入了死一样的沉寂。

       金剑在医院里住了十天院,就闹着要回去。医生和我都劝不住,我只得帮他办了出院手续。

       自金剑负了伤,我就没时间休息了。每天夜幕降临,就去坐班,直到第二天打烊了才离开。

       这样的昼伏夜出,很像坐台小姐,大把挥霍着我们的青春和肉体。

       夜晚,看那些红男绿女,纸醉金迷;白天,就龟缩在房内,玩电脑游戏。

       世界,正在与我隔绝,或者说,我正在,抛弃这个世界。

       这天晚上,我正在办公室内,看着监控屏幕,手里拿着对讲机,脚搁在了办公桌上。10时,监控夜总会大门的电视屏幕上又显现了一帮人,约摸七、八个。领头的一个穿着休闲衬衣,神情傲慢,右脸上一条醒目的刀疤。我见这人一幅凶相,暗暗留上了心,叫来保安队长,吩咐要看好这帮人。

       我的担心不是多余。三个小时后,对讲机里传来三楼保安的呼叫声,要求其他楼层的保安马上赶去增援。对讲机里人声嘈杂,还伴着惊声尖叫,看来场面挺乱。

       三楼是演舞台,晚上零时过,一队野模开始表演,接着就是艳舞。这跳艳舞的舞娘,是夜总会刚刚花了高价请来的俄籍洋妞。

       这妞儿一头浅金色的头发,丰乳肥臀,皮肤又白又嫩。她是受过专业训练的舞娘,与本地土鳖不在一个档次。近来演舞台营业额猛增,多是冲她而来。她每晚只表演十分钟。但客人可以出高价,把她请到包厢里或是包间里单独表演。

       那七、八个人坐在包厢里,看得满口垂涎。那刀疤甩了1000块钱出来,请那洋妞儿到包厢的桌面儿上跳。那妞儿正在桌上搔首弄姿,将身上的裙装一点点脱下,刚脱了一半,那刀疤就坏了规矩,伸出手来在她身上乱捏乱摸。那妞儿不干了,跳下桌来就跑,被那刀疤一把扯住,按倒在地,提起瓶威士忌就往她嘴里灌。

       保安赶紧上前阻拦,刚一开口,就被重重地扇了两耳光。这一来,其他保安都提着橡胶棍冲了上去——我拿着对讲机,飞快地冲向三楼。只见演舞台前已闹成一团,客人们都惊叫着四散奔逃。那刀疤带来的七八个人,和十来个保安混战成一团。那刀疤的身手,好生了得,看来练过散打,赤手空拳,就把几个拿棍的保安打得落花流水。

       我大喝一声,几个大步跨越过去,身形一旋,飞起一脚踢向他的胸前。他双手交叉挡在胸前,奋力挡住我这一脚,却仍一连退了好几步。我不容他有还击的机会,紧跟着又是连环两腿,踢向他裆部,力道十足。他一边退让,一边招架,眼中露出惊讶之色,似未料到保安之中还有此高手。

       从逃亡以来,我还从来没有这样痛痛快快和人交过手,我早已浑身上下都在发痒。这两天,我天天拨打二哥楼下的IC电话,却始终没有人接,心里郁闷得慌,正好借此发泄。他的体形和我相当,又是练家子,打起来,一点没有占人便宜的心理障碍。

       刀疤的其他几个朋友,就没有这般身手了,很快就已被众保安们拿下。只剩下刀疤和我拳来腿往,斗得不亦乐乎。过了十几招,我瞅准一个空档,以胳膊挡住他挥来的重拳,伸脚往他膝盖上重重一踹,他扑地摔倒在地,我紧跟着又是一脚,踢在他的腰上,他“嗷”的惨嚎一声,痛得满地打滚。

       我拍拍手,什么也没说,对保安队长打了个手势,示意剩下的交给他处理了,转身大步走了出去。身后,队长在叫手下,马上把这几个闹事的,送到派出所去。

       “啪啪啪”,黑暗的角落里,有人在鼓掌。

       我停下脚步,冷眼望去。

       黑暗里慢慢走出一个人来,穿着蓝衬衫,打着一条金色领带,满脸带笑,是曾总。他笑着说:“小方,我还是第一次看你出手,不错,真是不错,简直太精彩了!”

       这曾总待人很和气,可是也不知为什么,我对他有些本能的畏惧。他的笑,看上去热情洋溢,却总让我有捉摸不透的感觉。

       “来来来,我带你见见夏总。你来了也一个月了,还没见过夏总吧?”曾总一边说,一边把我往那角落里拉。

       我这才看到,角落的包厢里,还坐着两个人。一个穿黑体恤的中年男人,和一个穿吊带长裙的年轻女人。

       这男人个子不高,比曾总还矮半头,体形适中,但一张脸轮廓分明,犹如刀削过似的线条分明,寸许长的短发,挑染了白黄二色,发质却又粗又硬,犹如刺猥般根根挺立。一看就是个刚毅决断之人。

       那女人,说不上十分美丽,但长得娇小玲珑,性感柔媚。

       他似乎不苟言笑,看着我,眼中带笑,脸上的神情却依然僵硬,指指对面的位置,说:“坐!”

       我坐下来,细细打量他。他约摸四十余岁,眼角已有很深的皱纹,使他的成熟气质平添了几分沧桑之感。

       曾总说:“夏哥,这小方是小金一力推荐的,小金说比他强。”

       夏小天说:“嗯,小金是个实在人,从来不说谎话。”他温和地看着我,说:“小金怎么样了?我刚出差回来,还没来得及去看他。”

       我说:“已经没事了,不过因为伤了骨头,还要再休息几天。”

       夏小天说:“叫他好好养着,不用急。有你在,也是一样。”

       我说:“我初来乍到,什么也不懂,只知道蛮干,哪里比得上剑哥阅历丰富,办事稳当?”

       夏小天说:“嗯,年轻人,能戒骄戒躁,难得。小金很不错,你多向他学。”

       夏小天倒了两杯酒,递了一杯给我。我注意到,他的左手只有三根半,缺了小指和半截无名指。那半截无名指上,还带着一个做工粗糙的藏银戒指。

       夏小天说:“小方,你是个苗子!好好干,只要人不负我,我夏小天从不负人。来,干!”

       我干了,说:“我会努力。”

       夏小天满意地点点头。

       我们就这样对坐着,闲聊了一会儿。他似乎不擅言辞,话说得不多,言简意赅。他能两手空空起家,发展到如今这个地步,也不知经历了多少波折和艰险。

       他身边的漂亮女人,看他的眼神中充满了崇敬和爱慕。那眼神,是那么熟悉,和婉儿看我时的眼神一模一样。

       我不由想起了我的婉儿,她现在怎样了?我们已经分开整整两个月了。二哥也不知怎么回事,是出差了,还是有别的什么事,已经连续十天没接过我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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