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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女博我嫁谁

作者:彩云雨田  写作进程:已完成

第48节:学校舞厅跳了一次舞

 

我那古板的老爸从来只让我学习,严令我不准看任何课外书。但自打我发现她喜欢看书之后,从此也跟着她经常出没于学校的图书馆,慢慢就爱上了看小说。可怜的是我却只能躲在被窝打着手电筒看那些借来的书,所以我现在这双“炯炯有神”的六百度大近视眼也是拜她所赐。

可是我们那时候民风实在太过古朴。我就这么偷偷地看了她几年,都没敢跟她打过一声招呼。她继续在每次贴出的成绩榜里高高地占据着她的霸主地位,我仍然过着成绩普通的小平民的幸福生活。

幸好天可怜见,我终于在高中毕业前找到了一个机会跟她说上了话。更重要的是,我们读的大学在同一个城市。尽管她读的和我读的两个学校,一个是一类一个是二类,尽管这个城市有好几十所大大小小的大学,我还是固执地相信这是老天暗暗昭示的一种缘分。

在大学时代,来自同一个高中的我们自然而然地成了朋友。她问了我许多很奇怪的问题。我这才发现,原来她并不如我想像的那样高高在上。她问过我的问题中有一个让我印象特别深刻,到现在还清楚记得:“到底你在路上是怎么跟人打招呼的?如果是从远处看着对方一直笑着走过去,挺傻的;可是如果先假装没看见,到了近处才突然一抬头笑一笑,不是更傻么?”

我当时愣了半天,想了又想,就是没答出来。这个问题还把我也绕进去了。我原本在路上见了人都是自自然然地打个招呼就过了,可是让她问过以后,每当遇见熟人,我就想,“我到底是怎么跟人打招呼的?”结果越想越不自然,害得我快有一个礼拜都没法正常跟人交际。

不过这个问题也告诉我,原来她的难以接近不是因为高傲,而是因为害羞和不善交际。

大一,她恋爱了。我看着那小子恨得牙痒痒。不久,她又失恋了,在我的陪伴下喝了半斤红星二锅头,醉得一塌糊涂却没说那小子半句坏话,到现在我也不知道他们是为了什么分的手。这事一直让我很佩服——很多女人失恋的时候都是到处开控诉大会,把自己说成全世界最可怜的人,结果苦了一大群身边的朋友。

她说,大学四年可以用鲁迅的作品来形容,大一呐喊,大二彷徨,大三伤逝,大四朝花夕拾。那么也可以说,我伴随着她度过了这所有的四个阶段。可是,因为害怕连这一份温暖的友谊也失去,我一直没有跟她说过我对她的感情。

大四不知不觉就来了,我相信,我们再也不可能有机会了。毕业前夕,我请她去学校舞厅跳了一次舞。她照例玩得很高兴。

看着这傻呵呵的丫头,我在心里默默地向她道别。

按照着各自的人生轨迹,我毕业,工作,恋爱,失恋,始终把她放在心里。她则一路绿灯地从研究生读到了博士,感情生活却始终空白一片。

不知道怎么回事,后来我们俩居然走到了一起。

聪明

我这人文学水平不高,但我记得她跟我说过,有个叫什么海什么德的人写了本《编剧学入门》,在书里提出了一条“金规则”:人们爱看的就是别人倒霉。所以我想,她的体贴懂事这些都没什么说头,只有把我从这个女博老婆那儿受到的各种“虐待”说说,估计能让大伙好好乐一阵子。

我怀疑能量守恒定律的适用范围比我中学时候学的还要大。所以我相信一个人能运用的脑力是一个固定量,这边憋住了,也必然要找个其他地方发泄。

这丫头一个人就占了两人份的聪明。以前还能通过些小说散文发泄发泄,可读了博士之后,被逼得天天写一是一、二是二的学术论文,她那一肚子的古灵精怪没地儿去,自然就冲着好脾气的我来了。

幸好我和她是多年的朋友,彼此了解得很,所以深知她没有一点恶意,纯粹就是让“万恶的博士生涯”憋出来的。理解万岁,不会生气。

再说,某虽不才,也知道大禹治水宜疏不宜堵的道理,与其把她逼成个“傻博士”,还不如让她有机会发泄发泄。

和她在一起之后,随着工作性质的变化,我不像以前有那么多运动时间,吃的倒比以前好,慢慢就胖了。我的胖就成了她攻击的重点之一。比如她有时会自问自答:“李言有腹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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