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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跟不上脚步

作者: 关芹 完成状态:已完结

爱,跟不上脚步

  清晨,她常常敲打他的房门,这个时候的他总是睁着一副惺忪的睡眼,像个没睡够的婴孩,没有了正午的冷酷,没有了不耐烦的神情,偶尔会双手饶头,略略泛黄的蓬发舞动,像一头小狮子。

  他完全清醒的时候总是说,你为什么总是那么烦人,郑灵?大清早的就叫,像只大公鸡。

  郑灵,这个如她名字充满灵气的女孩子,看着他的眼睛说,因为我是你的班长,有义务提醒你按时到校。她的回答永远都是那样清脆有力。

  传奇说,没有一个女人是不烦人的!她看着他的脸带着几分固执,她本来也不想管他的,但是,还是管了,不仅仅因为她是班长。

  郑灵说,我在你心里真有那么烦?这个问题她已经问过许多遍,她本来不想问的,但是,还是问了,在她心底她是永远不相信他是烦她的。

  很烦,传奇书包往身后一抛,走在前面,不耐烦的说,他的脚步永远都是那样快,总想把她丢在后面。

  郑灵咬咬牙,在后面跺脚,然后飞快的赶上他。自从他转来她们班,她原本优雅的步伐就被捣乱,因为他总是走在前面,她得快步的追上他,好和他同步而行。

  他是从市高中转到县高中来的。她是班长,要照顾新生,一群相貌帅气的男生来了,中间夹着传奇,一群男生都相当健谈,脸上是永远也不会腿色的笑容,只有传奇,嘴巴像紧掩的门,始终都是关着的,别人是烧得正旺的火,他则是僵硬成块的冰,即使同火很接近也不能融化掉。

  点到他的名字时,他只投来一个落寞不耐烦的目光,瞥了她一眼。

  郑灵对他也没什么好感,但她喜欢挑战有个性的人,他的傲气激发了她的兴趣。说不上为什么,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有一种依赖,她曾经是多么希望自己能有个哥哥,个头高高的,同他说话时总仰着个头,还会对自己发号司令。

  传奇身边有很多女生。总喜欢围着他转,他的眼从没在她们其中任何一个停驻过,因为他的父母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妈妈对爸爸的不忠,让他从小就不相信世上的女性,他也同样看不起爸爸,为了一个女人而放弃生命,说是看不起,谁知道是恨还是什么?妈妈走了,孤零零的留下他一个人,不得不接受县里资助到这读书。

  但是,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他发现他无意划过郑灵的眼时,心中开始有了一丝不舍。

  那天,他逃课了,已经不记得是第几次,在秋千上晃荡,从早上一直到正午,秋千没停过。传奇,她气喘吁吁的声音从身后飘来,她总是这样,无论他逃课去了哪里都要被她找到,他知道他逃一个上午她就找一个上午。这个人总是这样,真烦!

  有事吗?他冷冷的问她,她的表情又该凝上半天吧!白色的连衣裙在风中摇动,这女人真傻,犯不着同他一起受罪,然而他已然感到心疼。

  这样的感觉让他害怕,他快速的逃离了,跳过栏杆,穿过街道,头也没回一下,他知道她跟在后面,她喜欢跟着他。

  火车的笛声老远就响起,他加快步伐,很快就到达铁路,这条路好几回让她跟不上步伐,火车的速度是相当惊人的,他不顾她的叫喊,纵身跨过栏杆,火车轰隆隆的驶来,刺耳的鸣笛盖过她的叫喊。

  当火车过去时,他正躺在对面的青青草地上翘脚仰天睡觉,嘴里还叼着烟,自从他爸爸离开他后,他学会了吸烟。

  传奇,回去吧!她穿着裙子无法跨过栏杆,站在铁路的另一端喊着。

  真烦!他转过身,不去看她。

  运动会时,班上没一个女生参加女子三千米长跑,作为班长,她挺身而出报了名。比赛哪天,他没逃,静静的坐在一旁观看,当然绝对不让她发现,平常自己稍微走快一点她就跟不上,这三千米长跑能完成吗?

  果然,在离终点站不远处,她的步伐再也迈不开来,头发早已汗湿,眼睛渐渐合上,眼看就要倒地,他第一时间冲上前抱住她,脑中一片空白,来不及作任何思索。

  白痴,跑不完没人会怪你。就算是关心人,他的口吻也是那样生硬。

  真好,这样被他抱着,即使头晕眩晕眩的,郑灵这样想着,知道这样可以换来他的拥抱,就该早点当白痴了。

  他不再避开她的眼,拥着她,直直的打探她眼底的秘密,看到的是一汪清澈的潭水,荡漾着轻微的涟漪,似有千般思绪,此刻他们的心是近的,很熟悉的感觉。

  传奇说,郑灵,你真像头猪,那么笨。

  说完一个吻轻轻的落在那汪潭水上。

  空气像要凝结似的,真希望时间停留在这一刻,永远永远!这个吻如烙印一样深深刻在她心底。

  传奇,传奇。她轻声地叫着,你这臭小子,为什么总不让我跟着你,总想把我甩开?我前世欠你什么,为什么要这辈子追着你还?

  那一刻,传奇眼里不再是冷漠,是一丝丝柔柔的线,将她紧紧缠住。

  她始终相信,融化不了的冰是因为没有足够的温度。只是令她没意料到的是,在融化他的过程自己也被融化掉了。

  她以为冬天结束了,可是,就在这个吻结束的第二天,就在她以为他的脚步再也不会那么快的第二天,她才意识到自己错了,眼泪忍不住哗啦啦的流,是了,被融化成水的女子怎能不流泪呢?他的脚步似乎更快了。

  爱上他,才知道,看井也是危险的,心很容易就会落下去。

  跟着他跑了一个学期,她所有的鞋子都换成了白色球鞋,直到后来的毕业典礼上,她才发现,自己已经没有一双可以邀他作舞伴的高根鞋了。

  把贮存罐里的钱掏光,跑了一天的路,她精心挑选了一双漂亮的鞋子,急急换上赶到会场,然而已经曲终人散。

  令她喜出望外的是,传奇还没走,一个人静静的坐着篮球场上。

  传奇,还没回去啊。她的声音压抑不住喜悦,最后一晚了,真好,还能和他见面。

  他站起身来说,这就走。

  等等我啊。她在身后叫着,可是,传奇的脚步依然没有减慢,他不知道,郑灵今天穿的是高根鞋,已经跟不上他了,当他还以为她在身后不远处时,转过身,才发现,除了黑夜,哪里有她的影子。

  五年以后,传奇从流浪的路途归来,重新回到这个有她的县,有人说郑灵大学毕业后回家乡参加工作了,她还会那样总追着一个人跑吗?

  带着说不出的兴奋,他急急赶往她家,却看到了她被另一个人拥在怀里,开始以为是认错人,后来听到她主动叫了自己,传奇知道,是郑灵没错了。可能从传奇眼里读懂了些什么,郑灵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两个人,如果一个人的脚步太快,那么他会错过很多风景,两只脚也显得单薄许多,放慢点步伐,让身后的人跟上,既不会错过沿途风景,四只脚也不会那么孤独落寞。

  很多年了,传奇的脚步慢了很多,几乎是有意无意间驻足停留,可是,身后再也没有那个喊着他,追着他的人了。是他以往的脚步太快了吧,让爱跟不上。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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