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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作品名:白色悲歌 作者:海蓉
六年前。

假若晨晨不是早上无意间听到卧室里爸爸跟蓝姨的争吵,今天她一定是照例开车去学校的。自从有了车子,上大学两年来她不曾住校。每天早上她开着那辆漂亮的白色宝马穿过闹事区,穿过街边男孩子们响亮的口哨声去学校。但是,从今以后,她发誓她再也不会碰那辆车了。不光车,凡是父亲供给她的所有物质的东西她都一律不再碰触。现在,她从心底里开始十分地讨厌那些东西,她觉得它们个个都肮脏,不干净。

父亲,一个在她心里面那样正直无私的人,竟然也逃不掉官场上的通病:腐败。她怀疑自己平时用的、花的,甚至上大学的费用是不是也是父亲贪污受贿得来的。在这个晴朗的、没有一丝儿风云的早上,姜晨晨,这位市长千金,认为一切都改变了,包括她自己。

下了公共汽车,她朝学校方向走去。她脑子里跟街上的车辆一样嘈杂得要命,不停翻腾着父亲的事情。早上他们的谈话她听得一清二楚,爸爸被隔离审查了。她无论如何不能相信爸爸会由一个清政廉洁的官员滑到今天这一步。爸爸身边的那个女人,蓝姨,一个爱慕虚荣、贪得无厌的女人,一定是她毁了爸爸。她之所以年纪轻轻嫁给爸爸,无非看上了爸爸的权力跟地位。她在妈妈去世还不到三个月就迫不及待地进了这个家门,当上市长夫人。当时爸爸只是象征性地向她征求了一下意见,问她喜欢不喜欢这个女人,她回答爸爸说只要你喜欢就行,我没什麽意见,反正妈妈已经死了,在这个世上不可能会有第二个妈妈了。爸爸夸她很懂事,于是在她考上大学那天爸爸送了一辆车给她,一辆崭新的白色宝马。

她诧异地问,“这是从哪里来的”?

爸爸笑了,拍拍她的头,说,“放心吧,女儿,绝对不是受贿来的,相信爸爸。”

她舒了口气,也笑了,问,“您怎麽知道我喜欢白色的车呢”?

爸爸半开玩笑地说,“当然了,我的女儿有洁癖嘛,喜欢白色,喜欢一尘不染,干干净净呀。”

她对她的宝马甚是喜爱,亲昵地倚在它旁边,摆出各种姿势让爸爸为她拍照。

起初,她不敢开车在校园里周游,她怕同学说她炫耀、臭显摆。她从不在同学面前提及她高贵的家世,显赫的背景。在同学眼里,她除了长得漂亮一点儿,与别人没什麽两样。老师们对她的评价也是成绩优异、品行极好的乖学生而已。她文静内敛的性格极其像她的妈妈,妈妈是那麽平和、善良,无欲无求,爸爸在仕途上的每一步成功都离不开她背后默默地支持与她豁达的胸襟。想不到,妈妈才离开两年,爸爸的路就走歪了,拐进歧途。

晨晨的思绪从妈妈那里飘回现实。她经过学校附近的一家汽车修配厂,里面,几个工人正不紧不慢地干着活儿。门口,一个年轻男孩子站在那里,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晨晨快速走了过去。

下午,系主任找她和几位同学谈话。是关于今年暑假去贫困山区做志愿者的事情。晨晨早就报了名,那是她一直向往着要去做的一件事情。可是她心里又不免惦记爸爸,不知道那时爸爸的结果会怎麽样。

上完最后一节课,晨晨并不想回家。现在,她害怕回到那个家,害怕见到爸爸。从前妈妈在世的时候,她是多麽喜欢回家。妈妈从不请保姆,她亲自为丈夫、女儿烧菜,熬汤,星期天,还会包上一顿饺子。在爸爸没进家门之前,她把包好的饺子一行行摆在案板上,不肯提前下锅,直到爸爸回来。其实她早知道爸爸在外面是吃过山珍海味的,对她的饺子不会怎麽感兴趣,而她依然不亦乐乎地忙碌着。

离开学校,夜色渐浓,晨晨索性在街上游逛起来。她脑子里突然生发出一个念头:她想喝酒。是的,喝醉了酒该有多好呢,那必是一种全然不顾的轻松。

她毫不犹豫地跨进一家饭馆。

她平生第一次这样放纵自己,一杯接一杯。二十一年来,她是听着父母的话长大的,她是个不折不扣的乖乖女。他们让她做什麽她就做什麽,她在做每件事情的时候都力求做到最好,生怕给他们丢脸,尤其爸爸,她最最崇敬的爸爸。爸爸一直是她的骄傲,是她的楷模。可是就在今天,世界在她眼里,顷刻间天塌地陷。

将近午夜,晨晨从饭馆出来,摇摇晃晃向车站摸去。

经过那家修配厂时,她又看到早上那个男孩站在门口,他可能刚刚结束完一天的工作。通明的灯火下,他依然穿着一身沾满油污的深蓝色工作服,依然那麽静静地看着自己,没有任何言语,也似乎没有想认识她的欲念。也许他早就认识她,早就料定她会经过这里,所以他才如此信心十足地在这里等候。他长着一张憨厚的脸,中等个子,眼睛不大,皮肤黝黑,一看就是个从乡下出来肯吃苦耐劳的小伙子。晨晨自进大学以来身边有几个追求者,可她并不想过早触及感情的事。一方面,爸爸不允许她大学期间谈恋爱;另一方面,她自己总觉得时间老人还没有把她的真命天子带给她,所以她很乐意,也很有耐心地等候着她的真命天子出现。现在,面对这麽一个愣头愣脑的打工小伙子的深情注目,她心里一如往日般平静,并未荡起半点涟漪。但她也不反感,直觉告诉她,他不是个坏男孩,他可能就想看看她,没别的。眼下,她的全部心思都系在爸爸身上。因为爸爸,才使得她的心情如此糟糕透顶。

不知怎的,她竟然溜到街心上,已然辩不清方向了。就在这个时候,前方突然有一辆车开来,她顿时懵了,不知所措。惊慌中,她感觉到被人猛烈推了一把,然后她幻觉般地看到一个人倒在了车轮底下——

救护车上,晨晨认出救她的人,那身沾满油污的深蓝色工作服已经被血浸透的殷红。

医生们尽了最大努力,还是没能将他从死神手里夺回。

她冲进病房,望着奄奄一息的他,泪水簌簌的流下,关于他的一切,她一无所知,她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

她拼命地摇着他,嘴里喊着,“你不能死呀,你千万不能死呀——”

他微睁开眼,半天,虚弱地吐出几个字,“我——还有个弟弟,在——在老家——”

三天后,晨晨在墓园买了一块墓地,安葬了他。一个年轻鲜活的、原本与她毫不相干的生命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消逝了。她,姜晨晨,一辈子不能够原谅自己为何在那个晚上喝下那麽多该死的酒。

六个月后,晨晨的爸爸以贪污受贿和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死刑。而蓝姨早在爸爸被拘捕后的第二天就提着箱子不知去向。

家里的房子被查封,所有财务连同她的宝马全部上缴。晨晨搬出来,暂时寄居在一个高中同学家里。不久,她的学业因学费问题中断。生活这会儿似乎跟她开起玩笑,却又因为它的严肃跟沉重变得不像玩笑。

那个萧瑟的、飘尽枯叶的秋天,风一次次拭干姜晨晨的眼泪。在她第一次冷得打着哆嗦的时候,她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她从此无依无靠了,她成了孤儿。她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原来所有亲人的离去是人间多麽悲惨的事情。

她想起救她的那个乡下小伙子临死前没说完的话:他还有个弟弟,在老家——

这麽说,在某个地方,注定还有个孤儿,一个失去了哥哥、可怜的小男孩。

她决定去找他,一个孤儿去寻找另一个孤儿。

她去小伙子生前打工的修配厂了解情况,从修配厂老板那里找到了小伙子的身份证复印件,她这才知道他的名字,他叫张辉。他的出生地是中国极偏僻落后的一个地方,那里一向穷得出了名,听说现在还没有通电灯。

她向她的高中老同学借了笔路费,奔赴张辉的老家。

她坐了一天一夜的硬座火车,又在长途客车上颠簸了一个下午。临近傍晚,到达了地方,一个四面环山的小寨子。在这里,她有生以来第一次直面贫穷,她看到男人、女人,还有孩子,背着竹蒌或拾柴火,或在田间劳作,他们一刻不停、永无休止地忙碌只是为了应付简单的生存。

一个老人帮她找到张辉的弟弟,一个正在山坡上放羊的少年。老人告诉她,张辉和弟弟从小没有父母,在舅舅家长大。三年前,张辉去城里打工,弟弟仍然留在舅舅家里。舅舅家里本来已有三个孩子,加上他们哥俩儿,日子过得不知道有多艰难。

听完老人的话,晨晨向少年望去。他跟他哥哥一样,身体结实,像头牛般健壮。或许在山里长大的缘故,让他们过早经受了大自然风雨的磨砺与山路的摔打。

晨晨走过去,站在他面前,端详着他。这是一张不同于他哥哥的脸,宽宽的额头,眼眸黑亮而幽深,目光锐利,鼻子**,从他身上不由自主地透发出一股股桀骜不逊的气息。

“你叫什麽名字”?晨晨温和地问他。“为什麽告诉你,我又不认识你”?他冷漠地回着她,眼皮不抬一下。

一个脾气拗直、秉性倔强的少年。

晨晨并不生气,她对他有一种自然的亲切感,从见他的第一眼起。

她看着他,心里想他还不知道哥哥已经死了,他最亲的人已经离他而去。现在,他跟她注定要相依为命。

张辉的舅舅把晨晨请进家里,并且为她准备了他们认为最丰盛的一顿晚饭,其实不过几盘家常菜而已,煎鸡蛋、豆腐干炒豆角之类的。屋子里一些零乱的摆设在昏暗的油灯下愈发显得破旧不堪。三个脏兮兮的孩子蜷在角落里怯生生地望着远道而来的不速客人。

晨晨说出自己的来意:她要带张辉的弟弟走。

“钱呢?光带走他就完了吗”?张辉的舅妈,一个自晨晨进屋以来始终板着面孔、一句话不说的女人,突然开了口。

晨晨愣了一下,然后客气地问,“对不起,我没有太明白您的意思,能不能请您——”

“张辉他自己怎麽不回来接弟弟,让个外人来算怎麽回事?想必他在外面发达了,要把弟弟弄去城里过好日子了吧?”女人一边收拾着灶上的残羹剩饭,一边喋喋不休着,“张辉现在是越来越没有良心了,居然好几个月不往回寄钱——他弟弟那孩子又不听话,三天两头的跟人打架,不知道我们在他身上操了多少心——”

晨晨终于弄清楚了她的意思,这女人是想要一笔钱,以此作为这些年抚养他们兄弟俩儿的酬劳。她可能有所预感这孩子一旦离开,便是彻底与他们家决断,所以现在她要把她应得的全部争取到。

晨晨身上带的钱并不多,除去他们两个回城的路费,就仅有两百多块的富余,无法满足她的要求。经过三番五次的协商,最后,张辉的舅妈才勉强收下那两百块钱,然后又叮嘱半天,让她回去转告张辉别忘恩负义,想想是谁把他们哥俩养大的,要不是舅舅、舅妈收留,他们早就饿死、冻死了。

晨晨频频点头。一个被贫穷折磨得脾气变得很糟的可怜女人,她的要求其实一点不过份。面对这样一个家徒四壁的人家,张辉的死只能令她姜晨晨更加愧疚不已,今后她唯一能够补偿张辉的就是对他的弟弟好,加倍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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