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
一
我在目前所工作的地方已经度过了一年零51天,在过去的一年多日子里,我深切理解了什么叫混日子。以前在学校的时候我也曾宣称当初的时光是混日子,现在才明白那不是,那不叫混,充其量也就是虚度,因为那时我至少偶尔也会假惺惺地背着个从街边捡回来的书包装上几本书去图书馆,然后一分钟也不耽误,迅速找个安静的座位掏出几本书——当枕头睡觉。我充分运用“情绪感染”的理论,无耻地想既然我也看不下书那不如将自己的睡意传染给周围的骄子们,这样他们就不会比我厉害得太多了。当然后来证实这只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毕业的时候当我身边的同学朋友们个个都奔着那些“世界五百强”去时,我却无可挽回地沉沦到今天的这个地方,倒着数都不入流。直到今天我依然可以清晰地记得当初刚踏入林场门口那一刻的情景,当一辆别克商务车徐徐将我送到门口的牌匾前,我的内心竟排山倒海地感到失落,难过的想自己就算再不堪,也不至于到了这个地方吧,再不济的话在城市的天桥底下捧个饭兜也可过日子啊,至少在天桥下我可以每天看看一些花枝招展的姑娘或者看看哪个人在天桥下留下等待恋爱的电话号码我想问她有多少人打给她…而不像现在每天只面对着一些毫无感情的清冷孤寂的大山。
当天夜里我辗转反侧彻夜难眠,深刻反省着自己在过去的十几年光阴里究竟做了些什么,再深刻思考自己在未来的十几年光阴里应该做些什么,至于眼前自己的状况,我是不去深刻考虑的,唯一能够做的就是随缘,尽管这种想法很宿命,但我还是承认自己没有抛开一切的勇气,面对现实我没法选择逃避,我的选择题里没有这个选项。到天明的时候一个同事过来看望我,他叫猛男,看到我一副盼盼的尊容,就明白了我的处境,然后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淡淡一句说:好好混日子吧…
二
我所在的地方叫XX林场,这地方对外宣称是一个国营单位,天知道地球上居然还有这样一个单位,这是一种基层得不能再基层的单位,属于小单位的范畴。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虽然人员的集中地只有那么一千来平方,但你可以在这里见识到偷抢拐骗吃喝嫖赌等等各种各样的壮观景象。而这种单位的最大特色就是这是国内外唯一的一个可以乱砍滥伐放火烧山而不用背负任何责任的部门。由于靠山吃山并且吃的不是自己的山的缘故,这个地方是我所在的县的百万富翁的集中地,同时也是我所在的县的混混的集中地。我一直搞不清楚为什么那么多腰缠万贯的混混们会甘心情愿留在这样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默默地度过这苦短的一生,后来我才搞明白原因就是因为他们是混混,而我也因此不幸地发现他们才是混日子这个名词或者是动词的最好诠释者。
当然还可以有其他的解释。就在我发现我已经没有回头路可走时,我就决定入乡随俗,心甘情愿地在这个染缸里也做一个混混,在岁月的漂移里奢侈地挥洒着我的青春,并且自私的认为这就是混日子。但有一天猛男突然就问我说:
“你知道什么叫混日子吗?”
“那么你认为什么才是?”
“混日子不是一个概念,而是一种行为,这三个字你要分开来读:混——日——子,懂不?”
“我智商比较低。”
“天才,混日子就是你首先你要到处去混,也就是到处转悠主动出击,等找到你认为是你一生寻找的人时,就到了下一个步骤,就是日——这个你不要问我这是什么意思,最后就是子,这个很好解释,就是孩子的意思,这三个步骤走完,你的生活就转入平淡了。所谓的青春不过就是这样一个轮回。当然你也可以再来一个轮回,假如你认为自己是一个超猛男的话。”
三
猛男是比我早一年过来林场的同事,但就是这短短的一年,他就成了一个有故事的人。猛男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或许是在首都接触政治太多的缘故,毕业时猛男在思考自己的出路的时候,在历史书中发现了毛主席的一句话,说农村是一片广阔的天地,青年人在那里是大有作为的。于是猛男就决心要将自己的青春献给那广阔的农村,来到了林场这个地方工作。从最繁华的首都来到最偏僻的林场,可见当初猛男的决心是多么的大。当然猛男来林场工作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对美丽农村的纯真村姑的无限向往,并在某个秋天的某个黄昏在满山泛黄落叶纷飞的美景下拖着纯真村姑的手去散步。
这是猛男的理想。但是当猛男一路奔波,坐着火车走出繁荣的首都,跨过北方广阔的黄土地,进入杂乱的广州火车站,再从省站千绕百弯来到林场时,才发觉这里的农村并不美丽,与理想中的美丽农村相差甚远。现实与理想的巨大差距使猛男感到了莫大的悲哀,而且这还不是最悲哀的,更加令人沮丧的是,当猛男揣着一种乐观的想法想虽然没有美丽农村总会有纯真村姑吧,这样自我安慰一段时期之后猛男又发现,这里的村姑虽然纯,但并不真,纯都是装出来的。在这个地方坐公车你经常会发现一些十八岁不到的村姑又抱又拖着几个孩子,在一个本应该是天真烂漫充满激情的年龄过早地承担起一个当母亲的责任,看起来单薄的身躯上顶着一个满是岁月沧桑的脸孔。这里的农村习俗是,如果一个女孩子到二十岁还没有稼出去那就是晚婚。
其实故事还是可以延续的。猛男曾经疯狂追求过我们这个单位的一个女同事,她叫琳,刚满二十岁,当然这是一年前的年龄。琳在我看来并不是十分的漂亮,但就是比较有气质,按照猛男的说法,这是一种“后现代主义的美”,因此琳就无可争议的当上我们这个林场的场花。猛男深深地为琳着迷,达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猛男在每天早上的八点钟这样早的时间起床就为了看琳一面,除非琳不来上班。然后在看完了这一面之后再回房间里继续睡觉。猛男曾经甚至在无任何病痛或者不适的情况下也要去一下附近的诊所看病,因为琳的父亲是附近仅有的一个医生,而且这个诊所就在琳的家里。猛男去诊所也是为了看琳一面,看过之后就胡乱找了个籍口说是感冒或发烧什么的开了几剂药然后满足的回来。当然打针是从来没有的,药方拿回来后也可以转手卖给别人。
这些都是我和猛男从陌生到两人都觉得不陌生的时候猛男告诉我的故事。曾经我深深地为猛男的这种恋爱观折服,而在此之前,我是从来不相信世界上还会有这样一种“罗曼蒂克”的恋爱的,因为我从来没有看过韩剧。
后面的故事不用说也知道,因为这种恋爱方式是注定没有发展前途的。而猛男也认识到了这一点,于是猛男就决定采取行动,猛男觉得,是应该到了表白的时候了。
猛男的这种觉悟是值得欣赏的,但猛男的行动触犯了林彪式的激进的错误。猛男在研究过以前俄罗斯在经济改革中有一种方法叫作“休克疗法”之后,决定将这种方法照搬到爱情上来。猛男是比较干脆的人,在决定了行动后就展开了狂轰滥炸式的追求,一天两首情诗三个电话四个短信五个QQ窗口震动六次上去琳的办公室…猛男以为这样的一系列动作后就算是南斯拉夫也得解体了而琳的冰山是绝对没有不破的道理的,但是琳就是没有作出任何的回应。这种以静制动的反击连猛男都觉得疑惑了。因为一个人的太极是耍不出威力的,所谓敌强我强,敌弱我弱,琳的反应令猛男摸不着底。况且这年头总不能是人家沉默就代表默许吧?终于,在最后一次猛男上到琳的办公室要求一个肯定的答案时,琳就送给了猛男几个字:
“我们是不可能的”。
猛男的这段感情就这样被“休克疗法”休克了。之后猛男就开始借酒消愁,猛男的一身惊人的酒量就是这样练出来的。我来林场工作已经一年多,我从来没有见到猛男喝醉过,我自问自己的酒量一两斤白酒不是问题,但我还是没有喝得过猛男的信心。但借酒消愁之后
并不是说猛男对感情就马上变得决绝,如果有其他人对琳展开追求,猛男就马上走过去与他练习柔道跆拳道空手道或者其他什么道的。因为猛男觉得,只要琳还在这个林场工作,琳总会有回心转意的一天。
四
在感情休克之后猛男毫无疑问的就成为了一个诗人。这也验证了我的一个诗人同学伟文所说过的一句话,他说每一个诗人背后总会有一个刻骨铭心的的女孩并跟这个女孩有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这是伟文有一次将一本诗稿寄给一个编辑时附带的一封信上的一句话。听说诗人都是这样培养出来的,至于是否真是这样我没有验证过。猛男曾经送给我一首诗,诗的内容是这样的:
来人间
一人独坐群山前,迷茫山雾遮人眼。
游子他乡故人念,鹧鸪鸣啼是哪年?
毕业前夕多狂言,美女名车随手拈。
如今却是度虚天,光阴似箭皱纹现。
有志青年岂等闲,飞马尚须加快鞭。
人仰马翻血满脸,今生不枉来人间。
这是猛男的原作,我一字也没有改动过。如果在平时,我看到这首诗之后一定会将这首诗批判得“人仰马翻血满脸”。但对这首诗我当时没有任何说法,因为它融入了猛男的感情。如果一种东西融入了感情,无论这种东西如何丑陋你都会觉得美丽,这也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的最好佐证。之后猛男写了无数的诗,疯狂得甚至将个人的年度工作总结也用诗来写。这些诗也越来越写得有感情,我也逐渐承认了猛男是个人才,觉得猛男是个“有志青年”。
在现实彻底摧毁了理想之后猛男就开始了混的岁月。我和杰仔刚来林场的时候,猛男已经是混得比较得道了。当时我和杰仔都没有女朋友,但我们对猛男混的方式都有点不屑。在我和杰仔在工作不到一个月,单位就组织了一次旅游,是经过中旅社组织一个团过去的。我对组团去旅游向来就不是很感冒,但我觉得通过旅游的方式可以更快的对本单位的人有所了解,因为在大自然的轻松的环境下人们都很容易露出他们的兽性,所以也就跟着去了。我原来以为众人至少会在到达目的地后那种兽性才会喷发,不想在旅游车刚开动的那一刻就已经表露无遗,因为在车开动的时候上来了一个中旅社的还算有几分姿色的年轻女导游。女导游在的前脚刚踏上车,众人就开始起哄,争相介绍车上有哪几个有志青年,当时我所庆幸的是众人所提到的有志青年中没有包括我和杰仔,因为我和杰仔只是两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在他们眼中不过是未钦世事的小孩子,不属于有志青年的范畴。
而女导游也不含蓄,微笑着接受着众人的赞赏,一脸职业性的自信。这时猛男也马上走过去到女导游的身边坐下,对女导游进行人性的关怀。所谓人性就是人的兽性。猛男还是有几分口才的,才过去几分钟,就看到那女导游不停的抿着嘴笑。故事发展到这里还没有什么,但接下来的情节就有点违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因为我们看到猛男掏出手机对着那女导游狂拍,女导游脸上的笑脸不知何时跑开,代之而来的是一脸的反感,但出于职业理性又不能去反抗。这种情况下甚至连我和杰仔都有点反感,你说如果你们两个人在后面打个KISS什么的我们还没有觉得什么,有志青年嘛,这个很正常,不值得大惊小怪。但如果你就拿出个手机对着她的脸晃来晃去那就有点过于猥琐了。假如换作我是那女导游,我一定将那手机抢过来当作手榴弹一样用尽全力扔到海的那一边的日本国去。看到这里杰仔把头摇得像个钟摆一样说,唉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啊?我的回答是:这…呵呵…哈哈哈……神经病!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这并不是猛男一时兴起才做出来的行为,而是猛男一贯的作风,无论那次旅游团下车后换了中旅社的另外一个导游也好,或是在韶关时那个什么寺的导游也好,或是猛男遇到的其他什么雌性动物也好,猛男总会掏出手机对她们拍照。猛男对此的解释是,他这是在发泄琳对他变心后他内心的痛苦,因为他自己没有选择对这段感情变心,所以他只能选择变态。
五
这里有必要提一下杰仔。杰仔是和我同一年同一天来林场工作的,而且还是和我同一个学校出来的校友,今天甚至还是我的舍友,我们以兄弟相称。我们常常彼此惺惺相惜说,我们算是给母校丢脸了。杰仔今天已经有了女朋友,叫小雨。杰仔对这份感情很认真,和女朋友爱得如胶似漆死去活来,沉浸在爱情的漩涡中不能自拔,每隔五分钟就要通一个电话,所以跟他打麻雀是非常痛苦的一件事情。有时候我在夜里失眠,也会听到隔壁杰仔在大声说着梦话说我爱你就如什么什么的。杰仔在他的QQ签名里也总会写些“但愿我的爱就如林场里婉延的山泉水,流到你的心里”之类的肉麻的话。当然这是一种比较浪漫的说法,假如她的女朋友知道林场里的河水因为电站太多的缘故都已经全部枯干的时候,我不知道她会是怎样想的。有一次我实在忍不住对杰仔说阿杰拜托你不要再写这些肉麻的字了,杰仔就回答说:入乡随俗嘛。
杰仔和他的女朋友是在肇庆一次党的理论学习课上认识的。小雨在一个友邦林场工作,属于“泛同事”的一种。那次在去肇庆之前我们都还没有女朋友,我就对杰仔说阿杰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如果有美女的话我们要该出手时就出手绝不能让其他雄性动物近她们半步。后来证实我和杰仔非常的默契,甚至刚开始时追的都是同一个人,这个人叫婷,算得上是所有林场中最漂亮的一个。我们履行了来肇庆时的诺言,周旋在她的周围不让其他禽兽有靠近的机会。但再后来的故事的情节可以称得上是曲折离奇,因为我后来发现原来杰仔追的并不是婷,而是婷身边的一个人,那就是小雨,小雨和婷也是同一个学校的同一个宿舍毕业的,所以她们走得比较亲密。我知道这事后跌烂了一对眼镜,想好你个杰仔,枪法也打得太不够水准了吧,居然把子弹射到旁边的耙上去了,都能赶上美国的艾蒙斯了。不过后来当我知道艾蒙斯在雅典奥运会上就是因为打错耙而认识了他的夫人时,我就对杰仔充满了钦敬,觉得杰仔是个人才,因为他有着和艾蒙斯一样的传奇。
那次从肇庆回来后我不幸得出一个大发现,就是原来世上有很多的恋情都是丘比特那小子乱发箭造成的。同时我还得出另外一个不幸的发现,就是我发现我和婷并不合适,我们的开始就是没有开始,我们的后来就是没有后来。
六
杰仔在结束了单身生活之后也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我也要找一个女朋友的念头。而我也认为自己确实需要有另外一个人来分享我的快乐与烦恼了,不然就辜负了这大好的青春。不久之后我就有了一个女朋友,叫小美。小美是一个大专生。小美之所以能引起我的注意,主要是因为小美比较有气质。而后来我还不幸发现小美还比较神经质,这是后话。
我与小美是在县城的一个超市认识的。某天我的一个朋友托我买一种化妆品,于是我就走向了县城一个叫家家福的超市的化妆品专柜前,因为我向来与化妆品之类的东西是绝缘的,化妆品专柜对于我来说就像家里的厨房一样,我很少会沾上边,所以我一站在那里就不知所措,面对那些千奇百怪的化妆品种类我竟一下子蒙了,心想天啊假如把这里的化妆品都用一次的话,十个女人有九个会变成迈克•;;杰克逊,还有一个就是因为脸皮太厚而逃过一劫。就在我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时,小美出现了,和所有的电影情节一样。我必须承认我第一眼看到小美的时候我是有心动的,因为我说过小美是一个比较有气质的人,而气质这东西是男人的第一杀手,就好像小美也并不算是漂亮,但她就是打动了我。并且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就是好像我在哪里见过小美。有这种想法使得情节好像比较老套,但我觉得,小美一定是在我内心深处深藏已久的一个脸谱。这时小美也发现了我,向我走过来,微微一笑,说:
“喂,有什么可以帮到你?”
“哦,我就买化妆品,叫这一种品牌的…给你…”,我声音有点颤。
“给我?”小美怔了一下。
“哦不,我是说这纸条给你,品牌名字在上面”。说完我将一张写着一种化妆品名字的纸条递过去,这纸条是我的朋友怕我忘记化妆品名字而特意写给我的。将纸条递给小美之后我暗擦一把汗,心想自己也太失礼了吧居然忘了递过去了。小美见我紧张的样子,一下就笑出声来,说:
“跟你开玩笑呢。”低头看了一下名字,小美又抬头一脸狡捷地看着我笑,说:
“你要的就是这个品牌?”
在这样近距离看到小美的笑之后我就知道我彻底完了,因为我居然出现了眩晕的感觉,并且脑子里跳出一首不知何时看过的诗,叫作“佳人一笑”,内容大概是这样的:你的浅笑,像水晕惊醒了浮萍,是蜻蜓点水的美妙。你的微笑,如翔鱼潜入水里,是雁落平沙的窈窕。你的妍笑,似微风吹开了牡丹,是春回大地的喧嚣。你的苦笑,如雨打芭蕉,胜过带雨梨花的妖娆。你的凝笑,像秋时的满月,是风雨过后的天桥。最是那回眸一笑,似惊鸿一现,堪比芙蓉不胜寒风的娇羞。
故事情节发展到这里,很多人一定会觉得不可思议,因为都到这个时候了,就算是说我的头脑一片苍白也好啊,怎么就跳出了这么个诗来?但是没办法,当时我的真实想法就是这样。或许是这首诗在我脑海中根深蒂固的原因,我第一次看到这首诗时就觉得它比较抒情,而且是一种“后现代主义的抒情”,因此记得特别牢,不自觉就跳出来了。
在我还在漫无边际联想的时候,一个声音突然在我耳边响起,是小美的:
“喂,发什么呆,问你呢。”
“问什么?”
“我是说是你要用这个牌子吗?”小美边说边帮我去找那个品牌的化妆品。
“哦不,我是帮一个朋友买的,”
“还好,我以为是你用的。帮你女朋友买啊?”
“不是,是女的朋友。但是,什么叫还好?”
“看你的皮肤,你用不着啊”,小美扫了我一眼说。我听了大为高兴,觉得这真是对我莫大的赞赏。正想摆个笑脸假装谦虚一下比如说些哪里哪里之类的话,不料这时小美又说:
“因为你用了也是白用,你的皮肤一看就知道没救了,戈壁滩似的,用了也白费。”我听了差点绝望,笑脸也变成了鬼脸。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将一句坏话听成了好话。
“你的语气真是够委婉。”我说。
“谢谢”。小美将我对她的“赞美”照单全收。
不一会小美就帮我拿来的化妆品,递给我后说:
“这些给你,用法你可以看里面的说明书,至于化妆品的使用的注意事项你那个朋友应该会知道,我就不跟你讲了,因为讲了你也不明白,看你也不懂什么叫化妆品。还有买单在那边。还有,你还有问题要问吗?”
“有,如果我的那个朋友也不知道怎样使用那怎么办?”
“这个…”小美又怔了一下,觉得这个好像也能构成一个问题,然后说:
“那你到时候再问吧。”
“那多麻烦,我家里又不在县城,不如你给我一个电话号码,如果有不懂我可以直接问你呀 。”
听了我这个句话之后小美又笑着看了我一眼,眼神就有点复杂。不过她自己既然说出如果我不懂就再来问的话了,不给我的话又不好像说不过去。于是又掏出一张卡,说:
“好吧,这个给你。”
“什么东西,名片啊?”
“名什么片,我还不到要使用名片的资格。这是一张超市的会员卡”
“这张卡给我有什么用,想要我帮你刷积分啊,说明一下我可不是很喜欢逛超市的哦。”
“谁要你帮我刷积分了。这卡后面有我的名字和电话号码,有什么问题你可以打给我。记得以后还要还给我啊。嗯还有什么问题吗?”
“有,什么叫使用名片的资格?”这个问题其实纯粹是我瞎扯的,我只想跟小美多讲几句话而已。
“因为我还没有正式工作啊。”
“这个不是你的工作吗?”
“我只是在这里暂时兼职的,我刚大专毕业,还找不到工作呢,暂时回来家里住一段时间,因为我妈病了我顺便回来照顾一下。嗯还有什么问题吗?”
“哦没有了,就算有我也不问了。”
“为什么?我服务态度太差吗?”小美一下紧张问。
“不是,如果我所有的问题都问过,我以后就没有籍口给你打电话了。”
“你……”
没有等小美讲完,我就笑着转身走开了,显得很潇洒,。
这就是我和小美相识的过程。之后的不久,小美就成了我的女朋友,具体过程就不用多说了,因为连电话号码都拿到手了,成为我的女朋友只是迟早的事情,这是每一个色狼的基本素质。只是那天走的时候我还有一个疑惑,那就是为什么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小美就好像跟我很熟悉似的,直接就称呼我一声“喂”,并且很轻松就跟我聊天,而按理服务员都会很客气的向顾客销售商品的。
在小美成为我的女朋友之后我曾就这个问题问过她,小美的回答是她也不清楚,总之第一眼看到我的时候就好像在哪里见过我,觉得很熟悉,所以就懒得跟我客气了。
之后我有一种乐观的想法,就是我混的日子应该已经到尽头了,我认定小美就是我所要寻找的那个人。这种乐观的想法却在以后使我痛苦不堪。
七
与小美在一起的时光我觉得快乐无比,用一句文绉绉的话说就是,每天的太阳都是新的。而猛男这个时候仍然沉浸在对琳的单相思中,痛苦得不能自拔。每天都唱着爱我你怕了吗这首歌。我虽然没有与猛男同病相怜的痛楚,但也有感同身受的慨叹。只是我就是一直不明白猛男何以会失恋这么长的时间,两年时间了,按照民间的计算方式,两年都能做两次爸了。换一种说法是,假如恋爱恋得像中国入世贸一样都不是一件易事,何况是失恋?
猛男的这种痛苦我是后来才知道的。之前我以为,既然猛男已经懂得到处去混,就说明猛男已经将他与琳的那段感情放低了。在平时我们开玩笑讲到琳时,猛男也会说,我已经将琳放低了。但是某一天的一个很晚的晚上,我登陆到QQ后看到猛男还在线,这触动了我的好奇心,因为一般这个时候猛男应该是早已经在梦中与琳相会去了,而不是在QQ上,于是我就问他:
“这么晚还没睡?”
“睡不着,今天我不开心。”
“为什么?”
“因为今天琳不理睬我了。”
“她以前有理睬过你?”
“有的,至少我跟她打招呼时她还会回答,但今天我跟她打招呼时她不理睬我了。”
“算了吧,别搞罗曼蒂克了,你们曾经相识过就好了,况且天下村姑那么多,你又不是无处可逃。你看这样吧,我们一起杀出去,在外面找个女朋友还不容易?”
“不行,我心里只喜欢琳一个。”
“你不是早说过已经把琳放下了吗?”
“骗你们的。”
“……”
我觉得面对猛男这样一个还沉浸在梦中的诗人,用一般的话语是无法劝解他的,唯一的方法就是以毒攻毒,但我又写不出猛男那样的所谓七律,所以我就写了个现代诗给猛男。因为那段时间我也因为某些事正处在林场那些吃饱了没事做的人的流言之中,被人说三道四的日子使我相当烦恼,所以这首所谓现代诗也是当时我一种无病呻吟的产物,诗是这样的:
梦的觉醒
总有人为你落泪,
总有人为你悲哀,
是天使的眼睛未曾睁开,
或是你沉沦于太多的梦回?
何以自强,何以兼爱?
何以沉浮,何以兴衰?
是否一切的耻笑与嘲弄,
皆是人生不可逃避的轮回?
曾以为没有抹不去的阴霾,
曾以为雨后总会天开,
流星擦过的天空,可曾有过
梦想如幻如灭般的存在?
寒风扫不去纷繁的流言,
霪雨洗不掉如织的尘埃,
梦中觉醒后,我唯以香烟
代替我心中残留的眼泪。
应该很容易推测这首诗应该是我在半醉的状态下写的,因为倘若我是完全清醒的话,我是断不会去接触所谓的现代诗的。在我看来,现代诗是对现代文字的无情肢解,是一个冷漠的刽子手的角色。然而尽管这首诗没有什么艺术成分可言,但我觉得用来劝解猛男还是拿得出手的,因为这个比较直观易懂,比如第一节,我就是劝猛男不要做太多梦,而其中所说的天使就是指琳,因为琳的网名就叫天使的梦。第二节是我写给自己的,因为这表达出我当时的所想。到第三节又是写给猛男的,依然是劝猛男不要做梦,后面的一个问句其实只有一个答案,那就是梦想其实是没有的。第四节我再写给我自己,这也是我成为了一个烟鬼的原因。这样的情节安排是因为我觉得这样可以将我的感想和猛男的感想互相比较,起到将心比心的作用,力度够足。我将这首诗发过给猛男的之后,我期待着猛男给我回应,但猛男的回应就是没有回应。我觉得我的劝解失败了,而我就将失败归咎于因为这是一首现代诗,因为它的表达力度不够。
而后来出乎我意料的是,猛男不久后终于也恋爱了,这也就意味着我的劝解成功了,于是我又将成功归结为这是我自己的功劳,而不是现代诗的。看来我潜意识就对现代诗有偏见。
八
猛男的女朋友是林场附近一所中学的女教师。名字叫C,之所以不叫真名,是因为我不知道她的名字叫什么,不过猛男就这样称呼她。猛男与C相识的过程真可谓天方夜谭,如果有新的韩剧要拍的话,不妨借鉴一下。事情是这样的:就在猛男痛苦得无以复加的日子里,猛男觉得应该出去县城散心一段日子了,如果再在林场待下去的话,结果很可能就是疯掉。在猛男游遍了游遍了广州,游遍了深圳,游遍了南宁,游遍了怀集之后,猛男觉得自己的心情已经散得可以跟现代诗相媲美了,于是猛男就收下心坐公车回来林场。这段感情就在公车上诞生。那天猛男发现了一个在他看来是很漂亮女孩,这个女孩——不是叫C,而是叫S,S也是跟C同一所中学执教的。于是猛男又走过去对S进行人性的关怀。但我想说明的是,这个时候猛男的心态已经不同于上面所说的“有志青年”时的心态,猛男在我的劝解下,心态已经得到进化,已属于一个“成熟青年”了。猛男已经不再那个为了混而混的猛男了,猛男决定开始一种认真的关系。按照猛男的后来的回忆,猛男说那天他第一次感到进来林场的路太短了,感觉才坐了一会公交车就到了S所在的学校。等S下了车之后猛男才想起自己居然忘了问S究竟叫什么名字以及S的电话号码是多少,猛男回到林场后还后悔万分,恨自己聊天聊得太投入,居然忘记这两个重要的东西。后来猛男想出了一个办法,并且马上付诸行动,就是写了一封信到那所学校,信封的收信人就写着“XX中学某月某天坐某班公车的某个女教师收”。虽然这样的地址所含的变量太多,但猛男觉得在那个偏僻的中学里就那么几个女教师,收到信的可能性还是挺大的,这个函数最终会得到迎刃而解。后来证明猛男的估计没有错,信果然是被收到了。事情发展到这里也似乎一切都变得顺利了。稍微有点不完美就是,收到信的并不是S,而是C。就我所知道的是,S收到信的时候已经不记得自己那天是否坐过公车,于是将信传给了C,而C就明显记得自己也是在那天坐公车回到学校的,尽管C就是想不起当天是否有猛男这个人并且跟这个人聊过天。但是C还是半信半疑的将信收下,并按照信上猛男所留下的电话号码给猛男回了个电话。
通了电话之后事情就完全变得明朗了,就是C跟猛男在一起。尽管故事写到这里有点像在写小说,但这也是毫无疑问的结果。在猛男看来,虽然自己的初衷是奔着S而去的,但是信既然被C收到,这也是冥冥中注定的他们的缘分。而我在前面也说过,世界很多的恋情都是丘比特那小子乱发箭造成的。这是天意。
九
按照众多香港的粤语残片的逻辑,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故事到这里应该算是有一个完满的结束了,这就是所谓的大团圆结局,电视剧也应该谢幕了,因为所有的一切看起来都已经非常的完美了,包括杰仔的,猛男的,我的。那个时期我们都过得很轻松快乐,我们喝酒打球,纵情山水,在工作之余还会到山里的河里游泳,或者开着我们的破骑在林场的山路里到处转悠,以前清冷的大山似乎都变得美丽了。我们的目光甚至比老鼠还短,觉得但有生活如此,人生夫复何求。猛男也时常在酒过三巡之后兴奋的说,我们都算是已经“混”到尽头了,接下来就是应该好好的过“日子”了。
然而,生活不是电视剧,我写的也不是小说,我写的是生活。而生活总有那么多的不完美。尽管生活中很多事情都没有意外,但总会有一些波折,就是这一些波折令我们痛苦万分。
十
和小美在一起的日子里我已经完全忘记了时间是怎么过的,只觉得时间快得连波音都难以企及。我无奈的发觉,时间就如我兜里的人民币一样,永远都不够用。那段日子里我总是隔三差五地走出林场,和小美走遍县城的大小角落。没有小美之前我总觉得,县城的街道是那么的长,我走一会都觉得累,但和小美在一起之后我却完全没有累的感觉,只觉得那些街道太短,走几步就从街头走到街尾了。而且令我最欣赏的一点是,小美从来没有问我的工作方面的事情,她只知道我在一个林场工作,至于工作的性质是砍木的还是其他什么的她也从没有细致拷问,她说等到我愿意跟她说的时候自然会跟她说。小美的这一点令我欣赏的原因是,小美这样的态度表示她喜欢的是我的人,而非其他的什么的东西,对于今天很多爱情都渗入了功利成分来说,这一点难能可贵。
时间就这样在不经意间流走,我和小美的关系也如火车一样义无反顾地向前推进着。对于这段感情,我和小美都没有半点怀疑,大有既然选择了远方,留给地平线只能是背影这样的大无畏气概。但我和小美并没有如火车一样越过轨,因为我们都觉得越轨是印度火车的专利。只是我有一种不好的感觉,就是觉得小美对我越来越依赖了,对我的紧张甚至达到了神经质的地步,她必须知道我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做了些什么,每一天里跟了什么人交往,她心里才会感觉到踏实,对此我觉得有点郁闷。在爱情上有一种哲学,说是所有的爱情都要经过几个时期,即尴尬期——甜蜜期——猜疑期——冷淡期,如果跨过了冷淡期,那么你就跨进了婚姻。我曾以为我和小美会逃过这样的宿命,我乐观的相信,我和小美最终会跳过中间的两个时期而直接奔向那幸福的殿堂的。但是我在前面也说过,生活中很多事情是没有意外的。只不过这意外对我和小美来说未免也快了点。我回顾我和小美相识的日子,前后才两个月多几天,而且除开尴尬期,我们的甜蜜日子也不过两个月,但就是这样短的时间小美就开始对我有所猜忌。而更加令人痛苦的是,我和小美都不愿意承认这一点,每次逛街也会快快乐乐的去,完全看不出有什么不妥。小美最看重的是自己的年龄问题,这个对于小美来说异常敏感,事实上这是世上女孩子的普遍人生观。女人到了一定的年龄,每天担心的就不再是今天又胖了几斤而是明天能不能够稼得出去。而小美所顾忌的是,她的年龄好像比我大,因为她说看起来我很年轻,对这个我感到很惭愧。小美很担心我因为她的年龄而轻视她。在我们刚牵手的时候小美就告诉过我她的年龄与生日,当然也问过我我的生日,但我仅告诉过小美我的生日是几月几日,对于年份我故意不提,我也想不明白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心理。而其实,小美只比我大了半年不到。况且我认为,年龄在爱情中实在是构不成一个问题。虽然说人生苦短,但在岁月的漫漫长河里,就那么几个月的时间实在是可以忽略不计的。所以我一直对这个问题不是很在意,但我也想不到小美对这个问题竟是看得如此的重。终于有一天我们再次无意提到这个问题时小美忍不住对我说,你再不告诉我年龄就把你的身份证给我看。我觉得这是对我莫大的侮辱,我向她大哄说:你以为是朝见英女王啊还要个身份证要不要我连指纹都给你啊不要那么神经质好不好。说完这些话我就立刻感到后悔,这是我和小美相识以来第一次对小美发火。小美的对我的反应也感到愕然,泪水从她清澈的眼睛里奔涌而出,然后转身头也不回的走了,留给我一个无助的背影。而我竟然也没有追上去解释。
之后我和小美的关系无可逃避地转入了冷淡期,我也无奈的发现,我和小美是逃不出宿命的捉弄的,上天也不会对我们如此眷顾。之后我和小美一个月也没有见过面,我也破天荒的一个月没有踏出过林场半步。一个月来虽然我也会悲伤莫名,但我就是没有给过小美一个电话,连信息也没有一个过去。期间小美也给过我电话,但我就是不接。我自私的认为,等到小美想通这个问题实在不是一个问题的时候,我们自然会重新快乐的在一起的。不过这也只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一个月之后,我等到的不是小美的谅解,而是小美的一封信,说得细致一点就是一个信封,因为里面没有任何东西,片言只字也没有。我有预感我完了,小美已经对我无话可说了,这使我大为苦闷。终于几天之后又收到了小美的另外一封信,我迫不及待拆开来看,看完之后我就感到天空顿时变得灰暗了。信的内容是这样的:
展信佳。上次的那封信由于我心伤得脑袋一片苍白,所以忘了把信装进去。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去了某个城市了,因为我已经找到了工作,我走的几天前我想过要告诉你,也想再见你一面,但是打你的电话的时候你都没有接。这一个多月来我想了很多,想起我们一起去过的地方,想起我们在一起时的快乐。过去几个月是我一生中最开心的日子,也很感谢你给我那么的开心。但是我觉得,我们还是不适合在一起,但不是因为那天你对我发了火,也不是因为我对年龄的问题太过多虑。我只是觉得,我的另一半一定要是一个对我完全坦白的人,我跟他不但可以分享彼此的快乐,也能够分享彼此的痛苦。而跟你在一起虽然你给了我很多的快乐,但是我可以明显的感觉到其实你的内心总有一种东西在压抑着,有时我们在一起开心的谈笑时你会突然间的变得沉默,眼神里流露出伤感,当我问你什么事的时候,你又会笑着说没有什么事。我觉得你将太多的事情收藏在心底。你总是用快乐掩饰着你的痛楚,而我却总走不进你的内心。或许,这是因为我并不是你所要寻找的人吧。所以我决定还是离开你,但请不要伤心,或许某天我走在城市的街头上会再遇到你。同时也请你不要忘记我们曾经在一起的日子。毕竟,我们也曾经相识过。
小美
收到信的那天林场正下着雨,刮着一个叫什么的台风的。但我并没有让信随风飘走,否则这未免也太琼瑶了点,生活是不可能那么琼瑶的。我将信很好的收藏了起来,就像收藏起我与小美在一起的回忆。收好信之后我觉得烦躁万分,头脑里一片苍白,然后泪水终于莫名其妙地流了出来,一如夏天的莫名其妙而来的雨。
十一
收到小美的信的几天后我一直睡在林场的宿舍里,在那几天里我做了无数的梦,梦里满是小美的身影。我想起了很多关于小美的东西,还再次翻出了小美给我的信来读。我还想到小美的城市里去找小美,而且我还乐观的认为,小美在信的后面说在城市的街头会再遇到我就是小美在暗示我去找她。不幸的是,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小美没有告诉我究竟去了哪个城市。这句话只不过是小美的一种委婉的说法而已,就如我和小美初见面的时候我就称赞她很“委婉”一样。但是,这里的委婉并不是那个“委婉”。
十二
睡了几天之后我觉得已经睡够了,应该起身活动活动了。我也想找个人倾诉一下自己内心的苦闷,但在林场我很难找到一个可以听我倾诉的人,因为林场的猪头们除了打麻雀或者暗算别人或者如何贪污之外,脑子是容不下其他任何东西的。我想去找杰仔,但想想也是不可能的,因为杰仔还处在与小雨的热恋之中,跟他讲这些无异于对牛弹琴。最后我想到了猛男。当我去到猛男的房间的时候,猛男也正好在床底下摸出几瓶白酒,对我说你来得正好我正愁没人陪我喝酒。我没有说什么坐下来就喝。猛男那天喝得很猛,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后来猛男喝得差不多的时候对我说,我已经跟C分手了因为我发觉我还是放不下琳每次和C在一起我总将C当成是琳所以C忍受不了就跑了。我拍了拍猛男的肩膀,就如我刚来林场那天猛男拍着我的肩膀一样。但我并没有跟猛男说什么,我走出门口,看着林场的大山,在阴暗的天空下,林场的大山依然显得是那么的的清冷。
其实,所有的一切都没有变化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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