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如今,都是错
(一)
永远记得2003年的夏天,那个夏天,我认识了一个叫程律的男子。
彼时,我有男朋友,叫林生。那个夏日的午后,我接到林生的电话,电话里闹哄哄的,他在电话一头说:“李素,半个小时内到学校门口忠记大排挡来,哥们要见你。”我还没来得及说话,电话就啪的一声挂掉了。敢情这个人喝多了,平时斯文老实的一个人,再不会对我使用这种命令式语气的。
半小时后,我出现在忠记大排挡。四五个男生边喝酒边高声阔谈,见我来了,都忙让坐倒茶。只有一个没动,他是程律,懒洋洋的坐在位置上,吐着烟圈,白色衬衣,深蓝色牛仔裤,眼神迷离,面容英俊,全身散发着一种海洋般懒洋洋的迷人气息。我忽然觉得被什么东西击中了一样。
我坐下来,开始管不住自己不停向他飘忽的眼神。隔着飘忽迷蒙的烟圈,我盯着他迷离的眼睛,假装不动声色。
一层层的烟圈后面,我感觉到一双炽热的眼睛,但,他比我更懂得不动声色。
他们边摇色子边喝酒,喝酒的人都喜欢玩这个。但程律不玩,他只在旁边凛然的看着。
啤酒越喝越多,有一箱了。旁边人的醉笑声越来越大,而林生早已醉倒。
我们两个清醒着,眼神交缠在一起。他抽着烟,我看着他抽烟,无所顾忌。
“我喜欢这个烟的味道”。我忽然说。
“是520”。
“520,520,……”我默默的念着,噢,是我爱你的谐音。我第一次知道有烟叫这种名字。
这名字真好。
晚风吹来,我们四目缠绵,空气中也洋溢着暧昧的信息。我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他举起一瓶酒,也一饮而尽,我们相视一笑,放纵的感觉真是好。
……
我向他伸出了手说:“你的电话号码。”他拿起笔,抓住我的手,写下了他的号码,笔尖触到我的皮肤,我一震,有全身酥软的感觉,他的手抓住我的四个手指,我忽然觉得自己像要窒息般无法呼吸。
我第一次伸手向男生要电话号码。还第一次主动喝酒。
那十一个数字,像有千斤重,让我的手层层冒汗。
我紧紧的握住拳头,飞奔回宿舍。与他有关的东西就这么一串数字,握住他,我像是握住了满满的幸福,激动无以言传。
……
无论怎样,我知道我一定要打这个电话。不知如何开口,只说了一句:“是我。”
“我知道。”那边回答。我像是可以感觉到他那迷离的眼神,海洋般的气息。
我忽然不知道再说些什么。
“我想见你。”良久的沉默之后,他的声音飘了过来,我悬挂的心落了下来,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好”。
放下电话后,我飞奔而去。
他站在校园蝴蝶湖的栏杆边上,看到他帅气的背影,我的脚步不由自主的放慢,用力的深呼吸想要平静自己的心跳。
站在他旁边,假装不动声色,心里却是无数个小鹿在乱撞。
“李素,这个名字好听,动而不乱,静而有素。”静静的夜里,他空旷的声音响起。
动而不乱,静而有素。这是他对我名字的理解?还是对我的理解?
我不想要猜测他的意思,今晚的夜色太美好,就这样站在他的身边,感受着他的气息,幸福在心里撑得满满的,我的脑袋像停止了转动般愚蠢起来,原来愚蠢的脑袋也可以幸福得一塌糊涂。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是景美呢?还是人美?我只知道我是心情美,没完没了的美。
我们沿着湖边走,一圈又一圈,第三圈的时候,他的手抓到了我的手,我任由他抓着,同样假装不动声色。
这样子,时间也会过去。晚睡钟声响起,我抬起头跟他说再见。
他说,嗯。
我跑了起来,才没十米路,听到他叫李素,我停住,回头,看他。
他三步并作两步,走了过来,一把抱住我,热烈的吻了起来,有如天旋地转。
天知道,这是我的初吻,我紧张得簌簌发抖,没办法思考,黑暗中,只知道他的嘴唇好柔软好柔软,我向花痴一样,沉醉在这种柔软之中,无力抗拒。
(二)
我跟林生提出了分手,他一个劲的问:“为什么,为什么”。
“没为什么,不爱了”。我坚如磐石的回答,不留余地。
“是不是我做得不够好。”他的声音有足够的悲伤。
我却对这悲伤视而不见。
“不,你很好”。
“你爱上了别人”。
我不再说话。是的,我爱上了别人,但我想我不用告诉他。
他不再看我一眼就转身离开。他悲伤的背影,让我觉得自己真的是坏。
坏女人,一个见异思迁的坏女人。
林生没错,只是不该让我认识程律。一见到程律,我就无可救药的爱上了他,他海洋般的懒洋洋气息让我如此着迷。还坚定的认为认识林生只是,只是为了认识程律。
可,我不知道,原来程律,他有女朋友。而且的他女朋友不是别人,竟然是晓霞,A城有名房地产商的女儿,每天招摇的开着红色广本来上课的女生。在我们还穿杂牌背着布包的时候,晓霞就已经穿ONLY时装携LV手袋了。学校里没有人不认识晓霞,但我怎么也想不到晓霞的男朋友居然是程律。
怪不得程律抽的是520,手上带的是劳力士。原来她女朋友的家产倾国倾城。
但我却深信,程律真正爱的人不是晓霞,他只是习惯了穿名牌,习惯了出入高级的餐厅酒店而已。所以我们继续交往,假装倒底,而且他说过,他喜欢不动声色的李素。
因为他喜欢,我就心甘情愿的不动声色,随传随到。
他说他打球的时候想我在旁边看着他,我就回回都到。他说他想泡网吧,我就坐在旁边陪他一通宵。他说他想带我去见新朋友,我就打扮得光芒四射冷若冰霜陪他去。他说他喜欢我既光芒四射又冷若冰霜的美,他说他喜欢我只为他一个人美。他还说他喜欢他朋友说他女朋友漂亮气质好。
当然,我跟他走在一起都是背着晓霞的,其实,是偷偷摸摸的。
而我,有孤傲的自尊,认为爱情就是一切,他有女朋友与我何关,只要他爱的是我。
第一次跟晓霞碰面是在他宿舍。
他发信息来:“我想见你”。
十分钟之后,我出现在他宿舍。
我刚坐下来,晓霞爽朗的声音响起,程律程律的叫,然后门就被推开,她就出现在了程律的宿舍。
我只能假装跟别人说话。
她买了新外套给程律,牛仔衫,说要两千块呢?拼命逼着程律换上。
程律换上了,转头过来问我:“李素,你觉得好不好”?
我不置可否。
晓霞这才向我看过来,我大胆的接着她的目光,没有任何表情。
她不再多看我一眼,拉起程律的手说:“快走,爸爸在凯宾斯基等着我们过去吃饭呢?”
他被晓霞一阵风似的撺掇走了,留下了一脸落寞的我。我有被遗弃的感觉。这种感觉真是难受。
噢,我是在玩火,是吗?
我给他发短信说你不适合穿牛仔衣服,你穿白衬衣最好。
他发了信息过来“今晚我再找你。”
看着他的信息,我就那么轻易易举的原谅了他。
而这以后他再没穿过牛仔衣服。
(三)
我无比的深信,程律不是一个肤浅的男人。他玩够了,会回来我身边的,我那么坚定的认为他喜欢的是我。每次,他用力抱着我的样子,每次,他狂乱的吻着我的样子,这不是爱是什么呢?秘密交往了两年多,从大二到大四,我从没怀疑过我们的爱情,那么笃定的相信他最终是会跟我在一起。
谁知在差不多要毕业的时候传来了他订婚的消息,新娘,不是我。
我一震,这消息有如铁马冰河,破碎了,一地都是冰碴子,直冷到心里去。这就是我无比在乎,不顾一切的爱情。
只要他跟她订婚,他就可以有A城户口,可以有好工作,可以有好房子。
跟我在一起,他能有什么呢?是呀,能有什么呢?爱情能当饭吃不,爱情能当房子住不?程律他太清楚,爱情,不过是有钱又有时间时候的调剂品而已。
他订婚那一天,我一个人在学校门口的忠纪大排档喝得酩酊大醉。模糊中,又看到他穿着白衬衣牛仔裤抽着520的样子。
如果可以,就这样一直醉下去,醉下去,醉死掉也愿意,带着我不顾一切的爱情。
为了爱情死掉的女人很多,而我,不是其中一个。
醒来后,发觉我躺在了学校附近的酒店里。头痛欲裂,旁边有他的留言:醒来后把这碗绿豆沙喝掉,解酒的。
我起来,一口一口把绿豆沙喝掉,泪水滴滴而下,心里堵得难受。噢,他不是个好男人,订婚的当晚还跑出来私约女友。
……
毕业后,我也留在了A城,只是,我不再是那个动而不乱,静而有素的李素了。
白天上班,晚上穿上露脐装,在酒吧夜夜笙歌。
我说过我是个坏女人,再坏点也没有什么不好。
程律,因为他岳父的关系,很快就成为一个成功的房地产商人。看来他当初的选择是对的,爱情算什么,前途才最重要。
但一切都已经与我无关。
这样也没什么不好,他在女人身上得到他想要的,我也可以在别的男人身上为所欲为,酒吧里等着和我约会的男人还排着长队呢?程律,你算什么!
我无比坚定的认为他在我心目中已经不算什么。没有他,我也好好的,我也照样K歌、跳舞,夜夜作乐,今朝有酒今朝醉。
我以为再见他,我可以视而不见,或者也可以像萍水相逢的人一样,打一声招呼,然后再离开,终究不会再起波澜。
但,不是的,其实我的好我的坏,都与他有关。
他是故意找我还是无意遇见?
在披头士酒吧里,他出现时,我正跟一群男的在猜拳作乐。他一言不发走过来,狠狠把我拉了起来,直拉到大街上。
他不是已经结婚为人丈夫了吗?怎敢还在这里多管闲事。
“你是谁?凭什么拉我出来”。
我甩开他,转身就走。
他不说一句话,他总是不说话,连解释都没有。
却就这样静静跟在我后面。
我讨厌他这样子,既然跟人家结婚,为什么还要在乎我,为什么还要拉我出来。生死随我好了。我唱歌跳舞作乐与他何关。
真是越想越气。刚刚又喝了酒,风一吹,胃里不断的翻腾,狂吐了起来。他见状,三步并作两步跑上来,伸出手,毫不犹豫的接住我吐出来的一坨坨恶心的东西。我吐得脸色发青,虚脱得站不起来。任由他脱下衣服,把我擦干净,然后抱上车。
或许这是宿命,一见到他我的身体就不听使唤闹起毛病来。头晕的站不起来,吃不下任何东西,一吃就吐。
他为我熬姜粥,煮姜水,亲力亲为,这个穿白衬衣的男人在照顾我,给我洗脸洗手洗脚。
他一对我好,我就会失去方向。
在他温柔的亲吻中,我又沉沦下去,一如大学时候,他的一吻让我死心塌地。
我想,我不但坏,还贱得可以。
……
于是,我不再夜夜笙歌,开始专等着他一个人,等着他过来和我幽会、亲吻、拥抱。
我又做起了动而不乱,静而有素的李素。因为他喜欢。
他每周出现在我的房子里,每次,门没关好,他就把手伸到我的内衣里,我低声的叫着,他放纵的笑着,说我是他的小宝贝。我在他怀里一寸一寸柔软下去,这一刻,我又是那么的坚定,他是深爱我的。
每周这样,乐此不彼。
他有时间的时候,我们还会去别的城市。在别的城市里,我们可以光明正大的手拖着手在街上走,可以一起坐在街上吃早点,一起逛商场,一起看电影。我喜欢这样,我喜欢光明正大的跟他走在一起,所以总要求着他跟我去别的城市玩。
他也会跟我一样玩得忘乎所以,但回到A城,他又总是会无耻的掏出手机给晓霞发短信:亲爱的,我出差回来了。
看到他跟我亲热完之后又跟别的女人发亲热的短信,我恨不得要将他杀掉,虽然那个女人是他的妻子。但我舍不得杀他,因为我离不开他。我们是世界上最龌龊的两个人,为了他,我将自尊降到最低点,不值一文。直到被晓霞发现。
她去到我公司,当着众人的面,狠狠的给了我一巴掌,恶毒的骂我狐狸精、婊子,弄得人尽皆知。
我却并不生气,这样的结果坏吗?
不,很好,闹开了,我就可以永远跟律在一起了,我深信,律选择的一定会是我。
是的,我是那么的深信。
我安心回家,等待着律跟我一起远走天涯,只要他开口,我可以抛下一切跟他走。
但,程律,他太恶心。
他给我送来了一张五十万的支票,让我自己离开。
再一次,他还是没有选择我。
……
我猜不到故事是这样的结局。
我爱这个有着海洋般懒洋洋气息的男人这么多年,忽然想起他从没对我说过“我爱你。”
(完)

举报电话:010-62110656 客服电话:010-62110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