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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风残月

作者: 牧羊看瓜客 完成状态:已完结

晓风残月

  明朝万历年间,兰陵笑笑生的《金瓶梅》一书刚问世,便因其独特的视角、浓厚的生活气息、丰满的人物形象及颇有争议的主题思想而引起世人的普遍关注,到清代,人们更是将它与《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并称为“四大奇书”。而随着金瓶梅的流传,书中人物也广为人们所知。尤其是潘金莲,历来更是被作为淫妇荡娃的典型而遭到万人唾骂。张竹坡在评点《金瓶梅》时说:“金莲不是人”,①可见他对潘氏的痛恨程度;甚至到现今,一些专门讲述古代文学史的书籍也认为:潘金莲既狠毒、淫荡、又聪明、美貌……将狠毒、淫荡作为潘氏的第一特征放在首位来评说。而在民间,人们对潘金莲更是深恶痛疾,鄙弃之至,习惯上总把那些不知廉耻、放荡狠毒的女人痛骂为“潘金莲”。由此可见,潘金莲在中国文学人物长廊中已作为一个淫荡的典型而深深植根于人们心目中。

  然而,如果我们对《金瓶梅》进行细细评析,结合明朝中后期的社会、历史环境,研究小说中潘氏的出版经历、处境心理、言谈举止,再换一个角度去思考,就会发现潘金莲身上是有不少异质的东西值得我们推敲,需要我们对这个人物进行重新评价。尤为重要的是,从她的身上我们可以发现明代中叶以后女权的觉醒及封建社会中女性的悲剧。

  一、潘金莲身上女权主义的觉醒:

  在《金瓶梅》中,潘金莲的出身是卑微的:她早年丧父,九岁就被卖入王招宣府中,十五岁时又被其母转卖至张大户家中,直至一十八岁。在这九年中,潘金莲为奴为婢,人微言轻,要察颜观色,见风使舵,处境之艰难可想而知。同时,金莲也是目睹了两家大户纸醉金迷、莺歌燕舞的豪华生活。心中攀附之念自然难收。我们知道这个年龄阶段正是一个人性格的形成期,潘金莲青少年时期的这种种遭遇,自然会在她性格上打下深深烙印。

  潘金莲的命运是与她的婚姻生活紧密相联的,而她的第一次与武大郎婚姻是一桩不折不扣的封建婚姻,纯是张大户为一已之利强派而成的。那武大要钱没钱、要才没才,要貌没貌,浑名叫“三寸丁谷树皮”,“身上粗糙,头脸窄狭”,以“卖饼度日”,“为人懦弱”。潘金莲对这段婚姻自然不满意。若是别人,便也听天由命、安度余生了;偏是潘金莲,她不满张大户包办的封建婚姻,“普天世界断生了男子,何故将我嫁与这样个货”,(第一回)思想摆脱这种束缚,追求自己的婚姻自由,谋划自己的幸福生活。这种想法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实在无可厚非。故而看到武二时,就想“这段姻缘却在这里了”,便一而再,再而三的挑逗武松,初见西门庆时便有“几分留恋”,甚至后来与西门庆偷情,她也就是想找一个如意郎君,有一个靠山,过一个正常女人应该过的生活,这也并不过分。她这种对婚姻自由的强烈追求精神在封建社会中尤其是程朱理学问世后是十分难得的。

  而与封建社会中一般的女子不同,潘金莲对爱情婚姻的追求不仅仅只在一个名份上,而是大胆地把这种企求具体到那个时代的人们不愿触及也不敢触及的性的追求上,勾引武松时“酥胸微露”,“哄动春心”,(第二回)行为挑逗,言语露而大胆。与西门庆初次私会,便发生了性关系,后来嫁到西门庆府中,更是“如鱼似水,美爱无加”。(第九回)其实我们知道,性的追求也是人类的本能之一,孟子说:“食色,性也。”②肯定了人的正常性欲。无性的爱情是唯美的爱情,在现实生活中几乎是不存在的。而这种正常的欲望在我国封建社会中尤其是程朱理学问世后就被视为洪水猛兽,对女子而言更几乎被完全剥夺了。男子可有三妻四妾,女子却只能“三从四德”,不可越雷池半步。潘金莲则不顾这些伦理纲常,泼辣、大胆说自己想说的话,做自己想做的事,争取已作为一个女人应有的权利。这种对性的主动追求也是女权意识觉醒的一种表现,是对扼杀人性的封建伦理道德的强烈反抗。

  在潘金莲女权意识的觉醒过程中,她那种对自己女性权利的 争取与维护之强烈是令人感叹的。作为女人,她自然希望得到丈夫的宠爱。于是请刘瞎子为她回背,以期能套牢西门庆之心;她更想丈夫能专宠于自己,一旦见西门庆移情他人,便愤恨难平,“见西门庆常在她(李瓶儿)房里安歇,于是常怀嫉妒之心,每蓄不平之意”;(第三十三回)而当她发觉西门庆其实只是一个花花公子,对她用情并不专一,对她的妇女权利并不重视时,心中不平之意可想而知,怨恨日积,便产生叛逆的想法,这种想法虽没有说出来,但她却通过自己的行动表现出来了。黑格尔说:“能把个人的性格、思想、目的最清楚地表现出来的是动作,人的最深刻方面只有通过动作才见诸于现实。”③潘金莲正是通过她的行动表露了她的叛逆思想,争取与男人有平等权利。所以,当西门庆夜宿李桂姐处约半个月时,潘金莲便与下人琴童私通;当西门庆在外到处拈花惹草时,潘金莲便多次与陈敬济相勾搭,从她的这些行为上明显可以看出对西门庆的报复之意,也表现出她正在努力争取与男子平等权利的想法和极力维护自己权益的企图,这相对于逆来顺受的传统女性道德观来说毫无疑问是一种历史的进步。

  由此可见,潘金莲对封建包办婚姻强烈不满,努力追求一种夫妻对等的自由婚姻,敢于大胆涉及别人不敢企望的性生活并将其与爱情婚姻联系起来,争取并维护自己作为女性应有的权利,积极追求个人的幸福生活。这种思想与行动表现了那个时代女权意识的觉醒,在当时来说实在是一种社会的进步。

  二、潘金莲身上所体现出来的女性悲剧色彩。

  尽管如此,但是因为传统封建道德的束缚,现实环境的影响以及潘金莲自身性格上的缺陷,潘金莲还是未能摆脱悲剧的命运,从她身上所折射出来的封建社会里女性世界的悲剧性因素是令人深思的。

  (一)依附于男人的奴性。潘金莲虽然具有强烈的叛逆性格,但她仍然未能走出封建社会中夫权的阴影,她的叛逆并未能使她形成独立完整的人格;相反,她比一般女人对男人的依附性更强。在家里,她与李瓶儿、孙月娥、吴月娘的明争暗斗,只是为了“得到丈夫的青睐关注”,④她与其他女人一样,目标简单而明确,“只要自己的肉欲从丈夫那里得到了满足,那么也就证明了自己在家族中的地位,从而也就实现了自己最大的人生满足。”⑤她所寻找的就是对男人的依靠,武大不足以依靠,她便找武松;武松不理,她便勾搭了西门庆,西门庆死后,她便依赖了陈敬济,甚至被吴月娘遣发到王婆家时,她又附上了王潮儿……可见,潘金莲的一生总是生活在男人的影子里,她从心里很难摆脱寄托在男人的身上。她不自重,也不自爱,甘心作为男人的掌中玩物,为自己能成为男人性欲的牺牲品而沾沾自喜。这种对男人的依附性是潘金莲奴性的集中体现,也是她作为女性的悲剧性因素之一。

  (二)过于单纯的性的追求。如前所述,潘金莲把爱情婚姻的追求具体到对性的追求上,但是,潘金莲对性的追求是直露的、过分的、单纯的、缺少感情的,是一种不带任何理性的追求。毋庸讳言,小说中潘金莲的命运是与她的性追求紧密相连的,她把对性生活的追求几乎看作她生命的唯一。在做水陆道场给武大超渡时,她不顾众和尚就在隔壁,大白天便与西门庆饮酒作欢;半月见不到西门庆,耐不住寂寞,就与琴童鬼混;她与其他妻妾的矛盾也主要是由于争夺西门庆的性爱而引起的。毫无疑问,她的这种追求是偏执的,非正常的,仅仅局限在器官的刺激上,而非精神的愉悦。这也反映了她内心的空虚、无聊。

  (三)被扭曲了的变态心理。潘金莲青少年时期的悲惨遭遇,独特的痛苦经历造成了她心理的变态。一方面,她喜爱将自己的欢笑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为了能与西门庆长相厮守,她不惜伤害了武大的性命。为了打击李瓶儿,争夺西门庆的宠爱,她挖空心思地惊吓官哥,直至官哥的夭折。另一方面,她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虐待狂。西门庆娶了孟玉楼后,长时间不来,于是潘金莲就把气撒在迎儿身上,“剥去身上衣服,拿马鞭子打了二三十下”,“把迎儿的脸用尖指甲掐了两道血口子”(第八回),嫁入西门府后,常与众妻妾发生矛盾,于是秋菊就成了她的出气筒,稍有不如意便又打又骂,下手之狠毒令人发指。更为可悲的是,她对任何人都充满仇恨。别人得宠,她眼红嫉妒,摔凳搥桌,指桑骂槐;别人遭殃,她幸灾乐祸,喜形于色,还在别人心头挖上几刀。如官哥儿死后,潘金莲借着秋菊骂李瓶儿说“贼淫妇!我只说你日头常晌午,却怎的今日也有了错了的时节?斑鸠跌了弹——也嘴答谷了!春登折了靠背——没的椅了! 王婆坏了磨——推不得了!老鸨死了粉头——没指望了!却怎的也和我一般?”(第六十回)那种幸灾乐祸的变态心理暴露无遗。当然,潘金莲的这种被扭曲了的性格、变态的心理既是外部客观原因造成的,也有她自身内部因素的促发的,这是那个时代女性的悲剧。

  三、潘金莲形象的社会意义。

  在中国古代小说史上,潘金莲是较早出现的、有诸多色调的、复杂性格的立体人物。她聪明伶俐,敢作敢为、富有叛逆精神,却又狠毒刁钻、放荡凶残、缺少自尊自爱:“此处对她痛恨不绝,彼处又让人对她爱怜同情。”⑥这是一个颇有争议的人物。而作为一个艺术形象,她身上所折射出来的社会问题却也是发人深省的。

  首先,在潘金莲的身上,我们可以发现我国古代资本主义萌芽时期女性的觉醒。明朝中后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商品经济空前活跃,在比较发达的江南地区,甚至出现了“机户出资,机工出力” 式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与此相适应,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巨大变化,李贽提出“好货”与“好色”的著名理论,肯定了商品经验之谈的存在价值,肯定了人们正常的性欲追求。他还提倡男女平等,反对歧视妇女,认为:“谓人有男女则可,谓见有男女岂可乎?谓见有长短则可,谓男子之见必长,女子之见尽短,又岂可乎?”⑦主张婚姻自主,赞扬卓文君和司马相如的相爱是“同声相应,同气相求” ⑧。在这种思想的感召下,一些激进的女性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开始觉醒,她们敢于自己当作真正的人,爱自己所爱的,恨自己所恨的,追求个性解放,不专营传统贤妻良母式的温柔敦厚的道德品质,淡漠名节,凭着一个正常人本能的情与欲的冲动和追求,去撞击视女性为草芥、以性欲为万恶之首的封建道德框架。在她们中间潘金莲毫无疑问是佼佼者。潘金莲的这种思想和举动正是当时商品经济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的情况下女性意识觉醒的必然表现。

  其次,从潘金莲的悲剧中我们可以发现当时历史条件下女权意识的局限性。潘金莲敢作敢为,确实有强烈地追求个性自由与个性解放的欲望。但是,由于传统封建伦理道德的根深蒂固,由于她自己的活动范围十分狭小,她不可能也没有办法接触到外界更为进步的社会思想和社会力量。所以,她的这种进步只能局限在自己有限的活动范围内,也就是只局限在一个小小的家庭之中。

  而作为一个家庭女来说,在那种历史条件下,她只能极其所能来追求丈夫的宠爱,生活在夫权的阴影中。她不能彻底摆脱封建制度的桎梏,难以走向具有近代人文色彩的个性主义,最终归于灭亡。这不仅是潘金莲的悲哀,更是那个时代所有女性的悲哀。

  最后,纵观潘金莲的一生,我们应该认真思考和探讨一下: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究竟应该怎样处理性爱与生活理想的关系?在小说中,潘金莲不是封建统治下的行尸走肉,她有自己的生活理想,希望自己能有一个孔武有力、相貌堂堂的丈夫,渴望自己能得到丈夫的宠爱,对自己的爱情、婚姻自由有着热切的追求。然而,我们很是失望地发现,潘金莲把性爱作为实现自己生活理想的唯一手段和最终价值体现,这就使她的生活理想发生了变异,使那极具进步性的,具有反抗意识的充满生气与活力的生活理想演变成本能的、低极的赤裸裸的性爱满足,并由此引发了自己的心理变态,也把自己逼上了毁灭的道路。这实在是潘金莲的不幸。

  在今天的现实生活中,我们无妨以此为鉴,认真思考并正确性爱的自然性,不把它看成洪水猛兽。另一方面,我们也不可把性爱作为实现自己理想的手段。否则,性爱就会失去它自然的色彩,生活也就缺少了理想的光泽。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伊人已逝,空留余香袅袅。潘金莲的是非功过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不可否认的是,潘金莲确实有她的历史存在价值,不能仅用“淫妇荡娃”一语以骂之——那确实有失公允。

  参考文献:

  ①闲斋老人《儒林外史》序

  ②《中国古代文学史(二)》,第305页,罗宗强 陈洪 主编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0年10月第一版

  ③黑格尔《美学》 第一卷207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

  ④⑤《中国古代文学史(二)》第302页,罗宗强 陈洪 主编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0年10月第一版

  ⑥《中国古代文学史(二)》第305页,罗宗强 陈洪 主编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0年10月第一版

  ⑦《焚书》卷2,《答以女人学道为见短书》转引自《中国历史教师教学用书》(初中版)第二册,人民教育出版社,1992年5月第一版

  ⑧《藏书》卷37,《司马相如》转引自《中国历史教师教学用书》(初中版)第二册,人民教育出版社,1992年5月第一版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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