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泪流成行

作者: 穆双 完成状态:连载中

第一章

  我流泪了,成双成对的,夺眶而出,顺腮而下。你猜我是在哭还是在笑?内心是喜悦还是悲伤?或许你会说我神精了,问这种无聊的题,但我真的想让你关心关心我。猜一猜吧。你猜得到吗?你猜不到我也不怪你,因为,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何流泪。

  清早,我心血来潮,决定不睡回笼觉,尽管昨天晚上的梦做的不错,剧情动人、情节清晰、条理分明,可醒了再睡很难接续上。刷牙、洗脸、在衣柜里遴选出中意又中穿的衣服,然后在镜子面前左晃右晃三次以上,觉得在形象上没有折可打,就出了家门,走上人来人往的大街。

  天气不错,太阳在一块薄云的托举之下冉冉上升,势头强劲。不消多时,炙热的浪潮滚滚而来。亚热带海洋性气候还有个特点,炎热和湿气并存,想来是那热和湿在北方结不成对,到南方却得偿所愿,订下终身,从此相依相伴,焦不离孟,孟不离焦,如胶似漆的粘乎着,

  我的目的是逛街,压马路,顺便颠倒一下昼伏夜出的生活习惯。可没走几步,身上就粘粘的了,也就没有心情看迎面而来和疾速而过的俊男美女了。抬头看了看,书城就在不远处,便加快脚步,想着到里面借一下光,占点小便宜,吹一吹冷气。

  搬到书城附近住以后,我经常来这闲逛。不过,下午来的时候居多,像今天这么早也算破了天荒。我喜欢看书,这不是想在书中找到一些真知酌见,只有那些武侠的、言情的、恐怖类的小说才合我的胃口。或许是这样的书里有我没经历过却心驰神往的生活。我看书的速度很快,因为我专门挑精彩的段落来看,对那些平实的绘景和叙事我从来都是一翻而过。一部二十几万字的小说我用两个小时就能搞定,以至于书里面的内容,我只能记住梗概,时间稍长,残存的那点记忆就被新的内容取代了。于是,在人前显摆的时候,把书里的内容讲串,把主人公搞混,张冠李戴的事时有发生,虽没有关公战秦琼那么离谱,可也没好到哪去。好就好在我身边的朋友都是不爱读书之人,小学没毕业的占多数,他们都像鸭子听雷般听着。其实我每次也就挑搞笑的或是离奇的讲那么一小段,说多了或是说的时间长了他们反而会厌烦,所以我被拆穿的几率几乎是零。我则继续在这个群体里装着读书人,装着文化人。

  书城三楼文学区那些负责点货、归位、巡视的服务员差不多都认识我了,由此可见我来这里的频率。这绝对不掺杂别的因素,更不是因为我长的帅或是丑。我的面相是那种特中性、特普通、特平庸的,看谁都像我,看我谁都像。在服务员面前我特别能装深沉,当他们走过或是在我身边停留的时候,我经常把自己装入书中,像是陷入到情节中去了,眉宇亦皱亦舒,表情时痛苦时欢欣,但眼睛的余光出卖了我,因为它随着他们的身影忽远忽近,忽明忽亮。他们一走我马上收功、收摊。我想他们已被我迷惑了,暗地里一定会把我当成一个知识青年,一个整日徜徉在知识海洋里的知识青年,也没准他们把我当成买不起书常来蹭书看的穷小子。他们见到我总会笑一下的,应该是出于礼貌,我们的熟识也仅此而矣。

  身上完全清爽了,我便把手里的书放回书架,公共的便宜也不能多占,昂首阔步出了书城。

  我给墩儿打电话。电话拨通后我就耐心的等着他接。墩儿昨晚在皇都夜总会泡到一个特靓的小妹,这八百年难遇的艳福把墩儿乐得屁颠屁颠的,嘴巴从张开后就没合上,动不动还用手背擦一擦溢出嘴角的口水。我和大刚怎么会放过这种宰墩儿的机会呢,拖着他和那小妹到一家朝鲜饭店连吃带喝三个多小时,把墩儿心痛得,也许是急得直咧嘴,春宵一刻值千金嘛,可在新猎物面前他不好发作和扯皮,还表现得大大又方方,只有在那女孩子去洗手间的时候,他才冲我俩拱手作揖,指了指口袋又指了指手表。

  “操,瞧你那点出息。”我用语言埋汰墩儿。

  “你们纯粹是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墩儿数落一脸坏笑的我们。

  “好了,今天就到这吧。君子有成人之美,我们俩先走了,你慢用啊。”大刚占了便宜还卖着乖,他是想让墩儿欠他一个人情,改日再吃回来。

  可能墩儿昨天晚上操劳过度了,没人接电话。我想像了一下墩儿那膀大腰圆的身躯,那小妹妹娇柔可爱的神情,还有墩儿那张动不动就吱嘎吱嘎乱响的床,呵呵,那一定是一场世界级的鏖战。

  书城外面已热得像个蒸笼,刚刚有的那份清爽感觉在我跨出书城大门那一刻荡然无存。我给自己制定的逛一天,溜达一天的计划此时打了退堂鼓,马上就被回家接着睡觉的主意取代了。

  “啊。”“嘀嘀”“哈哈”“噢”一个女孩子的尖叫声、汽车鸣笛声,还有一些男男女女不怀好意的笑声以及起哄声把我的视线切入到书城大门左侧的红绿灯处,那里是书城大道和花城大道的交汇处。

  发出尖叫的是个女盲人,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子,衣着朴素,落落大方。她的尖叫和汽车鸣笛声此起彼伏,她闯红灯了。她站在马路的机动车道上,身体侵占了一个车道,她的导盲棍此时正在另一条车道上胡乱的敲着,她已造成了交通堵塞,身后排满了各种形状,各种牌子,急得一蹿一蹿的,疯狂的按喇叭的汽车。当我快步来到红绿灯处的时候,我看清了她的一部分脸,没有被黑色盲镜遮住的脸。那脸好白,因为有尖叫声从她的嘴里发出,那面容也就配合着声音演绎出惊慌失措的表情,她的鼻子,很直很挺的鼻子也在做着辅助动作。

  马路对面,有一群中学生模样的男男女女在向这边张望,不时的发出我认为是可耻的,下流的,杂七杂八的笑声。我是从他们的年纪上猜出他们是中学生的,尽管他们没有穿校服,还用奇装异服裹住身体,甚至于头发都烫染过,锔了除黑色以外的各种颜色。于是,我想到这盲女现下的处境是他们的一个恶作剧,是他们装好人扶她过马路,然后把她扔在马路中间的,他们只为取乐而不顾别人的死活,更不会顾及别人的感受了。

  “不他妈学雷锋也别他妈做恶人啊!”我在心里咒骂着那些学生,同时我几个箭步跨出,冲到马路中间,握住那盲女握着导盲棍的手,把她同她的导盲棍还有更为夸张的尖叫声,扯到双向车道的中间处,帮她脱离了险镜。等绿灯亮了,我还能帮她到马路对面,希望我没有做错,她不是要到马路这边来。

  马路对面那群中学生此时更加的聒噪,讽刺和挖苦的言语层出不穷。“噢,英雄救美喽。”“英雄,我就喜欢你这路见不平的个性,和我拍拖吧。”“操,你可得了吧,你没看他长得那熊样,你爸宁可把你剁了喂猪。”“哈哈……”我这个人性子比较直,不善于伪装自己,心情好与坏直接在脸上有了写照,那群中学生总说一些找挨揍的话,我的脸就不是好色儿了。而他们非但不为他们丑恶的行为感到羞愧,反而因我的脸色难看冲我叫嚣。“这叼毛,戏刚开演就让他弄谢幕了。”“有戏看了,你没看英雄不是好眼神看我们吗?”“哎,英雄,你看我们能当饭吃啊?”“我操,欠修理了是不?”“等他过来就收拾收拾他。”……他们人多势众,十二三个人当然不会怕我这横空出世的,在这年头已成稀罕物的“英雄”了。

  那盲女的听力应该比我灵敏,也应该是这样,她是用听觉来辨别处身的这个世界的。她有些紧张了,是那些学生的话引起的反应。她握导盲棒的手动了动,挣脱了我,我诧异地看了看她,她脸上没什么表情,眼睛又被盲镜挡着,就算没有盲镜遮挡也不能从中读到什么信息,我没忘记她是盲人。没等我猜出她的意图,她已转向我,面对着我,然后轻声的说:“英雄,我不要到对面去了,你扶我回去好吗?”呵呵,她也管我叫英雄。她的声音不像刚刚失声尖叫时那么尖利了,类似于耳边的喃喃细语,温温柔柔的,同是一个名为英雄的称呼,好生受用,让我不忍拒绝,可我还是拒绝了她。

  “往回走干嘛?你不是要到马路对面去的吗?怎么?要来个南辕北辙啊?你有那么快的马吗?你有那么好的车吗?”我的朋友都说我很幽默,俏皮话也多,和我在一起一天到晚不知道什么是愁。现在我要给这盲女制造一些开心起来的理由,把她的心安抚住,免得她担惊受怕。

  “可是,如果我们走过去了,那些野孩子会找你麻烦的……”盲女的道理还没讲完,人行道上的红灯变绿灯,怕她再啰唆,我抓起她的另一只手,几乎是拖着她向那些中学生走去。盲女发觉我的意图后没再挣脱我的手,倒是手掌反扣,把我的手抓的紧紧的,然后扭转身躯,向相反的方向拉我。她那点力气,小的可怜,被我三下五除二的拽过马路。

  那群中学生向我围拢过来。这些人当中有六七个女生,一个个描眉涂彩,粘着长长的眼睫毛,活脱脱的小妖精,她们没有一个往下压事的,而是附和着那些男生,摩拳擦掌的向我走来。有两个走在后面的男生脱下背包,拉开拉链,正从里面拿东西出来,那应该是砍刀或斧头一类的家伙,最多是把军刺。墩儿认识一些小混混,那些人和中学生打架时我远远的观战过,中学生们常用的就是这些武器。

  “怎么的?英雄,想和这瞎子去开房啊?”一个身材高大,肤色黝黑,脑袋很大,但还是稚气未脱的男生说了一句成人才会说的话。“是啊,占不到便宜谁当英雄啊!”一个女生老练的附合着,嗷嗷嗷的起哄声随之响起。“哎,眼睛瞎怎么做呀?”“怎么做?全靠手摸。”我没在意这些说话的人,我一边把自己挡在那盲女的身前,一边用眼睛的余光盯着那两个已是长刀在手的男生。他俩拿的是两把开山刀,已开了刃,我不敢托大,防着他俩突然发起进攻。

  “你们这些孩子没上过学呀?在学校老师就教你们这些吗?你们懂不懂文明礼貌?”那盲女大声的责问,声音里没了温柔,夹带的只是不解和愤怒。

  “你是我妈呀,这事你也管。”一个个子虽矮,但长得特别墩实的男学生开始指手划脚了,唾沫星子溅到了我的脸上。我用手把唾沫擦掉,然后搞怪似的闻了闻那只手,并装作中毒似的闭一下眼睛,身躯晃了又晃。“哈……”我把欢乐带给了那些围观的人,那些刚才还对中学生们的不义之举熟视无睹的人。那些学生中有几个人也捂着嘴偷笑,我好像也听见那盲女在笑,不过当时我没细琢磨。

  在同学面前被我如此戏弄应该算是奇耻大辱,那个男学生反应得特别激动也在情理之中。他几乎是跳着、蹦着骂我,世上最恶毒的言语脱口而出,难听至极。他还没骂完就收声了,然后现场突然静了下来,这里不是森林,没有鸦雀,是人都没有了声音,若不是有来来往往的车飞驰而过,我想我能听见除了盲女外现场所有人的心跳声,盲女的心不会剧烈的跳是因为她看不见发生了什么事,更不会想到我手里拿着一把枪,这把枪的枪口正顶着那骂了我的,崩了我一脸唾沫星子的男生的眉心。那男生开始配合今天的天气了,汗水顺着鬓角急速而下,而他,是不敢用手来擦汗的,任由汗珠子啪搭啪搭滴在地上。他的同学们或是朋友们瞪大了眼珠子看着我,确切的说是看着我手里的那把枪。那是把用发令枪改成的小口径手枪,因为没有膛线,五米之外很难打中目标,但在五米范围以内,它的杀伤力非同小可。

  那些学生开始后退了,他们的眼睛始终没离开我的那把枪,脸上也都露出了刚才那盲女在马路上显露出的惊恐表情,只不过表情是木然的,面部维持着一种形状。被我用枪指着头的那个男生的身体开始颤抖,头虽然纹丝不动,眼睛却在眼眶里左右大力的扫动着,想用余光寻找周围的伙伴,继而从他们那里求得一些帮助。可惜的是他的眼睛无法转出眼眶,就算能转出,他得到的也只是失望。现在的学生,虽然个个好勇斗狠,天不怕地不怕的,但大多局限于和同年龄段的,武器在同一层次的。他们遇到玩枪的人机会不会太多,所以很容易被镇住 。也甭说他们,就是成年人,或是一些在道上混的人,除了想死的,哪个被人用枪指着脑袋还敢和人顶嘴呀,那持枪的人食指一动,小命可就没了。

  我从后腰间拨出枪本来也是想吓唬一下眼前的这些学生,让他们闭嘴,我不可能开枪,一是这事不值当,二是传出去太丢人。我见好就收,把枪又迅速的插回腰间,如同拨枪时那么流畅,那么我自认为的潇洒。我冲那个呆在原地的男生摆了摆手,也冲那些离我已有六七米远的学生们摆了摆手,意思是你们可以走了,或者是快点滚蛋。

  孙莉透过厚厚的墨镜端详着眼前的这个男人,仔仔细细的观察着他,像是观赏一幅名画,一件非凡的工艺品。他的浓眉,他的大眼,他直挺挺的鼻子,他那透露着倔强的嘴。孙莉偶而晃动两下脖子,借机把目光送到这个男人的后腰,那件蓝色的T恤在腰部有一处隆起,是被别在腰间的那把枪顶起来的。

  孙莉的目光简直是肆无忌惮,从开始遇到这个男人,多数时间她都在看着他,而她也不用担心自己对他这样的注视,他会不自然,他会胡思乱想,因为他不知道自己在看他,他一直当自己是个盲人。是自己利用了他的同情心和爱心,想到这些,孙莉心里生出一丝歉疚,有时这丝歉疚又被一丝欣慰所取代,这个世界并不像传说中那么现实,那么喧嚣浮燥,人情味还是很浓的,这个男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自己扮盲人原想算一算要多长时间才会碰到好心人帮忙过马路,以此歪理来认证世上还是好人多的道理,打发走脑海里对世风日下的担忧和恐慌。不巧的是,一群中学生搞恶做剧,他们装好人把自己搀扶到马路中间,然后就嘻笑着把自己扔在那里。那时的自己正处于一个尴尬的,两难的境地,继续装下去很危险,那些都像有急事要去办的司机不停的按着喇叭,又大力的踩着油门,恨不得把自己撞倒然后从身上碾过去;自己拆穿西洋镜,那些中学生可能会对自己纠缠不休,现在的孩子,他们可以随意践踏别人的人格和尊严,却不许别人拿他们开半点玩笑。他们和自己的弟弟一样,太过张扬,太过霸道,过于自以为是。正当自己没有台阶可以下的时候,这个男人出现了,他不仅救自己于水深火热之中,还用一个极度帅气的动作搞定了那些找碴打架的中学生。说实在的,当这个男人亮出枪来的时候,自己的心一下子就提到了嗓子眼,本来怕他被别人打的心一下子就转变为害怕他开枪伤到别人,那样的话,自己的玩笑真的开大了。要是这个男人知道自己是装的,是骗他的,那自己的头也会被那把枪顶住的,他的手指动上一动,砰……

  孙莉打了个冷战,用来吃圣代的汤匙掉在托盘里。

  “你怎么了?”孙莉看到这个男人一脸的关切,他把汤匙捡了起来,拿起一块餐巾纸擦掉上面沾附的奶油,直到弄得干干净净,才把汤匙交还到孙莉手中。

  “喔,没什么,只是想起刚才的事有点害怕,要不是有警察来,那些学生不会轻易放过我们的。”孙莉顺着这个男人的谎言说着自己的谎言,事实是那群中学生在这个男人收起枪的瞬间就跑得没了踪影。孙莉看见他的笑容了,那是份满意的笑容,应该是为他善意的谎言安抚了自己而笑吧。孙莉原本也想尽快摆脱这个男人的,因为他手里有枪,而他不是警察,他绝对是人们嘴里的黑道中人,那种为非作歹,欺行霸市,杀人越货的亡命之徒。不知为何,孙莉竟生出一丝不舍,是他给自己的那份安全感使然,她突然想接近他,进入他的内心,进入他的世界。孙莉知道,是自己的好奇心在驱使着自己。

  这个男人在自己面前好放松,甚至有些放纵,他应该有二十五六岁吧,身材魁梧人却像个小孩子,吃东西还狼吞虎咽的呢,看,他的嘴角竟然沾着好多奶油,而他竟浑然不觉,好多人都在看他呢,他没意识到自己出糗,还以为是自己太帅气引来别人,特别是那些女孩子带着笑意的眼神呢,可能他把那种眼神当作是爱昧的了,或是爱慕的。“哎哟。”是自己忍笑忍得太久造的孽,肚子好痛,可表面还得装作若无其事,幸亏自己是个演员,不然,早就穿帮了。这个男人是个热心的人,不但坚持送自己回到工作单位,还请自己到KFC来吃快餐,一路上他一直搀扶着自己,路上有个沟沟坎坎的,他总是预先提醒,而自己呢,在某段时间里,竟然把眼睛闭了起来,进入了角色,体会到双目失明的痛楚,又体会到被人关爱的幸福。自己并不缺少追求者,屁股后面都排着队呢。可他们的关怀也好,献谄也罢,远没有这个男人,在此时此刻给自己带来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受用加实用。孙莉大方的把手伸进了这个男人的臂弯,算是挎着他了,他可够顽皮的,借机踢起了正步,像是俩个人在检阅三军,是不是没有这么漂亮的女孩子陪他在街上溜过?哼,瞧把他美的。

  “谢谢你,送我回来还请我吃东西。”那盲女向我伸出了手,此时我才认真的看了看那手,凝肤若脂,指如春葱。我把手伸了过去,握了握那双手,感觉手的温度有点发烫。“没什么,这好事是让我碰上了,算是我走运呢,借机会做了把好人,以后我得天天去那路口碰运气。”我决定幽她一默。

  “哈哈……”盲女竟然捧腹大笑,笑得我和门口那保安一愣一愣的,“有那么好笑吗?”我在问我自己,也和那保安面面相觑,看来那保安也不例外的奇怪着。

  那盲女的笑声还没停,人已蹲在地上,脸颊泛红。我注意到她的笑了,那么灿烂,那么百分之百,我是从来没有笑得如些喜庆过。

  “咋的了?天上掉美元了?”我忙不迭的问,是要终止这种单方面享受欢乐的局面。

  那盲女没理我,依旧笑个不停,这不得不让我怀疑她除了眼睛有问题外,神经也出了毛病。终于,她不笑了,可她竟然快步向院子里跑了六七步,然后一个漂亮的转身,又面对我了,之前那一刹那我好怕她撞到前面的花池。

  “别人一看你。”那盲女边说边笑,“就知道你今天吃了奶油。”我兀自奇怪,她没来由的说这些干嘛呢,我的手下意识的做了一个动作,然后是惊诧,再然后自己也笑了起来,只不过,笑里有些无可奈何,还不得不笑。

  “你两边的嘴角都沾了奶油。”那盲女说完转身就跑,她绕过了花池,跑上了台阶,在进厅门之前还和站在门口的一个女孩子打了一声招呼。而我呢,又用手擦了擦嘴角,直至把奶油擦掉。我笑的时候已知道自己上当了,被她像小孩子一样作弄了。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电视上经常演的搞搞秀,或是这个女孩子根本就是被搞搞秀激发了灵感,出来搞人,我只知道我被恶搞了。

  那女孩子已没了踪影,我后悔没有问她的姓名,这年头,即使是盲人也肯定有手机的,可自己当时完全沉浸在助人为乐的幸福当中了,这些事,这些留有余地的事,忘了做,也没想去做。

  我转过身看了看大门口那块牌匾,其中的话剧团三个大字醒目又刺眼,我心底泛起一阵失落,慢慢的,嘴角的笑消失了,其实那本来就是一种自我嘲笑。我的眼角竟然有些湿湿的,此时的心情无从表达。起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本来以为做了一件感动自己感动他人的好事,哪曾想,糊里糊涂的当了演员,又糊里糊涂的陪着别人演了一场自己不知道剧情的戏,难怪她演得那么逼真,不是自己太傻,是她太专业,其实,她是个演员。我为自己找到了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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