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境
回味着昨晚的梦,不只可笑,也非常有趣。
在车里与一个中学的男生相遇,是我所讨厌的男同学。刚见面,也忘了是什么原因,竟和他争论着汉朝的盛衰,最后,也得不到一个争论的结果,就忽然醒过来了。
现在想想看,也是蛮奇怪的。恐怕,连我自己也搞不清楚,那个我所讨厌的人为什么会出现在我的梦里,而出现的,为什么又偏偏会是他。也许,是梦境与现实会互相颠倒,这关于梦的原理和解释吧。所以,在现实中,我十令分讨厌的人,才能现身在我梦里。
这个梦,真实得活像是曾经发生在我身上的一次回忆,让我留下深刻的印象。因此,当我回过神,抚摩额头,醒来的时候,也能牢牢地把梦的环境、内容记住,如亲身体验过似的,那样难忘。
这个梦,是蛮有意思的。也许是床头常放着几本书,才使我做起这个满有意思的梦来。那个人,我以前的确是非常非常讨厌他的,可是,自从作起这个梦,我的心却开始感觉到迷惘,充满了疑惑。
如果真的讨厌一个人,那么,心里会想起他吗?否则,该不会在梦里遇见他,和他言语交锋,因为我曾经听说过,人所以有梦,乃日有所思,才会夜有所梦。
那么,既然不是憎恶的话,剩下来的,也只有喜欢。在从前,算是很久以前,刚上中学的时候,就对他暗生好感,逐渐地变成喜欢。到后来,被他的嘲笑而嬲怒,因他无礼的对待而对他不屑一顾,我从前的好感没了,喜欢的心思也因此烟消云散,复杂的情感混乱地扭成一团,成为憎恶和讨厌。我是一个没有用的人,心肠不能像铁管儿般硬下来,每年的耶诞节,我都会送耶诞卡给他,也忘记了当时的他,有没有抛下一句嘲讽的话,或满不在乎的笑脸,收下我的卡片;同时,我也无法知道,他到底有没有把我的耶诞卡视作垃圾给扔丢。我觉得,即使如废纸般被扔到昏暗的角落,也比成为垃圾来得好,起码,虽然只能苟且偷安,也比起想偷也偷不成的来得好。那时候,我的确是这么想的,夜里睡不着,人会思想很多东西,大事,小事,甚至零零碎碎的生活片断,都被凉风吹进我的脑海,人就更难睡得着了。回想自己的想法,是多么的幼稚,多么的痴心妄想,那种愁思锁于眉梢的情绪,真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当我踏出校门,不再往后回望的时候,那种像是难以形容,却又像是万分憎恶的心情,就这样存在我的心里,从未变过。
现在,细心咀嚼和品味以后,一切都错了,好感没有消失,喜欢的感觉也不曾离我而去,它并非一段没有良心的感情,而我,也不是一个负心的人,它一直沉浸在心坎的深处,如美酒的沉淀物,海底美丽的珊瑚。
爱的相反是恨。这句话常常有人挂在咀边,我听过很多遍,像对着老太太的缠脚布,厌恶得很;同时,听腻了,也听得让我直摇头。如果谁听了这句话会相信的话,我觉得他是一个好人,想和他当朋友,可是,他错了,他完全错了!竟然会相信这样一句莫名其妙,简直是胡说八道的傻话。爱是没有什么正面反面的,爱有许多种,我想,这是大部分人所了解的。至于,真的要让爱分得清楚,分得天水一方,那么,爱的另一种,就是不爱。所谓的恨,什么憎恨、怒恨、忌恨,只要你花点心思抽它的丝、剥它的茧,剥掉它的臭皮囊,你就能清晰地看见、认清它的内在,仍是暖热柔柔的爱。像从混浊的,只有泥沙与海浪翻滚的黄河,刹那间落在清彻宁静的弯弯小河,河里的海藻鱼虾,尽在眼帘下,一目了然。透过由河水凝聚而成的镜子,看清两道整齐而乌黑的眉毛,用手抹去不知什么时候沾在脸上的几点尘埃。恨,是让爱去表现的其中一个方法,它的感情与大多的爰不相同的是,它属于变质的爱;白米和葡萄经过发醇,会成为美酒,然而,这种爰的出现却是一杯产自明朝的鹤顶红,喝了以后是会倒大霉,立刻死去的,让苦短的生命可惜地结束。明朝用来毒杀朝廷文武百官的鹤顶红,它的配方早已散失,没有可能寻回来了,可是,处于感情上的这杯杀人于无形的鹤顶红,仍然在酝酿着,不知哪一天,会冒出某个幸运儿,能尝尝它的味道。
原来,那种喜欢的感觉,仍然存留我的心里,像隐士般躲藏起来,不动声息、秘密地停留在黑暗的世界,孤寂地来回渡步,屏住气时,我仿佛能听见那带着目的,却又夹杂着无奈,空洞的脚步声响于耳边,一步比一步放得轻,但能感觉到,它存在着希望的气息。如今,它终究浮上来了。鲸鱼偶尔也要将头仰上水面,呼吸一两口新鲜的空气,何况是人?何况是人的爱意呢?
人,是需要呼吸的,不然他会死去。爱,是需要吐露,不然他也会死去,两者相异的是,一种是身体结构因缺乏必需的空气而立刻死去,另一种,则是心灵的枯干和空虚,让人从寂寞中慢慢儿死去,精神变得颓堕委靡,渡过生不如死的时光,美好不再迎接他的将来。这种死法,是最可怕的了。一切一切,都因为他缺少了爱,没有勇敢地,自然地向人作出爱的吐露,所得到的果实。果实是苦的、酸的,毕竟,这自找的后果,是可怜的,使它渗着酸味,自己凄然流泪,别人,也只能若有所感,为他的不幸摇头和叹息。
我的情感,它回复原来的样貌,好感与喜欢合在一起,出现我的梦里。梦才是真正算得上是秘密这两个字,它意思上的代表。他的出现,是多年来独自言语的答覆,它变成他的身体、相貌、声音和性格,回到我的跟前。其实,它不知道,我对他的形象早已朦糊,只要他对我说:他就是他,尽管眼前人的身影如何朦胧,我都会相信他,然后上前,给他一个……
梦里的他,在早晨将临的时候,随着稀疏的月色,在漆黑不再,快变成鱼肚白的天空中,悄然离去,任何属于他的东西我也捉不到,无法捉得住那只结实的手臂,温暖且厚的大手。他细长的手指我虽然不能扣住,可是他,他的影子,早已默默地扣在我的心弦,演奏起愉快的乐曲。
梦,毕竟是甜美的,尽管是一夜恶梦,都会是甜甜的。虽然,人刚醒来,会被梦的内容吓怕,心里又惊慌又害怕,而且怕得冒出一身冷汗,手不断揩抹额头上的汗珠。然而几天后、年月过去,不管是好梦,或恶梦,或平庸无奇的梦,人会回味梦里的情境、或取笑自己当时的胆子太小、甚至有时候自己会盼望着梦境能够成真;旧日的梦,如果自己还能依稀记住的,夜里,都会成为一个个让人内心跃跳,熟悉的回忆,每一次疑幻疑真,甜甜的回忆。
所有梦都如春秋般留不住,已成过去,已为历史,甚至只算是个人的史事,难以与古人名人去争相媲美。不过,这样不但不会让人心里感到可惜,因为,梦只属自己,反而使它单纯朴实,不会胡乱地受到渲染,泼彩,让一个本来是美好的,人所憧憬的梦,变成了一个恐布的恶梦。旧时的欢乐,往日的悲哀都随风四散,捉不来了,昨夜吹来的风是属于昨夜的,到今天,你是不可能,也无法看得到的了,尽管你能回到从前,不,即使你回到那一天,那个时候,可是那一阵因思念和难忘而掀起的风,却不知在什么时候独自溜去。
感情、情绪,都会因心境的变化突然消失,消失的速度又是那么的快、那么的不留情分。试问连自己的感情也把握不了,何况……何况是一个活生生,有血有肉,有手有脚,自己懂得走路跑步的人?
“王谢堂前双燕子,飞入寻常百姓家。”连王谢堂前的燕子,都知道旧主失意,从此凋零,会飞入寻常百姓的家里,重过新的生活,为何我的思念仍依旧残留心坎,还那么静悄悄,连我都差点儿被它给骗了,而且偏偏要在这个时候归来?它,是想得到一抹余辉,凝视夕阳红霞?从那时候开始,我还是中学生,当我对他有好感的时候,我就知道,他是不会喜欢我的,只是让我想不到的,是他不但对我冷淡,还出言嘲笑讽刺我,令我讨厌他、憎恶他……
可是,天意弄人,不,有很多事情,是人自己愚弄自己,我仍是对他存在好感,喜欢的感觉依然存在。黄叶落下,树枝上寻不到它的踪影,垂低头,你会看见片片的枯黄在泥土上躺卧。
几年以来,都没有听到过他的消息,自己,也没有特意去打听关于他的消息,他浪荡的性格,常顾着玩像个孩子,如今,他在工作还是仍继续学习,我只能自问自,却得不到一个回答。
说不定,某天,我俩会在街上相遇,世界并不大,如果老天有心让我遇到他,我总是会遇上他的。到时候,或许他早已把我忘记,抛诸脑后,就好像自己对数学公式般,已记不起任何一个数目字;他如碰上一个陌生人般,头也不回,匆匆忙忙地离开,或赶去上班,或忙着回家与父母朋友吃饭。然而,我是不会忘记他的,也很难这么随便,这么随意地把他从我的记忆里抽走,但是,我也不会趋前与他相认闲聊,我不敢。如果当真在街上,面对面的望见他,我会垂低头,和他一个模样地匆忙走开,擦肩而过。
乌黑浓密的头发,脸上的皮肤不太好,长了很多青春痘,身高有172右左;还记得,他喜欢踢足球,笑起来,常露着牙齿,虽然他的牙齿一点也不白,但笑得很灿烂、很美,仿佛阳光正在远处,发放光芒。
思念是痛苦的,独自一个,遗在一方的思念更是无穷的折磨和煎熬,煎熬,会使人喘不过气来。这些年,我也不曾记起他,只是一个梦,为什么它要牵起我的全部,思念和痛苦全都醒来,对他的记忆完全地苏醒过来呢?一本历史书,它的兴亡、它的悲惨,会让人掉下两行眼泪;一本记载记忆的本子,它的喜怒,它的哀乐,都会如此,掉下的,如椎心之痛般,充满悲伤的泪。
既然思念是痛苦的东西,就不应该再想起他。梦儿,梦儿,请你不要再次把他招来,把我对他的思念和喜欢的情意唤醒,它们换来的,绝非心灵的麻醉,只不过是梦幻以后,所带来的一种无形的抽打,狠狠地鞭鞑我的内心。
苍芒的夜空,东南四方,处处散落几颗星星,淡黄的月光投落玻璃窗上,像是某种呼唤,却又宛如一首催眠曲,温柔地轻抚我的头发,哄我睡觉。
看得到的,看不到的,以前能看到的,此刻已无法望见那个朦胧的黑影,影子半点甚至零碎。当我闭上眼睛的时候,丢下了一切,忘掉了一切,四周回复平静,剩下夜的气息,一丝一丝地在我身边盘漩、打转,仿佛,刮起了一阵微风。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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