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若存虚 完成状态:连载中

○一一

  醒来的时候,窗外下起了雨。凉风挟了雨丝,经由开着的窗飘进房里。注入潮湿而微腥的气息,驱散了先前的闷热,令人精神不禁为之一振,清醒了许多----但这对于该是在床上睡觉的时候并不是一件好事。

  雨虽下得突然,但在凌晨,也难以逮到几个淋雨的人。不过,即便皇帝已经知道没有新衣可以炫耀了,但红毯铺地,鸣锣开道,派场还是要十足的。因为不如此不足以掩饰他被嘲弄的羞愤。于是加大力度,尽倾水囊,好叫万物知晓天之威仪。

  雨幕如帘子般由远及近倾泻而下,把凄迷夜色中最后坚守的几点微弱的灯光也湮没了。顷刻间,天地混沌若初开。

  起来关了窗。躺回床上静静地听着雨“答答”地打在玻璃上。有点吵。这不同于雨淋着淅淅沥沥地像催眠曲。我睡不着。晚上睡不着,就意味着一天的24小时无端延长了几个时辰。你若不想干躺着,大可找点有趣的事儿来消磨一下。比如听听音乐看看书喝喝小酒下下棋。自己与自己对弈,也是很愉悦心神的。

  若在平常,我早倒了杯酒靠在床上。但现在----今晚的雨下得有点大。习惯的要去敲小葇的门。跟我同住的女孩子。她在狂风暴雨的夜晚喜欢两个人一起睡。而“狂风暴雨”,现在的算不算?有个人靠着总会比较安心的。小葇挨在我身边说。我不反对。缺乏安全感的孩子,本该得到更多的关怀;少时的缺失,上帝本该安排更懂得爱惜她的人补偿给她。却又想起她还没有回来。她说今晚有朋友的生日派对,要早上才回来的。那是个属于一小圈子人的聚会。不管外人说那是离经叛道,故为奇异,里面的人都只忠于自己,跟从心里的感觉。小葇很期待。因为在里边可以找到可以喜欢的人。看着小葇一脸的兴奋,我也很开心。

  开心是一种快乐。快乐是一种喜欢。快乐是莫名的。喜欢也是莫名的。有些人有些事,想起就会幸福。我很习惯想起一些幸福的事。我很习惯为自己制造一些快乐。我很习惯一个人。

  小葇总会邀我一同去。说,陪我去啦,里面有你喜欢的人,错过了可别后悔哟。我总要推辞。理由无非是我不感兴趣。而且懒。然后,她继续不厌其烦地缠着我。我继续推辞。她知道我是不会去的。她只是喜欢这样,跟我拉拉扯扯。到我不耐烦的时候,我就抚着她的脸(那张粉白温润的脸,总是令人忍不住想要触摸),笑着,说,宝贝,我现在喜欢你就够了。她嗤的笑出声来。满脸的潮红就像西天的落霞。

  想着可爱的小葇温柔的笑脸,想到另一个同样可爱的人。于是拧开灯,看着旁边的照片。

  相片中的人,头微微扬起,双手插进上衣口袋里,飒飒地立着,迎着风,向着落阳,笑得很灿烂。

  她是小叶。我最好的朋友。

  小叶的本名叫叶枫。我总认为称呼一个人的时候要使用我自己觉得最好听的名字----或者说是符号。名字这个符号就是用来让人们区分各种事物的。比如说到 “郁金香”,人们就会想到一种花。继而想到那亭亭玉立的郁金香花形高脚杯。继而联想起一个穿着高跟鞋的女人以及她优美的身段。继而联想起拥抱。而这个拥抱又是如此的美妙。这种感觉,也如同现在我呼出的一个音符。而这个音符原是我最喜欢听的。如此一来,便可取悦我的耳朵,从而令我心神舒泰,愈发觉得它的主人可爱。于是乎,传送之声音也更加温婉柔美了。譬如说,小葇……猜儿……大饼……丁丁……

  每个人身上都会有使人愉快的忧点,好听的名字是其中之一。

  当我告诉小叶以后我要叫她做小叶的时候,她反对,说,干嘛要叫小叶啊,本来叫叶子就挺好的嘛。我说,我也觉得挺好的呀,我还觉得叫“疯子”更“挺好”的呢。你是不是想让我叫你做疯子啊。小叶语塞。从此之后,我就称呼小叶为小叶。一直以来,只有我。

  可见有些事情是只要一厢情愿而无需两相情悦就可以做成的。像是被憎恨,被喜欢,被带来这个世上,被带离这个世界。不管你愿不愿意,喜不喜欢,都只能够接受。因为主动权不在你。既然不能主动,要想不被人牵制已是很难,更勿论说要别人按了你的意愿来行事了。知道如此,那我们也就不要去勉强别人跟着你走吧。如果脚是长在他自己身上的话。

  第一次见到小叶是在军训场上。也就是在我们所就读的初中的操场上。

  那天是第一天。理论上是年中最热的一天。实际上也是。因为除了那几天外是不会有人只戴了一顶小檐帽而没有其它的防护设备就跑出去切身体验太阳的毒辣的。一年又一年,莘莘学子被押赴军训场。前赴后继,永无穷尽。没有悲壮,只有悲惨。我们都是烤炉里的烧鸭,不能嘎嘎叫也不能把皮扒了来感受熟透前那一刹那的凉快。(盖因对烧鸭来讲,最矜贵的莫过于那层脆脆的皮。我们要是把那层皮都给剥了,烧鸭就不再是烧鸭,我们也不是我们了。“质胜文则野”,没有了纹饰的我们,或许自己看着也害怕。)若说军训非得如此才能够磨砺心志考验意志的话,那领导们肯定是不知道人的意志就跟情人的忠诚一样,有的时候是考验不得的。不过,当然了,条件越是艰苦越能突显意义的重大。但事实是我们苦苦思索了一周还是除了因为晒掉了几层皮而意识到以后绝不能像现在这样没有做足安全措施就暴露在太阳底下之外领悟不到别的。这当然也是因为我们的觉悟还不够,还未能体会到“梅花香自苦寒来”的深刻含义。只可惜现在正值三伏,这要在数九呢,至少还能伫立北风中,牙关打颤地体验一下什么叫做深寒彻骨。说不定还会佩服梅君子的不畏苦寒,傲然绽放。但佩服归佩服,却也绝不会有人像他那样做的。想做是一回事,去做是另外一回事。就算找到了要被虐待的理由,却也还是不愿意接受的。我们心不甘情不愿。我们为的不是自己,也不是为了谁谁谁。我们是被迫的。只因为这是传统,是祖上传下来的。

  传统之为传统,或民众约定俗成,或政府申令颁明,概为黎民所奉行。不过近年来好的传统好像越来越少了。这也不是说如今坏的传统就越来越多,而是如今的传统越来越少了。来个集合吧。传统有好的有坏的,坏的量不变,总量少了,那好的自然就少了。但传统是不论好坏都必须要遵循的。你要违反么?你这个大逆不道的东西!

  传统上,每次升学,小学晋初中,初中晋高中,高中晋大学,校方都要举办新生训练。同学们必须全体参加以体现团队精神。被放飞机是很可怜的。放人飞机是很可恶的。对于从小就被教予了“跟大队”“小数服从多数”的我们,当然很清楚做出这种可恶的行为会有什么后果。你要是没有参加这种学校组织的活动,没有服从学校的安排,没有遵守学校订立的规章,你就会……首先,你会在接下来的朝会当中,在老师和同学们中间,被点名批评。也因此而为某些老师和学生视为“问题学生”。或另眼相看,斜眼。或敬而远之,如见瘟疫神。你还会渐渐发现自己竟然是个无组织纪律性无集体荣誉感无道德修养的“三无人员”。然后你冷笑一声,哼,原来老子是个这样的人。但黑白本就交替,世事本无绝对,放与被放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有时候是你自己不想参与,有时候是他们不让你掺和。欲不欲,无非个人意愿。要是你被认为会给学校抹黑,那老师们便会即时对你好言相劝,循循善诱到你也认为这个活动其实不适合你,并为自己之前竟会对它有如此热忱感到可笑不已----我的脑袋难道是坏掉了么?竟会想要参加这些人举办的比赛。或是对你婉言相告,令你也觉得自己确实不适合这个活动,要是参加了也只能是去丢人,自惭形秽到差点没把脸盖起来。

  老师们的话都说得很感人。有时候听着听着会不禁泪眼盈盈。但转过头来便又鄙夷道:还不是为了那些个奖金!其实我们是应该听老师们的话的。因为他们毕竟在这个我们生活着却又未弄明白的社会上混过。还因为他们现在正担任着你的导师。就算你并不认同----不认同,他们也还是你的老师。你是他们的老师吗?我们都应该听老师的话。就像一位高三的老师对他的学生说的,“你们只要跟着老师走就行了。其它的什么都不要去想。只有跟着老师走,你们才会有出路。”----所谓出路,指的是奔大学之路。但“出路”之后又是什么呢?虫破茧而出是不是就一定能成为蝶,飞上蓝天?这是必然的?这是或然的。

  尊师重道是个很好的传统。也是我很喜欢的一个传统。因为师。因为道。因为“行不言之教”。因为“道可道”、“名可名”。在21世纪的今天,我们要继续发扬“尊师重道”的传统。大家都在说,大家都在做,大家都这么嚷嚷着。然而就是没有人知道,“师道之不存也久矣”。直可惜了一群朝圣者。

  当时我穿了件长袖衫。

  在这种天气里,热死总比晒死的强。起码可以减少得皮肤癌的危险。致死的因素有许多,一个人真要到了非死不可,只要有可能,总不希望自己死得太难看的。不然怎会有封建王朝时当臣子的听到“上念其功,特赐鸠酒”还连连叩跪谢恩的。----给你个全尸,顾全你儒生之脸面矣。----得皮肤癌并不好看。当然,要有这个可能。要有死的自由。当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和信仰完整地活下去,当没有活下去的理由。我有这个自由吗?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离开这个世界。不知道。我还没有死。

  由于无所事事只能近距离观察我前面第一排第五列的背。看着她的背可以想见我的后背已然湿成一片。(喝下去的水全都变成汗流了出来,也就没有了上厕所的需要。这对于休息时间十分拮据的我们倒不失为一件好事。)衣裳贴着肉,正“滋滋”地煮着盐。不消片刻,定可见片片白雪星罗棋布在我的白衬衫上。幸好是白衬衫,不像我前面那个穿个红的,看起来像头屑。

  站军姿是件苦差事。那意味着你只能像根木头一动不动直挺挺地立着。是根木头当然就不会怕晒,头也不会晕腿脚也不痛腰脖也不酸,既不会出汗也不会喝水,最重要的是不用搔痒。----可知道“痒”乃人体最不可忍忍之感觉也。看人家搔脚板刑求的就知道啦。可谓小痒不挠,遂成大痒,大痒难饶,以致于全身痒痒苦窘不可耐也。----因为木头本该就是毫无感觉的。但我是人。而且是个能躺着时绝不坐起来的人。所以站不到十分钟我已是脖子僵直两眼茫茫然了。刚想稍微偷一下懒,突闻左前方响亮的一声----报告教官,我要休息一下。循声望去,只见一女生:头左右侧了侧腰扭了扭手脚伸了伸。然后教官哄声喊她出列问她为什么乱动。然后她立正回答说是因为累了。并咧嘴笑。然后我也笑了。然后我也被喊出列。然后教官问我为什么要笑。然后我回答说因为想笑啊。然后我和那女生相视一眼,又一起笑了。而那教官似乎也想笑,却苦于众目睽睽之下有损威严只得黑着那本就晒得很黑的脸下令全体原地休息五分钟而我们俩绕操场跑两圈。

  然后我们俩开始慢慢地,慢慢地,沿着跑道向前跑。毫无目的,并不是要追寻什么,只是跑。

  那女生摘下帽,用手捋了捋额前的头发。由了它们跟随身体的震动翘起跳跃。说,“不好意思啊,让你陪我。”

  “没啊。这样跑着总比那样站着的好。我刚也想动一下----脚快麻了。”我也脱下帽子扇了扇风说。

  她又笑了。转过头来,“那你是不是应该谢谢我呀。要不是多亏了我,你还没这个机会舒筋活骨啊。”她看了看我----我正出神。因为在想就是说声“谢谢” 也是合情合理的。又说,“我叫叶枫。我的朋友都叫我叶子。”然后话锋一转,“你要是要谢本叶子呢,也是很容易的。随随便便请我几顿中饭就可以了。不用太铺张的啦。”竟还一脸的施施然。

  我掩着口,把笑声咳掉。然后一本正经地说:“唔。这个是自然的。不过就几顿饭怕是难以充分体现我的感恩之心啊。唔,让我想想……”

  那女生----小叶笑着,天真道:“简简单单就好了,不用太麻烦的。”

  “啊,有了。依我说,报答叶子最好的方法就是让风带了它四处游荡,飘啊飘,饱览旖旎风光,再睡在林子里慢慢化掉。”我笑笑,又说:“我是林琳。怎样,有没有兴趣躺在我的脚边啊?”

  小叶张口,只发出个“你----”她显然是没有看出我比她更能耍赖。但,也只结舌了一瞬,便又悠然道:“好啊,你这个主意很不错嘛。送佛送到西,你连我的葬身之地都替我想好了,你还真是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啊。不过,若是改为躺在你身边如何呀?”说完,慧黠地笑了。露出了好看的牙。整齐而洁白。并闪着光。阳光。

  我笑道:“好极了。”

  然后我们继续慢慢地,慢慢地,跑回原先的位置上继续站着。

  然后太阳也慢慢地,慢慢地,爬到了山背后。

  然后……

  然后。然后是之后的然后。然后的然后是两个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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