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早春的气候比较宜人,天气也比较凉爽,只是多了一些细雨濛濛的镜头,往往给发生在这个季节里的故事更添一份朦胧的美感,让人倍感诱惑和兴奋。在山间田野,经常可以看到飞行其中的鸟儿,成双成对,特别是“飞入寻常百姓家”的燕子,更是在主人家的屋檐上飞来飞去,忙个不亦乐乎。在学校,像这样好的季节,应该是男女生成群结队户外郊游的最好时候,但是对于山城镇的人们来说,学习和农活才是第一位的。这里从来就是一个偏远的乡村,除了下田、下地干活,很少有别的出路。除此之外,要么就是外出打工,要么就是努力读书。显然,谁都知道,打工的人,一般都是那些不能读书或者没有机会再继续深造的年轻人,还有就是十几二十年前就已经在外面闯荡的人,其中有的已经做出了成绩,而大多数却还是处在不上不下的地步,为什么呢?因为他们家里还有很多读书的孩子,这些孩子需要大量的钱来支付学习和生活的费用,再者就是,这些人当中,很少是有文化的人,他们很多都是初中毕业就出来打工。这就决定了他们所从事的职业定然工资不会很高,即使是自主经营也只能做些小本生意,而很难有大的买卖。对于山城镇来说,这或许是一个好的前兆,或许哪一天,这里就会因为那些外出打工创业和读书成家的人而从此兴旺发达起来。
山城镇虽然偏远,但教育却搞得很好,一个镇下辖九个村,每个村都有一间小学,除此之外,镇上还办有一间中学,叫育才中学。这育才中学也有些年纪了,从建国开始到现在,已经整整走过了五十多个春秋,也算是一座老校了。说起老,又不得不说一下这间学校的学生宿舍,算起来也是年逾半百的老家伙了。那是一栋两层楼的大瓦房,一层有二十个房间,专门供给住宿的学生用,由于人多,所以分配起来,每个房间起码要入住二十五个人,一间房子,不到三十平方米,要住二十来个学生,也是够拥挤的了。然而谁叫这里是山城镇呢?对于出身贫穷的人来说,这样也没有什么可挑剔的了。
就在这么拥挤和简陋的宿舍里,住着一个初三的学生,他的名字叫莫忧。莫忧,莫忧,就是不要烦恼的意思。他的父母给她起了这样一个名字,大概是叫他不要为现在的贫穷担忧,要他好好学习,将来好创出一番事业,到那时就真正是不用烦忧了。莫忧是个好孩子,他也没叫他的父母失望,从小学到初中,学习一直都很好,虽然不是名列前茅,但也算是名列前十了。不过就在最近,他发觉自己的身体突然起了变化,那是一件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啊。莫忧发现自己的喉结忽然在一夜之间变大了许多,嗓子也没有先前那么清脆悦耳了,而是变得沉闷粗重了。他认为这是一件坏事,好像要预兆这什么似的。果然,不出其所料,没有几天,他的嗓子就完全换了一个样,全班人都以为他嗓子发炎了,其实不是,他起初也以为是,但是却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所以到后来,大家都不得不接受一个事实,那就是莫忧长大了。莫忧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身体开始长大了,尽管自己意愿不想那么早成熟,可是老天就偏要让他过于早熟。其实这不算是早熟,一个十六七岁的男孩子,开始发育是很正常的事,但是在育才中学初三(五)班就不一样。因为这太突出了,其他人都还没有发育,莫忧倒先发育了,这是一个很容易让人背后嘲笑的话柄。莫忧也知道,但是他又不能把喉结割掉,一如一位母亲生下一个畸形儿,但是又不能把他扔掉一样,这是她的骨肉她没有那个勇气和决心扔掉他,她也没有禽兽的绝情,更何况禽兽也有亲情。莫忧很明白自己以后的处境,至少在这以后一个多星期里,他要习惯从后排投来的异样的目光,他要习惯老师叫他起来阅读范文时候引来的一阵哄笑,他要习惯把这些目光和笑声当作是一种自豪,当作是一项荣誉,一项至高无上的荣誉,把它们当作是一种人生的历练,一种由年少转向成熟的历练。
然而,就在这件事情在班里闹得沸沸扬扬的时候,有一个女生却给予了莫忧极大的鼓励,致使他一直误以为是她对自己表示好感。这种错觉一直延续到他上了大学,甚至在大学也还是隐隐地这么以为,虽然他也经历了一场不该经历的所谓恋爱。这个女生姓章,名惠玉,是个天生丽质,聪明过人的女孩。不过她从来不自负聪明,从来隐瞒得很好,但是在学习上却丝毫没有隐瞒,她的成绩一直都在莫忧之上。不知道是家境好坏的缘故,还是其他的原因,莫忧一直以为自己不配引起她的注意,直到后来上了大学才发觉,家境不是一个人可以选择的理由,家境好并不代表着你有多优秀,多美丽,家境不好也并不代表你就是一辈子的穷光蛋,你就是一辈子的傻瓜。所以在章惠玉递来纸条的那一刻,他却傻呆呆坐在座位上,不敢伸手去接,一直埋着个头,满脸通红地看着地下。章惠玉见他不敢接纸条,有点气闷,硬生生把纸条塞到他衣袋里,然后出门去了。就在章惠玉走出去的那一霎那,她说了一句话,“你就是一个傻蛋!”这让莫忧更是不敢抬头。
后来莫忧拆了那张纸条,上面写着只有一句话:“加油,你是好样的!”搞得莫忧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半天傻兮兮地坐在宿舍里瞎想。后来实在想不明白,于是他就决定给她回张纸条,问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过了两天,莫忧在一次可见休息的时间托好友江枫把纸条传给他前面座位上的章惠玉。江枫接到纸条的时候颇是惊讶,还以为是给他的,乍一看上面却写着:“麻烦递给前面的章惠玉,谢谢!”这一惊不打紧,一看就出问题了。江枫侧头看了看莫忧,又看了看章惠玉,再回过头来看着莫忧,只见见莫忧点了点头,江枫原是怀疑莫忧跟章惠玉有点什么暧昧,现在见莫忧点了头,就更加坚信他们两个人之间肯定有关系了,就在他回过头去递纸条的时候,又冲莫忧做了一个狡黠的笑脸,然后用笔头碰了碰章惠玉的肩。章惠玉回过头来,江枫把纸条递了上去,眼睛斜看着莫忧,示意是莫忧叫他递给她的。章惠玉接过纸条,拆开一看,忽然笑了一下,原以为这小子只是有点傻,没想到竟然傻到这种地步。纸条上写道:“你昨天纸条上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不懂!”章惠玉看完之后,立即给莫忧回了一张纸条,仍然是叫江枫递回去,江枫这下子可是百分之百地坚信无疑他们真的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了。莫忧见纸条上写道:“说你傻,你还真是傻到家了,这么简单的意思都不明白。我是说你是好样的,不跟他们计较,叫你继续加油。咳,人傻就是没办法。”莫忧看后一肚子的气,有不知往哪撒,最后还是写了张纸条托江枫低了过去。就这样,两个人你来我去,互相递纸条,就着一个问题争论开来,争论到后来互相问起对方的生日来。其实章惠玉倒是没什么,这样的问题对于她来说很是稀松平常,因为这样的问题已经不知有多少人向她讨教过了。但是,对于莫忧来说这个可不是一般的平常,所以他和看重章惠玉的反应,结果章惠玉很是爽快地回答了他,让他喜出望外,甚至一个晚上都睡不着觉。
莫忧和章惠玉的交往很顺利,然而很遗憾的是,他们交往的形式始终没有突破口语的障碍,而只是靠纸条借着江枫这个电灯泡互相传来传去,而且,他们所谈论的话题也从来不会扯到男女关系上去,无非就是些学习上的问题和一些人生观的看法。然而江枫不那么认为,还有章惠玉的同桌邢芳也不这么认为。邢芳是莫忧的小学同学,到现在又是初中同学,可谓老同学了。作为局外人,对局里的事不明真相,只是靠外表来判断事物的真假,很多时候是会发生一些误会的。然而,正是由于这些误会,才令莫忧有继续走下去的信心。
时值已是冬季,初三的上半学期也快步入尾声了。阳历11月7日,农历是十月初三,这一天恰好是立冬,也是章惠玉的生日。莫忧早上吃完饭就跑到镇上的商店里,他盯了一家杂货店里的一件玻璃饰品已经很久了。这件饰品是一株草莓,全部用玻璃做的,老板开价要三十块钱,莫忧口袋里哪有那么多的钱,所以他一直在等待机会。这一天,他不能再等了,于是拿着半个多月省吃俭用下来的二十五块钱,跑到那家杂货店里,跟老板纠缠了号一阵子,老板才愿意以打八折的价钱卖给他。莫忧终于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他兴高采烈地回到教室,把已经包装好的礼物藏在了书桌底下,正自兴冲冲地等待着放学铃的响起。好不容易等到了第四节下课铃声的响起,莫忧迫不及待地把礼物拿出来,在经过章惠玉的桌前把礼物递给了她,上面还夹着一张纸条。章惠玉忽然收到这么一份厚礼,简直不敢相信这是莫忧送的,也没好来得及说声谢谢,莫忧就已经消失在了教室门外。望着教室门外的风景,章惠玉有些无可奈何地笑了。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新的一年有来了,今年元旦学校没有搞什么庆祝,以前都是要搞个什么文艺晚会的,然而今年有点特别。元旦那天,学校里异常地冷清,虽然说放假一天,但也还有一些家离学校远的学生没有回去,几个人闲逛在凄清的校园里面。莫忧家离学校比较近,所以一早就骑着自行车飞奔回家去了。
莫忧一回到家,首先就是找吃的。他查了查家里的厨房,没有什么好吃的,于是就跑的菜园里挖了几条番薯解饥。吃完番薯之后,他就开始烧水做饭,老妈老爸不在家,唯有自己亲自动手。老妈子快天黑的时候才回来,这时莫忧早已经烧好水、做好饭了,自己一个人在房间里看书。老爸不知要什么时候回来,于是两母子就先吃饭了。正在他们开始吃饭的时候,莫忧的父亲莫强回来了,骑着一辆破旧的嘉陵摩托。莫忧到厨房给父亲拿了一双碗筷,并打好了饭。莫强看上去满面春风,好像有什么喜事似的。只见他从摩托车的尾箱里取出两瓶啤酒来,放到桌子上,对儿子说:“儿子,把啤酒打开,我们今天好好庆祝庆祝!”说完就进厨房洗了个手。莫母莫名其妙地嘀咕道:“有什么事情好庆祝的,又不是升官发财了。”莫强从厨房里出来,莫忧已经把一瓶啤酒打开并倒满在两个杯子里。莫强坐下来说:“给你妈也倒一杯。”莫母说:“我不喝。这有什么好喝的。”莫强和气地说道:“哎呀,叫你喝你就喝嘛。”于是莫忧又拿了一个杯子过来倒满,放在母亲桌前。莫母更是奇怪,莫忧也奇怪父亲今天怎么这么高兴。莫强看到了莫忧两母子奇怪的表情,笑着说:“你们那么奇怪地望着我干什么?我有什么好看的。来,吃饭。”莫忧扒了两口饭,又喝了一口啤酒,莫名其妙地开口说道:“爸,你今天怎么那么舍得花钱买啤酒吃?不会是真有什么喜事吧?”莫强见儿子这么问,于是就把今天的喜讯告诉了他们母子二人。原来莫强果真是升官了,不过这官对于别人来说不算是个官,但对于莫强一家人来说确实是个官儿。莫强本来是一个代课的小学教师,现在忽然转正了。本来一个月只有三四百块钱的工资,现在突然涨到了一千块钱,也够得上是一个天大喜讯了。这就好比古代的妻妾制度,正妻死掉了,原来作为偏房的妾,一转而为正房,那不是天大喜讯吗?这在古代家族统治的社会里,一个偏房上升为正房,那可是一步登天了,就像是清朝末期的西太后慈禧,就是靠着生了个儿子而一跃成为圣母皇太后的。这个喜讯伴随着莫忧开心地度过了那年的元旦。
第二天莫忧兴高采烈地回到了学校,意想不到的却是好友江枫却给他带来了一个坏消息。这个坏消息不是来自莫忧的家庭,而是来自章惠玉。江枫私下里跟莫忧说:“兄弟,我今儿个又看到了你的意中人了。”
莫忧当他是取笑自己,说道:“你可别这么说,我又跟她没什么。”
这时江枫有点严肃地说道:“我知道你跟她没什么,但是我看到了她跟别的男生有什么。”
“你说什么?”莫忧很是惊讶,耐不住着急地问道。
江枫见莫忧这么急切,却无可奈何地说:“你还是想开点,别再想那个章惠玉了,人家根本就不喜欢你。并且我也听邢芳说过,章惠玉早就跟那个男生在一起了,只是没有告诉别人罢了。你还是不要想那么多了啊!”说完,江枫就拎着水桶下去洗澡去了。
莫忧被突然而来的噩耗打乱了情绪,一时之间不知道如何是好,整个人一股脑儿地坐在床上,呆了半天,倒在了床上。
等莫忧醒来时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晚自习的人都已经回来了。江枫见老友记呆坐在床上,过来宽慰他说道:“不要再想那么多了,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呗,就当作它从来都没有发生过。”
莫忧仍是一言不发,呆呆地坐在那里。江枫见他这般,无奈地摇了摇头,转身离开了。在转身的那一刻,他似乎又想起了什么,然后说道:“哦,今天晚上我给你请了假,说你病了。班主任没有说什么。”说完就回到了自己的铺位上。
第二天,莫忧还是照样上课,只是多了一份沉静,少了些许言笑,还有就是开始喜欢起文学来了。平常不会多看课外书籍的他,经过这么一次打击过后,学会了以看书来平稳自己的情绪,排解胸中的积闷。
莫忧开始喜欢现代诗歌,喜欢看徐志摩的诗,喜欢那幽幽的静谧中透着一种激情,喜欢在他的诗中寻找自己的足迹。
“假如我是一朵雪花,
翩翩的在半空里潇洒,
我一定认清我的方向——
飞扬,飞扬,飞扬,——
这地面上有我的方向。
不去那冷寞的幽谷,
不去那凄清的山麓,
也不上荒街去惆怅——
飞扬,飞扬,飞扬,——
你看,我有我的方向!
……”
“这是一个懦怯的世界:
容不得恋爱,容不得恋爱!
披散你的满头发,
赤露你的一双脚;
跟着我来,我的恋爱,
抛弃这个世界
殉我们的恋爱!
我拉着你的手,
爱,你跟着我走;
听凭荆棘把我们的脚心刺透,
听凭冰雹劈破我们的头,
你跟着我走,
我拉着你的手,
逃出了牢笼,恢复我们的自由!
……”
像这样的诗句,莫忧经常会抄写下来,存放在自己的专用笔记本里。他有一本专门的笔记本,用来收集一些平时看到的一些经典名句,一些优美的语言,一些优美的诗句,……只要是他看到的认为值得写进去的东西,他都会第一时间把它们写进这个本子里面去。但是他不经常写日记。他觉得写日记太烦琐,把每天的事情都写在本子上,这样太没有意思了,只有一些值得写的日子他才会写下来,但是他还是不经常写,有时候一两个星期写一次,有时候十天半个月都不会写,有时候半年才写一次。不过,他却养成了一个习惯,写诗的习惯,这是他记录自己过去生活的一种比较特殊的方式,也是他最喜欢的方式。就像跟章惠玉之间的事,他也把它写下来了,写成了一首诗,一首现代诗,因为他目前正在喜欢现代诗,喜欢徐志摩,喜欢艾青,喜欢何其芳,喜欢冯至,喜欢余光中,喜欢郑愁予,……他的那首诗名字就叫《莫忧》:
莫忧,你是云里的一只鹰;
莫忧,你是海里的一条鱼;
只是你的羽翼还没有丰满,
只是你的鲮角还没有长全;
相信自己,凡事莫忧;
相信自己,该来的时候,
你的心会告诉你,
是她,是她,就是她了!
这首诗虽然写得不咋地,但是它确实给莫忧带来了信心,让自己重新又回到了原来的生活和学习当中。莫忧写完这首诗之后,就再没有想章惠玉了。他把心思全都沉浸在了诗海题库里了。然而,说句实话,叫一个人不再想恋爱的事是很难的,尤其是对于一个正在发育的青年来说。莫忧只是把这种想念化作看书和做题的动力,在诗的意境中享受恋爱的滋味,在做题的过程中享受成功的快乐。或许我们以为这是一种很好的方法,但是它只能伴随一个人度过短暂的时光,剩下的岁月里,更多的却是无尽的遐想和沉思。
莫忧是一个幸运的人。他在初三第二学期的努力当中,终于考上了高中。虽然不是理想的高中,但是也实现了自己上高中的梦想。章惠玉也考上了高中,分数比莫忧高出七十多分,但是由于差市重点高中5分而落在了县里最好的高中。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章惠玉没能赶上开学缴费的末班车,结果却与高中擦身而过,留下了一生的遗憾。这件事莫忧也是后来才知道的,当他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他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
然而,莫忧也是一个不幸的人。他由于在初三的下半学期经常加夜班,又因为正是处于青春发育期,脸上长满了一粒一粒的红痘痘,而且胡须也一天比一天长,但是又找不到什么根治的办法,所以他只好带着这一脸的自卑去上了那所县里的二等高中——兴德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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