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了,也要爱
九月的一个清晨,晨雾还没有完全散尽时,他家阳台上的窗就全部打开了,一只百灵鸟在阳台上的挂笼里扑楞着翅膀跳跃着。阳台上开着很艳丽的向阳花,那些绿色的生命饱含着了一夜的秋露,在这样一个有雾的秋晨显得楚楚诱人。
他-这个房间的主人,五点钟就起来了,此时,正在收拾着客厅,整个房间整洁,物品摆放有紊。
一个大男人居住的三室一厅能收拾到这个程度,简直是不可意义。
餐厅吧台上的鱼缸也刚刚换了水,两条大锦鲤在水里畅游,一晃这两条小生命已经在这里安家三年了,当它们刚来的时候,他不喜欢伺候它们,现在,他越来越喜欢这小生命了,它们已经长到一尺多了,现在的鱼缸都有点放不下它们了,这半年来,对它们厚爱与优待,它们又肥了好多,也更健康了,全身金光闪闪,在缸里有一种金壁辉煌的感觉。
这两条鱼都要成精了,每次给它们喂食,它们都会在缸中兴奋的游着,有时能拍起水花来,喂完食,它们都会用嘴碰碰缸壁,表示着对他的感谢,他越发喜爱这小东西,在它们身上投入的时间与精力也越来越长。每天在缸前消耗他一大半时间。
以前他钟爱的那只百灵鸟却被他打入了冷宫,每天只是例惯给它洗梳,喂食罢了。
那只百灵鸟每早见到他时,都会雀跃一大阵子,好象抒发着对他的思恋,但是他却没有那么多的耐心来哄它开口清啼了。
他收拾完房间,时间刚刚六点半。他今天很高兴,因为他终于又等到了周六,又到了去看望她的日子了。他和她又一周的时间没有见到了。不知她独自一人在那个陌生的环境里是否已经慢慢习惯了?不知她还会不会想他?不知她在秋夜里冷不冷,不知她。。。。。。
他收起思绪,来到洗手间,对着镜子很仔细的刮着他那并不是太多的胡须,这把刮须刀还是她送给他的呢,现在刀柄都有些松散了,但他用起来还是那么顺手。
不一会,一张干净,利爽的脸便出现在镜中了,那是一张伟毅的脸,炳炳有神的眼睛有着男人的坚定,刚强,不过现在却有一丝不意让人发现的铁骨硬汉所特有的柔情。
他收起目光,很仔细的把那旧刮刀冲洗,擦拭干净,很小心的把它放回盒子里,然后把盒子放回到洗水间的厨柜里。
今天是周六,有更的时间来安排自己的生活。
他提起菜篮,要去菜市场买菜了,要买什么菜,在上周六晚,他在心里就盘算好了。
下楼的时候,遇到楼上的老王,老王把把喊住:“小李子,今天别忘了来我家杀两盘啊!”他笑笑,说道:“今天不行了,我得去买菜,还得去看看她,改天一定大战你三百回合。”对方拍了拍的肩头,意味深长的笑了笑,没有说什么,上楼了。
在菜市,很快买好了他要的,匆匆吃了早餐,提起篮急着往家赶,到家还得抓紧时间择洗菜,还要去传达室拿她爱看的那两份报纸。
到家,把那两份报纸工工整整放在真皮的软塌上,在厨房里忙活起来,一根菜一根菜的洗干净,把大虾的头全部剪掉,用盐水淹好,把所有洗的菜,用保鲜膜包好,放进冰箱里。
回到他的卧室,换上他平时不常穿的那套衣服,那是他和她一起出席什么重要的场合才穿的那套衣服,刚买回来时,他老报怨:衣服太艳了,太时尚了,穿不出去。第一次穿是在她强烈兼强迫要求下穿起的。
后来,它就被他挂到衣柜的深处,但只要在每周六去看她时,他都会穿起。
穿好衣服,他整个人都焕然一新了,他对自己的着装很满意,想夸自己一句:还是棒小伙子一个。但身边却没有她,他那阳光的心情一下子变得阴郁起来了,心情也沉重了几番。
挎上那个他们初恋时用过的黄挎包,出门了。
秋天来了,花市里到处都是金灿灿,黄耀耀的秋菊,市民大多都在抢购着那一盆盆秋的景质。
他也很喜欢那金黄的秋菊,但他却买了一束艳丽似火的玫瑰,还有一束淡雅的百合。
因为那都是她最喜欢的。
虽然他坐在公交车的角落里,但每个上车的人都会被他那两束花吸引住,车内的人群多了起来,他很小心的用两只手护住怀里的那两束花,生怕被人群碰乱。他要送她最完美的,送她最喜欢的。
到目的地时,内车拥挤的人群不由自主的给他闪出一条路来,他一边很慢的移动着,一边对让路的人群说着:谢谢。
看看表,刚好九点,他对自己又一次准时来到这个门前,很满意的笑了笑。大门刚开,门上写着“青秀山墓地”。是的。他来看他的她了。她就在这里。
看门的老头冲他点点头,他也点头回应着,这几个月来他们彼此都很熟了。
她现在住在山顶上,那棵古松下,她抛下了他和他们的家庭,长眠在那里了。
那山并不是太高,但是他爬得却有点吃力,不一会就气喘呼呼了,停下来,抹一把额头上的细汗,自叹一声:嗨!到底是六十多岁的人了啊,这一点路程就累了。
到了山顶,他一眼就看到了她的墓地,墓碑上贴着的是她二十多岁时的照片。她留在他心目中永远是二十多岁时那清秀,文静的模样。
几天不来,她墓地周围又长了不少的杂草。
放下手中的鲜花,卸下肩上的挎包,半跪在地上,一点一点的拔着那些杂草。她爱干净,他想把她现居的地方也搞得象他们的家一样清洁。
从黄挎包里掏出一块白毛巾,把她的照片很细心的擦着,一遍又一遍在心里抚摸着她的容貌,把碑前墓后也很仔细的擦拭得一尘不染。
把挎包里为她早就准备好的零食拿出来,把上周摆上去的撤下来,两束鲜花一左一右被摆到了她那露着笑容的照片前,衬托得她的笑更明媚了,他内心也亮了起来。
做完这些,他很累了,挨着她的墓碑坐下来,拿出一支烟来,在鼻子前闻了闻,又放进了口袋中,他已经戒烟了,自从她走后。
他以前烟抽得很凶,一到晚上,就咳不停,当医生的她主总劝他把烟戒掉,他却说:都吸了一辈子了,死也戒不掉了。而她却啧怪着他:要是我先死了,看谁给你寻医问药。当时,他都懒得理她。
她住院期间,每天抽三包烟的他,都不记得他的香烟了。
他们的两个女儿,一个在美国定居,一个在老家北京,只剩下他们这两个老骨头在广州。北京的大女儿曾多次劝他们回北京一起生活,好照顾他们二老。可是,他们却没有回去,他们在南方已经三十年了,朋友圈子都在这儿,回去反不习惯了,再说,他们也不愿意给孩子们添麻烦。
两个女儿都有出息,也孝顺,美国的女儿每周六晚都会打长途电话过来,每逢,母亲节,父亲节,他们的生日都会收快递的鲜花和礼物。
北京的大女儿,每周日都会按时打电话,每季都要给他们二老邮寄衣物,他老说:浪费那么多钱做什么啊?衣服又不是没得穿。她总是说:这是孩子们的一点心意,你这个死老头了。
年青时,他喜欢听她叫他的名字,柔柔的,叫的人心里痒痒的。
年老时,却喜欢听她叫他:死老头子,叫的人心里暖暖的,每一句死老头子都能唤起他和她初恋时的甜蜜。
他们的初恋在大西北,她是驻地的医生,而他是厂区的机械师。那天,有一个工友脚被机器扎伤,他把那工友送到医院时,他和她相识了,从此开始了他们一辈子的牵手。
那时,她个子不高,一眼看上去是个秀气,清雅的女孩子,根本不象是个医生。没有想到她处理起病人来,却透着一份干练,麻利,冷静,沉着,完全和刚见到她时的神情判若两人。他很佩服她一个柔小的女子却有着男人的那份果断。
爱上她,是在他陪床的那段时间,她的爱心不仅感染着他和整个病区的病人,更打动了他那颗男人的柔情侠骨,他想:这么好的一个女人,一定得找个好男人来爱,来保护她。
于是,他就把自己给推荐出去了,他是个话不太多的男人,他只会用行动来表明他的内心世界。
当然他是整个厂区最无可挑剔的小伙子,家庭背景好,出身根红苗正,北京重点大学毕业的,小伙子踏实,能干,并且又是自愿到大西北来援边的。他是整个厂区年青姑娘们追捧的对象。
然而,谁也没有想见到他却和一个貌不出众,平平凡凡的小医生结婚了。
婚后的条件很艰苦,他们住的地离她工作的医务所有二十多里的距离,厂区每天到医务所的班车很少,每趟车,人都挤得满满的,每个人如同照片一样贴在一起,每天的上,下班挤车对于她来就象是一种酷刑了,因为她从来没有坐过座位,每次她都会把座位让给更需要的人,每次都得忍受着一个小时的路途颠荡。上,下班给她那本来就虚弱的身体带来更大的折磨。
他为了她,每天充当她的司机,早上六点起床,骑那辆飞鸽的二八式单车送她去二十里地外的医务所,然后自己空车回来,再去上班,一年四季,大西北都会刮着烦人的风,她在他身后,象一只小猫一样紧紧缩着身子,他弓着身子拼命蹬着车子,就象是行驰在风沙中一只船,在扑天漫地的风沙中左右摇摆着,但是行驰的却很稳。
他和她结婚后,她的体质一天天好了起来,她胖了起来,而他却瘦了下来。
她很心疼他。
而他更心疼她。
婚后,第一年,他们有了一个女儿,他是他们家五代单传,她分娩时,他焦急不安的俳徊在产房前,当他得知自己有了一个女儿时,抓住过往的每一个人,和人家握着手,激动的说道:我有女儿了。我做爸爸了。
三年后,他们的第二个女儿出生了,他很幸福,虽然他的父母都不喜欢她,因为她让他们家绝后了。
第二个女儿出世后,他主动给自己做了结扎,他是瞒着她做的,因为她身体还是那么虚弱,他不想让她吃那一刀子。他能拥有她们三个就足够了。
她是他们厂区最年轻,最得力,学历最高的医生,厂区共有五万多人,三百里附近就这一个十个人的医务所,五个医生,五个护士,其中四个医生都是当地土生土长,没有经过正规学习,自学成材的医生,那五位护士也是厂区自己培养的,没有经过系统的学习。她既是医生,又是老师。每天都有忙不完的工作,既使是回到家,厂区家属楼也常有人来找她看病,常常是刚端起饭碗,人家就到家门口堵着等了,这时,她顾不上吃饭,就火急火燎的赶去了,她就是这么一个人,在结婚前,他就知道,婚后,他没有抱怨过她什么,因为人命关天,放在谁身上也得先顾人家的生命啊,只不过老是替她担心,她的身子股一项很弱,怕她吃不消。
只要她在家,她就会把家中的所有的事务都担起来,不让他插一点手,把家收拾得井井有条,缝补他和孩子的衣服,给他和孩子做可口的饭菜,辅导孩子学习。而他却舍不得让她操劳,她一天忙得象个铊罗,在生命线游走着,精神高度紧张着,他想让她能松一口气,在家好好安闲一下。
每当,他或她或他们一家人出入厂区,都受到厂区的人欢迎,就象是迎接元首似的,人家都会行注目礼,或是亲切叫她一声:王医生好。虽然人们突视他的存在,但是他却很她高兴。
结婚那么多年了,孩子们也渐渐长大,但是他依故在风沙中送她,上,下班,只不过车前又多两个小脑袋。
在大女儿八岁时,他们被调离了大西北,回到她的家乡,广州。她在广州最大的医院任职,同时并担任了教学任务,依然还是那么忙。而他在医院后勤工作,他反而有更多的空闲时间。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了,孩子长大了,他们却老了,她的日子很单调,就是一个字“忙”,忙着份内的工作,也忙着份外的事,帮助差生补课,用自己的工资贴补生活贫难的学生,在自己家给父母双亡的学生过生日。有时,他想,他娶的是个大家需要的女人。
孩子们一个个的从身边飞走了,只剩下他们俩了,如同刚结婚的时安静,他退休闲居在家中,而她做为省内重点专家,又被返聘回医院了。他成为了她全职的家庭的保姆。
她还那么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去,他还是老担心她的身体,给她订了两份轻松的报纸,希望她能在专业的学术领域中透一透气,享受一下生活的乐趣。他每天买菜回来,把那两份报纸放在那沙发上的软塌上,中午下班回来,她可以放松看一会。朋友送来两条锦鲤寄养,她很喜欢,只不过她不会伺弄它们,他又全盘包了下来。
六十岁的时候,他们分房而睡了,因为他晚上起夜多,又老是咳,她睡觉轻,他老是吵她到,而她白天又要去工作,年龄大了,晚上休息不好,白天精神就不好。
为了不影响她,他睡到了书房,他们两个房间紧挨着,晚上睡觉都不关门,这样起夜的时候,他都会看看她是否睡着了,睡踏实。
六十三岁时,她消瘦了好多,身体状况也不如以前,他想让她休息了,不想再出诊了,每天的工作就象是在前线打仗,一个接着一个病号,每天都高度紧张着。可是她却并不想休,她说一闲下来就会生病,她忙了一辈子了,习惯了。他担心她的身体,想陪她去检查,而她却说,自己就是专家,自己的身体状况自己知道,再说医院每年都进行全面的体 检,没事的。
他麻痹了,没有放在心上,她说的也对。
她倒下的那一刻,他的精神支柱也就全面倒塌了。没有想到她癌症晚期,检查的结果:癌细胞已经全身扩散了。
他终于知道她为什么拼命工作了,也许她早就知道了结果。
她在病床上拒绝治疗,她一次次用枯瘦的手拉起他的手,嘴里不安的呐呐道:这一辈子,能嫁给他值了,她亏欠他和整个家庭很多。
他紧紧抓起她的手,放在自己那宽大的手掌里说道:从我见你第一面时,就喜欢上你了。你一直是我的精神支柱,因为有你在我身边,我生活才安稳,踏实,你是个好女人。
她走的很安宁,孩子们扑在她身边痛哭,她所有的学生都挤满了那个狭小的房间,抹着眼泪。而他却悄然退出了病房。
她终于可以安静下来了,终于可以歇下来了。
家中又恢复了往日他们两人时的安静,他没有跟着大女儿回北京,而是留在了南方,他 不想把她一个人孤孤单单的留在这儿,他要一直陪着她。
家中还很往常她在时的那样子,她的房间保持着清洁,他还是把那两份报纸放在沙发的软塌上,精心喂养着她喜欢的锦鲤。
每周六九点准时出现在“青山墓地”的大门前,就如同约会时那样,在她的长眠的地儿,好好照顾她,他把烟戒掉了,他还想要好好多照顾她几年呢。
不知不觉,小半天的时间就过去了,抬手看表都下午三点了,和她在一起经常忘记时间,完全沉浸在了他们往日的美好生活的回忆中,年老了,只剩下回忆。
他走出“青山墓地”的大门时,把口袋的那包烟又照样递给看门的老头,老头接过来说:“回去啊。”“嗯!回去了。”他说道。望望身后的山,缓缓走出。
中午没有吃东西,他一点也不饿,他还沉浸在与她的日子里,上公交车时,司机轻声说道:“您老,当心点。”他点了点头,冲他笑笑。
还是坐在车后靠窗的角落坐下,午后的阳光不是太耀眼,他眯着睛睛,脸上挂着一个年暮老人的微笑。
晚上,他做好她爱吃的三个菜:西芹炒百合,油爆大虾,还有一个小凉菜。他放她的碗筷,自己端起一碗米饭,对着那个位置说道:“今天都是你爱吃的,丹丹,周六是你最忙累的一天,快点吃吧。”吃完,一滴混浊的老泪掉入他的碗中,他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把今天穿的那套衣服,抹平,挂在衣橱的深处。
给她的鱼神情专注的喂食。
接完小女儿的海外电话,他就躺下了。
在床上盘算着下周六给她带什么,吃什么晚饭,还有墓地上的杂草是不是又长高了。
在回忆中,他睡着了,凌晨三点起夜,经过她的房间,晚上的秋风吹起了她房间那白色的窗帘,他关好窗,坐在她床边说道:“这样就不冷了吧,你房间的小夜灯,开着呢,没有我在,有它陪着你。”
回到自己的房中,继续睡去,他睡得很踏实,因为在梦中拥着她一起睡。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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