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走火入魔
二十年前,张天生是荔枝村出色的一名小学教师。有一天,他见到有一个学生爬在树上偷吃果实,便把他扯下来,脑羞成怒地将他痛打一顿。当他得知那孩子是村支书的儿子后,连夜出逃,他害怕因这件事被挂牌游街或批斗示众,甚至浸猪笼。他一离开村庄,就向最远的城里跑去,在街道上乞讨,到码头扛化肥,入工厂烧反射炉,去游乐场当门卫……。有一年,一个瘦得象猴子一样的女人喜欢上他,并与他生了一个白白净净的儿子。他爱他们甚于爱自已的生命。有一天,他放工回来,发现宿舍空空如也,象未成家时一个样,孩子、存款、首饰、电视机、电风扇和一些贵重衣物一古脑儿地给她妻子搬到她的情夫那里去了。于是他在床头放了一把火,将不需要东西烧成灰烬,磨磨蹭蹭地走上回家的路。那时,那村支书老早被一条疯狗咬死了。他回到家时,父母早过了身,只剩下两个堂兄弟。堂弟见他象影子一样又高又瘦,年几还不到六十,脸上却刻满树皮一样的皱纹,目光呆板,象一付木杈似的站在门外,衣服污秽,一副寒酸相,立即把门关上,叫他到堂兄那里去。堂兄见他闯荡江湖这么多年,肯定有很多积蓄,晚上便鋈了一斤牛肉、一斤烧酒,将他灌醉,半夜将他的行李袋打开,翻了过底朝天,发现尽是旧衣服,中间夹着很多书。那些书有新有旧,新的还闻墨水味,旧的缺角少页。堂兄只好一本本放回袋里,发现多是武侠小说,最著名的有金庸《倚天屠龙记》和梁雨生的《白发魔女传》,还有几本是《封神榜》和《水游传》。于是他把一本《碧血剑》攥进怀里,第二天一早,便带他到祖传那间老屋去。
老屋在山坡脚下,周围是密密扎扎的荔枝树,有两房一厅,前面是一个院子。由于长久没人居住,横梁挂满蜘蛛网,尽是虫驻的痕迹,好象随时要跌落的样子。屋顶上的瓦经不住日晒雨淋,有的断成两边,有的已经粉碎,走进去就如到了瓜棚似的影影绰绰。墙上很多苔藓,墙角挖满老鼠洞,如不小踩着,脚很容易陷下去。院子内生有很多杂草,到处是猪或鸡的粪便。盖墙头的茅草早已发黑,在转角处还吊着一个黄蜂窝。这样的房子修茸起来非常费劲,如果不是两个堂兄弟全家出动,恐怕一百年还是这样子。堂大哥负责采购材料——到庙堂担来了一些旧瓦,在收购站要来一只铁锅、一只木桶和照明用的一些电线电灯;他和堂弟一齐将院子里的杂草铲除,嫂子们帮忙到山坡上挑来一些新土填平那些老鼠洞。经过几天的辛劳,张天生在屋的周围转了一圈,对取得这样的战果还是满意的。虽然没有新建的房屋那么整洁、飘亮,但起马不漏雨,能避风。尤其令他开心的是,如果他肯永远放弃父母遗留下来的那份山地和农田而不去追究的话,他那两个堂兄弟愿意轮流按月供应柴米油盐,过年或杀猪卖鸡时还可以给他一点零用钱。——他根本就不知道他父母究竟有多少田产,也懒得去理这些事,便迫不及待地在条约上签了名。
从此之后,这流浪汉便过上了一种孤寂、无聊、与世隔绝的生活。这种生活对一般人来说是无法想象、极难忍受的,然而对于这个饱经沧桑的流浪汉来却求知不得。他一天到晚放肆地钻进那堆武侠小说里,跟着书里的故事情节浮想联翩,手舞足蹈。——他对张无忌的绝世武功惊叹不已,对张三丰的太极拳佩服得五体投地;他羡慕韦小宝的艳福不浅,痛恨蝙蝠侠的吸血行径;他对潘金莲的拈花惹草鄙之以鼻,对太师秦桧的阴险毒辣咬牙切齿……太阳刚露脸,他就一骨碌爬起床,脸不洗,粥不煮,捧起那些武侠小说就埋头读起来。从房间读到院子,从院子读到荔枝林,从荔枝林读到山坡,再从山坡读到家里……饥饿难忍的时侯,他就胡乱地到缸里抓起一把米放进锅里,一边看书一边烧火,不知熟不熟,全塞进肚子里;在外面如果见到番薯地或菜园子,往往就地取材,因为好多侠客都是这样的。武侠小说里很少有洗身抹脚的描述,于是他往往三天三夜不冲凉,脖颈和衣服上沾满污垢,他也不屑一顾。如果见到一头猪或一头牛在树林里奔跑,他就会把它想象成小说中长着三头六臂的怪兽,张牙舞爪地冲过来向他挑战,他立即扎起马步,照着花和尚的样伸出双手抵挡敌人的进攻,并随时将其打败。如果树木上有一只乌鸦或燕子在吱吱乱叫,他就会当它们是武侠小说中啮牙裂嘴的恶魔,到竹林里拨下一根竹枝,弯曲成弓,用一根绳绑紧,中间插一条削尖了的树枝,把它作成小李广花荣的神箭,往后猛拉,往前一弹,向它射去。有时,他会从荔枝树上砍下几根又粗又壮的树干,把它修成一对对连环锤,他把它叫做“夺命锤”,想象着如果有一天冲入敌阵,象少侠李成那样举起来猛敲,准能杀出一条血路来。当他走上山坡见到一些棺材板露在地面,便会毫不犹豫地将它们拾起来,削成一把把又长又尖的利剑,他把它们名命为“消魂剑”,用它一指,就会立即发出一道寒光,再恶的敌人也会应声倒地,甚至粉身碎骨;若指向大石或高山,它们马上裂为两边。如果将那些木板修成钢刀,他就把它们叫做比屠龙刀还厉害的“鬼见愁”,无论遇到多少妖魔鬼怪,碰上多少毒蛇猛兽,只一轮,顿时天昏地暗,地动山摇,乌啦啦的死了一大片,剩下的逃之夭夭,不见踪影。有时他又会将一些树根锯平削圆,修成一只只皮球大的轮子,他称它为“风火轮”, 象哪吒一样,穿在脚上,飞天遁地,跟风一样快,而且走多远都不怕。他在屋厅的粱上吊着两个蛇皮袋,袋里装满沙,一得闲就伸出手去猛打,直到血流如注才停止。他是按武侠小说上的方法去练这“铁沙掌”的。若练成这功夫可不得了,一掌打去,轻者断手断臂,重则肝脏开花,一命乌呼。——他经常这样想,一个人活在世上,横直都是死,何不象张无忌、张三丰那样做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呢?何况,这个世界是多么不平静啊!如果能够象他们那样身怀绝技,义英侠胆,铲妖除魔,杀富济贫,到时老婆儿子不痛心疾首后悔才怪呢。——想到这里,他就将头往墙上撞,尽管头上撞出一个个泡,他也不觉得丝毫疼痛,因为他刚刚练成了“铁头功”,他只恨自已以前为什么这样蠢。于是,他又在院子里掘了十来个深坑,在坑里埋满木头,跳上去,练起了轻功和“梅花桩”。
过了一年,他在武侠小说中发现很多妖怪和坏人都懂得法术。他们往往在进攻或溃败时实施障眼法来迷惑你。他们经常会变成一头温顺的小花猫, 或是装作一个美丽的花姑娘,要不就是化成一个弱不禁风的瘦老头,对你突然袭击,使你卒不及防,一败涂地。他们又经常会呼唤雨,搞得飞沙走石,乌天蔽日,或者引来狂风暴雨,浊浪滔天,使你应接不暇,束手就擒。对付这种狡猾的恶魔必须要有明察秋毫,先见之明。他为此简直绞尽脑汁,费尽心机。他把两颗荔枝核用树脂贴在额头上,装成二郎神的“千里眼”,一眨便看破一切。但那东西滑脱脱,刚沾稳,风一吹,又跌落地下。他又烧了一堆柴火,靠近去,望了它三天三夜,以为这样可以练成孙悟空的火眼金睛,结果胡须头发尽被烧光,还流了半个月眼泪……正当他感到绝望之际,一束強光突然从墙角暗处向他射来,直照得他头昏眼花。他顿时喜出望外,一把将那快镜子攥到手里,不断亲吻。这是一快“照妖镜”,有了它,一切妖魔鬼怪都将现形毕露了。
又过了大半年,他在武侠小说里又见到很多妖魔鬼怪会在茶杯或菜肴里落毒,通常有断肠草和砒霜这两种毒药。这东西一旦沾边,立即七窍出血,肝肠寸断,无法解救。侠客在吃喝前往往先用象牙测试食物,如果象牙保持原来的银白色,则没事;如果象牙变黄或变黑,则必有问题。——可这地方连猪鸡都少,那来这宠然大物的东西。所以他想到练内功。一旦中毒,运用内功将毒素逼出。内功是一门高深莫测的学问,讲究静、沉、畅。于是他将大门锁紧,用橙子把房门顶死,用棉被将窗口塞实,把房子围得象蜂桶那样密不透风,然后屈腿坐到床头上,慢慢地吸气、吞气,周而复始,连续不断。内功练成后,不但可以驱邪毒,还可以疗伤。
不久,他又觉得有必要跟武侠小说中的侠客学习一些战略战述,增加智慧,做到知己知彼,以少胜多,以弱胜强。于是,他在荔枝树下摆了一圈砖头,当作城墙;在城墙里堆满了树枝,当作成千上万的敌人;城墙外面放着一粒石子,当作他自已。面对这种情况,要消灭城里的敌人,就算自已有天大的本领,大侠们都不会贸然采取行动的。如果这样单枪匹马地冲进去,只会送死,成为一个鲁莽英雄。他记得《水游传》里的好汉是这样对付装备精良、来势汹汹、多百培于自已的敌人的。首先,派一些勇士跳到水里,潜到敌人的船底下,将船凿穿。然后在小船上装满稻草,淋上火油,全部点燃,朝敌船工撞去。最后在岸上的山谷里埋伏着精兵强将,待敌人溃败或撤退时,突然袭击,直打得他们落花流水,落荒而逃。于是,他按着梁山好汉的策略照猫画虎。他趁着月黑风高,在城门外烧起一大堆烟火,自已全身披挂,手执“夺命锤”,肩背“鬼见愁”,腰插“消魂剑”,脚踏“风火轮”, 埋伏在城墙外的小河边中。烟火里早混有大量的硫磺、辣椒。顿时,浓烟滚滚直向城里吹去,呛得城里的妖魔鬼怪口水鼻涕一齐流,终于忍不住,跃马挺枪冲杀出来。他见状即刻迎上去,举锺就打。那妖魔也何不示弱,一枪刺中锤杆,震得他手脚麻木,痛得哗哗乱叫,差点昏死。他又抓起“鬼见愁”扑了上去。那妖魔却一跃上了半空,掉转身从背后向他刺来。他想不到敌人那么厉害,便急忙踏着“风火轮”向山谷跑去,眼看那妖魔追近,便悄悄抽出“消魂剑” ,大喝一声,直插那家伙的心窝!霎时,只见寒光一闪,那家伙人头落地,粉骨碎身。跟着他又回过头来,往城里的敌人掠杀过去,杀得敌人掉盔弃甲,鬼哭狼嚎。——大获全胜后,他把《水游传》里梁山好汉的策略叫“出其不意”,把自已这招叫做“引蛇出洞”。当然,要战胜城里的恶魔还有很多种方法。可以装成乞丐混进去,将魔王一剑刺死,其余那些娄啰便不战而降。这招叫“擒贼擒王”。又可以将上河的水筑起来,差不多时,就打开铁铡,直淹得他们手忙脚乱,溃不成军。这招叫做“水漫金山”。
就这样,这流浪汉在这幽居的环境里过了差不多三年。他很少到村里去,村民也极少到这里来。村民们母宁说是少到这里,还不如说是不敢到这里。以前有个别村民经常担一些鸡或鹅到这地方放牧,现在连近都不敢近,见着他的影子就跑,闻着他的声音就逃。荔枝成熟时侯,果树的主人往往三五成群偷偷摸摸地在半夜三更爬上去摘,而且千万别弄出响声,不管得多少,天未光时就得走人。有一次,正当他们借着微弱的星光摘得起径时,忽然一只老鼠从屋子的窗口跳出来,爬上围墙,跑到屋顶,又从屋顶一下子窜到树木上,又快速又敏捷,发出一连串骇人的声音。这下可把他们吓坏了,以为这疯子要出来。于是,有一个汉子居然从树上直跳下来,胁骨摔断了三条。开始时,堂兄弟将那些柴米油盐堂而皇之地摆到他的厨房里,而且喝杯水坐一阵才走。久而久之,他们把这些东西扔在门口或者院子里,扭头就跑。现在,这些东西往往被挂在树林里,甚至掉在地面上,不但数量少,而且不准时。对于这些变化,这疯子是无法察觉出来的。在他眼里,只有妖魔鬼怪、豺狼虎豹、绝世武功和极毒毒药,他根本就不会去理会这些。在这三年里,他相信自已确实取得了非同寻常的成就,不但武功超人,而且绝顶聪明。他想,出手是时侯了。
有一日,张天生想证明一下自已的想法和这三年来自已所学到的武功的威力,便走到荔枝林里的一快空地上。当时天空阴阴沉沉,一点风没有。他站定,左脚向前跨出两步,双手摄成拳头,放在腰间,挺起胸膛,然后抬起右脚,猛踩了一下泥土,两眼紧盯着前面——这是少林寺和尚惯用的“马步”,这功夫使人稳如泰山,定若盘石。他扎定马步,化拳为掌,呼的一声向前推出,便见一道电光向树木射去。这时一阵狂风吹来,树木摇动,树叶簌簌地往下掉。他顿时激动得泪流满面,想不到这“铁沙掌”居然这么厉害,在几十步远的地方都可以撼动树木,打飞树叶,如果近一点岂不连根拨起!于是他又取出“消魂剑”朝天一指,只见一道白皑皑的寒光劈呖一声划破天空,接着传来轰隆隆的雷声,象打鼓一样由远而近,不一会,便消失在山坡里。他试着又朝天指去,口里念着咒语,那雷声又隆隆响了起来。他再指一下,结果一样。——以前,他在武侠小说中或靠想象了解到这魔剑的威力,现在这威力居然活生生地呈现在自已的眼前!——他是多么幸运啊!于是,他举起这“消魂剑”连砍带刺,乱挥狂舞。瞬时,大地上电光雷咆,风起云涌,噼噼啪啪的下起暴雨来……他站在风雨中,感到从来没有过的快活和幸福。
不久,他又发现武侠小说里多数顶尖的大侠高手在出山之前一定要沐浴更衣、斋戒七日,有的还要登坛拜际的。于是,他跑到山坡下的一条水沟里,脱个精光,赤条条的一脚跳下去,淌下来。水沟里很多蚂蟥,闻到肉味,纷至沓来,有的爬在他脚上,有的咬他的肚子,有的钻到他大腿里,有的死死叮着他耳朵……他又抓又抠,傍晚才起来。他一上岸,就觉得精神爽朗,舒服透顶。接着他将昨天扔在田边的烂衣服一脚踹进沟里,忽忽忙忙向家里跑去。他一进房子,就将一只只蛇皮袋撕得汾碎,把他以前聚老婆时那套西装找出来,将沾在衣服上的泥尘弹净,再穿在身上。然后将头发胡子一并剃去,其实这时的他已经瘦得只有皮包骨,象干柴一样,头发一直都非常稀少,胡须几乎没有,就如贫瘠的土地难种出庄稼来一样,只有那双眼睛深深陷在眼眶里,黑白分明,十分醒目。一会儿,他又走到院子,将一条条练“梅花桩”的树干拨起,品字形垒成一堆,上面辅上床坂,抹抹面,爬了上去。他刚站直身子,把双手合成十字,准备拜际神灵,保佑出师顺利,旗开得胜。不料神坛上的木头好象有鬼似的拚命颤动,床板也在前后摇摆不听使唤,不等他把话说完,神坛就象失了魂似的散了架。顿时,他从半空中摔倒下来,牙齿脱了四五只,满嘴鲜血。他的额角也遭木头划了一道又深又长的口子,血顺着他的面流下来,渗到泥土里,形成一大摊污渍。他觉得浑身酸软,头昏目眩,第二天才爬得起身。
拜际完毕后,他开始斋戒七日。斋戒的目的是不能吃肉和杀生。在这几天里,他甚至连想一下肉和杀生的念头都感到深恶痛绝。他走路时小心翼翼,害怕踩死一只蚂蚁。他不敢生火做饭,生怕蚊子被熏死,跌落锅里。蚊子吸他脸上的血,他不敢出手去打。他甚至连呼吸都不敢用力,害怕那些小花蚊混在空气里一齐吞到肚子去。他每天吃树叶和生米,口渴时饮沟水。第八日一早,他确信自已终于成了一名名副其实的大侠了。于是便携刀带枪,跨出门外,走出荔枝林,朝一条村子走去,正式开始了他杀富济贪、铲妖除魔、建功立业的旅程。——真是:身怀绝技闯天下,甘洒热血写春秋。要知道这疯子以后有什么样的冒险经厉,请继续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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