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单位死个人,实属正常之事,如果死者是位领导干部,搞个隆重些的遗体告别仪式。要是个普通职工,搞个规模略小些的,单位忙活几天也就完事了。
可是这次死亡的人,既不是领导干部,也不是普通职工,偏偏是个空中小姐,糟糕的是,属于非正常死亡。
“非正常”三个字,本身就会让人产生无限的遐想。何况死者又是个从事航空事业的年轻、美丽的空中小姐,更会增添一些神秘的色彩。这就难免会引出一些叫人意想不到的故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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