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我考取了梦寐以求的大学,古朴精致的校园建筑是我所喜欢的。我独自漫步,穿着我最心爱的白色吊带裙。象牙塔里有一种独特的气味,能让我迷醉。
在谙习俗世规律之前,最初便喜欢手捧书籍,深深呼吸嗅足那沁心的油墨香气。有点虔诚的意味。很期待自己能变成一个书香女子,哪怕是个灰姑娘。
一个男人从我身边掠过,像风擦过我的肩。这本是太普通的事情,因为我已经不是纯情少女,不会为成熟的陌生男子身上的古龙水味道而惹得心湖上,涟漪荡漾。
我看到他回头看我,却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同或者有什么不妥。我不再期待艳遇。
他停下来,挡在我面前,问我的名字。
萧叶菁。我半鞠躬回答,以为他是导师或是教授。错误地为他人鞠躬并无大碍,错过了向学术致敬的机会就很遗憾。
也许我不是最优秀的,但是我一定是最用心的。这一点从我尊师重教的典型儒家思想上就能总结出来。
看到你,我真有点后悔当初没有留校任教。单是这耕芯路,你就来回走了两个小时,如此留恋,一定是毕业班的吧。他微微弯腰,眼睛随嘴角一齐微笑。
不,我刚来,对这里充满了好奇。我想更让我好奇的是他怎么会知道我走了两个小时。我已决计不再逃避我的年龄和经历,无论面对的是什么人。
如果你不介意,我倒是很愿意为你的好奇带路。除了唐突地转身直视我,他的言谈举止还算得上是个绅士,而且粗略地打量,他似乎可以称得上高大英俊。
往往你不再渴望得到的时候,那东西偏偏会很轻易地出现。中学时想找个帅哥交谈,难于攀爬蜀道。
既然是新生,为什么不见你的脸变得黝黑。莫非你和我一样都是黑色肤质。走过一段矮短的独木桥,蓊蓊郁郁的树丛散发着热带植物固有的潮湿气味,茂盛而又厚大的叶子从枝桠上压下来。
他放慢脚步走在我前面,不时地回头看看我。
他确实很黑,浓浓的眉毛下,有一双更加黑亮的眸子,透露着自信并且智慧的男人才支付得起的友好。
这里是竹种园。最早是有很多竹子的,校长经常在这片竹林前训话,告诉学生们做人要有理有节。后来不争气的生物系学生砍去做成轿椅,用来迎娶中文系的女生。学校于是惩罚他们集资把不同地方的名贵品种引种过来。泡妞倒是泡出了校园贡献,值得传颂。有人会拿着显微镜和放大镜来这里观察七星瓢虫的睡眠时间,幻想以此攻克人类的失眠顽症,后来他成了天奇保健品的总裁,生产的产品都用来呵护女性卵巢健康,我见他时,他送了我一句名言,男人终归是要为女人服务的。
他这样解说倒是蛮有趣的。我很辛苦地跟着他,撩开树叶,看见他像一只野兽在前面探路,还不停地絮絮叨叨。
穿过竹种园,呈现眼前的是一片油绿的草坪,他说得应该没错,草坪的正前方有一个高度大约两米的残破的水泥台,很可能是建校初期作宣布事情和传达例会用的。
要熟悉学校的历史,纪念馆是必须来的地方。我们进去看看。我拿出学生证递给管理员过目,看来已进髦耋之年的老者,却用双手将学生证还给了我,并和蔼地微笑着点头示意许可。
我真为这里感动,为命运能给我成为这里的一员的机会而感动。谢谢您。仅仅一处细节,已经让我无法抑制内心的激动。
我很高兴在这里见到你,孩子。命运的感动永远属于那些信仰成功的人。老者的话语意味深长。
他呀,六七十年代的清华大学生。大家都以为他跟不上时代,他却思维前卫地让人大跌眼镜。曾经在外文社翻译世界名著,刚来学校讲授英美文学时,经常给学生讲惠特曼和他的情人,学生们都不愿意听,他就暗自嘀咕,你们这些小人物,哪里懂得情人的艺术。其实他们才是真正的学者,不像现在的大学生,只看重发展个性,不再埋头苦干,写什么东西都要在网络里像洗米多淘了几遍一样,没味道。
不要说我的缺点,破坏我的第一印象。老者抗议。
您的优点太多了,我担心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先讲容易概括的。他大声回应老者,调侃中毫不失尊敬。
纪念馆称不上是规模宏大,反倒给人一种陈设拥挤的感觉。里面摆放着各式奖杯,学校知名系科创始人的雕像。有一奖杯的造型略显怪异,多个条纹凑在一起,说不准是簇拥的花瓣还是箍紧的头发,身边的家伙说,那是本校和兄弟学校赛龙舟赢得的,奖杯代表手指和龙须结合在一起。
看来我和艺术设计的距离还是挺大的。
墙壁上满是学校有史以来发生的大小要事,刊登在报纸上的铅字和师生的亲手笔迹。要一口气读完是不可能的,于是我根据自己的高度,仅仅浏览处在视线水平位置的内容。
我看到一张熟悉的照片,乾任威。正在纳闷在这里我怎么会看到熟悉的面孔,他拍了拍我的肩膀,你可别爱上我哦。
你真了不起。我不假思索,由衷感叹。
学校都是由我代表的,无论是学术辩论还是校际运动比赛。这家伙可真是个自恋狂。
最幸福的是作为联谊交换生免费去香港,和那些神秘的天才们交锋,一起研究最新的软件开发技术。之前我带着自己恶搞的自认为谁也解不开的程序去那里,一个戴八百度近视外加五百度散光的厚镜片的小个子不服气,脑袋上架紧一弯曲细金属,两侧分别挂一罐装牛奶,其形状和猪八戒的耳朵无异,但是肯定要重些,罐口插一超细吸管,两根吸管同时插进嘴里,纹丝不动唯有键盘的敲击声,就这样在电脑前坐了两天,终于发现我写的软件不过出自一家尚不成气候的录影机公司。因为来源于内部工作人员,他不是很熟悉,就上了当。
为了感谢我警告了他的智商,他便请我去划船。维多利亚港湾的夜景比不上波西米亚的静谧典雅,但是我更喜欢那种带着几分轻蔑的浮华,岸上傲然屹立的会展中心,让我们为人与人之间激烈的竞争感到不安。因为有不安,才感觉得到自己的清醒,有时候我们去比拼,是为了一种骄傲的责任。也许西方业已成熟,像缺少耐心的大人一样不愿意等待小孩子一边嬉戏一边蹒跚行走,可是任何人一旦学会了走路,无论是攀爬还是奔跑,都不会与其他人完全相同。
他告诉我,他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了英国,在异乡国度各寻新欢,他没有关于他们年轻的记忆,应该也不会有关于他们年迈的记忆,不过他期待有天拿到诺贝尔奖的时候让自认为高高在上的父母大人们看到他。他还说,我对付他的招数,他代表学校去班加罗尔的时候也曾用过。
我们往往越是不可战胜,就越容易输给自己。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和我说这么多,我们才刚刚见面,甚至可以说,都还没有认识。
还有一次难忘的经历,就是篮球比赛。你应该了解拉拉队的女生都是很狂热的,这样的狂热会让她们失去理智。对手的强大让我们在队的每一个人都有很大的压力,那是我们第一次有机会挑战不可战胜,所谓珍惜机会就是不能失败。
那个相貌和能力都符合队长要求的人走过来看了看我,听说你是个无所畏惧的人,我很想看一下你在我面前丢了骄傲的样子。
我不明白是不是成功的人都要用不可一世的傲慢和挑衅来证明自己的霸气。他这样只能让我感觉他对自己很没信心,至少在我面前很没底气。
我想你会失望,因为我根本就不想赢你,所以我并不怕输。我没精打采地看了看他。
他转向拉拉队,狂笑了几声,那笑似乎经过了专业训练。
女生们见状叫嚷起来,乾任威,你怎么能说这样的话,我们为了今天拼搏了那么长时间,你一定要赢的,我们拉拉队的全体成员不准你输。接着她们吹响哨子,猛力挥舞起花环。
结果就和所有电视剧情节编造的一样,我赢了。但是我输给了自己,我并不想接应任何人的挑衅,尤其是一个本该懂礼善行却狂妄无礼的人的挑衅。
从那以后,我再没有出现在篮球场。他有些黯然神伤。
我能理解他的感受,虽然绝大部分的人都相信比赛像决斗一样必须一开始就在气势上压倒对方。
在这一点上我比较欣赏普京的风格,你知道他最喜欢的一项运动是什么吗。我尽量让声音变得温柔,以舒缓他回忆往事的不快和伤感。
我还真的不知道呢。他像是把丢了的情绪又找了回来,眼角重新爬上了微笑。
柔道。普京懂得对手是对自己价值的一种衡量,所以他说,他最看好的是柔道的精神,它教会他,面对对手也要心怀敬意。
呵呵。萧叶菁,好诗意的名字,我喜欢。
乾任威,好嚣张的名字,你想让我褒你名不副实呢,还是想我贬你浪得虚名呢。
纪念馆里回响着我们的笑声。
刚才那个老头就是我在校时的校长,纪念馆四周墙脚暗红色的蔷薇就是他种下的,他爱校如爱家,无论什么时候有空,都会在学校里转个不停,哪怕照顾一下花花草草也能让他开心。走出纪念馆,他带着我向实验楼走去。
肤浅的人要求这个世界给他很多很多的爱,无论有多少都还不够,惟有深邃的人才能在释放自己满腔爱意时心生温暖。说着,他弯下腰去,拔掉一株紫红的桑葚。我们野炊的时候就吃它,这东西微酸,不会腻口,生长在校园里,纯天然无公害。
我们都是肤浅的人,对吗。他看得我心跳有点乱。
我冲着他极其幼稚地摇了摇头。
我曾经是个多么好学并且渴望得到知识的学子啊。这家伙又把大颗粒的梅子吃进嘴了。可惜呀,都怪我姐姐。
当初我正发扬传统,为了考取计算机软件开发方向的研究生而挑灯夜战,头悬梁锥刺骨,世界小姐骚扰不动心。突然接到姐姐结婚的电话,竟然吓了一跳。我想如果是我女朋友结婚的消息,新郎不是我,那我就直接昏厥了。那些天本来饮食和睡眠都缺乏,体质和心灵都很脆弱呢。
我回应得极其不耐烦,姐姐,你可是我的亲姐姐,不能那么没有上进心呀。你有什么想不开的非要结婚,现在什么年代了,谁还结婚呀。我现在正在成长阶段,不适宜参加伤感活动,出席肃穆场合,下回吧,下回吧。
一番话没说好,小女人在那边哭了起来。你这个没良心的,也不想想现在找个会真心爱女人的男人容易吗。还下回呢,没有下回的。我就尝试这一次,行就是一辈子,不行就不再折腾自己了。生命的时间这么紧凑,爱要时间,相爱要时间,放弃爱要时间,忘记更要时间,你也不为我考虑一下姐姐我有那么多时间吗。死小子,你现在就是在月球考察,也得给我飞回来。
姐姐一口气说完就把电话挂了。我摸摸脑袋,才反应过来女人用哭泄愤和提前摔电话都是她们与生俱来的不良嗜好。
他好像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侧面向我,不好意思,我忘记了自己身边有位可爱的女士。
我轻轻地点头微笑,告诉他我并不介意。
你看它像不像英国城堡。尖顶、拱门、镶嵌式圆柱墙壁,还有那醒目的古钟,让每一个进入的人都有种神秘的自豪感。我们兄弟们就是在这里浴血拼搏,立志依靠电脑的力量成为女人心目中的王子的。他停住脚步,站在我面前整理了一下衣袖,问道,你觉得我现在像不像你的王子。
貌合神离。我回答。我在你身上感觉到和这栋楼不相称的东西,你的自豪不再是来源于创造与研究的激情与专注,而是来自你对物质生活的满足。
你的王子是精神的而非物质的吗,女人没有物质,美丽就无从谈起,更别说公主般的华贵尊容,我想你应该明白埃及艳后是怎么征服恺撒大帝,又是怎样征服了整个罗马人民的。他的眼神第一次闪过带有不屑的好奇。
我不是很清楚。我抬起头看到他自认为说赢了我而露出的得意笑容。
我只知道是对权力的贪欲伤害了她人生的美好,她的爱情总是和政治联系在一起,尽管她原本可以获得真爱的唯美。也许我赞成女权运动,但是不能认同女人征服男人的观点,特别是依靠财富,女人的尊贵正是表现在她们是男人征服的对象,你的朋友不是送了你一条真理吗。
你被我打败了。他开心地拍着手掌。要知道我可是最佳辩手,你把我用来说服你的话全说了出来。他顿了顿,确切地说,你自己承认了,王子必须是物质的,在你的直觉里,我就是王子。
我无语。
他看到我的窘样竟然坏坏地大笑起来。知道吗,小偷和女人有一个共同点,前者是莫伸手,伸手必抓;后者则是莫开口,开口必错。我不明白为什么男人都喜欢找女人当他们的秘书,我的秘书就是男的。
我同你一样,不明白为什么这样一个优秀得没有瑕疵的王子式人物要找一个笨女生炫耀经历和口才,不好意思,我对你的介绍不感兴趣,也就没必要感谢你什么。现在,我要走了。我飞快地朝女生宿舍楼的方向走去。头也不回。
这个坏家伙,为什么不追上来道歉呢,还口口声声标榜自己是什么王子,连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我放慢脚步,想来这一切不过是场闹剧,他回学校怀旧,看见我在散步,就以为我带路为名,趁机找回失去的做学生的感觉,我没有必要为此介怀伤神,毕竟他连从后面喊我一声都没有。
或许他根本没兴趣哄我这样一个平凡女子,我生气便生气,走掉便走掉,不可能令他动容。这么些年来,男人都是这样对我的。我深吸了一口气,淡淡地安慰自己。
硕大的芭蕉叶子挡住了我的视线,我绕过去,看见一片湖,藕荷绽放出粉嫩的花瓣,随粼粼水波轻柔摆动。时不时还能听见青蛙的叫声。
我尚未来过这里。肚子叫了,这么大的一个校园,周围全是墨绿的植物,只看得到建筑的顶部,我有点转向,心情郁闷,分不清楚哪里才是我回去的路。
精神的王子不一定坐拥物质,但是享有物质的王子一定饱含精神。夕阳下,他的身形是那么迷人,在距离我大约五米的地方,泛起光晕。
我这是怎么了。我极力克制自己,这里非沙漠大海,亦无强阳光折射,我不会出现幻觉的。
他用蜗牛的速度走过来,压低声音问我,告诉我,你刚才是不是很想拥抱我。
我是很想。不过当然不是因为你英俊潇洒,玉树临风,而是在如此诗情画意的情境中,我受了荷尔蒙的唆使。我低着头,不敢再看他的眼睛。
你又中招了,这条路的尽头是校园南门,你住的地方在东边,你看看太阳,就知道自己对南辕北辙的行为是多么得义无返顾。他又笑了,那笑容犹如宇宙黑洞,吸尽了我所有的理智。
我已无力争辩。
刚才我和你说,你应该了解拉拉队的女生都是很狂热的,这样的狂热会让她们失去理智。难怪你没有提出异议,看来你的道德品质还是过关的,自己是这样的人,就不敢评价别人了。只是人家是为了篮球的荣誉而疯狂,你为了什么我就搞不懂了。
我下决心在他的笑声响起前捶打他的肩膀,可是迟迟等不到他笑我。
他只是温柔地注视着我。我想他一定没有看见我的眼睛,因为我始终没有勇气抬头。
眼睑比脸皮还厚,挡住了我的视线。
你,我张大眼睛怒视他。
这样就对了嘛,这才是我要看的东西。你知道吗,它们很迷人的。我猜,一定没有人这样夸过你。
我总觉得深谙女人心思的男人是很危险的,于是我彻底松了口气,至少我不会爱上他,一个让我感觉不安的男人。与爱无关,什么都可以很简单。
我迎合他的目光,在确定心跳平稳如常后问他,看着我的唇,你想不想把它含在自己嘴里。
他倒是不含糊,把我的上唇含在嘴里还不忘帮我数一下牙齿。金色的光笼罩着我们对彼此的诱惑。
气氛在我肚子的再次强烈抗议下被破坏掉。
对了,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什么。
你怎么没因为军训变黑呢。
我每天都擦很多防晒霜,不过,身上还是晒黑了的。
可不可以给我看看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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