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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岸可渡的青春

作者: 枫落轩 完成状态:连载中

第一章 遇见

  我叫胡晨冰,自小出生在一个叫北翔的小镇。为了使世人不过于自卑,我不可以长得太帅,于是上天赐给了我一张平凡的面孔。

  夜间一点钟,高二(三)班的宿舍,虽是鼾声如雷,却是一点也不减人心的亢奋,激情澎湃的声浪一阵高过一阵。

  秦牧风,剑眉星目,鼻子高耸俊逸,以及一张棱角分明的脸,完全符合一个小帅哥的标准。他和我自小便是邻居,和他的交情好到难以用言语来形容,甚至可以为了一只鸡腿,不惜大打出手,争得你死我活。

  黄远,明眸皓齿,生得也是英俊潇洒,风度翩翩。嘴皮子能说,为人也不错,更为难得的是和我性格相投,所以我跟他相处的也挺融洽。

  正当我们聊得热火朝天的时候,一位邻近宿舍的仁兄,实在是受不了这无休止的噪声污染,怒气冲冲的说道:“都几点了,还吵个不停,你们到底让不让人睡觉了呀!”

  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牧风有点始料不及,嬉笑着说道:“我知道失眠是件很痛苦的事,只可惜我们不是心理医生,所以非常抱歉,帮不到你任何忙。”

  紧接着,黄远也愤愤的说道:“半夜三更的,你不好好睡觉,却要跑来鬼哭狼嚎,到底还有没有一点点公德心啊!”

  跟他们相比,我则比较文明:“如果你心中还有一丝丝良知,那就应该明白打扰人家说话是不礼貌的,记住了呀,下次可不要再犯了。”

  抵挡不住我们的轮流炮轰,一阵奚落后,这位仁兄自讨没趣,悻悻地走开了。

  我们几个是臭味相投,唯恐天下不乱,聊到逸趣横飞时,便不会去管白天黑夜,冬暖夏凉。

  第二天,我顶着一双足已和熊猫相媲美的黑眼圈,跌跌撞撞地闯进了教室。

  迷迷糊糊地望了望里面的同学,令人欣喜的是,一眼就看见了一个空座位。

  于是不再犹豫,半睁半闭的往前一迈,头一偏,闭上了无力的双眼。有点惊异的是,头枕之处竟然软绵绵的,舒服至极,由于实在是困得厉害,也没在意这一反常现象。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待我睁开朦胧的双眼时,眼前的景物霎时变得焕然一新。

  奇怪!先前还花白一片的黑板,怎么不花了呢?天旋地转的教室,怎么也不转了呢!

  轻松地伸了一个懒腰,当我斜视其同桌时,我赶紧拍拍胸口,暗呼:不怕!不怕!

  天啊!被我当软枕的人,竟不是常闹得周围狼烟四起鸡飞狗跳的死党秦牧风,而是小女生段思晴。

  幸好事情还没糟到无法挽救的地步,思晴今天穿的衣服够厚,不然的话我是绝对无法饶恕自己(当然她也不可能轻易原谅我),压扁了她的小手,我可不敢想像其恐怖的后果。

  到此时我算是彻底地清醒过来了,心如止水灵台一片澄明,我所坐的位置原先是阳旭,不知道因何原因,前两天,就已经辍学回家了。

  在这个阴盛阳衰的文科班里,当初我还为少了一位与女生抗争的斗士,深深地痛惜了好一阵子。

  回头一望,恰好瞧及牧风一手捂着肚子,一手堵着嘴巴,很想狂笑出来,却又不得不忍住的可恶嘴脸,看他的样子甚是痛苦。

  见他兴灾乐祸的摸样,我差点气得鼻底冒烟,两眼喷火。哼哼,不过是坐错了位置嘛,能有什么大不了。

  怎能输给你这个臭小子啊,于是我优雅的送了他一个回眸一笑,有点巧合的是,下课铃声也正好在此时打响了。

  兴奋的神情迅速变为沮丧,将脸转了过来,毕竟还有一个烂摊子,正等着我收拾。

  正思虑着该如何脱身时,思晴却已经向我靠了过来,俨然很真诚很关心的样子对我说道:“胡晨冰同学,你就睡醒了呀,不知道你觉得冷不冷,要不要我替你暖暖身骨,做一做热身运动呀!”

  面对如此难堪,如此尴尬的场面,说不狼狈那简直是自欺欺人,逼得我含糊其辞外加结结巴巴的挤出了几个字:“还……好拉!”

  “还好,亏你说得出口,你可想过我的感受啊!”思情边严厉呵斥我,边伸出了那只被我压过的左手,白里透红,红里透青,青里含紫。

  看着看着头不知怎么就低下了,是羞愧地低下,还是头不听使唤,连我自己也不是很清楚。

  多年的经验之谈告诉我,沉默是金,沉默是银,沉默是救我的庇护神,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只好选择沉吟不语。

  屏气凝神片刻,一场暴风雨总算过去了。


  环顾四周,因为众多学子吃饭太积极的缘故,教室里的人已所剩无几,让我颇为疑惑的是,吃饭一向不甘人后的牧风,竟然一个人孤零零地躲在墙角发着呆。

  是生闷气吧,仿佛不是,是西北风好喝吧,那更不是,要站也该站个风大一点点地方才对嘛!

  看着他一脸的麻木相,我百思不得其解。

  怎么说也是多年的好友,看到他落魄的样子,我心中隐隐觉得有点难过:“牧风,想哪个女孩子想得你如此身心憔悴黯然神伤啊,如果有什么困难的话,我一定尽力帮你。”

  一听这话,牧风的情绪瞬间高涨起来:“还是你了解我啊,你可知道我等你这句话等得有多辛苦!”

  搂着我的肩,继续兴奋异常的说:“是这样一回事,我暗恋一个叫林雨澈的女孩子有些时日了,所以,那个……那个情书的事,就拜托你了呀!”

  此言一出,我仿佛突遇晴天霹雳,他刚才那么酷的痴痴造型,竟然是伪装出来的,现在我终于明白心肠好的人为什么容易受骗了。

  我,我是头可破,血可流,男儿风范要长留。话已出口,耍赖肯定会被牧风看扁,更重要的是信义不可失。

  呜呼!仰天长叹一声:天亡我,天亡我啊!

  将写给思晴的信照着牧风一递,吩咐道:“等会你去吃饭,亲自交给思晴,知道吗?”

  打发走牧风后,脑海中萦绕的都是思晴的好,咬了咬破烂的笔头,开始写那所谓的情书:

  雨澈:

  展信紫风铃,快乐伴你行!

  在没有遇见你之前,我也不相信能与人一见钟情。在遇见你之后,我开始懂了什么叫一见倾心。

  渐渐明白了什么样的感觉叫妙不可言,什么样的滋味叫刻骨铭心,什么样的想念叫念念不忘。

  爱一个真的好难,思念的痛相思的苦总是在我心里纠缠,朝思暮想的期望,只愿换得今后的欢聚一堂。

  你的一个眼神,你的一脸笑意,都足以让我心醉,你的好让我无法形容。

  纯真的记忆如片片飘香的花瓣,在偶感寂寞时,总是轻轻撩起纷飞的思绪,给人留下无限美好的暇想,为自己的青春流溢醉人的芬芳。

  有你的日子,消逝的匆忙;没你的日子,寝食也难安。

  当晨曦微露,我愿意陪你去观日出。

  当日暮垂卷,我愿意陪你去看晚霞。

  当夜风轻吹,我愿意陪你去赏明月。

  其实很早就想跟你表白,以慰藉快要干枯的心海,只是游移的脚步在外徘徊,无法启齿的话使我口难张开,但是我真的很想和你倾诉情怀。

  我不祈求你的以身相许,只愿求得你的真心呵护。假如我的诚心不能打动你,就算你的足迹至天涯海角,我也会踏着你的千山万水去追寻,不离不弃常伴你左右。

  冥冥中,我沉吟已久的情思被你唤醒,托付你一颗温柔的心,我会还你一分温馨的情。

  如果有一颗流心划过天际,我一定对着流星许下我的心愿:I love you,请让我照顾你一辈子!

  牧风

  才写完,我就忍不住大发感慨:“确实是情深深意绵绵啊,只不过肉麻得连我自己都有点发颤。”

  转念一想,男主角又不是我,哪管那么多,怎么说我都已经尽到了最大的努力,能不能成事,也就只有听天由命了。

  此时,早已送完信的牧风,就像完成了神圣使命一样,楚楚可怜殷殷期待的在一旁瞅着我,眼神酷似一信教徒般清明。

  痛苦强忍着自己不要笑出来,无奈他的神情实在是太有魅力,我最终还是捧腹大笑起来。

  情书在手,办事不愁,我笑着对牧风问道:“思晴收到信的表情如何,有没有话要托你转达给我呢?”

  果不其然,见我出声,牧风表现得空前配合:“收到信时,思晴面露欣喜,可以看得出来相当高兴,话倒是没有托我转达。”

  还好!还好!至少她收到信的时候是面露喜色,不说话嘛,是她不好意思直接言语,我总觉得,女孩子矜持害羞一点比较可爱。

  随手一递,让牧风复印这份情书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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