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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故事

作者: 澜落 完成状态:已完结

我们的故事

  不知为什么,心里突然有一种痛痛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很模糊,像电影一样,闪过很多画面,微笑的,哭泣的,在见到他的那一刻,很本能的反应,全部涌现出来。记得有人说过记忆是种很奇妙的东西,以为时间够久就会消失,其实它一直都在,会在某个特定的时间再次出现,让人措手不及……

  “夏夏,还好吗?”坐在光线很好的咖啡厅里,眼前的他还是那样明朗的微笑着,似乎岁月在他身上无法留下任何印记,白色的棉布衬衫,深色仔裤,白色运动鞋,学生一样的装束,就想几年前相遇时。

  “很好啊。”喝了一口咖啡,直到表情相当不自然,痛恨自己不能像他一样坦然,已经过去很久了,可再见心中的那份悸动却依然存在着,仿佛一切都发生在昨天。

  那晚我失眠了,不知为什么,想起了很多从前的事,我一直以为我忘记了,却没想到它们是如此清晰的存在着。我们是在高中认识的,那天是入学报到的日子,我像个小朋友一样对周围的一切充满了好奇,那时的我还喜欢穿着白色的小棉裙到处招摇,对人傻傻的笑,总是那样没心没肺。我蹦蹦跳跳的在学校里游荡,和一个人撞了满怀,他的书撒了一地,手臂也被草划了一个大口子,我很惊慌,不停的道歉。妈妈一直都说我不像个女孩子,一点都不稳重,不幸被她言重。

  “帮我把书捡起来好吗?”他抬起头,微笑地看着我。他不是那种长得很帅很帅的人,所以我并没有过分的惊艳,但是他很可爱,可能这样评价男生有些奇怪,但他真得很可爱。

  我慌慌张张捡起书还给他,又重复了N多遍的“对不起”才放心的离开,之后的一年里,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高二时我参加了学校的文学社,那时很喜欢写作的我经常给校刊投稿,不知道是不是我的故事太幼稚,一年来没有一篇被录用,很是失望,可是我才不是那种会轻言放弃的人呢,我一直等一直等,终于等到我的《卡萨布兰卡,迷失》出现的那天,没想到还被评了优秀,那天午休时,我被高年级的学姐叫去了社里,又再次见到了他,文学社的创办者——洛辛宇。他看到我一点都不惊讶,还笑嘻嘻的说:“学妹,你的短篇很不错哦,要不要考虑当文字编辑呢?”说实话,我从来没想过要当什么文字编辑,只是喜欢写那些故事,并希望可以被别人认可。在他的笑容攻击下,我答应了,要占去我不少的休息时间了。那段时间真得挺累得,我家里学校很远,每天都要起很早坐头班车,原本放学时间还算合适,有了这个任务,我不得不努力的追赶末班车了。老爸开始时很心疼我,可是他知道我真得很喜欢,而且过得也很充实,便不太反对了,偶尔有空还会去车站接我。那时每天回家,天空都是黑黑的,有很多星星,夜空看起来特别漂亮,我经常这样一个人沿路边慢慢地走,感觉很惬意,那时还是小女生,许了很多愿望,希望星星可以听到,虽然到现在为止都不曾实现过。

  和洛辛宇在一起真得很开心,我们每天都在放学后留下来整理稿件,经常打打闹闹,互开玩笑,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他的,只是可以这样每天和他在一起,看到他的笑容觉得很幸福,在他面前,我总是小心翼翼的掩饰自己,不想被他看穿,尽可能得像哥们儿一样对待它,知道自己这样很傻,可是想要保留这种感觉。

  我还记得他喜欢喝柠檬茶,每天都带着一瓶,像个女孩子一样。一次,我恶作剧往他的杯子里加了一大把盐,看着他喝下一口又迅速喷出的丑态,乐得我差点没抽过去。随后他追着我绕操场跑了足足十圈,我累得气喘吁吁的坐在大树下,他坐在我身边,手臂搭上我的肩膀,笑着对我说:“夏夏,你下次再这样整我,我就把整瓶都灌到你嘴里。”那时我觉得他离我那样近,他也不再叫我学妹了,夏夏,夏夏,不知为什么,从他嘴里发出这两个音节让我觉得如此快乐与满足。

  时间是一个人给予另一个人最好的礼物,我高三时,他已经考上了北京一所大学的美术专业,他离开的那天,我并没有出现,很多事情,不点破又是另一番境地,那个遥远的城市,那个色彩斑斓的城市,那里有他的梦想,可我……人都会随环境的改变而改变,我从来就不会奢望他会永远记着我,想念我,每个人都会长大,走出他自己的小小的生活圈子,开始另一种人生,这是不能被任何人左右的。这一年中,他给我写了十二封信,内容很简单,没有提及他的生活,只是嘱咐我好好学习,我一封也没有回,在他的人生中,我选择淡出。一年后,我鬼使神差的考上了他所在学校的文学系,离开我生活十多年的地方,离开我的爸爸妈妈,我并不是想要去抓住什么,只是希望实现心中的一些……这次我不是一个人,和我一起去的还有另一个男孩儿——柯天逸。

  大一新生的欢迎会,不知道为什么专修美术的他会出现在文学系的教室里,我再次看到他的微笑,在相隔一年之后。“夏夏,欢迎你哦。”他拍着我的头,仿佛一切都没有改变,只是我没有再次参加文学社,尽管我知道他是美编。天逸是高三那年转到我们班的,同样热情开朗的男孩儿,喜欢写作,讲没有营养的冷笑华,总是对我微笑且喜欢我。对于他会考取这所学校我一点都不惊讶,他的喜欢很直接,不像我和辛宇,可是我没有接受他,我给自己的借口是他为我付出得太多,爱得太沉重,我承受不起,所以只好逃开。

  “夏夏,为什么这一年都不给我回信呢?我还以为你这丫头把我忘了呢。”他的手很自然的搭上我的肩膀。

  “功课很多啊。”我推掉了他的手,这是第一次,他有些吃惊,可是并没有说什么,因为他看到了天逸投射过开的目光。

  “他就是你一直喜欢的那个人吧?”那晚天逸执意要陪我回宿舍,走了很久他突然这样问道。

  “嗯?你在说什么啊,我哪有喜欢什么人!”我笑着摆摆手,想使自己显得自然一些,可是没用,在天逸面前,我什么也隐藏不了。

  “洛辛宇阿,你喜欢他啊,傻瓜,干吗不承认呢,如果不是因为他你干吗一直拒绝我。”他笑着。

  “没有啊,我把他当哥哥的,而你是最好的朋友,就像哥们儿一样,我也很喜欢你啊,但不是那种喜欢,你明白的。”其实同样的话,我说过很多次,时间久了,真得连自己都开始这样认为了。

  “你明明知道不是啊,骗我有什么用,你的心才最重要吧,你看他的眼神和我看你根本就是一样的,何必自欺欺人呢。”他苦笑着,没有半点责怪的意思,他永远都是那么善良的人。

  “我……你每次都揭穿我。”我笑了笑,或许正是这样,每次看到天逸,我心中总是充满愧疚。

  “傻丫头,既然喜欢他为什么不告诉他呢,这可不像你啊,你故事中的女孩儿不都很勇敢的吗?看得出,他喜欢你,一点都不比我少,因为是他,我愿意放手。”他拍拍我的头。

  “如果你先遇到的是我,会不会喜欢我呢?”他又笑了。

  “会的。”如果没有遇到辛宇,我真得会很喜欢很喜欢你的吧,曾经也曾这样想过很多次。

  “有你这句话就够了,就算是骗我的也很开心,我一定会帮你的。”他笑着转身离开了,我看着他的背影越来越模糊……

  过后不久,辛宇竟然要我做他的女朋友,嗬嗬,天逸真的帮了我们,说出了我们都没能说出后的喜欢。那时很开心,每天午休时,我们都会在天台一起吃午餐;我会给他讲我写的故事,他总是静静的靠在我的肩膀上,经常听到一半就呼呼大睡,每当这时我就会抓他的手臂狠狠地咬下去,我在他身上究竟留下了多少齿痕呢?周末时,总会被他拉到无人的画室,作他免费的模特,他记录下我很多表情,微笑的,沉默的,不知道它们现在还在不在。看着自己左手上小指上的尾戒,很久了呢,只是一个简单的银环,已经洗得毫无光泽了,这是大三那年我生日时他送我的礼物,那时我真的幻想过可以和他在一起,描绘一个真实美丽浪漫的故事,但是谁都明白,生活仅有爱情是不够的,我们都只是孩子,妄想给予别人永远的幸福。

  可惜故事就只是故事而已,我没有自己希望的那样勇敢,很多事也没有我们想得那样简单与完美。辛宇是一个热爱绘画的人,他经常一个人去很偏远的地方写生,一去数月 ,就像风一样,永远都停不下来,任谁都无法抓住,而我只是一个喜欢沉静的女孩儿,我所追求的那种稳定与平淡是他所不能承受的,我们之间的距离太遥远,更加重要的是,我们都是那么骄傲的人,绝对不会为了彼此而放弃理想,我厌倦追随他的脚步,那样的爱情太卑微,没有一点自我,不是我想要的。这些早在当时就是如此清晰地摆在我们面前,只是我们都不愿承认,妄想可以改变一切,直至今日才明了。

  大四那年,他离开了,他想要继续他的梦想,我也是,所以那天我再次消失,尽管眼泪一直流着,有人说过,爱一个人不一定要和他在一起,在远方默默的思念,静静的祝福也是是爱的一种方式,所以我放他飞向他所向往的天空,分别两年,我回到自己的城市,继续描绘我的爱情世界,只是没想到再次遇到了他。

  现在的我过着一种我所向往的平淡到极至的生活,经常在半夜写作,感觉踏实又满足,不时喝一口天逸为我冲的咖啡,真得很幸福。我和天逸在一起,不像和他一起时那样丰富多彩,轰轰烈烈,可是很安稳,我知道在我心里最爱的始终都是他,可是这样的生活似乎更美好……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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