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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和女人,谁更怕走光

作者: 痴心向真 完成状态:已完结

男人和女人,谁更怕走光

  今天上街买菜,突然自觉那么别扭,和那些衣冠楚楚的哥们相比,就我和几个卖菜的穿着拖鞋;在拖鞋一族里边,我还有点优越之处,就是没光膀子。

  之前好像没有发现这种现象:男人过夏天也是那么严实。

  男式背心也离开了夏日街头的风景。还有那些男士花花短裤,也在街头绝迹。几年时间,小城一下子文明起来了。越来越多的男人穿着短袖T恤或者衬衫,休闲或者西式的夏长裤,休闲或者正装夏凉鞋,或者旅游鞋。男人更喜欢穿袜子,是怕汗脚给人家闻见的缘故吧。

  常听人家说,女人最怕“走光”。

  我不知道什么叫走光,请教有知之士,才知道,走光是某人暴露了其身体中本无意暴露或有意掩饰的部位,而这个部位又是其他人为之眼光一亮的部位……也许,女人的某些敏感的部位,最不愿让人看的,所以千方百计的遮遮掩掩,但还是无意间给人家瞧见内里,是称走光。女人的身体是种诱惑,有那么多下贱男,千方百计的动用高科技设备去偷拍,卑鄙的拿去卖钱,让杰作广为传播。比如,什么海师大的女生宿舍给人拍了,据说很暴露,对当事人造成很大的伤害,校方悬赏数万元来寻举报线索,警方也介入了,这偷拍影响很坏,已不是简单的缺德,耍耍流氓,这种偷拍那么多女学生的私密并公之于众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社会危害性很大,影响很坏——那么多豆蔻年华的女大学生被集体走光,简直就是对天下女性的人格和尊严的侮辱和亵渎。

  但有几样不成为走光。

  一是画院和艺术摄影的裸女模,那是艺术,和淫秽不沾边儿。但这年头,艺术越来民间化,越来前卫化,越来大众化,就搞不明白了,人体艺术照片在展览馆里展出那是艺术,但拿到杂货店偷偷的卖,是出售艺术,还是传播色情?

  二是性工作者,那是工作需要,谋生的本钱,不暴露,谁知道你干那个?但这事违法,败坏了善良风俗。

  三是夫妻之间,正常的伦理。妻子若怕在丈夫面前走了春色,估计这两口子差不多到了感情破裂的边缘了。

  也许,走光首先是有不愿走光的意愿,和不幸走光的事实,缺一不可。

  有人说,中国的夏天越来越时尚。女孩们穿的越来越少,和国际接轨,跟着西方学学先进的着装嘛。穿的越来越少,更容易

  给人偷窥,乃至偷拍。但这是时尚。更是时尚的是:一方面保护女性隐私权利的呼声越来越高,一方面越来越少,越来越短的更加时尚,让人丈二金刚不摸头脑。

  也许是:我穿的少,我赶潮流,这是我的权利。你看了我那你不该看的,就是不要脸。就是侵犯了我的隐私,对我心理猥亵了!

  时尚将走向何方?也许,是还归我们的祖先最早的风俗,干脆连一厘米的布也不需要,赤裸裸的最时尚,多么纯粹,多么超超前卫,最最美了!那样,根本不用担心裙底的走光,便无所谓偷拍,满大街都是肉包子,想不欣赏都不行。这时候女权隐私主义者们该说:男人,请自己尊重你的品味,就当是视若无物,让你的心理健康一点,不然,我告你严重非礼。

  我想起一个丰胸的广告,挺乃尔,让你挺起女人的自信,让你挺起男人的目光……

  和这女性的不同,男人越来越怕看了。露点最多是两个肘部,两根小腿,两只手,还有脖颈以上的脸,但头皮却还给头发遮住,隐私,不许看。有文化或是有深度的男人架一副眼镜或者墨镜,连号称心灵的窗户的眼镜也怕走光。

  女人说,我好怕走光哦,哇塞,谁拍了我嘢,好好不要脸。然后,对着捂得密不透风的男友或者准的或者正式了的老公说:亲乃(爱)的,你看,我穿这(超低胸超短度超透明的内衣式晚礼服)去购物好不好嘛,不过,你要跟着看有人采我光没,扁他!男人说,偶,nei购购物耶,拿给我买个脸套好不好耶?——现在,男人不仅要体面,更应该注意脸面哩。

  于是,男人们开始戴着手套,贴着脸照,在炎炎暑夏,把现实生活开成了化装舞会。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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