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升学,罗昕却同三年前有了很大变化。最大的是性格的转变。这一点和他朝夕相处的家人都体会得尤为明显。小学时罗昕作为家里的一脉单传,是比较娇惯比较任性的。同时作为小学里的无名小卒,又有点内秀和腼腆。罗昕的内秀表现在他的为人,娇惯则表现在他的处事。他虽然生性好动,但那时总不主动和人交流,集体活动时经常是自己坐在安静的角落独自沉默,一旦上了球场却又生龙活虎。与此同时,他又摆脱不了第一代独生子女的通病,磕了碰了常常把别人弄得惊天动地,惜命之极。而经过遨游足球队三年的历练,这两个性格特点已在他身上彻底消失,甚至还演化为与之相反的两个优点。在遨游足球队那个成天你打我闹遍地开花的大阵营中,想要变得开朗狂放,完全依靠客观条件就行。可以想象,队员们天天扎在一起一家人似地训练、学习甚至生活,还有什么拘束可言?就象是教练常和他们说的:同心同德,才能打出成绩。所以,队友们在场上场下,从来没有分过彼此。惜命的事,就更不用提了,球队里天天不知道有多少人跑医务室,他要是为这个总让别人大动干戈,不是等着被球队扫地出门呢吗。
除了性格之外,罗昕的外表也跟三年前有了显著的不同。小时侯他皮肤偏黑,而且与大多数同龄人一样,不论是衣着和面门,都比较邋遢。罗昕小时侯天天在外面乱跑,总是攥着撕破的衣服、拖着行鼻涕就回家了,从来就没修过边幅。后来上了高中,他仿佛一夜之间就意识到了形象的重要,开始在这上面投入了很大精力。可能是因为他从小就长得好看,发育后在学校中邻里间愈发夺目,于是竟然有了自恋的倾向。这一点他和与他两小无猜的许囡囡正好相反。囡囡同样属于那种天生丽质的类型,但从来都是素面朝天,顺其自然。每次在学校水房里看见罗昕整头理衣,囡囡就会嗔怪他多此一举。她说反正你待会也得去操场上疯去,弄得这么油头粉面的不是瞎耽误工夫吗?罗昕说我不是空虚吗,我不去踢球我去干吗啊?
后来罗昕终于不空虚了,因为他开始被一件事情烦得不可开交。这件事就是:他的同桌——一个经常被他敬而远之的的女生向他发起了爱情攻势。这在高中时代本来应该是比较正常的情况,青春期的少男少女在这个阶段已经对异性有了觉醒,何况罗昕还算是学校里比较出众的男生。但麻烦的是,罗昕对这个名叫徐雅妮的女生并无好感;更麻烦的是,她一方面追求罗昕,一方面竟然还有个纠缠不清的追求者。
徐雅妮同样是一个比较自恋的人,仗着自己有着一副不错的面孔,经常自我感觉良好地对任何事任何人妄加判断,喜欢拿无知当个性。所以罗昕比较反感她,但又不能挂在脸上,于是就更迁就了她,令她经常忘乎所以地对罗昕献殷勤。帮他记作业做值日都是小事,兴致来了,人家能在操场上徘徊一个多钟头看他跑跑跳跳地训练。最开始罗昕并不挂心,他觉得男人要是被女人的追求搞得那么狼狈,得多跌份!但是后来他发现事情还没那么简单。因为在几个礼拜之后,才有个男的突然冒出来,玩出了一场闹剧。
事情得从徐雅妮那个礼拜日约他去图书馆看书说起。本来罗昕是准备推辞的,但实在找不出什么合适的理由。徐雅妮好象知道罗昕手头上有本要还的画册,并且周日足球队放假休息,而校图书馆却照常营业,一切尽在她的策划之中。
礼拜日天气不错,风吹树阴,碧空无云,倒是能给人很好的兴致。罗昕和徐雅妮一个住北一个住南,便约好了在图书馆门前见面。罗昕对这次约会并不神往,无意中就迟到了二十分钟。但当他到图书馆门口时,却没有发现徐雅妮的影子。正在他进退两难之际,却看见图书馆门旁的松树下贴墙站着个陌生女孩。那女孩十五六岁上下,脖子上戴着粒亮晶晶的玛瑙珠,穿着蓝色吊带布裙,身子半藏在绿油油的松枝后,眼睛也看着他,不知道在干什么。罗昕也没顾得上细看,进去把书还了后找了一圈没见到徐雅妮,出来后发现那女孩还在。女孩见他出来,又把目光移到他的脸上,还是不言语。罗昕见她神色自若,似乎在等什么人,便没再多想,下意识地就又进了图书馆。他在一排排书架间又转了一圈,自然是又没发现失约的徐雅妮。待他又回到门口时,竟然看见那女孩还在那么站着。女孩看见他再度出来,不免有些诧异。罗昕看她面目娇小,冰肌如雪,虽不是什么秀丽美女,但样子却十分可爱。他便抬了下下巴主动问道:“嘿,你等人?”
女孩摇头,但立刻又换为点头。
罗昕对她的缄口不言有点不快,觉得是在故弄玄虚。然后便不准备再有什么下文,转身往学校大门的方向走去。那女孩在他走出两步后忽然叫道:“哎,我问下,你是不是丢东西了?”
那声音如婴孩初啼,很是好听。罗昕虽然没有丢东西,但还是很感兴趣地回过头来,问道:“怎么,你捡到什么了?”
那女孩表情一变,目光转向别处,淡淡说道:“肯定不是你的。”
罗昕突然想逗逗她,便故作严肃地说:“我还真丢东西了。你看我进进出出好几趟,就是找呢。”
女孩将信将疑道:“那你说说,钱包里都有什么?”
罗昕笑得够戗:“原来是钱包,钱包里必然都是钱啊!”
女孩红着脸,干脆把藏在身后的手拿出来,向罗昕展示一个用挂历纸叠成的方钱包。那钱包色彩鲜丽,模样秀气,一看便是女孩用的。她说:“你看看,这能是你的?”
钱包当然不是罗昕的,于是他转移话题:“你叫什么?是这学校的吗?”
女孩露出明媚的笑容,说道:“我叫峦玉,是高一7班的。你呢?”
罗昕说了自己的名字后有点吃惊地想,她和自己同校至少一年,怎么自己压根没有印象?
两人就这么算认识了,罗昕觉得这峦玉实在很有意思,本来还想多聊几句,但想想还是回家补会儿觉比较划算,便说了结束语:“行,那就这样,有事你就找我啊,我在高二6班。拜拜。”
回家后罗昕的心态变得有点不正常,躺在床上睡也睡不着,对一贯十分青睐的电视节目也觉得索然无味。他靠他沙发上,脑子里很自然地就想到了峦玉:她看着不大,没想到竟已经是个上了高中的学生;她看人的眼神和表情也与同龄人不同,既有点胆怯紧张,又不失主动和好奇;既没有饶舌多言,却又显得狡黠和圆通。罗昕最后总结地想,早知道这么没意思就和她多逗会儿贫了,兴许聊着聊着还能等到那个钱包的主人,那人最好是个老师,再给他们写封表扬信,没准能全校广播呢。
后来罗昕还真在学校留心寻觅过峦玉的踪迹,但却一直没有结果。礼拜三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大事。事情发生之前,徐雅妮已经连着三天没到校上课,家长找到学校也称不知道她身在何处。这引起了班里同学和老师的一致警觉。罗昕的猜忌比别人略为具体,他觉得她的失踪可能和那天的失约有某种关系。于是他把这个想法讲给班里的同学听,但同学们关心的不是徐雅妮的生死存亡,而是两人约会前后种种的因果和细节。他们都把这当成花边新闻听了,所以罗昕就狠狠地被群众戏谑了一把。
那天刚一放学,此时罗昕正在等一个叫陈克涵的队友收拾书包,然后两人准备去操场上训练,就看见门口人影骚乱,吵闹不休。后来罗昕才知道为首的那个又高又黑的人名叫陈伦,家里承包着商场,十分有钱。他时年正读高三,已经苦追了徐雅妮四年。两人初中时同在一所学校,陈伦初二时就对徐雅妮一见倾心,但却一直没有得手。徐雅妮不要他是因为他生性顽劣,破罐破摔,听说身上还有几个一直消不去的处分。他似乎早知道徐雅妮喜欢罗昕,一直想找个机会滋事却没什么事端。这几天他听说心上人失踪了,而且失踪前还和罗昕约会过,便偏激地认为这必然和罗昕有关,于是就准备借着这个机会教训一下近在咫尺的情敌。
根据我们的想象,陈伦等人当时应该属于燕北中学地方一霸那种类型,无人愿理,也无人敢惹。所以在局面发展到两军对垒的程度时,班里依然没有人去报告校方,而都是敬而远之地逃出门外,任由事态继续恶化。
能走的人都作鸟兽散,剩下罗昕和几个不太好意思置之不理的哥们儿以及一个只会说大道理的班长。班长推了推眼镜,竟然对罗昕说:“罗昕,找你的,你好好跟人家说,别闹事。”接着又讨好地跟陈伦说着什么,陈伦非但不听,还明确地冲罗昕几人叫道:
“你把她弄哪去了?给我他妈出来说清楚!”
罗昕还没出来呢,陈伦手下的几个人就冲罗昕过来了。其中一个上来就揪罗昕的头发,这就是开打的表示了,两群人立刻推搡了起来。尽管罗昕等人都是运动员,但陈伦一方人多势众,而且是有备而来,所以很快占了上峰。罗昕感到头发被扯得生疼,同时又失去了重心,导致还没抡出拳头呢,就被人集中掀翻在地。他双手护头,咬着牙任身体其他部位遭受拳打脚踢,最开始还能勉强忍受,但后来不知道是被打虚了还是那帮人加大了力度,吃痛得愈发厉害。他觉得身体上每处关节都震得将近粉碎,每组神经也接近了分崩离析的边缘。更要命的是,他开始感到捂住头部的手指间滑出了粘稠的液体,但他依然紧闭双眼,因为他知道那液体将让他触目惊心!
正在这时,他听见门口嘈杂的打骂声后面,冒出了一个女孩的声音:
“你们别打了!”
这一声之后,罗昕被打的频率明显慢了下来,接着那女孩又喊了句什么,他身上雨点般的攻击便渐渐停止。被推到墙角的几个哥们儿见陈伦等人停了手,立刻上前去搀扶他。罗昕此时已经口鼻流红,头发、灰尘和血迹混杂在一起贴与脸上,朦胧了他的大部分视线。但他还是依稀看出那大喝停止的声音出自一个长发披肩的窈窕少女。那少女肩上背着一幅画夹,相貌俊美,气质脱俗,两眼犀利有神。她最先跟陈伦低声说着什么,但陈伦却一再摇头。那少女继续和他理论,最后竟大声说了句:“他就是我男朋友,怎么了!”
罗昕这下看清了,这少女是高三的一个公认的校花,名叫雒清漪。看清之余,他也不禁震惊,一个和自己素不相识的人,怎么能如此古道热肠地出手相救,而且还不顾声誉地虚构她与他之间的关系?
雒清漪说完,便不在管愣在一旁的众人,拉着罗昕就往门外走。陈伦上前冲她说道:“你就不怕我告诉你妈?”
清漪冷笑道:“敢做有什么不敢当的,你尽管去说。”
罗昕这才发现,原来班里那些怕事的同学都没走,竟然都在门口隔岸观火,看热闹呢。说来也有些蹊跷,当他们二人从走廊上下来时,围得早已水泄不通的群众自发地就腾出了一条空间,刚好供他们通过。清漪看都不看他们既世俗又暧昧的嘴脸,拉着罗昕,不发一言地一直走到了楼下的草丛边。见这个地方没什么人,她才对罗昕说道:“我表哥比较野,你别搭理他。”
罗昕有点意外,陈伦竟然有个这么大义凛然的漂亮妹妹。
清漪又直截了当地说道:“我叫雒清漪,我知道你,你叫罗昕。”
罗昕听她点出了自己的名字,又是暗暗吃了一惊,继而又见怪不怪地想,既然她那么有来历,也就一定是个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厉害角色,知道这些根本不足为奇。他想到此处,不免有些局促,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迎合清漪不俗的谈吐。而且清漪毕竟是以一个陌生人的身份搭救于他,他如果反过头十分活跃,也会招至反感。于是罗昕只有很尊重甚至很小心地应和着,尽量不卑不亢,处处留心。清漪就笑道:“我看你是不是老惹事啊?要不怎么跟没事人似的啊?”
罗昕就说:“那我还跟你哭一鼻子?我怕吓着你。”
清漪笑笑,并不搭茬。罗昕就又问:“你为什么帮我?”
清漪说:“因为我知道你是踢足球的。”
罗昕看着她肩上的画夹,抬抬下巴说:“你是搞艺术的?”
清漪把听罢把画夹拿下抱在怀里,莞尔道:“算是吧,但是我更崇拜踢足球的。”
“你崇拜哪个踢球的?”
“曹限东。我觉得你特有他的风格。”
“那是他学我。”
“那运动会时我倒要看看你们谁学谁。”
罗昕发现,清漪言语简单,内容单一,但却始终有种大家闺秀的气质,举手投足间都透着稳重和豁达,一颦一笑间都有一种谙熟世故的魅力。更让罗昕欣赏的是,她还画了一手的好画,据说还拿过好几个国际大奖,在区里都小有名气。罗昕和她走在一起,仿佛接触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心灵的视野都开阔了许多。他会给她讲球场上的人间冷暖,或是向她评论那些初露风华的年轻国脚,清漪也会做他忠实的听众,并且还能在不懂行情的条件下发表一些很符合潮流甚至很有见地的言论。她说话时,总爱把话题铺设得不甚明朗,一切的变化发展都依罗昕的反应而定。罗昕觉得这样很好,至少对一个女孩子来说,完全是一种矜持的表现,和她的外表相益得彰。于是那个下午就在罗昕的心中形成了一个标志,一个念想,让他后来独自回忆起来嘴角都不紧会漾起莫名的笑容。挨打的事情,也逐渐变成了一个暗恋的开端。
罗昕告诉我们,后来他对雒清漪的暗恋,持续了很久。那种暗恋似乎还是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暗恋,而更类似于一种爱慕,一种崇拜。之所以一直没有点破,是因为他觉得一直没有成熟的时机。人家清漪相貌那么出众才华如此横溢,是全校的核心人物之一,是个明星,也是个焦点。而他罗昕虽然也长得好看,但却远没有清漪的稳健和成熟。可能也是心理发育的快慢造成了这种必然。清漪只比罗昕大一岁,却已经是个成年人,已经慢慢走进了人情世俗,对很多大人的事都有了发言权,罗昕则还是个整日在操场上疯跑的傻小子,一天到晚说的话都是和别人相互取悦,跟清漪的档次差得太远。这些就是他一直以来都没能向她表白的根本原因。
说实话,当罗昕讲到这里时,我作为一个听众,已经有些烦了。
或者说,我对这个故事失望的成分很大。我原以为,他的这个故事,应该是以那枚罕见的钻戒失窃为第一线索,上来就吸引住听者的注意力,然后循序渐进地深入,在悬疑和战斗中起伏跌宕,最好还有爱情或者亲情加以点缀。尽管我主张罗昕从自己讲起,但却没想到他连篇累牍地叙述他小时候的往事,简直就成了一篇少年文学。故事是需要高潮的,而他的故事中,除了他意外被打几乎毫无波澜。我不是来听一部校园小说的,我要听的,那个有关钻石的案子啊。我开始变得心不在焉。
讲到将近中午时,这个故事终于有了一些眉目。至少,在自然而然的情节中,有了一些不安的因素。这时我才发现,原来罗昕给我们那些所谓的赘述,实际上是他一个十分周全的铺陈。如果没有那些事情,故事的开始恐怕就会让我们觉得不知所云。于是我决定,保留计划中准备删去的最早的讲述,作为一个正式的、平易近人的故事开端。下面将要呈现给大家的故事中,还要接着前面的叙述,说到清漪曾提过的运动会。那次运动会对罗昕是一次戏剧性极浓的经历。我说的戏剧性不是关于比赛的精彩,而是关于一个人瞬息生死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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