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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作品名:爱是失去 作者:雷麦

  早上我从一场噩梦中惊醒,梦的情节显然是警匪片看多的缘故,我被一伙人逼入一片白雾茫茫的沼泽地,慢慢陷下去,不管怎么挣扎都出不来,污水慢慢没过头顶,这个世界从此离我远去。

  可是我居然挣扎着醒来了。醒来后天色已亮,所以决定不再睡了,走到阳台上看太阳升起后的霞光。春天的早晨其实还是安静的。有一些轻微的雾气笼着绿叶和人行道,这个小区的居民大多还在睡梦中,偶尔有人经过也似与这里无关。我呆望了会,忽然惊觉该去看芊味了。我离开她实在太久了,还该死的跑到蓁蓁这里来做噩梦,这让我懊恼不已。

  我到房间里看看蓁蓁,她依然在沉睡,披头散发半藏在被子里,脸色绯红。不知她什么时候才开始睡得。但哭泣肯定使她紧张的情绪得到舒缓,所以脸色看起来还很平静。我决定不叫醒她,悄悄离开这里。

  离开只是一瞬间,做这个决定也是一瞬间。但我知道,如果这次我悄然离开,就没有下次再来看她的机会了。很要命呀,我居然有些留恋了。

  这留恋的结果让我留了张字条给她,我会回来娶你,等我。还落款严轼。

  干完这件事后,我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会不会回来娶她,只有天知道。

  我赶到万家渔庄取车的时候还很早。我想悄悄地离开这里,假装昨晚没有回来过。

  但是,三宝给我来了个电话。他说,老弟,昨晚睡得舒服吧。

  我说,那当然,我什么时候不舒服过。

  他说,你别逞能了,我说蓁蓁还真不错,换了别人,谁高兴半夜三更跑来救你,也只有蓁蓁了。

  我说,我知道呢,等过完夏天,我就娶她。

  他说,夏天还没到呢,你能不能把日子定到下个礼拜呢。

  我说,这可不行,我要是活不过这个夏天那不是很糟糕。

  三宝就在电话那头唏嘘了,他当然受不了我这样跟他说话。他说,你小子可知道昨晚干了什么,你以为自己是洋人呀,还拥抱,你跟小姑娘玩玩闹闹可以,跟有身份的人玩这个可不行。

  他的话一下就勾起了我的郁闷,我一辈子所有的不快都在这话里了。

  我说,怎么,拥抱算什么,跟上床比算个屁。

  见我这样毫无教养三宝就不想跟我说下去了。

  他说,人呀,要在实际里活着,活在云端里是要摔跟斗的,你记住我的话,人要实际一点才好。

  大概三宝看出什么了,看来要做一个好人就不能喝醉酒。善良的白蛇就毁在喝醉了将那条尾巴露出来,整个好人成了妖魔。我大概在昨晚也露出了自己的尾巴。这事真是微妙呀,别人看到了我的尾巴,但是不明说,让你猜,最后一甩绳子就将你套住。

  还好,我算是个盲目乐观的人,于是心怀侥幸,开车上路,不再想昨晚。

  但当我重新经过渔庄门口的时候,忽然看到自己正拥抱着佟筠,她的那一丝慌乱依然还在。我心里的无望突然无限扩大,胸闷的冰雹铺天盖地砸来,憋得慌,但一下子也就明白了,他奶奶的三宝,这一大早打电话来是在敲警钟呢。

  过了30岁还不能掩饰自己感情的男人迟早有一天会老屋着火一点不剩的。我倒抽一口凉气,头也不回地逃离这座城市。

  一路上,阿信在我车里使劲唱着《死了都要爱》,看过他的一段MTV,现场演唱会上唱到最后他跪在舞台上,泪流满面,说,我只是觉得这首歌好难唱呀。我当下就记住了这句话,并想着有机会要引用。当然在不同的地点和时间引用这句话需要小小的改动,譬如不小心动了心时就说,你让我想起我美丽的表姐。当然,当我拥抱佟筠时,我并没有机会说这句话。在那一刻,我希望自己能够融化,粘在她衣服上,哪怕化作一点气味在她鼻尖萦绕也好。

  也看到陈奕迅唱《十年》,唱到这句“直到和你做了多年朋友,才明白我的眼泪,不是为你而流也为别人而流。”台下的痴男怨女像梦游一样跟唱时,陈兄却开始笑了,其实真正的歌者就该这样,唱到最后不动情了,才好。

  在阿信的上穿云霄下入地府的歌声里,我到了芊味住的医院。

  芊味一看到我就问昨晚过得好吗。她坐在病房里小小的阳台上,像我常常坐在那里的样子,看着我。

  我有一丝尴尬,说,很好呀,跟朋友喝酒喝醉了。

  芊味就轻声笑了笑,她显然看穿了我,即使不是谎言,但离谎言也差不多。

  我开始不快起来,甚至后悔现在来这里,或许该带蓁蓁去珠宝店买结婚戒指。真的不该来,我忽然意识到自己离正常的生活已越来越远了。徒劳的奔波会击垮我的生活,或许到最后会一无所获,我看看芊味,看着笼在阳光里的嬴弱的她,开始心生退意。

  其实,芊味能捕捉到我每一丝的情绪变化,她将这些放在感应器上,精确地测量到我到底在想什么。所以此时,她立即感觉出我的不快。

  她转过头去,看着阳台外的阳光,不再说话。

  我叹了口气,说,如果你觉得还行,我们明天去上海好吗。

  她闷着声说了句,好啊。

  而另一个闷闷的声音也在告诉我,去了上海之后就该抽身而出了。这个声音发自热爱生活的我,其实所谓的热爱生活就是要学会冷酷无情,不要被什么拌住手脚。

  聪明人都热爱洒脱,婆婆妈妈只有我这样的蠢人才做得出来。

  去上海其实是件最方便不过的事,从芊味生活的城市坐火车只需6个小时就到了,这还包括中间在小站停靠的时间。在小站停靠就有可能邂逅艳遇。我曾经在某个小站上遇见自己的小学同学,那美丽的同学依然美丽,只是她陪男友一起出来游玩,我起先兴奋后来就有些讪讪地向她问好并且告别。

  该死的艳遇呀,全是小站惹的祸。

  而像上海火车站这样的大站是碰不到艳遇的,人潮如涌,跟地下喷泉似的,源源不断地涌出来,即使有心也会被无意的喷泉冲走。

  所以说呀,坐特快专列最好,可以心无旁骛一路直达上海,那些小站就让它从眼前晃过吧。

  但是第二天,在一觉醒来之后,芊味忽然说不想去上海了,她要见妈妈。

  她看着我,忽然流下泪来,说,我怎么这么傻呢,我就要死了,我要见妈妈。

  我深吸一口气,说,好。

  接着,芊味给妈妈打电话,还没开始说话就已泣不成声,这个时候她脆弱到了极点。

  我无法在这个时候安慰她,照例走到阳台上看天空,春天的早晨天空很蓝,像大海那样,但是并不像大海那样发出亲昵的声响,它安静,像一个沉默的少年,用与年龄不相称的眼神看着这个世界。在它的注视下,某种心揪的感觉开始向我袭来。

  我转身看着依然在哭泣中的芊味,忽然觉出自己的残忍,为什么要带她去上海,还不是在找一个离开她的理由,想到这个我就不寒而栗。但不管怎么样,我都该走过去,搂住她,像所有人都能想象到的那样,轻柔并且满怀情意,的确,我这样做了,但是一股病人的绝望的气味直冲我脑门,她已经不再是以前的芊味,她生病的躯体使她变成了另一个人。我忽然想逃,我不能像医生那样把一个人看成一个仅供解剖的实体,我天生怜香惜玉,希望在自己怀里的躯体散发着少女的美妙的香味,但是,失望还是不失时机地打击了我。

  这时她说,妈妈过一会就来看我了。

  好呀。我说。接着又说,那我需要回避吗。

  不需要。芊味说,你觉得需要你就回避。

  她推开我环在她胸前的双手,忽然说,你这人让我觉得恶心。

  我站起身,尴尬自不必说,无名的恼怒却突然袭来。我说,我还是离开这里的好。

  芊味看着我,带着一丝轻蔑,说,你走,现在就走。

  我考虑了一下,其实,在这之前已经考虑了千遍,但还是重新考虑了一下,然后,就真的决定离开。

  我说,那我走了。

  芊味忽然有些震惊,她大概不以为我真的会走,她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我收拾了一下东西,然后就正式向芊味告别。芊味呆呆地看着我,不敢相信我的举动。她喃喃地说,我以为你要一直陪我,直到我死呢。

  我摇摇头。我已经不敢看她了。

  在走出病房后,我忽然问自己,这次会回头吗。

  我不知道。

  也许我会回头。但是,至少在现在,我一直在往前走,甚至不愿意等待正在下行的电梯,直接走楼梯了。在这个时候,我才知道自己是多么迫切地想要离开这里。原来,我一直在找机会离开呀。这么看,我绝对是个恶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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