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个早熟的孩子,从小便对女性充满了幻想。十二岁以前或许只是懵懂,而十二岁以后便是明确的暗恋了。十二岁以前或者说十四岁以前他只知道玩乐,捎带着学习,头脑简单,想法从来不会很多,只是略微能辨别是非罢了;而十二岁到十四岁也仅仅把女性当做泄欲工具,连自己的老师也不放过,心灵有些异变。
十五岁那年,他就突然长大了,似乎懂得了人生,而且学会了总结经验;也学会了回忆过去,并打算痛改前非。他记起了十岁时的班主任,那是一个很有才华的老师,不但教他们语文,并教他们唱歌,给他们上体育课,这对从未接触过这些事情的他们来说,无疑充满了惊奇和乐趣;他至今还记着那次六一儿童节中被校长毙了的一个节目,只是因为他的声音过粗;而且让他们团结,要热爱祖国,要助人为乐,他们并不能理解很多,但他们每个人都热爱这个老师,而且也尽量去做。而他更是喜欢他了,因为老师还教了他一套太极拳和一些防身擒拿的办法,还有就是篮球。
是的,他开始认为是这位好老师带给了他转机,这是他人生中的第一个转折。老师的学识、嗓音,还有魁梧的身材(那个时候他个头小),让他深深的感动,心里总想着要学他的样子。这时候的他面对了现实,他开始热爱学习,也乐观的生活,学会了幽默。老师总是一张笑脸,那是一种真情的流露。而他也学会了为别人着想,带来许多快乐。记得当时有个热播的电视剧,描写的是关于董永和七仙女的故事,里面有个张巧嘴的角色,只因为嘴巧,他的同学们也便叫他巧嘴了,只是性别有异。
那时他有了朋友,是的,有了两个非常优秀的朋友。他和其中的一个经常一起回家,玩耍,说形影不离也不为过。因为朋友非常优秀,自己稍差一些,,而且自己性格又有些张扬,所以好事者便也讥笑他为“跟屁虫”,然而这终究不能阻挡他们的友谊。他也不在乎他们的只言片语,虽然他们当面说出这句话,他也会涨红了脸,辩解道:“这是友谊!”静下心来他还是赞叹人们为什么总会提起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道理。不过似乎连命运也嫉妒他们之间的友谊:在五年小学快要结束的时候,夺走了那份珍贵的友谊,两个人从此也踏上陌路。
他想起了那种懵懂。八周岁时和一个女孩子同桌,看到同位的脸蛋脸蛋十分漂亮,嘴唇像抹了什么似的鲜艳,他回家便在自家的一张高高的桌子上刻下了她的名字,直到现在那个名字还在那张桌子上,只是桌子已经不高了;十岁那年,他和伙伴们玩耍,众人混乱中,吻了一个跌倒的女孩,像电视里的镜头那样,他也假装跟着跌倒,然后是以后那女孩子都会远远的躲着他;十一岁时,他喜欢看数学老师,老师长得很丰满,夏天的时候,她穿着长裙,但裙尾并不能掩盖所有,只因为有一条缝,挺长;当老师走动的时候,或者在黑斑和同学们之间来个急转身,小腿就会露出一部分,很白。他想当时肯定会有很多的男孩子注意的,但只因为他看得出了神,才在老师让他回答问题的时候,茫然不知所措,被老师狠狠的抽了背部,还以为老师看出了心思,自个儿羞得满脸红。但到后来,他又把目光聚焦同学们,那是因为班里传开了老师的丑闻,并且同学们一致认为老师带的那本《红楼梦》属于淫秽书刊,虽然那三个字用繁体字写的,但终有人认识。他也跟着大家的说法走,虽然有时也觉得这样很不好。这会儿已是小学末期了,他和那个好友的关系已有些淡薄。他在同学们中发现了许多漂亮的女孩,虽然那个时候,并不知道什么算是漂亮的,只觉得见到时不感到讨厌,看不见时总会想的那一类,属于漂亮的女孩。
每想到这段往事,他总会带着一丝讥讽的微笑;然而令他坐立不安,浑身麻痒的往事却也是有的。他讨厌那些欺负同学的人,而自己在八岁到十岁间却经常被人欺负。这个时候他总要攥紧拳头,紧抿着嘴唇。虽然被打倒却从不求饶,是的,他从不求饶。打死也不求饶,他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