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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说从前

作者:王鹿锦  写作进程:已完成

第二十一章

  第二天,与学生们的兴致相反的是天气,阴哑得像怨寡妇的脸。阿一起床后即感觉不妙,漱洗后就见到飘落的雨,“也许上天怜见,要制造些浪漫的气氛”。以为春天的雨不会下大,而确实也没有下大,中雨而已!老杜诗云:“好雨知时节”,好像说的是春天的雨是很知趣的,到八点时雨又小了。

  阿一出门时倘若没下大雨,便不会想到带伞,恰恰开学那天是晴天,那伞便没有义务陪伴他到学校。幸好见得雨渐渐的小了,但有时候天气稍为好转不见得是好事,比如本来取消的长跑雨停后又开始了,但 路也变得泥泞了,反而增加过程的艰辛——而学校因此决定冒雨出发,说是发扬革命精神。

  尽管一辆辆空荡荡的公交车诱人的经过,学生们宁愿掏钱,老师们却不让坐,又是为了发扬革命精神,让公交公司损失一笔金钱。学生们私下计算过从学校到革命老区来回的路程在文字上看差点持平——二万五千米。尽管老师们一再让放心回程有车接送,但去时仍要走将近三小时,一时怨声载道。级长为了平息民愤,一再强调,有捷径的。

  捷径的意思有时也等同于坎坷或者是偏僻,于是领路的人尽往田梗、小山冈走去,原本泥泞的路加上下雨,更加不堪践踏,再走上公路时从鞋子上刮下的地皮已有千斤重。

  上公路后,雨渐渐停了,天像是为刚才的恶作剧道歉似的,让太阳格外的灿烂地上起来。“二八时节乱穿衣”,这个季节的天气总让人捉摸不透,早上冷时骗人穿多了几件衣服,现在在太阳下走路,浑身像被蚂蚁咬似的极不舒服。据说厚的东西比薄的东西更能挡太阳,但穿着棉袄遮阴不知算不算聪明人?男学生们利用生理的便利沿途脱衣服,女学生们看得羡慕,却只敢脱了外套,不住拉领口。

  阿一因为没伞,和国玉扯着他老爸的大雨衣挡雨。太阳出来后在雨衣下闷热得很,走出来脱了两件衣服,吐故纳新,感觉神清气爽。看见杨雨城打游击似的已经窜到前面女同学的队伍去了,暗怪自己大意,撇下国玉也追了上去。听见杨雨城正对墨雨说什么惊喜,见了阿一便住口吵说了。

  “什么惊喜啊?”墨雨问。

  “等一会再说——我去看看国玉有什么要我帮忙提的!”说完溜走了。

  “哎,这家伙啊,说话鬼那么神秘——国玉提了很多东西么?”是问阿一。

  “没有啊!最重的东西都在我这里。”所有的饮料都在阿一被包里,手里还有两瓶矿泉水。

  “那我帮你拿衣服!”墨雨殷勤地说。

  这句话让阿一负担的所有水都转化作他心里的糖,甜蜜无比。两人一起走不禁恨起路短,不觉终点就在脚下了。

  到了革命老区,理所当然得听革命历史报告。为了保证报告的原汁原味,学校请来了的老同志作代表讲话。老同志活了多年从未对着那么多人讲话,尽平生所识的字再翻了一夜字典,凑了几页稿纸,兴致万分地准备开讲。临急居然心怯起来,仿佛临老的怕死。刚刚在老师手里还嘹亮的扩音器,到自己手里忽然变得气若游丝,更觉得临死的惶恐。后面的学生既然听不清,更不耐履行听的义务,小声地说起话来。如果一片白布上有一只蚂蚁会让人看得明显,如果有一群,就会让人眼花,声音也如此。一时间老同志变得渺小,已不再是主角,学生们感觉到的只是一有一个人在不停的张口闭口,至于他说了什么,也不太愿意理会。

  “我们每天都这样,做着一些人力不可挽回的事情。”阿一听得无聊,和墨雨说道。

  “什么?”墨雨问。

  “浪费时间!”

  墨雨笑道:“你们男孩子也真缺德,人家认不了几个字还费那么多辛苦为我们准备稿子,你们不听还算了,还挖苦人!”

  “你要是认真听怎么还跟我说话啊!”阿一笑问。

  墨雨笑而不语,听老同志说了声“谢谢”,便拼命的鼓掌,很多人也像她一样,这么多话只听到了这么一句谢谢。老同志思想单纯,感受到学生的热情,边走还不停地谢谢。可见思想复杂真未必是好事,明白了内里真实便会心里和的、自己过不去;而思想简单些倒不必感慨,反而是上帝的恩赐,因为对好意不会曲解,坏意不会正解,容易获得快乐。

  解散后,各组四处寻找自己的领地。刚才的雨下得不大,但足以让地面湿透。雨透的春天同油透的纸一样让我烦腻,人人争着往干燥的地方去。阿一几人在一棵大树下找到了好位置,在地上铺好报纸放下东西,便四处走走。那棵树枝繁叶茂,树荫下一片干爽,连树身也还是干的,惟有树干近地硐处有一滩水迹,阿一觉得奇怪,走过去看。

  杨雨城把他扶正,指指阿一的腹部正好对准那滩水迹。阿一脸一下比通电碳热丝红得还快,看见墨雨正对着自己笑,恨不能咬杨雨城一口。

  潮湿的空气使点火极为不易,钱有等人把搜刮来的报纸都用来点火,耗资甚巨,而碳却只红了一点。阿一等庆幸有先见之明带了固体酒精。由于树下几乎没有石头,阿一和杨雨城被派去搬石头,国玉留下做厨师。女孩子们天知道她们会干什么,人人忙碌的时候她们竟过家家似的到处窜门,巧豪夺了大把零食回来。阿一搬石头回来,被她们的惊叫声吓了一跳,以为她们踩到蛇了。

  “喜之郞哟!好漂亮哦!送给我们的么?”三个女孩子闲着无事在杨雨城书包里找东西吃,发现新大陆。

  “我要这个袋子!”胡婉清见袋子结实且漂亮,以为奇货可居。人们只知道买椟还珠的人傻,却往往卖椟人的智,商人却不肯错过这个赚钱的方法。

  阿一顿觉泄气,叹恨她们翻的不是自己的书包,倘此时再拿出自己藏的那一袋来也只像个伴舞,风光都被唱歌的抢去了,委屈地说:“这里还有一袋呢!”

  女孩子为了表示一视同仁,也欢呼了一阵,墨雨见机快,马上说:“这袋是我的!”见阿修张嘴,忙补充,“包括这个袋子!”

  两个女孩子笑她霸道,阿修更笑说:“不跟你抢!”

  “最好!”

  阿一对墨雨的表现十分得意,看了杨雨城一眼,巧,他也在看自己,顺便作出仰头向他示威。

  “老爷,小姐!”国玉此时大叫,“我不是你们的佣人,难道连吃也要我喂你们么?”

  女孩子们立刻欢呼着向火堆拥去,争抢位置。阿一和杨雨城迅速而缓慢地抢到墨雨两旁,这种既要不露痕迹又要不落人后的高难度速度竞技确实不大容易。两人都像拌了一跤跌过来的,样子狼狈,不过还只被以为是争食。

  由于有烧烤网,只给每个人两只烤叉。烧烤和打火锅都像会宴,全体上桌了也不等于开饭,还需要等待的过程。众人决定先喝点啤酒。刚喝啤酒的人喝啤酒时最激动的只是开酒的那一刹那,可以期待一拉有奖或开盖有奖;如果没有,至少可以看着白白的泡沫冒出来的那种爽快。听着那些泡沫破裂时滋滋的响声,仿佛一种久违的呐喊,确实有一种诱人的快乐。籍着这样的快乐,大家大叫干杯,然后大口喝下去,然后不明白自己喝的和很多人都以为是好东西的东西到底是不是同一种东西,还是世人一起开的玩笑。

  女孩子们差点吐了出来,国玉和杨雨城申出舌头,表面装作很喜欢的样子。阿一庆幸以前喝过,并不觉得太难喝。

  “据说‘醉汉眼里出西施’,”阿一趁机卖弄昨天看到的言论,“适量的酒精可以刺激大脑,使眼中的异性看上去更漂亮。准确地说是,当一个人喝了一升啤酒,或五杯葡萄酒时,眼中的异性的魅力会比原来增加百分之二十五。你们女孩子喝多一点,看我们会更帅一些,而我们喝多一点是为了让你们看起来不那么恐怖,哈哈!”道破真理全是讨打,挨了两巴掌,墨雨没有打他。

  “一升有多少?”墨雨问。

  “唔,一罐大概三百三十毫升,三罐吧!”

  “啊!”女孩子们惊呼。阿修和胡婉清承认他们已经很帅了,喝一升的话恐怕要美若天仙了,但不愿他们仙去,故酒是不喝了。墨雨害怕又不忍扫兴,说:“我至少喝完我份内的。”一付豁出去的样子。

  “不能喝我替你喝吧!”阿一心疼墨雨,但觉得她喝酒的样子十分好看,不知道是酒的作用还是情人眼睛的作用,或者是两者的共同作用。墨雨欣然答应,把喝过的一罐给他,自己另开一罐。阿一激动得几乎要晕了过去,嘴唇碰到罐口,仿佛碰到墨雨的嘴唇,心擅不已。

  见阿一如此,杨雨城和国玉有义务为阿修和胡婉清分担一罐。两个女孩子关心地问他们能喝么,疑似毒药。两人说还可以——男孩子承认自己没有酒量和承认自己没有气量是样的犯天条。看着阿一甜蜜地慢慢口味墨雨那一罐啤酒,杨雨城捧着胡婉清的一罐,像将要被鸠死般难过。喝完,又痛苦于还有自己的要喝,大叫一声干杯,用力一碰,洒掉不少,喝一口再大叫干杯,再碰掉不少,仿佛坟前洒酒搬豪爽。国玉吃了几块烤好的鸡肉,忽然想到“啤酒鸡”萌生“啤酒鸡翅膀”、“啤酒排骨”的念头,但豪爽地往肉上倒酒,掂量一下,又耗去不少,更乐观不少。尝尝烤好的“啤酒排骨”,因为有点酒味,感觉还算不错。

  三杯两栈下肚,杨雨城不觉有点收不住了,“你们有没有读过安徒生的《卖女孩的小火柴》?”

  众人笑他喝醉了。

  “我没醉——”

  这句话往往是危险的预兆。

  “这点酒能醉得了我?至多是让女孩子们变漂亮了罢!”

  “这个‘你们’如果包括阿修的话,那他肯定醉了!”国玉玩笑道,明显是讨打。果然被阿修一招黑沙掌,打得他趁机吐了不少啤酒。。

  胡婉清听杨雨城说了无比受用,笑骂他,“你真会拍马屁!”

  “拍马屁?”杨雨城瞪大眼睛,“从这句话理解,你是马还是屁?或者根本是马的屁?”说得胡婉清咬牙切齿,然后回头对墨雨微笑,“其实拍女孩子马屁和拍女孩子屁股一样的爽快!”

  墨雨笑得仰天一跤,幸好阿一扶着,不觉心荡神移。见众人发呆,马上转移他们的注意,说:“杨雨城我看你真的醉了!”遂替他斟了一杯雪碧。

  杨雨城大嚷“我没醉”,接过墨雨手中的雪碧,一饮而尽,大叫好酒,众人跌倒。他自己也大笑了一阵,忽然正色道:“别以为我真的醉了,其实刚刚是耍你们的——阿一,我问你,刚才你说一个人喝了一升啤酒或五杯葡萄酒后,眼中的异性的魅力会比原来增加百分之二十五,是么?那么我想问的是,‘魅力’这样一个抽象的东西,既不可度量衡,又不可数,你是怎么能用数字精确地描述是多少呢?喝酒后眼中的异性比原来看上去显得漂亮也许是真的,但你所说的会比原来漂亮百分之二十五,恐怕是你自己胡诌出来的数字吧?”

  众人惊讶于他的清醒,连这样一个细节也注意到了,不禁怀疑酒是不是真的会让人糊涂。阿一更被哽得不能说话,漂亮也许能形容,但能不能用数字精确体现出来却从来没想过,自己也只是完全照搬了书体的,一时不慎栽了跟头,书本果然不能尽信,只能以无所谓的姿态嫁祸于人,“谁知道呢?也许写这东西的本人眼睛里真有一个类似的东西也不一定,那得问作者了!”

  杨雨城得胜后大为高兴,连为墨雨烤肉、烤玉米,大献殷勤,偶尔说些云绕雾缭的话——俗话说“明人不做暗示”,可见得他阴险。阿一没听过心理学家的话:“他殷勤,是因为他爱上了你!”但也觉得确凿无误了。

  酒足饭饱以后,梁婕拿了一个相机过来,对阿一眨眼睛说:“阿一照相哦!”

  墨雨满眼怨毒地看了她一眼,希望能中伤她,可她全不理会,仍对阿一眨眼,反而使自己紧张起来,怕阿一真的挡不住诱惑。阿一正高兴她没有食言,正要站起来。

  “我们也带了相机啊!”杨雨城从背包里掏出一个变形金刚似的东西来。

  “这是相机么?”梁婕笑问,“看上去像是散装起重机——好吧,既然你们有相机那我就不浪费胶卷了,阿一拜拜!”她独对阿一再见,很难让人不神思不正。

  梁婕所说的“散装起重机形象地形容了杨雨城的相机——体积宠大,加上外置闪光灯,可拆卸镜头,让人明白,高科技的表现手法不一定要精致,也不一定要多功能。他刚把闪光灯装上,国玉即要和墨雨和影,然后和阿修照,再和胡婉清照,再和三个女孩子合照,再和阿一照……没完没了,杨雨城干着急,但他忘了,相机的主人往往是拿相机最多的,而不是照相最多的。

  “啊!”他大叫,“阿一,你来拿相机——不,别走,墨雨,我和你照一张——一二三,茄子!唔,再来一张……”

  阿一咬牙切齿地接过相机,恨自己犯贱,明知替人作嫁还那么顺从。偏偏杨雨城又没完没了,照完还要照一张“比翼双飞”,拿了两只烤叉各叉两只鸡翅膀,和墨雨各拿一只。阿一气得快要呕血,几乎要跑上去捉奸。阿修和胡婉清倒先行了一步,把杨雨城拽下来,把阿一推上去。

  “小孩!”阿修训儿子似的,训杨雨城,“你真不懂事,在那里碍手碍脚的,轮到人家了!”

  “什么小孩?”杨雨城大怒,“我又不是你儿子!”

  “我也不是你妈——我要是你妈我马上自杀!”

  “什么?”杨雨城怒不可揭,是平生没受过的大辱,做他母亲竟要委屈得自杀!

  “我是说做你母亲伟大,小女子是做不来的!”阿修见他火气冲天,话锋一转,降了他的火气。

  众目睽暌下的尴尬,使阿一和墨雨的神情极为古怪,又看见拿相机的两个女孩子似笑非笑的表情,国玉侧头偷笑,更不知所措。匆匆拍完,两人默默散开,吃点肉,喝点酒,再喝点可乐。阿修和阿一再照一张,女孩子们又嚷着要和螃蟹合影,夺相机跑了。

  老师们怕学生饭后不消化,组织学生拔河,阿一头大看上去显得壮一些,被螃蟹拉上了前线。杨雨城是个营养不良的典范,只长个子不长肉,有幸享受“塞翁失马”之福,借口陪墨雨到老远的地方打水灭火,一路上不知道说了什么。阿一眼睁睁看着他们远去,心里竟莫名其妙的坦然。回来时看见墨雨的神色非常的安详,换了一种珍视的眼光看自己民,受宠若惊的他向她微笑,被报以一个动人的笑容,心醉不已。据说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阿一的作用不知是几分之几,让班级出奇地得了第二。

  来的时候是长征,去的时候还是长征,而且不是长征回学校,是长征到参观一个火力发电站。越走越远越让学生有南辕北辙的恐慌,老师只得一再提醒,回程有车送的,队伍才有了生气。但路还是长,发电站还是大,仅围着一个冷却塔走一圈也用了十多分钟。队伍越来越像流放的人群,巍峨的大烟囱和宏伟的厂房已经引不起学生的兴趣,只希望电厂能小得像二中,赶快走完就好了。

  “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唐诗十分形象地道出这一景象——阿一老远看见一朵娇艳欲滴的花从墙内伸出来,心为之一动,一跃而起,人影过处,鲜花不见了。后面的人大呼“采花贼”,尴尬万分。

  揣着花的手心太容易汗湿了,因为花不能揉不能压,只能一直保持,十分累人。无怪人们把花比作女子,她们都同样十分累人。阿一对花本不感兴趣,只是路上有,顺便“借花敬佛”。刚才摘花太显眼了,那花得暗藏,等过了风头才能出手。再拐了几个弯,悄悄地潜伏上去,到了墨雨背后,大犯兵家之忌,几鼓作气,才鼓了几乎殆尽的勇气说:“送给你!”

  墨雨回过头看了他一会,原本底气不足的他几乎要跟魂一块飞散地逃了去,不料墨雨只丢下一句话:“路边的野花不要采!”拉着阿修的手跑开了。

  “她说什么?”杨雨城问。

  阿一呆呆地摇摇头,“不懂!”无聊地把花一瓣瓣地摧残掉,一边对墨雨的话百思不得解。看见阿修又折回来,忙把残花扔掉,保持自己不歹毒的形象。

  “兄弟,兄弟!”阿修叫他,“这是你的书包,还你!”阿修原来为了体谅阿一一路背辛苦,替他背包,现在走过来附在阿一耳朵边说:“回去好好检查你的背包,记住,好好检查!”丢下又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又跑了。

  阿一捏捏空荡荡的背包,没有发现异物,大概推断出是什么物事。干瘪的书包背负着十分充实的希望。他几乎要以与疲惫的身躯不相符的疾跑来完成余下的路程,以便回家翻书包。好不容易熬完了路程,由于顺路,不必折回学校,可直接回家,与墨雨道别后,追上阿COOL一起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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