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把我的手放到唐的掌心,淡淡地微笑,然后轻轻地闭眼,睡去!
唐紧紧地捏着我的手指,我已经无力抽出。
唐说:苏,没事的。我会一直在你身边。陪着你!
我点点头,筋疲力尽。我只有靠在唐的身上,才可以感到些许的安慰。
妈妈的胃有cancer,幸亏发现早。已经做好切割手术,医生说一切顺利,只是还要观察一段时间。
在这一个月里,如果没有唐,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妈妈看病的钱是唐出的;给妈妈主刀的医生,是唐找的;每天陪我进进出出,送我上班送我来医院送我回家的都是唐。所以,妈妈说:苏,在这个世界上如果仅有10000个好男人的话,唐就是这样一个。
唐,我看着疲惫不堪的他,说:唐,谢谢你!
唐笑了,说:傻丫头。
我知道唐是爱我的,且是真心实意的爱。唐曾经对我说:苏,我从不相信世界上有所谓的真爱。有所谓的只想着付出不求回报的真爱。可是今天,在你身上,我找到这样一种感觉。只要你开心,只要你幸福,只要你能微笑,我就什么都愿意去做,并且不计较你是否能接受我。
说得我流泪,可是我还是对唐说:对不起,唐。
到此刻,母亲把我的手,把我的未来交到了唐的手心中,我没有反抗,没有反对,没有拒绝,而是默默地接受,因为我知道只有唐可以给我幸福和安然的感觉。
只可惜,只可惜,唐,我还是无法爱你!
回到家,已经深夜12点。
打开电脑,看到桌面上小谣的眼神还是那么桀骜难训,而我也只有苦涩地一笑。打开音乐,第一首歌是Shakira的《whenever whenever》,动感十足的音乐,不适合我的心情,但我喜欢歌的名字。
在这个博客泛滥的年代里,我也一样写日志,回味一天发生的事,整理一天的狼狈心情。有时候,我只是想要告诉她:我很想念她。可是打出的字还是在反反复复后,被我删除了。夜,还是有点冷,我裹上睡袍,坐在窗台前,看星空,月明星稀,天高云淡。这样美的夜色,却没有人欣赏。
电脑里的音乐变成阿桑的《给你的爱一直很安静》。
《给你的爱一直很安静》。
小谣说:姐姐,每次听到这首歌,我就会想到你。
我淡淡地笑,不作任何回答。其实,我一直都很想对她说:小谣,姐姐真的已经不再年轻!因此,我们都放过彼此。
而我一直都对这样说:小谣,我是个外表安静、内心狂野的人。你感觉到的未必就是真实的。因此,不要太相信自己的感觉,也许她就是错觉。
小谣总是用胳膊围住我的脖子,把头靠在我的肩,然后沉重地叹息。
而现在每次听到这首歌,我就会想起她——童小谣。
小谣比我小3岁,是我的学生。
视力不太好的我,不习惯用眼镜,外加大学的学生未必对我的“外国文学”感兴趣,所以使我可以不用看见他们昏昏欲睡的样子。
注意童小谣,是因为这个女生躲在厕所里抽烟。我从镜子里看到有些狼狈的她,突然震住,然后低头,洗手,走出洗手间。
与其说我是识趣的人,不如说我是不喜欢多理闲事的人。
可是自从这次,我就开始注意到这个长发漆黑、面颊消瘦、手指苍白的女孩子。偶有目光碰触,也是若无其事地滑过,然后各走各的路。这样桀骜的女孩子不可能向我俯首,而我也是桀骜的女人,更不可能向她点头。于是,形同陌路!而且,原本就是陌路。
更深一层地了解小谣,是在学期结束的时候,我批到她的卷子。没有料到她那样深刻地剖析了米兰*昆德拉的《金苹果》。
这是个欲望的金苹果!欲望的金苹果!
我给了她高分。我开始喜欢这个一脸疲倦满眼不屑的女孩子。她是个有才情的女孩子。也许因为这样,看她的目光开始有了温度。
三月的一个深夜,我在电脑前写稿子,却突然接到她的电话。
她说:苏老师,我站在你门口。
开门,见到她——长发凌乱、面色苍白、裹一件宽大的黑色风衣。她进来,坐下,然后看着我,说:苏老师,我们可以聊聊吗?
我浅浅地笑,给她暖杯和热水。
她说:我可以洗个热水澡么?
我点头。她出浴,穿我安静的淡蓝色的睡袍,把小小的身子藏在我宽大的椅子里,然后顺手从包里抽出more,熟练地打上,深深地吸,让人心疼。
童小谣?
她看着我,说:我看过你的博客。我喜欢你写的《给我欲望的金苹果还我死去的布袋莲》。我就是那一池的布袋莲。
你怎么知道我的博客地址?我问。
她说:一个人只要用心去做,哪有做不成的事?更何况这不是件难事。
我只有淡淡地笑,然后不想和她多话。我有些怕,怕她疲倦的苍白的脸,让人心疼,是真的疼。是真的有想拥在怀里好好疼的感觉。
我把她留在我的家里。她睡得安心,而我却失眠!第一次和一个陌生人躺在一张床上,我不断地睡去醒来,然后看见呼吸均匀的她。
这个夜本就像一场梦,恍恍惚惚,令人惶恐不安。
第二天早晨,童小谣驱车带我去30里外的乡村吃那里出了名的香米粥。粥的味道有淡,没有想象中好吃。但是她吃得津津有味。我看她舔着嘴唇,淡漠的嘴角,贪婪的舌。她还是个可爱的孩子。光滑的额头,短短的刘海,白皙的皮肤,真的只是个孩子……
她突然抬头看着我,冲我淡淡地微笑。我也只是微笑,埋头吃粥。
一起去学校,她开着她的黄色QQ,放阿桑的《给你的爱一直很安静》。我靠在椅子上,突然睡去,因为昨夜实在没有睡好。睁开眼的时候,她正看我。我朝她微笑,然后腼腆地笑。我实在不习惯别人直视我的脸。
苏……老师,我可以叫你姐姐?
我点头同意。
和她一起进教室上课,点名到她的时候,我想起昨夜她睡觉时嘟起的小嘴就想笑。于是,抿抿嘴过去!
时间久了,彼此熟识。她在上课的时候,常常会发SMS给我:姐姐,你今天好漂亮。/姐姐,你笑起来好迷人!知道么,男生都说你好可爱。/我喜欢你的耳钉……
我从未想过在这样冷漠桀骜的神情后面的竟是这样一张调皮的脸。
是的。她只有21岁该拥有最灿烂笑容和最纯真爱情的时节。这本是正常的,与众不同的是她用不屑的外表伪装了热情的心。
我想她应该是天蝎座。
其实,我喜欢她那样地发SMS赞美我。可是,我还是不得不把手机关掉了。下课的时候,我去办公室。她跟来,在离我一米远的地方,小心翼翼地跟在我身后。我想她应该是看到我在看到SMS后,狠狠地掐下关机键的。我的确很想告诉她:“以后不要在课堂上发给我了!”可是,还是不忍心。
我转身,是微笑,说:小谣,只要不影响姐姐工作,其他什么时候发都可以,OK?
她点头,转身要走。
这样一句话,也许也伤了她!她是好心,是热情,我上前拉住她的手,把她拉进办公室,我最最看不了的就是看别人为自己伤神。她摇摇头,看着我,还是那么桀骜的眼神。自此,她不再发SMS给我,不论课上还是课后。有整整一个月,她没有找我,也没有来上我的课。当我点名的时候,我还是在“童小谣”三个字后打上“√”。
她一直都不曾出现。这没有什么不好。对我来说,这样的感情,来了又走,走了又来,而我们终究是要嫁男人的。因此,当我想要靠在男人身上时,我不想主动牵这个孩子的手,她那么年轻,还那么伤痕累累,我不想在她的心尖划上一道深深的伤。如果说现在已经有了痕迹,我也只希望是淡淡的,淡淡的忧愁,而不是伤害。所以,我不会给她电话。
直至一个深夜,我在电脑前写日志。电话响起来的时候,我淡淡地微笑,这个孩子终于还是忍不住。接起了电话,却是个男人的声音。
我去了SOS,把她从烟雾缭绕中拖出来,放到她的车里。她睡着了,浑身绵软,满头是汗,眉头紧皱,嘴唇微颤……我只有摇头,开车,把她带回家。
第二天,等我醒来,她已经走了,只留下一张纸条:“谢谢!”我收下这两个字,放进我的盒子里。我喜欢这样的方式,文字虽然简短,但是温馨。
我发SMS给她:小谣,记得吃饭。
她没有回,可是一个小时后,她站在我家门口,手里捏着我爱吃的城西的蒸饺。
我说:你是怎么知道的?
她终于笑,说:你在日志里写过爱吃那边的蒸饺,而且一定要是荠菜馅的。
我们把蒸饺端到阳台,阳光刚好照进来,暖着我们。我看见她脸上微露的红润,突然心间也是阵阵暖意。
“童小谣,是个让人生疼的孩子。”
我在日志里这样写到。
和女人恋爱是需要一些想象的。
想象温存,想象温柔,想象温和,想象你和她在一起的美丽。
需要一些空间,让彼此想象。这样才够美丽!我一直是这样认为。可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和我一样想。
那天在QQ上,童小谣说:姐姐,你可以喜欢我么?
我一时不知所措,回答:小谣,这样不是很好么?不要多想。
很久,小谣说:姐姐,我喜欢女人。
我沉默。
小谣,我怎会不知你喜欢女人?我怎会不知道你下一句将是什么?可是,小谣,我已经不再年轻,我也许很快就会找到一个适合我的男子和他终老,因此,我不会在这样的情况下允许自己犯错,尤其对着自己的学生。
因此,我只能说:小谣,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就好。
我匆忙下线,甚至来不及和她说一句“再见”。我拿起我的电话,拨给唐。
唐的车在10分钟后到达。
唐。我微笑。
唐,带我去买烟。我说。
唐稳稳地把着车,一语不发。
唐,带我去买烟!我继续说。
唐已经习惯我这样在深更半夜叫他出门,叫他陪我买大街地去买烟买酒。这个时候的他,看上去疲惫不堪。他沉默不语,把车停在SOS门口的烟店,然后下车独自去买。
我靠在椅背上,使劲地吸着鼻子。这样的夜还是有点凉。SMS在这个时候响起来,除了小谣,我不知道还会有谁。我把手机关了。
他回来,手里拿着我爱的ESSE.我拔了一支,狠狠地吸,狼狈不堪。在唐面前,我已经无所顾忌,已经千疮百孔。
唐把我带到湖边,那片芦苇葱茏的堤岸边。我站在堤坝上,看着迷茫灰暗的湖水,突然觉得好想好想大叫。
唐说:怎么了,丫头?说出来也许会好受一点。
我看了一眼他,对着湖,大声地叫喊。
唐,我们下次来喝酒。我说。
苏,如果觉得对我没法说,那么就找个好朋友聊着。心里会舒服些。
我没有做声,只是摇头,其实很想对他说:唐,原谅我不能对你说我内心的痛楚。可是,有的时候说出来并不一定就会舒畅。也许,还是这样,就这样对着这片湖,我叫出我内心的疼痛,是最好的方式吧。
这样就够了。唐,知道么。我看着唐,他站在离我一米远的地方,默默地抽他的烟,烟火在黑暗里闪亮。
我知道唐爱着我。我喜欢一个男人这样深爱着我,就在离我不远的地方默默地注视着我,默默地关心着我。这是我的自私。
曾经有人对我说过:“我从来不会去爱人,我最爱的人就是我自己。所以,请你以后也别再深爱一个人。对自己好一点。”
我也曾对她说:亲爱的,我再也不会爱人了。你是最后一个。
……
湖边的风够凉,我上车,点上一支烟,音乐在耳边,我对唐说:我们回去吧!
唐依旧把车停在我的楼下,我下车。唐说:苏,小心些。
我点头,说:恩!
唐,你真是个好男人。只可惜我不能爱你。
我不爱他,但是我不能失去他。
这样的话,我在三年前听过。是琐对我说的。琐,我曾经答应过她,分开后不再想念,可是我还是做不到。对不起,琐!每次想起琐,眼睛都会潮湿。我努力吸了吸鼻子。
我转身上楼,看到小谣坐在楼道里。烟蒂已经一地。她看着我,原本桀骜的眼神早已不知去向。爱一个人就是这样,放下所有的自尊去博她的欢欣。
怕的不是现在的徒劳。怕的是付出无限后颗粒无收。
而眼前的童小谣,就是曾经的我——苏妃。我从她身边走过,只是告诉她:小谣,对不起,我只对男人感兴趣。
她拉着我的手,站起来,说:苏,你说谎!
我摇头。
她无语,捏紧我的手指。
对不起,小谣。早点回去休息吧!我抽出我的手指,没有看她一眼。
苏,你撒谎!小谣从口袋里掏出一只瓶,瓶口是粉红色丝带扎好的蝴蝶结,瓶里是许许的纸条。那是我的,是我的!是我和琐同居时,我每天写给琐的字,每天每天琐都会把她们放进这个漂亮的瓶子里。琐还在瓶口扎了个蝴蝶结,琐说过那是我的心。
琐笑起来,是那么美好,就像冬日里最温暖的阳光。琐的手虽然纤细,虽然弱不禁风,但是足够温暖。每次她手把手教我弹琴的时候,我喜欢捏紧她的手指,然后抬头看她的眼睛。她总是微笑,微笑着俯首亲我的面颊。
难道你否认,就可以抹杀过去的一切么?小谣上前,她盯着我的眼睛。黑暗中,我不敢看她的眼。
我沉默了许久,然后说:小谣,我累了。我先上去休息了。
难道你不想要回这个吗?
小谣,你在我眼里一直都是个率性的女孩。可是今天的童小谣让人觉得充满了挑衅。我不喜欢这样的童小谣。我以为即使我们什么都不是,至少还可以是朋友。可是,我真的不知道你今天拿这些东西到我面前,究竟是为了什么?难道只是要证明我曾经是个LES么?难道只是想要证明我曾经那么深深地爱着一个女人么?那么,好!我承认我爱琐!这一生,我想我都只可能爱她一个人。谁也没法替代。我转身,看着她,用最快的速度说完。说得那么无情,我看到童小谣眼里的那一丝忧伤。我使劲地抿了抿嘴,说:小谣,把东西还给我。
小谣抿嘴苦笑,然后把瓶子放在地上。她走下楼梯,她说:苏,我无话可说。
我知道我深深地伤着了小谣,可是我知道也许只有这样,我才可以真正离开这个世界。我曾经答应过琐,自此离开,再不涉足。
回到家,把瓶子放进橱柜的底层。钢琴上已经蒙了灰,很久都没练琴了,今夜好想弹一曲《少女的祈祷》。那是琐教我的,是琐手把手教我的。
曲终,流了一脸的泪。
是琐用她纤细而温暖的手捧住我的脸,然后亲昵地亲吻我的面颊,直至嘴唇。那年我20岁,琐25岁。在我家的琴房里,我睁开眼看着她的时候,她是含泪微笑的。
苏,对不起。琐说完,拿起包准备走人。
我不知所措。可是,我知道假如琐走了,从此不会再回来。可是我不想失去她,我希望天天被她的手握着,握着睡到天明。我喜欢被琐拥抱的感觉。我喜欢琐身上淡淡的清香。我知道我不想失去她。于是,我拉住了她的手。
琐,别走!我上前紧紧地抱住琐。
琐突然泣不成声。
琐在我耳边说:苏,那是幸福的眼泪。
是的,我喜欢琐。琐光着脚板,在我家的琴房里,踏来踏去,你看她的笑,竟然这样迷人。还有,她从身后伸手按着我的手指,教我的弹琴,她总是在我耳边轻声地说话,说一口柔软的苏州话。我会转头,深深地吻住她。她的唇,她的舌和她的话是一样的柔软。
至今,对琐,我仍然无法忘却。对这段情,我始终无法释怀。可是还是有些后悔,后悔刚才出言如此决绝。小谣是个这样自尊的人,而我竟然失去理智去伤害这样一个无辜的女孩。爱人,不是错。
我拿起电话,拨小谣。关机!
一夜,没睡塌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