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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ODUS----坠落的蝴蝶

作者: 骆依夏 完成状态:已完结

1 子洲语:走进你的黑暗的世界的人是我

  我走进去,一如既往的黑暗,真不知道这个年轻的女人是怎样生活的。

  她穿着纯白色的睡衣,斜斜歪歪地倚靠着冰冷的墙坐在地板上。我发现一直禁闭着的厚重窗帘被拉开一个狭长的缝,有些微海蓝色的月光从那里透射进来在地面上形成奇幻的光影,有一个小小的光圈恰好笼罩在她身上。

  她精致的脸庞紧贴着浅蓝色的墙壁,使她看起来像迷途的天使。

  我走到她身侧,发现她微睁着双眼看向拉开的缝隙。她有一对很漂亮的眼睛,眼睛里有数不清的秘密,此时此刻,她的眼睛无神地看向远方。

  “你在看什么?地上不冷吗?”

  “什么都没看。”

  “起来吧,地上冷得厉害。”我伸出我的手,向她。

  她看了我一眼,然后又把头转向远方那个不知名的地方。

  “我不要。”

  “芳菲,你到底想干什么,起来吧,我们到沙发上坐。”

  “我不要,我就要在这。”

  “那我把椅子给你搬过来好不好?”

  “不好。”

  我走过去,掰着她的肩,让她正视着我。我不喜欢她那双美丽得可以让任何人都奋不顾身往里跳的眼睛,因为她总不愿意仔仔细细地看上我一眼,甚至连瞟上一眼都没有。此时,她睁着她那女诗人的眼扫视着我,然后露出一丝蔑视的笑。她挥一挥手,重新把她的脸靠向冰冷的墙。

  “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芳菲?你是不是想生病,如果你想生病,你大可以穿着你这单薄的衣服到外面转一圈,你到外面去转一圈啊,现在外面是零下五度。”

  “你不要吵我,我在倾听。”

  “听什么?你知道现在是几点吗,现在连鬼叫声都没有,你还可以听什么?”

  “嘘,心跳的声音。”

  我忍无可忍,这个可恶的女人,三更半夜的叫我出来难道就是为了让我欣赏她无理的表演?“芳菲女士,麻烦你过一点正常的生活好不好?整天做这些无聊的事你到底得到了什么,你说啊,你到底得到了什么,你是不是想把你自己还有你身边的人逼成疯子?”我压着嗓子,现在已经是半夜了,我不想让人家误会我想杀人。

  “正常生活?我现在就是很正常地在生活啊。”她终于转身,虽然只是那么一瞬间,但她那天下无双的眼睛到底是看了我一眼,紧紧是那么一眼,我就觉得今天出来是值得的了。

  “你这是正常的生活吗?芳菲,不要把你自己逼疯了,你还真以为你自己是诗人啊。”

  “那你告诉我什么是正常的生活,你说啊。”她的声音永远都是平静得听不到任何波澜,有时候我觉得她就是一部发音机器,没有感情地说着她要说的话。我不知道她是怎么锻炼出来的,只要是有情绪变动的人都不会这样子说话。

  “比如,比如,……比如,你可以给我弄一点宵夜,你知道我这么大老员地跑来……”

  “那是不可能的。”

  “为什么?”我并不是真的想吃她做的饭,我甚至都怀疑她到底会不会作饭,虽然我的确是饿了,我们这一种人似乎总是习惯在半夜的时候选择饥饿,但是那个女人,那个怪死了的女人,我从来没有见过她吃任何可以填满肚子的东西,她只会喝一杯杯冷掉了的咖啡,是的,冷掉了的咖啡,没有一点点的温度,甚至是在寒冷的冬夜,她也只是喝她那苦涩而冰凉的液体。叫一个不吃饭的女人做饭,这应该不是什么正常的生活吧?

  “因为你不佩吃我做的饭,你不佩。”

  “芳菲,”我甩甩头发,“你可不可以不要这么坦白。”

  她凄厉地笑笑,“不可以。”

  “你找我来是做什么,说吧,我很忙,我已经很多天没有好好睡觉了。”为了那几个谋生的专栏,我已经牺牲了我所有的娱乐活动,外加宝贵的睡眠。真的很羡慕这个女人,上天赐给她这样的容貌已经是几世修来的福气了,生为二十一世纪的女性,只要有她一般的美丽,我想就不用愁吃愁穿了。可是,她既然还有那不知哪来的狗屎运,没见过她好好地坐下来写过一首诗,但是诗集一本接一本的出,这年头读诗的人本来是少到只要十指健全的人都可以用自己的双手计算了的,可是芳菲诗集却卖得一本比一本好。偶尔也抓起从她的处所拿回家的小册子随手翻翻,谈不上是什么好诗,有时候连看下去的冲动都没有。我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有那么多年轻的孩子把这个女人当偶像来崇拜,他们是不可能见过芳菲本人的,至少大部分是这样子,因为她几乎没有在媒体上露过脸,所以他们不可能因为此女的美而喜欢上她的作品。外面那些捕风捉影的人都在猜测芳菲到底是何许人也,只是猜测总归是猜测,有时候我把报纸杂志带到她那地狱般永远没有光亮的寓所给她欣赏,她也不拒绝地拿来翻翻,然后优雅地撕碎,“那个庸俗的女人是我吗?”然后冷哼几声,哦,对了,芳菲女士嘴巴里也会出现有感情的音节,那就是非常不优雅的“哼”。“你不要每次都耍着我玩,你不怕有一天我被你搞烦了就再也不会出现吗?所以麻烦你找个理由,哪怕是最可笑的,来告诉我你让我冒着被巡逻的警察问东问西的危险打两三个小时的车过来的原因,真的,我都宁愿你骗我,也不想就这么傻逼地来来回回。芳菲,我真怕有一天真的厌倦了,到时候你该有多么寂寞。”看着这个过分美丽又过分孤独的女人,我总是没来由的心疼,从来没有看到她跟谁打过交道,当然,她肯定是有跟那些出版商打交道的,只是我没有看到罢了。每次见到她,都是在这座装饰得很怪异的屋子,里面没有一点家的味道,甚至连人气都没有。常常,我都会想,如果当初我没有死皮赖脸地去纠缠她,她会不会永远都是一个人这样坐在公寓里头,不说话,不吃饭,像一座美丽而苍白的雕塑。

  “没有理由。”她的脸转过来,依旧没有看我,她只是伸出左手放在一丁点月光下欣赏。她的手也很美,修长而细腻,只是有时候看起来很没有真实感,不像是长出来的,倒像是画的,也许是因为那超乎寻常的美吧。“你知道我是不骗人的。”是的,这个该死的家伙是不会骗人的,要不然她也不会这样子说话,“我是不可能看上你的,你在我身边最多是成为被我利用的工具。”当我热心地追求她的时候,她一点也不领情地跟我说。只是很奇怪,那会我竟然没有生气,也许是因为我骨子里有下流的血液在流动吧,或者是这个女人天生有种魅惑人的本事。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却依旧在她身边徘徊,早没有了非分之想,我是不可能降服芳菲这样的女子的,即使哪天老天爷可怜我的苦苦守侯,让我有机会娶到她占有她,我也是没有福分享受的,那时候不知道会有什么希奇古怪的事找上门来让我偷鸡不成蚀把米。

  她,芳菲,论容貌,就已经是天上有地下无的了,再加上她那巾帼不让须眉的才智,还有永远挂在脸上的清高,我不知道是不是会有这样的男人有能力让她臣服,她是不可能委身于任何一个不如她的男人的。而在这个世界上,至少是在我所能接触的世界上,我还没有发现哪一个男人比得上她。

  “那你现在想让我做什么,说吧,芳菲,我们认识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我不怕受打击,可以给的打击你都给了,我相信我承受得了,你总不能让我瞎坐着看你美丽的身体蜷缩在墙角吧。”我无奈地摊摊手,真奇怪我竟然没有上前拍她几个巴掌,我早就想狠狠地打她一顿了,真的,我一直都有打她的冲动。

  她终于站起来了,端起茶几上那杯不知道什么时候冲的咖啡缓缓地喝下,这么寒冷的夜,她也能面不改色地喝下差不多已经快冰冻的咖啡,我真是越来越佩服她了。她走过来,在我的身边坐下,“我害怕。”

  我狐疑地看着她,没有灯光,我看到她苍白的精致的脸闪烁着迷人的光芒。“你害怕?芳菲,你真的会害怕吗?”

  认识她五年多了,那时候我们都还是乳臭未干的臭屁孩子。我现在还很纳闷为什么我们会出现在那次青年文学研讨会上。对自己,我可以承认是因为我爱慕虚荣,我一直是一个很功利的人,就是这么长久地和芳菲拉扯不清也有这方面的因素。对芳菲,我倒是真的连一个理由也找不出,她不喜欢热闹,甚至可以说是厌恶任何热闹场合,这么多年下来,我也没有见她出现在任何一个其他的公开场合;她也不在乎名利,况且那样的研讨会也很难给她什么名或者什么利的,她都没有上去发个言,虽然那时候她已经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女诗人;她更不会借此机会去出风头,凭她,无论拿出容还是才还是那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个性都足以让她成为焦点;如果说她是借开研讨会去观观,那也是说不过去的,我曾见到无数的邀请函让她邀她到那些风景秀丽的地方去喝喝茶听听戏什么的,她也没有应邀,况且在我看来,她是根本不会出门的,反正我是从来没有成功邀请到她出这个昏天暗地的房间过,我不相信那个研讨会上有一个或者几个那么大牌的人可以让芳菲大诗人移驾。

  初识她到现在已经五年了,想想时间真的过的很快,五年前我还以为我可以和她做文坛上的“神雕侠侣”,一起笑傲文学这个江湖。五年后的今天我什么都不再想,最多只是希望她能偶尔尊重一下我这个对她有求必应的可怜男人。五年了,我竟然像口香糖一样粘了她五年,真是不可思议。我回想我们这五年,对芳菲不是太了解,或者说根本是不了解,可是我还是清楚得很,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可以让这个胆大妄为的女人害怕。她是一个小小年纪便单枪匹马出来闯荡社会的女孩,她初出社会的那会应该只有十几岁吧,反正我见到她那时她才二十一,但已经出了两部凡响很不错的诗集,得到什么“中国最具潜力新诗人”还有什么“少年诗人领军人物”的称号。而且,她写的那些东西也大胆前卫得不可思议,她的诗很少涉及男欢女爱,也几乎不谈悲欢喜乐,那些诗里面要不是血淋淋的暴力画面要不就是杀人都可以不见血的恶狠狠的语言,她似乎什么都不在乎,她似乎什么都敢说,她就是那种赤条条的人心透彻得像冰块,看什么不顺眼便要奋不顾身地击毁他。在知晓她就是芳菲之后我真的很作恶,很难想象那些“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话是从这样一个艳而不俗的年轻女孩子笔下流出来的。在跟她接触多了之后,我才发现那些句子真的也只能从她手下流淌出来,因为她的嘴巴里有比她的笔下更尖刻更让人难以接受的句子。这个奇怪得一塌糊涂的女人,穿得像妖精一样,住的地方也弄得像鬼窟,而且一天到晚都是人不人鬼不鬼地活着,她会害怕,鬼才相信哩。

  她看了我一眼,“我是害怕了寂寞。”幽幽的,没有任何变化,“我想找个人来说说话,我已经一个月没有跟人讲话了,我害怕。”芳菲澄清的眼睛看着我,很认真的,在我的记忆中,她从来都没有正眼看过我,我已经说过,所以当她这样把眼睛投射进我的眼珠子时我几乎要跪下来吻住她裸露的脚。她的眼睛真的很漂亮,漂亮得让你忘记这是一双凡人的眼睛。那个夜晚,芳菲第一次用她美丽的眸子看着我,看着我这个凡夫俗子,是的,在她的眼皮子底下,任何人都只是凡夫俗子,即使她不那么认为,你自己也会那么觉得。

  我很激动地看着她,说不出话。突然间就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你付出什么真的就可以收获什么。

  芳菲把她高贵的头颅转向大大的落地窗,她似乎很欣赏那狭长的一段风景,其实,在我看来,那儿什么都没有,除了黑不隆冬的夜之外。不过芳菲怎么说也是一个小有成就的诗人,诗人的眼睛向来是独特的,估计她能从那看出点什么来吧。她微微昂起她的头,脸洁白如月,只是在惨淡淡的月光下显得比平常更加苍白。那么精致精美的脸,如果有点血色应该会更加好看吧,不过还能好看成什么样子呢,她已经是世界上最好看的女孩了。

  “寂寞”我重复了一次她的话,没有任何理由地跟着她说了一遍。

  的确,叫她这样的女人不寂寞是很难的。一个人孤零零地住在那么大一套公寓里,没有朋友亲人往来(这一点纯粹是我个人的想象,不过大体上也错不了。)让我来给你们描述一下她住的房子,在市中心,我不知道她怎么在这样的地段找到这样的房子,在我看来这似乎是不怎么可能的,不过,这件时期发生在芳菲大诗人的身上,可能性会高上那么一丁点。她的公寓在第二十六楼,正是她的年龄,这座大楼总共是五十二层,所以芳菲的屋子在很中间的地方,不过从上往下看已经是高得惊人了。至于这座楼还住了些什么人,我就不是那么清楚了,因为我来这的时间都不大正常,要不就是狂风暴雨肆虐的时候,要不是见不得光的时候,反正都不是正常人会出来活动的完美时间。我是自由职业者,过的基本上是颠三倒四的生活,所以做夜猫子倒也不算什么,只是如果出来转悠,实在也不怎么象话。可是一开始我实在是对芳菲女士抱有非分之想,我很想很想拉着这样一个才貌双全完美无瑕的女孩到处溜达炫耀,像所有的人宣布“我,子洲,有世界上最美丽最优雅最有才华的女朋友”,所以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地点,只要芳菲一个CALL,我就放下手中的一切活计,不管天是不是要塌下来,十万火急地奔赴这座神秘城堡来到我的女神身边。而芳菲这个很欠扁的女人,也实在是不大正常,她从来不在风和日丽的时候邀请我到她家里去坐坐。他的呼叫基本上是发生在午夜十二点,也就是大街小巷经历了一天的要死要活的繁华之后。这么多年下来,我从来没有在有日光的时间走到她那个一般女孩子决定不忍心这样子糟蹋的大面积公寓。久而久之,这就成了我个人的癖好,一到十二点就一个劲地看电话,穿戴好准备出门,尽管她叫我的次数一个月也就是那么一两次。直到后来,我彻底觉悟,知道这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超级大美女是不会看上我这种一抓一大把的自以为不错的男人的,我已经相当习惯接受她不合理的命令,听着鬼哭狼嚎奔向她那一开始连我也接受不了的恐怖住宅。而她,也没觉得什么不对,将近两千个日子如一日地下达午夜指令。还是说说她是怎么折腾她那大房子的吧,说到这里我还是决定插一句,她的房子真的不是一般的大,绝对不是一般年轻人买得起的,我想我敲一辈子的键盘估计也买不下她一个洗手间,可是,五年前,在芳菲还在她的二十一岁的时候她已经安安稳稳地把家安在这儿了,真不知道她哪来的钱。嗨,有时候想想,人比人真的气死人,她凭什么住这么好的房子呀,凭那几首怪里怪气的诗?我真想拜托哪个报社搞个什么作家收录排行版,披露芳菲女士一年到底得到多少版税,我还很想知道她口袋里到底有几个钱方正我对她的一切都很好奇,因为到目前为止她对我依旧是一个迷。好了,还是说她的房子吧,这个女人很有问题地选择黑色的厚重窗帘把每一个窗都捂得严严实实的,简直是密不透风。她似乎是见不得一点光的,只有在月黑风高的晚上才会打开窗户让风从窗帘的某个缝隙里吹进来,而能吹进来的风都不是普通的舒服得让人陶醉的风,有时候我都不想叫吹进她这屋子的空气叫风来着,因为那简直是刀,冰冷的刀。她家的墙壁也没有给个好颜色,不是白色不是黄色也不是粉红色,是可恶的靛青色,就是那种没有月亮的晚上的天空的颜色,而因为她们家基本上是没有所谓的日光月光灯光抚照的,所以那墙壁简直是黑色的,真不知道这墙是她本人刷的还是哪个有问题的工人给刷的,我发誓,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恶心的墙壁,我同样发誓,如果我是刷墙工人,我也不会答应给人家刷这种颜色的墙。说句很公道的话 ,芳菲女士在衣着方面是相当有品位的,她简直就是自己最佳造型师,而她给自己书籍选的封面也很惊艳,如果一定要选年度最佳丛书封面奖,我相信芳菲诗集一定可以拔得头酬,那简直不是一般人可以设计和选择出来的。可是,她家那个墙壁,真的,无论是谁无论是怎么想讨好她都很难说出依据恭维的话。对了,墙壁上是没有什么装饰的,除了一个大得惊人的看起来古老得像老太太的钟。那奇怪的钟一刻不停地走着走着,很像恶魔的诅咒。有一次我实在忍不住就问她哪弄来这么一个可恶的钟,她凝视了那东西很久,任然后像机器人听到遥控指示似的说了三个字“你说呢?”呵呵,你说呢,真是的,如果我知道我还问你。那个老钟是她一整套房子里面唯一会发出声音的东西,因为她们家没有音响设备,连电视机也省略。我没有在她的客厅里看到过电话手机之类的东西,也没有见到电脑,我不知道这些工具会不会出现在她的卧室,因为没有这几样必备的家伙,我很难想象她能活得下去,她是那种一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人,要在古代,除非你家家财万贯,否则没有一个家庭养得起这种女儿。我想,人活着,即使是像她这样看起来不食人间烟火的女人,也总需要吃喝拉撒的,如果没有通讯工具让她可以足不出户就得到衣食住行的话,她也不能一直这样活着了。不过,认识她这么久,我还真的没有亲眼见过她打电话呢!芳菲家的家具不能说少,因为简直是没有。偌大的客厅里,除了一个血红色的软软的大沙发之外就只有一个暗红色的茶几:用来放她那凉透了的咖啡,一个放满鞋子的朱红色鞋架。她的书房,我没去过,只是有一次我到的时候她刚好从里面出来,我透过她的群角看到里面一个靠墙的书架占着整张墙壁,然后也没有见到桌椅,不过那些东西应该总是有的,要不然她怎么写她那些莫名其妙的诗还有莫名其妙的散文(芳菲也写散文,只是她认为她自己是诗人,所以我只能说她的诗而不可以提到她的散文,不过她的散文看起来要比她的诗顺眼多了而且产量也大,我估计她每年都要出三四个散文集来骗那些少男少女的心)。她的书架上似乎有不少的书,我因为眼神不好也没见得仔细,但应该不少,而据我估计那都是她自己的“著作”,各种不同版本的。我不知道芳菲对书的真实态度是怎样的,反正有一次我好不容易出了个自选集,内心兴奋得不得了,就兴冲冲地拿去给她看,可她却连正眼也不愿意看他一眼,还轻飘飘地说了一句,“像这种到处可见的书还拿来给我看,这不是侮辱了我的眼吗,子洲,原本我是想恭喜你的,毕竟这是你人生当中第一个小本子,可现在看来就没有那个必要了,爱现的人基本上没有现的资本。”芳菲的语气,现在研究出来的美女机器人都比她的话语生动,芳菲的刻薄,连我这么帮她的人也要无情中伤。从那以后,我就很少哪自己的东西给她看了,因为在她那我已经得到了这一辈子所有的自卑,我可不愿意把此生的尊严都让给她践踏。不过,有时候我也带一些我认为相当经典的著作想与她一起欣赏,陶潜不是有一句话吗,“奇文工欣赏,疑义相与析”,我想芳菲女士那么能写的一个人对文章鉴赏总有一定的水平,所以我希望能从她那里得到一点启示,或者也可以说是为了发现我俩之间更多的共同点以便无语时消减尴尬,你知道跟她在一起总免不了一个接一个的尴尬,她是那种一连几个月都可以不要说话的人,简直就是自闭症加失语症的典型代表。可是,还没等我推销完,她就不耐烦地把书丢在一边,然后以芳菲语调说,“真看不出来你原来是这么浅薄的一个人,子洲,我高估你了又。”你瞧瞧,这是一个有教养的女人该对她的朋友说的话吗。就算她不把我当朋友看,也不用这么伤害我对她的一片真心吧。不知道该说她怎么好,反正我从来没见她读过哪怕是一本的书,她只是有时候会拜托我拿一些报纸过去给她浏览一下,而且她浏览的也不是什么高雅的内容,她喜欢看那些八卦,真的,这一点让我觉得相当意外,我还以为这个半大不小的女孩真的是与同龄人脱节的,原来也不完全是,至少她有80后女生的通病,关心明星的绯文。有时候,她会很认真地看完一整版的文娱新闻,而且盯着其中某一篇报道凝神思考良久。刚开始的时候,我还不时问她喜欢哪个明星什么的,可是她变化回答我,她只是认认真真地看完她要看的那版,然后把报纸扔进垃圾桶,最后以一杯凉透了的咖啡结束这项似乎是她生活当中唯一在乎的休闲活动。不过,我在这里很想说一句,她和那杯咖啡的姿势优雅得可以让一切男人都跪拜在她的脚下,那种浑然天成的仙女似的气魄,真的,很让人沉醉。

  很多时候我在想是不是只有我一个人可以看到她喝那杯冷咖啡的美,如果真的是的话,那么我实在是这个世界上最幸运的男人了,即使不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也对这个世界充满感激。真的,平时的芳菲已经是天上有地上无了,而那时候的她更是动人心魄美不胜收。

  对了,还有一件事我不得不在这里说一下,那就是芳菲女士客厅里的灯很漂亮,漂亮到让我嫉妒了整整一个春夏,直到我意识到一年来这为住着超级大房子的漂亮女诗人从来没有点着那四盏漂亮得让人眩晕的灯欢迎过我。真的,她从来没有在我出现在她家的时候点亮过那四盏足可以让每个人过目难忘的灯。如果不是第一次去她家的时候她开是那盏安装在地板上的幽蓝色的昏暗小灯,我想我永远都不会知道有那么四个艺术品高高地在头顶悬着。而那蓝色小灯为我点燃的时候也是屈指可数,很多时候我迈进她家家门就对于迈进一片黑暗。我不知道芳菲女士为什么那么喜欢黑暗,反正我常常看到她一个人或坐着或躺着在偌大的客厅里发呆,我想她应该是在发呆,因为我在潜意识里觉得她要思考的时候决不会叫我过去。

  有一次,那是我认识她不久的一个夜晚,也可以说是凌晨,我响应她的“号召”马不停蹄地赶到她的公寓。

  敲门,没人来开。

  我踌躇了一会,再敲门,还是没人来开。

  我压低声音,说“芳菲,芳菲,你在吗,我是子洲。”有时候,作为男孩子我不得不抱怨一下,很多女孩,特别是自以为漂亮的女孩,她们常常把男孩当猴耍,这边厢叫你过去让你以为自己很手宠,那边厢你一挨近她她就仿佛忘了这回事,对你不理不踩。我真怕这个女神似的人物也走这一道,让我三更半夜地站在她们家门口数绵羊。是不是睡着了呀,我再次敲敲门,想“如果你再不开,我可就走了,我才不会傻到在这守着你们家的门慢慢变成冰棍呢。

  “门没关,自己进来吧。”在我几乎就要放弃的时候,门里面到底传来了那个与她的美貌差了十万八千里的声音。

  于是,我转开门。我的天哪,里面黑糊糊的,一点儿光也没有。我不知所措地站在门口,握着门把。

  “进来吧,我在里面。”还是平缓的冷冰冰的声音,从哪个地方传来我倒是没有很听得清楚,因为四周实在太安静了,她的声音好象是从墙的四面传来似的。我忐忑不安地关上门,进去。

  一不小心,你知道我踩着什么了吗,冰凉的皮肤,光滑的,好象是女人的纤细的手臂。我下了一大跳,在那种环境下我觉得任何人都会失声尖叫的,但是我没有,真的,因为周围实在太安静了,我的理智在一瞬间控制了我的嘴巴,没有让它惊醒这楼上下五十二层的居民。然而尽管我有如此上佳的表现,我还是吓得摔倒在地上,而且很不巧地坐上一摊同样没有温度的四处散开的头发。当时,我真的吓呆了,我恨不得立刻逃离现场,因为我总觉得我碰上了一具尸体,可怜的是我在那会居然发现我四肢无力,我是一个没有什么胆量的男人,那会,我彻底明白。而且好死不死的,那句尸体,被我压着头发的尸体竟然开口讲话了。

  “不要坐在我的头发上。”冷,那个声音真的很冷,冷得我瑟瑟发抖,三魂顿时失了两魄。很明显,我记得很清楚,那具“尸体”没有动,但是“鬼魂”似的声音就这样幽幽地飘到我的耳朵里。当那个奇特的声音虚无飘渺地从边上传来,进入我的耳膜,我有暂时性的休克,太惊悚了

  当然,大家也应该知道那不可能是女鬼,那只是躺在地板是发神经的芳菲女士,芳菲大诗人,芳菲大美女。当我从极度恐惧中苏醒的时候,我才接受我是坐在她那头闪着乌黑的光的秀发上了,还好,芳菲虽然比任何女明星都漂亮,但没有沾染那些很八婆的坏习惯,她不是那种把头发宝贵到不让任何人碰的女妖精,要不然我很可能在惊魂当中被她扫地出门。

  那一晚,是我这一生最最难忘的一夜,因为我在一瞬间感觉到了死亡的气息。虽然以后的四年多里,我还是接连不断地蒙受芳菲女士如此款待,但我这个人适应能力一流,很快就习惯了在黑不隆冬的地方踩上女鬼的胳膊大腿甚至脸蛋儿这事。再说,我也不好意思不适应,因为她总是一声不吭地承受我毫无防备的凌空一脚,踏踏实实的一脚。我不知道这个女人哪来的忍耐能力,在自个儿租的小地盘,我有时候心血来潮就叫我的哥们也那么给我来脚,每次我都是疼得杀猪似地嚎叫,可是芳菲小姐,纤细美丽的芳菲女士可是没有一点反应地等着我自己安静下来,然后用机械的声音说“你踩到我的……”

  瞧瞧,这是怎样一个女人。

  我仔细玩味着她的话,“寂寞”“我是怕了寂寞”。我相信她是寂寞的。高处不胜寒这个道理我明白,任何一个稍有成就的人都难免寂寞,何况是女人,而且是一个漂亮到没天理的女人。虽然我没有做过女士,但从那些娱乐周刊的花花新闻里我就能发现,那些所谓的“红颜”都是寂寞的主儿,虽然她们在人前风光无限,可是人后都是饱受寂寞的侵袭的,越是漂亮的女人越是寂寞。你们不要怀疑这几句话的真实性,我怎么说也是新闻出生的,而且对哲学有那么点儿小兴趣,越是尤物在这个世界上越是寂寞,除非你上辈子上上辈子上上上辈子都在一直烧高香,否则,嘿嘿嘿嘿……美丽是要付出代价的,嘿嘿……代价。芳菲,她占尽了世上所有女性的好处。我想,一个女人无论有了她的哪一项都注定了不平凡,更何况是她这样的完美无缺。上天在创造她的同时就给她安排了无穷无尽的麻烦。真的,女人太美太有智慧都是麻烦,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别人。所以,为了世界和平着想,最好女人都平庸,过得去就可以。

  我看了一眼黑暗里的漂亮女诗人,美丽的躯体美丽的灵魂,我想我是有那么一点了解她的寂寞与哀愁的。没有一个年轻的女孩会像她一样生活,也没有一个漂亮的女人会像她一样工作,她的美貌在这个世界是一个另类,她的才智在这个世界也是一个另类。我不知道她是怎样成长起来的一个人,但我总觉得她的生命曾经经历过什么,而且很可能还在经历。这是个有秘密的女人,一定是的,我对这个秘密已经窥视很久,只是她保密工作做得太好,我一直都无法知道哪怕是冰山一角。但五年来,我一直知道她的寂寞,虽然她从来都不会像今天这样跟我说“我是害怕了寂寞”。

  可是,她怎么用上了害怕这个词呢?她怎么会害怕。这么多年来,她都这样过来了,我还以为她已经麻木。就像她的声音,就像她的美貌,五年如一日,一点都没变,很多时候我都已经对她身上的这一切感到麻木,我以为她会和我麻木于她的一切一样麻木于这年复一年的黑暗,这日复一日的孤独。我曾经佩服过她的勇气,也惊讶于她的毅力,我想这个世界上像她一样活着的染不会再有第二个了。

  非比寻常的美丽,非比寻常的才华,非比寻常的孤独,这个笔名叫芳菲的女人,独自一个人生活在城市的上空俯瞰着别人也浮夸着自己。黑色的房子,黑色的窗帘,黑色的世界,这个叫芳菲的女士就这样把自己年轻的生命裹在黑暗之中。有时候,我想,这可怕的黑是不是会把这个女孩吞没。

  看着她,我总是不自觉地想起张爱玲,想起萧红,想起三毛,这些才华横溢的女子,没有一个是幸福地走到人生的终点的。

  有是我恨恨地希望尘世里走出一个配得上芳菲的男士牵起她的手跟她一起过那种普通而幸福的生活。

  其实,对女人来讲,这些莫名的名声财富又算得了什么呢,况且芳菲这小小半辈子已经赚得了人家一辈子也不可能得到的东西,她应该过过普通人的生活了,要不然,我总觉得她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我这个人有些宿命论的思想在做怪,所以有时候我身不由己地思考,所以,芳菲,不要怪我这样诅咒你。大家也不要说我吃不到葡萄便说葡萄酸,对于芳菲,除了爱,我什么都不会剩下,我是爱惨了着女人的。我希望她幸福。

  不过,如果你愿意你也可以这样理解,少了芳菲这个写手,我在这个圈子里就多了一个混饭吃的机会。呵呵,大家就这么理解吧,反正这个神经质的女人抢走了我们这些苦苦耕耘在计算机键盘上的人太多的机会了,我们巴不得她摔一个跟头或者遇到点什么的,凭什么让所有的好运气都跟着她走呢,我们有时候可是朝不保夕啊。

  然而,今天,芳菲告诉我她害怕了,她害怕了寂寞这种东西,我看着她惊人美丽的面容,茫茫然不知所措。芳菲从来就是个坚强独立的女人,在我的眼里,她是女神,我已经习惯了不用世俗的眼光去看这样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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