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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牢的日子

作者:坐家老王  写作进程:连载中

第十七章 练“XX功”的死刑犯振刚

  “哐当”一声,当号门打开走进来一个犯人时,我不禁心头一颤,因为这是一个死刑犯。

  在看守所里,只有被判了死刑或者是死缓的犯人(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如果在2年期间表现的不错一般都会被改判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20年,反之则吃“花生米”),当然还有一些重特大恶性案件的犯罪分子都会享受如此特殊的“待遇”-给双脚戴上七-八公斤重的镣铐。

  脚镣用大号的铁铆钉铆死了,除非是到了执行枪决或是要到监狱及劳改农场服刑的那一天才能冲开,平时(睡觉-走路-洗澡)都一直戴着它。

  这个身高体壮的死刑犯双手提溜着脚铐上的铁链(为了站立及行走方便,死刑犯都在脚镣上绑上一根布条或是用衣服线头搓成的绳子提着它),他身后则是两个帮他帮着被子铺盖和衣物用具的犯人。

  “振刚哥!”这时山东突然对着这个死刑犯兴奋的喊了一声。

  “山东?!”当他看到山东时,也面露惊喜地叫道。

  “振刚哥!东西就放在我这儿,你就挨着兄弟睡吧!”山东边说边从那俩个犯人手中接过死刑犯的家什,帮他安置起来。

  这个名叫振刚的死刑犯看了看号子里的人,双手抱了个拳对大家说:“各位哥们弟兄,俺叫振刚!刚刚调号过来,请大伙儿以后多多关照!”

  “嘿,还是那么回事。”我心中暗想。

  “振刚哥,我来帮你介绍介经。”山东拉着振刚的手往前走了走,指指睡在头铺(头档,只有“老大”才能睡的位置)的黄哥说:“这是黄哥!”

  “噢,黄哥你好!我在那边的号子里就听同号的波子常提起你。”振刚恭敬地冲着黄哥点点头。

  “没事!缺什么吭一声。”黄哥说完递给振刚一根烟。

  “谢谢黄哥,我不吸,戒了!”振刚摆了摆手。

  山东又拉着振刚到过道中间,指着睡在通铺中间的袁哥说:“这是老袁!”

  “哎呀!袁哥,我对你可是久闻其名不见其人呀!”振刚满脸钦慕之色望着喜袁哥。

  袁哥笑了笑问:“你和山东都不是广华(山东和振刚的老大,案情后叙)一个案子的吗?咋把你调到这个号子里来了?”

  “我在那边过的不带劲,别扭。刚和头铺干了仗所以就调了号。别的号子里也都关满了人,可能今天值班的干部不知道我和山东是同案吧?”振刚回答。

  “那到也是!光你们他妈的这个案子就关了有二,三十号人,长的关了三年多,最短的也关了大半年了。保不准关在那个号子里都有同案,反正你们的<<判决书>>也下了,不碍事!”袁哥又和振刚扯了几句。

  山东这时又指着我对振刚说:“这是俺老乡-王哥。”我忙对着振刚笑了笑,他极有风寸地对我微微点了点头,就坐在了铺板上。

  那一刻我都有些飘飘然了,因为山东只跟振刚介绍了黄哥袁哥和我,这么说我在号子里也多少算个“人物”了?还是多多少少有一定“份量”的。虽然这只是在山东的心目里,虽然我也明知道山东是在帮我“抬桩”,帮我往脸上擦了一点“粉”,给了我一些“阳光”,但我还是暗自在心中窃喜了一阵。

  我就像是一个躲藏在深山老林里带着一帮残兵游勇土匪乡军的国军光杆司令,突然收到了由蒋委员长亲自签发的<<委任状>>一样,明知是空头支票,但不管怎样,当时心里的滋味还是-好极了的!

  说实话,我对判了死刑的犯人在心里是充满畏惧感的,平时在号子里也听别的犯人们讲了许多死刑犯的事。有的死刑犯破罐子破摔(反正总是一死)欺负同号的其他犯人,开口就骂动手就打。

  有的死刑犯想用谁的东西或是想吃谁的东西伸手就拿,别人是既不敢怒也不敢言(他都是要死的人了,你敢和他一般见识吗?你能和他一般见识吗?划得来吗?)。

  再说一个号子里面要是关押有死刑犯的话,同号的其他犯人的责任也相应地增大了,万一要是死刑犯出点什么事(杀人或是自杀),同号的其他犯人也是要承但一定责任的,特别是晚上值夜班的二个人。

  更何况光死刑犯脚上的一副镣铐一动弹就“哗啦!哗啦!”的刺耳响声也让人受不了哇。

  本来我们这个号子里就有黄哥和袁哥这两位“大哥大”级别的人物,虽说平时对我们不欺不压还不错,可我们平日里在号子里面举止和言语也不敢放肆和造次,过得还算挺“压抑”的。就像是一群天天生活在“老师”和“家长”眼皮子底下的小学生们,现在班上又来了一个“教导主任”,你想还能有“好日子”过吗?

  我原来对死刑犯是谈不上有一丝好感的,但通过和振刚一段时间的接触,耳闻了他的所思所想目睹他的所作所为后,我彻底地改变了自已的这一看法和观点。

  振刚身高有1.82米(据其自称,经本人目测也差不了多少),长得特别壮。可以说是狮鼻豹眼阔口方脸,虎背熊腰肩宽脖粗。就是头顶上的“烦恼丝”有一些稀疏,但绝对也是多于三千根的。

  从长相上来看,振刚不算是俊男,但他绝对称得上是一个猛男。振刚在以广华为首的这个犯罪集团中属于第6号人物,也是主犯之一,而山东只是一个从犯(有期徒刑16年)。

  振刚和“老大”广华都是安徽阜阳人,振刚在集团里属于“嫡系部队”,而山东只能算是“杂牌军”。

  我对振刚有着异常强烈的好奇心,因为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跟一个死刑犯零距离地“亲密接触”,我很想知道他的过去和现在。古人云:“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虽然他是

  判的是死缓,不属于将死之列。但我还是非常想知道他的真实想法和内心感受。

  振刚虽说已被市中院判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但高院还未复核,还不能就说他的命就百之百的保住了。因为在等待省高院复核及同案犯上诉期间,他要是在号子里面闹了事或者说被别的犯人检举揭发还犯有其它的余案和重特大案件,他一样要吃“花生米”。所以他现在还算是一只脚踏在鬼门关上的人。

  吃晚饭时,黄哥丢给振刚一袋里面有几小包调味品的康师傅方便面(在看守所里得3元钱一袋,吃这种面在号子里是属于比较奢侈了),袁哥也给了他一根火腿肠,振刚推让了一会道谢收下了。

  在看守所里一般打饭的师傅(有时是犯人)都会给死刑犯们多打一点,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嘛!吃一顿就少一顿了。再说打少了还怕死刑犯骂人呢?反正挨他骂也是白骂,你能(或者敢)跟一个离死不远的人争论吗?

  振刚的个头大,虽说他打的饭比我们多一些,可要不再吃上袋把方便面他也是吃不饱的。好在振刚还带过来一些“粮食”,黄哥给他的一袋面他当时没舍得吃,他吃了一包大众面(0.9元一包,号子里的犯人平时都吃这种面,所以叫“大众面”)。这时我突然发现山东正在拿振刚的面吃,而且神情动作还极为自然。我开始觉得山东有些不地道了,吃谁的面也不能吃一个判了死刑的犯人的面呀?虽说是同案,进来前就认识,但于情于理于良心都说不过去呀!

  晚饭后,我递给振刚一根烟,他摆了摆手说:“谢谢,我不吸。”

  这么一个五大三粗极有男人味的家伙竟不吸烟,真是让我感到不解。

  “不会吸?”我问他。

  “原来吸,进来不久就戒掉了。”振刚回答。

  “戒掉了?你可真不简单啊!”我由衷地感叹道。

  “怎么戒下来的?”我接着问。

  虽然在我看来戒烟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因为今天戒了明天就又开始吸了。但如果一个吸烟的人能真正的把烟戒掉可是一件特别不容易的事。

  振刚对我说:“我原来的烟瘾也大的很,进来后因为条件不怎么好跟不上来(没钱)就不吸了。刚开始戒的时候也受不了呀,别人给烟我还是吸,可不能老是白吸别人的烟啊!到后来我旁边一有人吸烟我就走开要不就用被子或衣服蒙上头,克制着自已不去想它,就这样慢慢戒下来了。”

  听完振刚的话,我对他已经有些佩服了,我觉得他是一个有毅力和“志气”的人。

  在我看来,吸烟不但是一个男人成熟的标志也是一种交际的手段,还是一种启发智慧和消除烦燥的“灵丹妙药”。连一些伟人,明星们都还吸烟呢?何况我一凡夫俗子。

  我和他们唯一的区别只是:在“荷包暖和”(口袋里有钱)的时候抽点好烟(其实也就是10元钱左右的),“环境差”(没几个钱)的时候抽差一点的烟,但却是戒不下来的。

  睡觉前我和振刚拉了一会家常,因为他还算和气再加上他和山东又是同案,所以我在心里已经消除了一些对他的畏惧感。振刚看面像比我大(头顶上的头发比较稀,脸上的皱纹也不少),实际上他的年龄比我还小5个月。只是犯案后近一年的逃亡生活和“进宫”后一年多的号中岁月使他“老成”了许多。

  我们俩都属“鸡”,而且现在是关在同一个“笼子”里的两只“鸡”,这一点无形当中又拉近了我们之间的距离。虽说我们俩年纪相差不大,但比起他的“成就”来,我可就感到太“惭愧”了。振刚说他15岁那年(1984年)的阳历二月就结了婚,十一月的时候就当上了爹。现在他的大儿子都20了,小儿子也有9岁了。

  熄灯哨吹响后,振刚就睡在了我和山东之间,算上他号子里面已经关了15个人了。以黄哥和袁哥的“身份”(一个是江湖老前辈,一个是老公安)

  和个头(一个180多斤的体重,一个1米85的身高)就占了大通铺上二个单人床的宽度,振刚也是个大块头,我们睡在铺上就更挤得慌了。

  只有可怜(其实也很“幸福”,睡在地上不挤)的现伟一个人依旧还是睡在地上。

  振刚在入睡前用几件旧衣服把脚上镣铐的铁链子缠裹住,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免得夜里动弹时镣铐弄得“哗啦哗啦”响,影响到号里人的体息。听了他这句能为别人着想的话,我立马就对他开始产生好感了。

  没到二天,山东就被管号干部调整到了隔壁的号子里。山东一走好多人都对山东的为人处事说三道四的,更为他吃了几次振刚的食物而感到不满。振刚摇了摇头说:“算了,都是同案,吃点东西无所谓。”

  我问振刚:“以前在外面跟山东的关系咋样?”

  振刚说:“一般,我也就跟广华干了二起大案,山东都没参加。”

  我问他是哪二起案子,怎么二起就判了个死缓?振刚没吭声,从被子底下拿出了厚厚的一叠纸递给我。我一看原来是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给被判决人的<<刑事判决书>>,看完了振刚这长达47页的<<刑事判决书>>(可真是费了不少的时间呢),我才知道他们这个以广华为首的犯罪集团所犯下的罪行有多么的严重!又在社会上造成了多么恶劣的影响!

  “入室抢劫-拦路抢劫-盗窃-强奸-持械抢劫国道上的长途客车”等等这些罪行让他们也付出了应得的代价和下场:犯罪集团的29人中有5人被判死刑,4人被判死缓,2人被判无期,1人16年(山东),6人被判15年,其余的13至2年不等,还有几人在逃。

  振刚参与的第一起是持刀入室抢劫案。他们一行数人在某天的午夜时分踹开了早就被他们踩过点的一家副食批发店的店门,捆绑住了老板和老板娘,然后抢走了5000元现金和一些高档烟酒。振刚的一个同伙还见色起了淫心,强奸了店老板正处在豆蔻年华的俊俏女儿。

  唉!长得漂亮有时候也害事呀!要是这店老板的女儿长得跟“某某姐姐”一个样就好了,既救了自已(不会失身)又救了别人(不会又加上一条强奸罪)。

  当时受害人在事后报案只说是被抢走了一些财物,并未曾提及女儿被歹徒强奸一事(心情可以理解)。是后来公安抓住了振刚这伙人之后,一个“立功”心切(保命心切)的同案犯揭发了这个强奸犯的犯罪事实。一开始这个家伙还死不承认,但在振刚和其他的几个同案犯的一致指认下(肯定也少不了警察的种种“措施”)才不得不低头认罪。

  结果这个家伙数罪并罚就被“结果”了(判处死刑)

  4振刚参与的另一起大案为——“208国道抢劫长途客车案”,这个案子当时在公安部里都挂上了号。

  在经过了一系列的计划和准备后,振刚及同伙几个人在市里的长途汽车站买票上了卧铺客车,当客车夜间行驶至一偏僻地段时,振刚及其同伙们头戴面罩手持钢刀突然控制住了车辆。一个同伙用匕首抵着司机,振刚则双手各握一把西瓜刀,用刀背在客车的栏杆上敲得“啪!啪!”作响,口中还大声叫嚷:“谁也不许动!谁动就砍死谁!”(这话听着耳熟)

  其他几个同伙则趁乘客们都惊恐万状之际大肆抢掠,“收获”那可是相当地不菲-所有乘客的手机,金银首饰和现金(只要被他们一伙看得到,搜得到想得到的一样都少不了)。那个用匕首抵着司机的家伙拔下了车钥匙并将其丢进了路边的沟渠里,他还扯断了客车驾驶台上所有的电路线(经验丰富啊)这才叫振刚他们一起下车逃走。

  因为车子不能开动(没点火钥匙,电源也不通)报警电话也不能打(手机都被振刚一伙“没收”了),延误了报警的时间,加上振刚一伙事先又踩过点路熟,所以他们才能“全身而退”。

  此案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成了省公安厅和国家公安部直接督办的大要件之一。

  我看完振刚的判决书后跟他开了句玩笑:“振刚,你当时可真够雄的啊!”

  “雄个逑!”他一脸懊丧之色说:“要不是我当时逞能在车上喊了那二句,也不至于此呀!”

  “怎么呢?”我问他。

  “当时公安在现场调查取证时,车上的人都对手持双刀喊谁动就砍死谁的我印象最深。后来公安抓住我提审时曾问我喊过这句话没有?我一开始还不承认,可我的那几个同案都说我喊过,没办法只有承认了。后来检察院起诉和法院判决时都依此认定我在”208大案“中起着主犯和骨干的作用,判了他妈的个死缓!我只干了这两件事就判了个死缓,真是他妈的倒了个大霉!”

  振刚刚说完,袁哥就说了一句:“死缓不算重,光入室抢劫一起就得10年以上。再加上你还犯了”208“这么个大案,更何况又处在严打期间呢?”

  振刚点点头自我安慰道:“那到也是!幸亏那天我没动刀伤人,不然我的脑袋现在可就保不住了。”

  自打山东调整到别的号子里后,我就和振刚更近呼了,当然我和他套近呼是有“目地”的-就是我诚心想和他交个朋友也更想知道他进来前的一些事情。

  振刚这个人值得一交,人品还不错。以他的“身份”(死刑犯)和身体条件(身高体壮)还的“资历(在看守所关了一年多了)在我们号子里从来没有欺负过别的犯人也没有强拿恶要过任何人的东西,平时说话做事也都挺平和的。

  我想他之所以如此并不是因为号子里面有黄哥和袁哥而使他不敢轻易造次,也不仅仅是为了保命而和我们一样循规蹈矩,更深层和真实的原因可能是他的“本质”并不太坏吧?

  我和振刚年纪相近,性格相仿,志趣相投很合得来。所以振刚有什么话也都跟我讲,我问什么他就说什么,有时候我没有问他的事他也说。振刚很健谈而且也很善谈,并且在表述时还极具感染力,让人听了真的在些欲罢不能的感觉。

  听振刚跟我讲他和别人的一些事情,我就好像是在听单田芳先生的评书,总是想迫不急待地想知道下文。振刚跟我和号子里的人讲了许多他从前的事,我觉得我现在就是在听一部<<振刚演义>>.

  虽说演义肯定有演义的成份,但我相信他说的基本上都是真实可信的,因为他脸上真挚的表情和极富感情色彩极其自然的言语让我绝对有理由相信他。

  更何况还凭着我本人的直觉和“经验”。

  5振刚的老家是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这个地方和河南省的淮滨县搭界,我曾开车经过多次,因为这个我们的关系又进了一层。他的父亲在当地也算是一个知名人物,是他们村里的老支书。按黄宏的话说:也算是“高干”了!

  振刚生性好动,自练习武。他有时候在风场里抡几下拳,劈几下掌踢几脚腿就让我真正懂得了什么叫作“虎虎生风”。往往在这个时候号子里的“武林高手”-现伟连一声大气也不敢出。

  就是在号子里掰手腕也没有一个人是振刚的对手,并且他还赢的十分轻松,那怕是膀大腰圆的文龙也是“秒秒钟”搞定。

  振刚从小就长的个大,14岁那年他就有1米7几的个头了,他爱(那时都叫喜欢)上了他小学的同学也是他的同桌——一个年龄比他大的女孩(他没有具体说他的老婆比他大多少),而且这个女孩第二年就成了他的老婆。

  这个女孩子家就在振刚家的前面,离振刚家不到百米之距。当时这个女孩子家里的父母亲反对她(他)们之间的来往,这也情有可原。一来振刚年龄尚小(14-5岁)。二来振刚的父亲也认为两家虽户对但“门不当”!三来女孩子的家人和亲朋好友都一致认为振刚也不是只什么“好鸟”!

  但振刚是铁了心地要和这个女孩子好,这女孩子也挺喜欢他的。按振刚的说法:他那时身高面俊,虽不是文武双全,便最起码也是“一全半”(武全文半),况且又是“干部家庭”出身。(自我感觉相当地不错)在双方家庭都不同意的情况下,他和这个女孩子“私奔”了,跑到他嫁到天津去的姐姐家呆了一段。(后来振刚“跑路”时又去了天津,他就是在天津落网的)

  急坏了的双方家长为了不闹出人命来,经村里有头有脸的长辈说合,也就应承了他(她)的婚事。(可能不应承也不行了,振刚说不定早就在外面把生米煮成了熟饭了)他(她)们俩满心欢喜地回到村里体体面面大操大办地举行了婚礼。

  振刚说他的媳妇很能干,里里外外都是一把好手。年头办的大事,年底十一月就跟他生了个大胖儿子。这样看来振刚只是提前淘了淘米,但一直没有煮或没煮熟。

  振刚本来就是早婚,现在又成了早育,所以在他18岁那年乡里管计划生育的干部叫他去乡卫生院做结扎手术。这可把振刚吓坏了,后来通过他爹活动活动让他去走了个过场,做了个假手术,就是只在他小腹上面划了个小口子,然后包包就让他回去了。

  谁知道振刚骑着自行车刚一进家门就挨了他爹的一顿臭骂,他爹说:你怎么这么傻呀?刚刚做了“结扎手术”还能骑自行车回来,别人看见了能相信吗?(到底是老革命,“经验”丰富啊)振刚赶紧上床躺着,像做月子一样休养起来。

  振刚说他做了“手术”后因祸得福,天天都有人来家里给他送老母鸡,排骨,鸡蛋等让他补养补养身子。(“干部子弟”就是不一样呀,看望的人就是多)那时候振刚在当地也小有名气了,仗着一身武艺逞强好胜,又结交了一批“英雄好汉”(狐朋狗友)整日里偷鸡摸狗喝酒闹事。

  家里人看他如此下去怎么了得,就托人拉关系帮他谋了一份好差事——到乡派出所当联防队员。可他干了一阵子出了事又干不下去了。后来振刚又当了一阵计划生育管理员,按他的话来说也是一个“服差”,有吃有喝有钱罚。但他干了没几年因为得罪的人太多再加上老是和别人动武,被乡里辞了。

  他就这样“蹉跎”了岁月,小鸟长成了大鸟到底也还是没有变成一只好鸟!

  6当振刚遇上了广华(犯罪集团的老大)后,他的人生就彻底的改变了,差一点就从一只不好的“鸟”变成了一只“死鸟”(被判死缓)。

  广华和振刚是同乡,还比他小几岁,振刚曾“愤愤不平”地对我说:“我在外面混的时候,他还不知道在哪哩?在城里面混了几年回来,就衣冠楚楚一副大款样。还说是在外面做生意发了,叫我也跟他一起去。”

  “做什么生意?你为什么要去呢?”我问振刚。

  “什么逑生意,在外面不是偷就是抢!我因为当时家里盖新房用了村里的木料和红砖一直没给钱,事还没完呢刚好就出去避一避。再说我的两个亲戚都在跟着他干,混得也还算不错,所以我就带着表弟和他一块干了。”振刚说完又深深叹了口气:“唉!这次我们家损失惨重啊!我表弟判了死刑,我是死缓,还有两个亲戚都判了无期徒刑。唉,这叫我怎么还有脸见舅舅哇?!”

  我问振刚:“当时宣判你死刑的那一刻,你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

  振刚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嘿!别提有多丢人了。当时是在市中心的广场上公判的我们,观看公审的老百姓是人山人海。一听到法官宣判是死刑我当时就吓傻了,脑子里面一片空白啥也不知道了,就光听见了”死刑“这两个字。还是给我上脚镣的武警”祝贺“我报住了命,我才明白过来是怎么一回事,知道自已死不了了。公判完后上卡车时,我还看见了我老婆,她挤到车前冲我喊叫我好好活着好好改造家里面的事别担心——”说到这里,振刚有些动情,双眼有些湿润了,我不想再涉及到他的痛处,默默走开了。

  7振刚有一点让我感到既惊又奇的是—他竟然在练“XX功”!

  当然,只是在偷偷摸摸的练。

  他曾给我看了几张上面密密麻麻抄满蝇头小字的所谓“X文”,我抑制不住自个的好奇心,再说也不忍或不敢拂了他的“好意”。但我看了一会就头昏眼花了,且不明就理。

  我把“X文”还给他时,他还一个劲地述说着练X的“好处”:什么“能修身养性”呀,什么“能提高一个人的思想境界”呀,什么“会得到好的报应”呀等等。

  好的报应?我心说:报纸电视上面报道那么多练“XXX”的,有的杀人有的自杀,要不就劳教了,有什么好的报应?当然,这些话我是不会对着振刚说出来的,人各有志嘛!我对他说这些话不但起不了一点作用,而且还会伤害我俩之间日益增近的友谊。

  我问振刚:“你是怎么样练上这个的?”

  振刚说:“我原来的一个号子里,曾关过一个练”XXX“的人,是个大学生,很执着。(也就是媒本上常说的”痴迷者“)天天必练,你打他骂他,他是不理不睬也从不喊痛。我看他是个有文化的人,从来就没有打过他一下骂过他一句,他对人还不错,东西也给我们用,把钱看的很淡。大部分的钱他都买了纸和笔,默写”X文“。我当时也是闲得无聊,听他说功还有点道理,就跟着他练上了。后来所里怕练这个的人抄写X文散发给别的犯人,就不再供纸和笔了。”

  “你练这就不怕干部说?”我问振刚。

  “咋不说?所长和管教干部都找我谈过心,因为我在号子里呆了一年多了从来就没惹过事,所以干部也没怎么罚我。后来我就偷偷的练。”

  振刚也正如他所说的,偷偷的练。他都是在别人中午午睡时躲到风场外边盘腿坐在屋顶的走道下,一手放在小腹一手放在胸前一动不动地能坐上一,二个小时。

  至于振刚因何而练上XXX的,号里人的二种说法:一是他听信了别人的话,以为练了XXX可以不判死刑,就可以保住性命了。二是一些练XXX的骨干分子为了随时随地发展X友传播X法,对有意练XXX的犯人提提供食物和生活用品。

  我绝对相信号里有这二种情况的存在,但我宁愿意相信振刚是因为第一种原因而练上XXX的。

  虽然这很可笑,但我能理解。

  8我对振刚有着极好印象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他是一个知道好歹的人。就像咱们现在常常提到的“感恩之心”。振刚跟我讲起过他在天津被捉和被本地公安押解回来的经过。

  “208”大案案发后,振刚就跑到了外地,公安曾去他老家抓捕过好几次。有一次半夜去他家里抓他时他在家,但他趁乱逃脱了。(这可能跟他家在当地有一定的“势力”有关吧?)振刚后来跑到了天津(他的姐姐嫁到了天津)。

  他上一次跑到天津是为了“爱情”而这一次是为了“性命”!振刚托人跟他在一家摩托车厂找到了一份活-烧电焊。过了一段稳定下来后,他又要熟人把他的老婆和大儿子(当时已经17岁了)接到了天津,一家三口都在厂里打工,一个月也有二千多元的收入,小日子也算过得舒坦。

  可是还没过上一年的“好日子”,警方就在工厂里捉住了他,先在天津市关押了一阵,再由案发地的公安机关来人来车将他手铐脚镣严严实实地押解回来。振刚的个头比较大,蹲坐在越野车的后面也够难受的,一个年轻的公安看他挺不好受,就帮他略微松了松手铐。在路上餐厅吃饭时,这个年轻的公安还背着别的人偷偷给他到了一大碗啤酒,振刚把嘴凑到碗边一口气喝了个干干净净。

  说到这个年轻公安时振刚满怀感激之情,连连说:“这真是一个好人呀!”

  其实一个人得到别人的好并不难,难的是要永远记着别人对你的好,这一点我相信振刚是绝对做得到的。

  我想振刚也把我当成了一个朋友,不然他是不会跟我说这么多他自个儿的事的。我觉得振刚在我心目中,抛除他所犯的罪行外,他绝对称得上是一个汉子。

  我出来后,跟他存了20元钱,留给他一双“干部鞋”,也算是略表寸心了。

  振刚,为了你的好老婆,好好改造,争取早日释放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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