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红就是我刚进号时,山东叫他往后挪挪给我让一点睡觉位置的那个犯人。
玉红这次是“二进宫”了,涉嫌敲诈勒索犯罪。他第一次犯的事是涉嫌“故意伤害”,因为案情不算严重况又“积极”地对被害人给予了一定的经济赔偿,所以办理了“取保候审”的手续出去了。谁知道他出去还没到一年又犯事了,现在也算是“故地重游”吧!
玉红看面像也就23-4岁的样子,个头不高但挺敦实,一脸的粉刺和横肉。
他长着一双豹眼,又圆又大还往外突着,头发如钢丝一般根根竖立在头顶上,要是他的脑袋再大一号就能演张飞了。
玉红的脸上头上和胳膊上有好几处伤疤(也许有的是和别人打架受得伤,可能有些还是他自已不小心磕的碰的),反正这些个伤疤为他多少凭添了一身“杀气”。
玉红的左手大姆指甲盖下有一条火柴棍粗细紫黑色的伤痕,我问他是怎么回事?他说是被别人拿牙签订的!在我的记忆里只有江姐在渣滓洞时受到了凶恶的敌人用竹签钉十指的酷刑。
现实生活中还是第一次听说和看到,虽然只是钉了一个指头也够让我心惊的。
我很好奇,问玉红是谁往他的大姆指甲盖钉的牙签?(心可够狠够黑的了)
玉红咬牙切齿地说:“刑警队的人弄的!”
玉红经常对我自称其是“组织”(黑社会)里面的人。以示自已区别于街面上一般的小混混和小流氓,免得我小瞧了他。
虽然玉红的外表让人一看就是“道上混的”,可令我感到奇怪和啼笑皆非的是,他还么一个五大三粗的人竟起了一个有些许青楼女子和大家丫环味的女人名字-玉红!
可能是他家里没有女孩吧?但我对这个问题没有多大的兴趣,所以也没有问他。
玉红说他进来前在外面跟某个大娱乐城看场子,并还要“保护”一部分在此“工作”的小姐,当然不能白保护,是要向她们收取一定费用的。
而这次他进来的起因是因为有一个小姐“偷”了他的手机,
于是他找到了这个小姐并把她“请”到了自已的租住屋内,他对个这小姐搜身后既未见到手机也没见着钱(如果有钱也就没有后面的那些事了)。
玉红将此小姐“留”了一夜,第二天亲自陪这个小姐去找她的朋友借钱,要以一千元了结他的手机之事。
谁知这个小姐的朋友得知情由后打电话报了警。(办事较有头脑,怪不得别人不喜欢玉红喜欢他呢?)结果警察抓住了他,并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拘关押至今。
我听完玉红的“英雄事迹”后,对他说:“你这还算不错的呢!要是那一天晚上你打了她或是跟她发生了关系,那你可就掉得大了!可就是涉嫌绑架-强奸-伤害和敲诈勒索多种罪名了,那可就够你喝了一大壶的了!”
玉红忙点头称是,说:“我当时只想找她要钱,没想别的,再说我对她也不感兴趣!
“我禁不住顺着他的话开了句玩笑。”玉红,这个小姐连你都不感兴趣,肯定长得不怎么,绝对对不起观众!
“玉红听了”嘿嘿“一笑,不置可否。
许多天后,我从干部转发给玉红的<<劳动教养通知书>>上才得知了他此案的真实情况:(他自已也不得不说了实话)
被玉红敲诈勒索的这个小姐原来就与他有染(二人曾经相好过一段日子),但后来此小姐又傍上了一位也不知是“款爷”还是“小白脸”的那么一位,移情别恋而冷落了玉红。
玉红不想落得个人财两空的下场,故出此下策(他本人绝对认为是上策)慌称其手机在这个小姐的房里不见了,欲让其拿出一千元来赔偿他的手机费(这两人翻脸的动作都比脱裤子快呀!)谁知这小姐的朋友(真是有识之士也)打电话报了警,以至于玉红“大哥”现在是真正的落了个人财两空(正好与他本人的意愿相反)还身陷囹圄的下场!
这些原委只是玉红平时碍着面子不好意思说明罢了。可玉红只要一提到此小姐就“小贱人!”“臭婊子!”地骂个不停,让我同情他的同时也为他感到一丝“不值”和“不平”。
跟玉红相处久了,发觉他这个人还不错,没有什么心计和城府。
他经常一个人在风场上面练一下“三脚猫”式的功夫,闲下来就跟我吹一吹他那漏洞百出“驴唇对不上马嘴”的江湖生涯。有一次,他正大言不惭地说他在某娱乐城如何如何威风,如何如何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时,恰巧被皮听到了,
皮问他:“我老是在那儿玩,怎么不知道你呀?!”
搞得玉红十分地难堪,涨红了脸支支吾吾了半天。
其时我也知道玉红不是那回事,如果他在外面看场子当老大,进来了还会没有兄弟们来“照”(存钱送物)他?我进来后从没见有人来跟他送过钱物,他的家人也没有来跟他送过钱物,最起码我关的这么长的一段日子里如此。
东强也曾跟我说过,就是他刚进来的时候有人跟他存了30块钱。(30块钱能混这么久不容易呀!可见玉红的生存能力还是相当地强的!)
我曾问过玉红:家里人为什么不管他?
玉红说他很早就在社会上混了,老惹事,家里为他操了不少心赔了不少钱。再加上上次进来家里已经花了不少钱了(那是!又得花钱赔对方又得找关系办“取保候审”能少用钱吗?)哥哥现在又要盖房子所以也就没人管他了。
(家里都张罗着他哥哥盖房娶媳妇的事,谁还有闲心闲钱管他这个只会惹事用钱的倒霉孩子!)
俗话说:“人穷志短,马瘦毛长!”“一分钱能难倒英雄汉”。连秦琼都还卖过马,杨志还要卖祖传的宝刀呢!更何况不是“英雄汉”的一玉红乎?
玉红帐上没钱,不能报货(就像银行卡上没钱了一样,当然是不能刷卡消费的)。
所以他平时都是吃别人的,有一顿没一顿的过。
我刚进号子里时,他正跟山东“搭伙”,他出力气(干事)和嘴巴(吃及陪聊)。山东那时粮草(方便面)还算富裕,一天也能给他个袋把二袋的。
当然,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吃了别人的东西是要有所付出的!就得帮别人打水洗碗洗衣服当跟班。
可后来因为玉红玩牌时输了山东几袋面两人闹翻了,害得山东被泽民和文龙扁了一顿,而玉红也“揭竿而起”,准备趁火打劫雪上再给山东加点霜,被我劝住了。
过了没几天,玉红的“幸存星”或者说是“大救星”-黄大哥(案情后叙)出现了。
也幸亏黄哥关在了我们这个号子里,黄哥一来我就不用再干号里打扫卫生(擦地洗便坑捡烟头等)的事了。可以黄哥的“身份”和“地位”他是绝对也不会干这种事的,但他是新来的犯人,新犯人干事是号子里不成文的“规矩”,他不干总得有个人干呀?
这时玉红方显“英雄本色”挺身而出接过了我手中的“枪”(确切地说是黄哥未接的“枪”)。
玉红承揽了号子里打扫卫生的活,他这也算是在帮黄哥干事。
玉红虽然出了些体力但也跟着黄哥“电灯泡上抹胶水-沾了不少的光!”
黄哥不但管了他的食还管了他的饱(数量)和“好”(质量)。因为黄哥隔三岔五的报点牛肉,驴肉,烧鸡(都是真空包装的,这些东西在号子里可绝对是奢侈品呀!相当于在外面吃燕翅鲍了!)什么的也让他跟着打打牙祭开开荦。
黄哥一进号子里就自顾自大大咧咧地睡在了头铺(档)上,玉红虽说级别不够只能睡在靠后的位置,但他常常跑到前面帮黄哥打水打饭,洗碗洗衣倒烟灰什么的。我相信他这么做不仅仅是为了“糊口”,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敬”!
因为我后来也这么做过,当然仅仅是对黄哥而已。
跟黄哥搞一下“服务工作”,玉红得到的比他付出的要多的多,这也算是他找到最好的一份差事了!也是另投的最好的一个“明主”了!
玉红最大的特点(其实也就是他最大的缺点)就是他的歌声,如果能称其为歌声的话。
不但能让你听了过耳能终身不忘,而且终身不想再听到第二遍。
说实话,听他的歌我耳朵到无所谓,但心里实在是难受啊!因为他的五音不全,曲调不分。
他的“歌声”似铁锹拖在水泥地上所出之音;
又似锅铲刮锅底之声;更甚于钢勺敲击铁瓷碗之响。
令人不忍卒听可听到了便心如刀割一般,往往都是大伙求他别唱了,他方才住口。
我实在是佩服他的勇气(唱死人可是要陪命的呀!)。
如此之嗓音并没有影响到他那情真意切万分投入的“演唱”和自我陶醉中(他经常唱着唱着就闭上了双眼)。不过我很理解,因为在号子里面,唱歌是最容易,最无拘无束,最没“门槛”和最“廉价”的一种娱乐方式了。
而且号子里面也不乏一些在演唱水准和感情投入上都颇具专业水平的“歌手”——小林,振刚等。
玉红即将被押送到农场执行劳教的那一天,他正发着高烧。
双目无神面颊通红,走路都没有劲。他带走的是一床铺在铺板上的破旧而单薄的被(褥)子。
因为他刚进号时,把当时睡在头铺的老李(山中一没有老虎了猴子都能成霸王)当成了号子里的老大,就把他的新被子“孝敬”给了老李。
黄哥给了玉红二盒烟和一些食物,还给他一张写着农场干部名字的条子,以备到那有“患”。
玉红跟号里人一并有气无力的打了个招呼就步履蹒跚地走了。(真的有点伤感)
玉红走后,我问号里最“老”(关的时间最长)的犯人山东:“玉红病成这样,到了劳教农场怎么办呀?”
“怎么办?先揍他一顿再说!”山东幸灾乐祸地说。
“说不定打他打的比别人还厉害呢!”山东又加了一句。
“为什么?”我感到十分的不解。
人病了都还要挨打不说,还要打的更厉害,真是太让我弄不明白这是个什么道理了。
“因为怕他一下队就在装病,不好好收拾收拾他,以后他还会跟你好好干活?!”
听了山东有些“道理”的解释,我心头微微一震,真的有些替玉红担心了。
唉!玉红“老大”,祝你好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