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不戴口罩一律不准上车,居然有这样的规定。既然是规定,也就不得不遵守,我索性买了一大包口罩,准备随时替换。我讨厌口中呼出的热气喷在口罩上形成的湿沾的味道,恶心的要命,它让我不由自主地联想到婴儿用来遮口水的围涎。找到座位,四下一望,看到的情形让人有种说不出的滑稽:每个人脸上唯一裸露在外面的器官只有眼睛,也就是说唯一能享受通风透气权利的只有眼睛。而我连这项权利都被剥夺了,因为在我的眼睛上还架着一副600度的眼镜。阿树说我浑身上下唯一有点美感的器官就是眼睛,而这双眼睛长在我身上纯粹是暴殄天物,没有利用它来电美女却让它整天埋没在书本、计算机里,没有物尽其用,实在可惜。而且最后还落了个高度近视的下场,不得不借助眼镜才能完成它原始的职责看清东西,于是我就变得一无是处了。
我好象忘了介绍阿树,我同一个屋檐下的室友,亦是我大学时的死党。来自大草原的蒙古汉子,海拔一米八一。可能是羊奶喝得多,羊肉吃得足,四年大学下来居然还能保住两块胸肌,六块腹肌,自然不同于大部分的南方学生十几年书读下来就真的变成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了。于是众多女生就冲着他这八块肌肉前仆后继,奋不顾身,久而久之也就理所当然的成了泡妞专家了。我们所租的房子在同一层楼,他住南端我住北端,如果说北端一年四季像南极一样人烟稀少,南端则像夏威夷一样弥漫着暧昧的气息。一到周末人群便络绎不绝,真正是往来无丑女,无读书之乱耳,唯美女之袅袅,羡煞人也!
二
车厢内很安静,因为我能听到对面女孩呼吸的声音。她从上车就一直埋着头趴在桌子上,有一头很漂亮的头发披散着,可以用黑色瀑布之类的比喻来形容她,另外不难看出她是纤小形女生,一把头发就能遮住整个肩背。可惜的是看不到她的脸相,但不管她的长相如何,凭这把头发我就愿意为她打八十分。可能是我看多了女生漂染的五颜六色又经过电板负离子加工过后的头发,这种纯天然的长直发就显得物以稀为贵了。我敢肯定她没有真正的睡着,她呼吸的频率虽不急促,但还是要比熟睡时的呼吸频率高得多。
通常连火车内都能静到这般程度,那就预示着发生了什么大事,的确发生了大事,所有的人们都被“非典”这股黑色的风暴骇住了,而更多的人们称它为“人瘟”。“人瘟”多么恐怖的名词,我童年在农村度过,见过鸡瘟,我亲眼看见成群的鸡一排排地倒下去,势不可挡的一片片地死去。如果倒下去的是人类,那么一定是人间地狱了。我在想几个世纪过后,或许在历史书上可以看到这样一段话:公元2003年中国人民面对着又一次劫难,非典侵袭全国,人们生活在人瘟的恐慌之中,但最终伟大的人民战胜了瘟疫。不过,“非典”这个怪物却让很多公共场子所变的难得安静起来,因为据说“非典”无孔不入。空气也是众多的传播途径之一,每个人都好象患了洁癖一样,不停地洗手,戴上厚厚的口罩,说话时不敢正对着对方面孔,仿佛空气中每一个分子里都有着病毒在虎视眈眈。
三
没有朋友,没有啤酒,没有一切可以打发时间的游戏,无聊,简直无聊透顶。我发现车厢的人都变成了和尚、尼姑,不是闭目养神便是瞪着两只眼睛发呆。这似乎注定了是一次无趣之至的旅行,若不是在老妈电话和电报的强烈攻势下我只有妥协的份,说什么我都不会挑这个时候回家。可是明知道老妈所谓的高血压、胸闷心慌什么的纯属杜撰,做人家儿子的你又有什么办法?就算是她杜撰出来的你也得装出一副关心焦急的样子对她嘘寒问暖,否则给你一顶不肖子的帽子你可千万别叫屈。其实她这么千方百计地把我骗回家,无非又是给我介绍女朋友,什么姨妈的侄子的表妹又或者是伯伯的姑妈的侄女的堂妹……总之只要是有人愿意搭线,她就来者不拒,统统塞给出我,让我无论如何也得挑一个。我只有苦笑,努力勉强自己配合她演几场相亲的闹剧,没有一次成功,她却依然我行我素,全然不顾及她儿子我的面子。我说:“老妈,你的儿子还不满三十,你就饶了我吧!我还没到饥不择食的地步。”口中虽如此说,心中却实在有些着急,再怎么说我也是个男人,孤枕难眠的日子不发过啊!可老实说用相亲这种老八股的法子我还真吃不消,不仅老土还让我丢尽面子,最重要的是我根本就不相信所谓的一见钟情,就算有几分对眼,在男女双方长老级人物的注目下,也会被驳杀得灰飞烟灭,哪还有故事可以继续。
睡眠有时候真是能够驱赶寂寞的好东西,坐在我前面的女孩可能已经睡着了,呼吸声缓慢而轻微。周围的人也大多开始了周公之约。看来除了睡觉也实在没有其它的什么事可以做了,国为我打开背包时发现连那本用来解闷的《卫斯理》也忘带了。睡眠来得很快,可是醒得更快。饥饿把我从熟睡中拉了出来,我才想起今天一天还没有吃过东西呢。
抬起头,看到的却只是一双睁圆的眼睛,刹那间感觉心中一颤,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啊!我该如何来形容她呢?干净清澈,像两颗出水的黑珍珠,在长长的睫毛下闪着光茫。我终于明白了古人为什么用秋水来形容美女的眼睛,现在我已经感觉自己快溺死在这汪秋水中,不过即使这样便溺死我倒也心甘情愿,我在心中为她打了一百分。我怀疑我的样子一定看起来有点呆,因为她一看见我便笑了起来,让我刹那间丢了三魂七魄。
可惜她戴着口罩,口罩太大,脸很小,让我不能欣赏全貌。我不止一次的幻想,她笑起来眼睛弯弯,天真爽朗,肯定不是大家闺秀般的抿嘴微笑,会露出牙齿,当然一定会是洁白可爱的。或许在她的嘴边会有酒窝,听说爱笑的人,通常都是有酒窝的,酒窝是在左边还是右边呢?也许两边都有……总之她口罩遮住的那一小部分器官让我浮想联翩,欲先睹而后快。其实男人有时候就是有些奇怪,我也是男人当然也无法例外。人体素描课上的女模特大多也是美女,一丝不挂站在那里,似乎也不过如此,偏偏是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样子对男人来说最是致命。虽然经常也会碰到远看一枝花,近看豆腐渣的情况,但是这一毛病却在男人的脑子里已经根深蒂固。
如何能让她摘下口罩而又不让她怀疑我动机不良?这个问题让我费尽心思。
思来想去,最终我决定牺牲我的晚餐,来达到我心中这个不为人知的目的。
我从背包里掏出自备的干粮,一只颜色鲜嫩的烤鸡,另外还有一大包压缩饼干。这些东西在平时虽然算不上佳肴美味,但是出现的地方和时间换了,就会有截然不同效果。因为通常在火车上我们这些平民们为了图方便、清洁、实惠,一碗方便面或者一份快餐就能解决问题。而碰上了现在正非典流行,我猜想很多人是愿意空着肚子挨饿的。于是,我预备的这份食物就更显得珍贵了。可见我虽然是阿树口中的朽木,但一点先见之明的小聪明也还是有的。
当我把这些食物一一摆放在桌子上时,我看见她的眼睛一刻也没有离开过那支油汪汪的鸡腿,并且很不淑妇女地连咽了几下口水。
我不失时机地邀请她分享我的晚餐,托鸡腿的福,她立刻给了我最灿烂的笑容,让我心花怒放。
“你真是太伟大了,我的肚子老早就在抗议了,我可就不会客气了。”她兴奋的撕下一条鸡腿朝嘴巴里送去,她肯定是兴奋过头了,忘了嘴巴上的障碍物了,鸡腿吃了闭门羹。
我笑的前俯后仰,她气得一把扯下口罩,随手丢到车外,嘴里嘀咕着:“早就戴得不耐烦了,现在居然影响本小姐享受美味,真的该死!”我的目的就这样达到了,满心的窃喜。
在她扯下口罩的刹那,我在心中着实为她喝了一声采,果然是个小美女,果然有酒窝,只是漏掉了她那对小虎牙。跟随阿树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了三年,想来多多少少还是受了一点益,不枉我大四那年没日没夜地帮他赶论文。
“你知道吗?从昨天晚上到现在我还没有吃东西呢。”嘴里塞满了鸡肉,两个腮帮子鼓得高高的,说话时满嘴的油水顺着嘴角流下。
“赶快,赶快有面纸没有?要是这油滴在了我的衬衫上,我可要惟你是问!”
“喂!小姐,我帮你提供免费午餐,你自己吃东西张牙舞爪,弄脏了衣服,还有理由赖我?”话虽如此说,我还是掏出一包面纸塞给她。
“哼,要不是你拿出烤鸡引诱我,我苦心经营的淑女形象也不会毁于一旦,前功尽弃。”
“淑女?我看你是饿死鬼投胎还比较恰当。”
“我本来就是饿嘛,一天都没吃东西当然饿啦!”
“今年风调雨顺,又没有闹饥荒,哪有饿肚子的事情发生?即使饿肚子也是你们这些女生自讨苦吃,一个个瘦得皮包骨头,还叫嚷着减肥。现在又不是楚王好细腰的年代,一个个像得了厌食症,我就搞不明白,瘦骨嶙峋的样子有什么看头,分明是一种病态的心理。 ”
“先生,你这人说话很讨人厌耶,留点口德好不好?小心找不到女朋友。而且我才不要减肥,只是晕车,一吃东西便会吐的一塌糊涂。”
三两句话之间,一只鸡腿就被啃得干干净净,而且正准备向另外一只鸡腿发上进心攻势。她那两粒小虎牙果然是食肉动物的标志。
由此年来,欣赏美女固然重要,解决温饱问题却是燃眉之急,要是再迟会儿,恐怕晚餐不保。我也开始埋头苦干,两个人比赛似地风卷残云,倾刻间桌面对面上食物都被消灭得干干净净,最后只剩下她手中的一根鸡翅。我耐心地看着她啃完最后一根骨头,说实话她吃东西的样子很不雅观,活像阿富汗难民,狼吞虎咽的,没见过哪个女孩像她这样式子吃东西。女生不是对脂肪和胆固醇畏如蛇蝎吗?而且她拥有一副绝对斯文秀气的外表,真是静若处子,吃若猛虎,一对矛盾的混合体。我忽然发现这个混合体对我有着一种莫名的吸引力……。
吃完之后,我俩又天南地北地瞎扯一通,居然也聊得开开心心。从谈话中我知道了她叫何晨晨,这一趟旅行的目的地同我一样是武昌。
笑容真是这世界上最受欢迎而且全球通用的语言,两个萍水相逢的人,说笑之间就仿佛成了相识多年的好朋友,而食物则是饥饿中的人们用来表达友情最好的方式。我如今就靠着这份烤鸡才能得到美女的青睐。我在想,是什么让我一改常态和一个仅认识两个小时的异性这般亲热?或者是因为她的眼睛,里面还有着孩子般的单纯无邪:或者是因为她的笑,阳光般灿烂的笑容,让人忍不住想要亲近:或者是因为自己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中比较容易放得开:或许三者兼而有之。反正无从知道,重要的是我的旅途会因为她而变得有趣起来。
四
有人聊天,时间的确要好过得多,一晃眼就到黄昏了。碰上这倒霉的非典期,又是孤孤单单的一个人,一定会度日如年。可见人类辛辛苦苦地进化了那么多年,终究还是脱不了原始群君动物的习性。奇怪的是近代人们大力地鼓吹独立自主,女人们也高举女权至上的旗帜,极力表现出自己是一个完全独立的个体,不愿受各种外在的约束,可是另一方面人们又离不开群体,离不开社会,且不惜劳精伤骨千方百计地希望得到期社会的认同和肯定。真是一个矛盾而复杂的群体,可是毕竟这世界上像鲁宾逊这样的人物不多见,况且他也只是小说中的虚构人物。真正的人处在他那样的境况下我相信不是变成了疯子就是被活活饿死。
此时窗外飞逝而过的是一大片金黄的菜花,延绵天际,连吹进来的空气里都有着春天的气息,这可是在城市里找不到的好东西。要不是非典肆虐,这肯定是个旅行的好季节。火车上也一定是又是被旅客群塞的满满的,不会像现在某些方面样的宽松,沿途只有下车的人,很少有上车的人。不是万不得已,人们是不会挑这个时间回家或出门的。
我在欣赏风景的同时,何晨晨在一旁捧着个游戏机正更玩得不亦乐乎,打到紧张处,嘴里尖叫连连,打到期高兴处便眉尽色舞,一脸的纯真,一脸的忘乎所以。年轻真好,生活中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也能让快乐满溢。和她相比起来好象自己真的老了似的,仿佛是生活在两个世界里的人。她顶多十八岁,而我已经二十八岁了,也许是她太年轻的缘故吧!我唯有这样自我安慰。
五
四月份在南方早已经是骄阳似火了,往北方走却还有着早春的寒意,而且白昼将尽,夜幕来临,冷风从窗口直灌进来,寒气更是逼人而来,奇怪的是居然没有一个人有把窗户关起来的举动。何晨晨已经停止了打游戏,从背包里找出一件粉蓝色的针织外套,看上去裁剪大方,手工精致,应该价格不菲,可是若用来御寒却又未免太单薄了些。
“还是本小姐有先见之明,准备了这件外套,不像某些人就跟白痴一样,只晓得吃。所谓的‘温饱’缺一样都不可以。”她穿上外套得意地对我说。
“我是花钱买下来的食物,怎么能说是‘白吃’,真正‘白吃’的应该是另有其人吧。”
“你一个大男人怎么这么爱斤斤计较,不就是吃了你半只烤鸡,用不着老是提醒我,难道要我为了这半只烤鸡以身相许?”
“以身相许?这个我倒是可以考虑考虑,郎才女貌,天作之合确实是个好主意。古人有云: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我们虽然没有共枕眠,却有同桌而眠,同桌而食,而且还将朝夕相处十八个小时,想来我们俩前辈子虽没修个一百年,九十九年应该是修够了。所以说我们是千里姻缘一线牵。”
“你这个自作多情的笨蛋,我可是有未婚夫的,他高大、英俊、气宇不凡、风度翩翩、温文儒雅、成熟稳重,最重要的是他对我既温柔又体贴……总之―――他比你好一百倍、一千倍、一万倍!”
“不要表现的像个花痴一样,如果你有未婚夫,那我就要告那个男人非法诱拐未成年少女,让他蹲个十年、八年的监狱,看他还是不是比我好一万倍。”
“唉,你这个人很阴险耶,平白无故的咒别人坐牢,而且我干嘛要骗你。”她瞪着我一字一句的说道:“我——满――廿――了。为了庆祝我二十岁生日,所以我千里迢迢来武昌和我未婚夫一同过。”
我暗笑,越是小女孩越是喜欢强调自己的年纪,而那些半老徐娘则处处不忘隐瞒自己的年岁,不管是在皱纹上抹脂粉,还是假着嗓子扮娇俏,都免不了欲盖弥彰,反而更让人觉得可怜加可笑,明明红颜已逝,却还硬撑着不罢休。
“像你这种小女孩一定是昨天才过十九岁生日,今天就迫不及待地想过二十岁生日。”
“你凭什么这样说我?你除了比我多吃几年饭,我看不出你比我要成熟多少,依我看八成你这几年饭也白吃了,搞不好白白地糟蹋五谷杂粮,要不然你也不会看起来像个书呆子。尤其是你这副眼镜,丑得无与伦比,我想只有古董店才有得卖。”
“所以说物以称为贵,而且我这可是大智若愚,只有这样才能显得我与众不同,有个性,有品味,对不对?”
“唉,你有眼不识泰山也就罢了,何必来损我,很伤我自尊心啦 .”
“哈哈哈――哈哈――”
“你看看你笑的有多难看,眼睛变成了一条逢,鼻子皱成一团,嘴巴扩张成平时的三倍,还露出大门牙,小虎牙。先前还有人说要扮淑女,我看你八辈子也别想和淑女沾边,恐怕连你周围的淑女也会被你吓得逃之夭夭。”
“哈哈哈――哈哈――”她笑得不可抑制,伏在桌上花枝乱颤。一把黑发披散得满背都是,随着主人的欢笑,黑头发泛起涟漪。好一会才抬起头,有几缕发丝披下来遮住了脸,她用手轻轻地揽至脑后,这个动作很有女人味,让我有刹那间的眩晕。
六
聊天虽然能够赶走寂寞,但是却阻止不了寒碜流入侵。差不多到十点钟的时候,气温渐渐降低,寒气袭人。窗户外刮进来的冷风,仿佛能穿透人的肌肤,钻到五脏六腑。已经有不少人耐不住寒气的侵袭,顾不得什么非典,关上了窗户。这辆列车上大多数人是从广东过来的,早已习惯了亚热带火辣辣的太阳和温暖的海风,一下子从盛夏跨入寒冬确实让肉体饱受寒袭之苦。虽然我已经关上了窗户,何晨晨还是冻得发抖,缩成一团,她那件外套根本就是无济于事。
我对她说:“过来这边坐吧。”她居然没有反驳,乖乖地坐到我旁边,我把靠里边的位子让给她。
“刚才你不是还说自己有先见之明吗?”
“我哪里知道会有这么冷,可总算比你要强,我至少还带来了一件外套。”
“你想想我这么心思细密、有远见的男人,怎么可能犯这样的错误。”我的确有带一件大衣来,多年来我东奔西跑,坐火车的经验还是有的,知道火车要必备些什么东西,知道什么样的季节南北昼夜温差大。我站起身取出行礼箱中的大衣塞给她,另外取出一件羊毛衫自己加上。她默不作声地注视着我,头一次被女生这样的注视,而且是如此漂亮可人的女生,我竟像个情窦初开的少年,不敢抬起头来看她,一种别样的情愫从心底向四面八方扩散,让我心情飞扬,心跳加速。
“怎么不穿上呢?是不是嫌它老土又难看,我可告诉你,穿上我这大衣可是连美国轰炸伊拉克的炸弹都攻不进去,我的朋友阿树评价这件衣服像装甲车般无懈可击,区区寒风又能奈何它?不信你大可以试试。”
她没有说话,我只得说:“大小姐,你不会连衣服都不会穿吧,你这样……”
“谢谢你!”她忽然开口用难得温柔的口吻对我说。
“有什么好谢的,我们现在已经是朋友了,对不对?”见她这样我反而不好意思地说: “既然是朋友当然就应该有食同餐,有衣同穿,不求天天见面,只求见面开心。”
其实我的心中可是伤感得很,因为我发现自己已经喜欢上了这个伶牙利齿的小姑娘了,巴不得天天见面,但怎么可能呢?天亮了也就是我们分手的时候了,我只好暗叹我们是有缘无份,在火车上相识,能有什么天长地久的事情发生,最多也是一面投缘,做个萍水相逢的朋友。要是换一个地点我或许还会给自己打气,一定要背水一战。
“有了大衣暖身,瞌睡就不请自来了,我和她互道了晚安便各自睡觉了。其实我并不想这么早就睡,说实在的我怎么样都不甘心就这样睡着,明天天一亮可能她就将成为我的记忆,我真希望有会么办法能让时间在此刻停止,因为我发现跟她在一起时我才能真正的无拘无束,毫无顾忌,我完全清楚这并不全部是因为她的漂亮。可能因为前一天的失眠,我终究抗拒不了睡眠的诱惑,昏昏沉沉的睡着了,睡得很不安稳,做了一个很长的梦,隐隐记得一些片段:很在的风,天空很黑,我好象在游泳,水很冰凉。后来好象天亮了,出了太阳,我终于爬上了岸……”
睡觉时我是面对着窗户的,早上被太阳光刺醒,睁开眼睛,发现我的身上盖着半边大衣,而她拥着大衣的另一半倦在角落里睡得正香,长长的头发披散在大衣上,闪烁着缎子般的光泽,浓密的眼睫毛在脸上投下一道优美的圆弧。金色的晨光中,她的五官显得更加精致,那种美是超凡脱俗的,我心中涌起一股柔情蜜意,原来昨晚我和她靠得这么近。
今天是个难得的大晴天,有很好的阳光,车窗已经都打开了,新鲜的空气和温暖的晨光同时光顾着车厢。她也醒了,打着哈欠,但了个懒腰,姿态像一只慵懒的猫。还有两个小时就要到站了,只有两个小时了。心中有种难以名状的空荡荡的感觉,暗暗祈祷:主啊!让列车晚点吧,两个小时就好,一个小时也可以,就是只晚点半个小时我也会记得感恩的。
火车并没有如我所愿,下车时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何晨晨的一个重量级的大背包和一个超级大的皮箱搬下车,也知道这女孩都带了些什么,重的要命。我问她,她则一脸神秘地说那是她的秘密。我也就不再问了,我一向不是爱打听的人,如果我爱打听的话,我也不会到现在为止仅知道她的名子,连她的电话号码都没有要一个。也许我真是逊透了,如果是阿树处在和我同样的情况下恐怕连对方的祖宗八代外加生辰八字都能打听得清清楚楚。提着皮箱跟在她后面,看着她的背影,黑头被风扬起,有种惊人的美,我几次欲言又止想要问她的电话号码,终是问不出口,阿树常说知已知彼,方能百战百胜,我连上战场的机会都没有,还在那里乞盼着什么呢。我对自己说实际点吧,你的世界里不会有轻舞飞扬般的故事发生,何况轻舞飞扬也只是痞子蔡生命中的过客,末了还落了香消玉殒的下场,我情愿何晨晨她十分钟之后就把我忘掉,也不要她像轻舞飞扬一样。我就这样默默地跟在她身后,她对我说我就是世界上那种被列为珍惜保护动物的君子,我笑了,心中有个声音在说,我才不希罕什么君子,我倒情愿跟阿树一样,即使是在火车一短短的十八个小时也可以来段浪漫的爱情之旅,可是我明白恐怕这辈子我是学不来阿树那一着了。我帮她叫了出租车,出租车旁我们俩四目相视,默默无语。司机在一旁频频催促,我和何晨晨不约而同地瞪了她一眼,他总算识趣地闭了嘴。
良久,她说:“那么就再见吧。”
我说:“那么就再见吧。”
她说:“你过来,我送你一样东西。”
我依言靠近,在我错愕的刹那,她的唇在我嘴角轻触然后从我脸孔划过最后停留在我耳边轻叹:“可惜呀,我有个交往三年的男友,要不然……”说到这里她欲言又止猛然转身,丝丝缕缕的黑发从我脸上、身上飘过,留下淡淡的香味……。
我的脸颊在回味温热的唇,我的鼻孔在品尝迷人的香,我的内心却在呐喊着离别的伤。
七
出租车开动的刹那,从车窗内飘出一张纸签,我的心中又升起了一线希望,眼看就要被我抓住,不料旁边开过一辆公汽车,扬起一阵带着尘土的风,纸签便飘飘荡荡地落向了人群中,我生怕失去了它的踪迹,也不顾自己用来装点门面的西装革履连忙弯下腰来,无数的脚装在不同的鞋子里在我眼前晃动。看到它了,我终于看到它了,我奋力靠向它,却眼睁睁睁地看见一只占地面积宽广的NIKE ,踩在了上面,我真担心那只鞋子下面会带有粘性物质,然后我也就让它粘跑了希望。幸好没有,看起来虽然蒙尘但还算完整,最致命的一脚是我拾起它的前3秒钟一只三寸高的细跟鞋在它上面钻了个孔。于是我手上的纸签上面只剩下1353□□□2408这个残缺不全的数字了。像打了败仗一样,说不出的沮丧,灰头土脸的。一路上我就在心中抱怨着,为什么中国的人口问题总得不到解决,到处是人?为什么女人们要穿那种奇形怪状的鞋子?旧社会女人裹脚是被近的,现在的女人却是心甘情愿把自己的脚塞进那种每个棱角都尖削的小鞋子里面,以为是把一块EVA料塞进模具,经过加工便会产生另外一个截然不同的精美个体,天真地以为自己的脚变个样子就能穿进王子的玻璃鞋。女人呵,有时候就是傻的可爱。
没有马上坐车,我从大东门一直步行到长江大桥,把那张不具任何意义的纸签丢入了长江,暗笑自己的痴傻,连老天都不看好你,断了你唯一的线,也只好认命了。她也许只是一片云彩,一个偶然的机会她从你的天空飘过,让你为她着迷,而她会继续她的飘游,你也会继续着你平淡无奇的人生,一个在天一个在地,根本就不会有交叉点,只是让她的影子投在你的身上一会儿。我释然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何必枉费心机。又想,何晨晨天生一副红颜相,红颜则免不了祸水,祸水通常都是有强烈的腐蚀性,所以塞翁失马,焉知祸福。于是我心中似乎平静了一些,好过了一些。随即又嘲笑自己真她妈的阿Q
这么多年来,千百次想起这次偶遇,我总会感叹:是缘?非缘?是缘为何终需别,无缘又为何相见,让我平添一段相思。然而不管如何,我想我都会把这段记忆珍藏。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