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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想在某年夏天

作者: 冲田白菜 完成状态:已完结

浮想在某年夏天

  那年夏天,S城的天气就如同这个夏天一般燥热,天空中没有一丝云彩,大地灼热的好像着了火。

  我终日蜗居在房间里享受空调的凉爽,一遍又一遍的虐待我那可怜的键盘,——写不出文章可以算是作家的最大痛苦,我没有成为作家的资格,最多只能算是个“坐家”。

  原来写小说竟是这般苦闷的事情,我以前不知道,而现在,我也明白为什么海明威会将猎枪塞入口中扣动扳机打飞整个头盖骨了!

  细细算来,一前一后我的小说已被我修改了足足有二十多次,而估计再这么下去,这千字文我都能倒背如流了。——谁叫我是如此喜爱追求完美又偏执于丽词骈语的家伙呢?自从出梅以来,我的小说便一直在反复修改的怪圈中徘徊,而我故事中的两位主人公也就这么卡在了漫漫的旅途中。我看着窗外艳阳当空照,——难道说霏霏的淫雨有助于思绪的延续?

  没有了思绪的时候我就爱往窗外望,虽然那前面是无数高楼大厦连绵不绝遮挡我的视线以及伴随着视线的,思绪的蔓延。

  我是个很奇怪的人,就连寻找灵感的方式也与别人迥然不同。比如别人都喜欢听什么音乐啦,看什么电影啦,或是去游览什么地方感受风土人情啦,然后一篇佳作就应运而生,就像一位同样是喜欢写奇幻小说的我的朋友,喜欢以《巴黎圣母院》、《卡门》的歌剧作为灵感源泉,那是一个阳春白雪,她也时常说我:“还真是奇怪啦,那些幽暗缝隙间究竟有什么能够成为你的灵感来源呢?”这个问题我也想过很多次,最后还是她给出了答案:也许是被压迫在高楼林立的都市中产生的潜意识。——的确是个足够合理的解释。

  生活在水泥森林里的人们终日只能在缝隙中穿行,久而久之的连眼光也便得狭隘了,最终就只能看得到缝隙那么大点的东西,而我认识的很多外地人也说S城的人小家子气,斤斤计较,心胸狭隘等等,终究逃不开这个“窄”!那么S城的写手们,也就只能在“窄”字里找灵感了!

  前几年很红,当然现在也很红的S城某“所谓作家”写了一部言情不言情,亲情不亲情,同样也够不上奇幻的小说。那里面尽是些惺惺作态的苦大仇深,而且人物都死得离奇,仿佛这个作者本身就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看了两页就死一个人,看了两页就死一个人的,如果将他的整本巨著合在一起的话,那简直可以够得上是一部人类的“死亡史”了!更绝的是他那狭“窄”的世界观,我实在无法想象怎样的一个人才能够拥有这般以自我为中心的世界观,虽然到后来我才知道原来那是抄袭别人的,不过不可否认的是,他对那是欣赏的。

  我很欣赏我的新邻居,我是昨天刚认识他的。欣赏他或许因为他是个身高一米八的帅哥,但更重要的是,他有着和我故事中主人公一样的名字:凯特洛萨泽。

  于是,你说着你叫艾斯亚葳拉,我告诉你我叫凯特洛萨泽,而我们的秋天的童话,就这样拉开序幕。

  现在,我立于葵花下仰望,天空是一片桔色,花盘中漫溢的阳光压低了金色的花瓣,飘洒在风中点点的流莹掠过艾斯亚葳拉的淡金色长发。

  “风是向右吹的吧?”

  “那么,就向右走吧。”

  我这么说着,看见一串珠圆玉润的葡萄映在艾斯亚葳拉清澈的眼睛中,累累的果实在她悠长的袖口旁唾手可得,她优雅地从钱袋中取出一块银币放在鹅黄色的栅栏上,温柔地摘下了它,然后对着空无一人的庭院说了声“谢谢”。

  ――艾斯亚葳拉的确是ELF,上位精灵。她懂得精灵语,却从未说过,仅只一次,是在七年前的一个仲秋夜。

  我清楚地记得那是亚诺纪年2397年,依照吟游诗人的计年法,是奥丽维希斯的曼陀罗年,那时,我和艾斯亚葳拉正翻越辛普涅德山脉向魔界北魔王藩进发。

  皓月当空的仲秋夜,我们沿着卡塔里他河上游涉水而下,空旷的溪 谷中回荡的狼嗥与我们相去甚远。皎洁的月光亲吻山毛榉,萤火虫游走于茴香间,潺潺的流水演奏魔性的小夜曲,一只有着漂亮花纹的小鹿见到我们便受惊似地逃开。

  艾斯亚葳拉也赞同远离水源的建议,她不想再像刚才那样吓跑在溪边饮水的小生灵,而我则是因为知道,那些贪婪的野兽总喜欢徘徊在水滩边寻找猎物。

  离开了碎石滩,浅草才刚没过艾斯亚葳拉的银色丝履,河对岸两头饥肠辘辘的魔物早已对我们虎视眈眈。它们迅雷不久掩耳地冲过河川,前爪溅起一圈圈凶猛的涟漪朝我们扑来。我一下慌了手脚,好半天才摸到腰间的短剑。就在短剑出鞘的一刹那,艾斯亚葳拉却上前一步挡在我面前。

  风起处,水涌动。

  风和水的愤怒湮没了我的叫喊,我觉得身体在向后倾倒,奄然腐朽的旱金莲在艾斯亚葳拉吟出的咒文中浸夜而香,我的眼中只有透过香樟和桦木看到的黑天鹅绒般的天幕,我的双耳清晰地听见那可与唱诗班吟诵《公祷书》中的赞美诗媲美的世间最美的

  ――精灵之言。

  当我重新回复意识之时,已是第二天的黎明。

  艾斯亚葳拉用晨曦初上时采集的朝露浸泡薄荷叶,敷在我的额头。我倚在她柔软的膝盖上,仰面朝天,山雀在栎树枝头聒噪,蓟草把我的脸刺得生疼,我看见艾斯亚葳拉欣喜又悲伤的脸,从她眼眶中溢出的泪珠映衬着哭红的眼角,像是淡粉色朝颜上的残露,美得让人窒息。

  “你昏了过去,失去知觉……我不知该怎么办……”她的纤纤玉指掩住了那片颤动的唇。我陡然发现,原来她比我想象中要纤弱很多。

  我急忙坐起来,艾斯亚葳拉纤秀的长发垂到了我的胸口,我们就这样依偎在那棵大橡树下,直到樱草映出一片夕阳的斑斓。

  清晨我在冰凉的空气中醒来,阳光并没有一如既往地光临我的床,我坐身来,隔着玻璃看到那些挺拔的大树在激烈地摇摆着。——台风来了。

  如往年一样,梅雨过后接踵而来的就是台风,而如果这两样都没了,那么,烈日骄阳又会把你烤得焦头烂额,总之,S城的夏天,没有一天是能够舒舒服服度过的。

  这天我又早早地爬上了电脑,上了网,开了邮箱,照例是一大堆垃圾邮件,懒得去看我就把它们统统塞进了垃圾桶。

  风在高楼大厦间肆无忌惮地穿行着,它们毫无目的地横冲直撞着,无数的水泥钢铁玻璃阻挡了它们的前路,而它们也就这样不知回避地击打在我的玻璃窗上,发出鬼哭神嚎般的尖叫。我喜爱倾听这样的尖叫。我在欣赏它们。

  我说过我欣赏我的新邻居,那么好吧,我又多罗嗦了一次,最近貌似缺钙。

  凯特按响我的门铃时我正对着电脑发呆。我的屏幕是17寸的,增大了辐射面,这也许就是我老对着它发呆的原因,而正因为如此,我不得不多次接受辐射,久而久之恶性循环。

  不知道为什么,我居然能对一个认识不久的人如此信任,凯特就这样成了我的小说的第一位读者,而且那还是未完成的篇章。

  我想征求他的意见,他与我的主人公有着很相似的气质,总是那么深沉,深沉得近乎沉默,而那沉默中又有着一种难以言表的忧伤,我时常看见它们在他深邃的眼中流动,遥远得有如一个云端的梦幻。——那个他一直追求的无法企及的东西。

  精灵王城的天穹了无纤云,断鸿残雁从建筑在半壁悬崖上的王城上空飞过,剔透的天空上留下缕缕瘢痕。

  我的心中忽然油然而生出奇妙的伤感。

  没有城墙,没有护城河,没有浮世绘,整个凡尔涅斯犹如巨大汉白玉堆砌而成的废墟。王城中心歌特式的尖顶塔楼直指赤蓝的汗漫天宇,上面雕刻着精细繁复的华丽藤蔓,和引路精灵箭壶上雕凿的花纹一样,都那么凄迷。

  ――世间最美的精灵之城。

  ――吟游诗人用世间最美的旋律吟唱出的精灵之城。

  ――沐浴在神光之下的世间最美的精灵之城。

  草长莺飞,眠兔初醒,缠绵的雨,雨丝中翩飞迷离的灿烂残华;

  莲花初开,凯风南来,滂沱的雨,浮萍上瞬间汹涌腾起的水气, 都在这世间最美的精灵王城中层层弥漫。

  现在,这淋漓的深秋的雨,悄无声息地坠落,滑过汉白玉的廊柱,顷刻之间消失无踪,却错落成一片惨淡支离,恍若隔世的混沌。

  ――世间最美的精灵之城。

  ――吟游诗人用世间最美的旋律吟唱出的精灵之城。

  ――沐浴在神光之下的世间最美的精灵之城。

  在这里,艾斯亚葳拉能够留下;凯特洛萨泽最终却只能离去。

  大彻大悟来得突如其然,一切的缥缈也变得分明,我清清楚楚地看到那道殷红炙烈的伤疤――我无法知晓它是何时落下的,或许是在那个云霞纷绯得如歌如画的黄昏,而它现在裂开了,伤口很大,很疼,鲜红的血流出,那么的刺眼……

  如果说这便是离别的悲伤的话,我觉得是不确切的,那其中还包含着别的什么?是痛苦,是怀念,还是错过?

  耳边的雨声渐渐大起来,哀宛得让人窒息。

  倦怠的枯叶旋转落下,勾出一圈又一圈。我的记忆也如同这一圈圈的轮回,又回到了我和艾斯亚葳拉在伊狄络丝林时……

  在伊狄络丝林时,艾斯亚葳拉选择了独自离去,从那时起,我们便背道而驰,在彼此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那么,我为什么要到这里?我又在期待什么呢?

  “精灵先生……”

  我又能期待什么呢?

  “我突然有急事,所以……请你带我回去……出伊狄络丝林吧。”

  我和艾斯亚葳拉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她是汇集了神的宠爱于一身,精灵王城高高在上的上位精灵;而我,只是个放弃贵族身份,徘徊在穷困潦倒边缘的吟游诗人。那葵花旖旎,遍野馨香是命运女神开的玩笑,就像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我和她的相遇本来就是个错误。

  “对不起……麻烦您了。”

  我或许早该意识到这一点,抑或我从开始的那一刻就已经知道,却一直把它压抑在心底,自欺欺人地认为一切都如此简单。

  “引路者”敏锐的眼神好像看透了我的一切,但他并未说什么。

  我是个很爱读言情小说的女孩,然而或许所有的女孩都是爱读的吧,像琼瑶,席慕容或是张爱铃的小说。我曾经一整晚一整晚地在昏黄的灯光之下,指尖轻触透着油墨香的书页,看那些“雨打梨花深闭门”,看那些“教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书中那些不可方物的男子与女子们,总有着太多的苦大仇深,总有着太多的情深断肠,在他们的爱情道路上,总是有太多太多的坎坷和阻碍,尚且能够化解三角,四角,甚至多角恋而走到一起,最终还是免不了地位的悬殊,家庭的阻挠,世俗的眼光,以及爱上仇人的儿子或女儿发现是兄妹姐弟只得跳崖投水悬梁服毒以明志的古老桥段。“那一去,人难见,好花枝不照丽人眠”的悲剧又总是在招惹了无数小女生的眼泪之后广为流传,受到无数小女生的推崇喜爱,不为别的,就爱那梨花带雨泪痕阑干!就爱那“罗密欧与朱丽叶”的莎剧式悲情曲!

  “在传说或历史中听到的,真正的爱情的道路永远是崎岖多阻;不是因为血统的差异——不幸啊,尊贵的要向微贱者屈节成服!便是因为年龄的悬殊——可憎啊,年老的要和年轻人发生关系!或者因为信从亲友们的选择——倒霉啊,选择爱人要依赖他人的眼光!”——莎翁如是说,但我从来没有预料到这些虚妄的东西居然会出现在我的真实生活中!

  这天夜里我躺在床上,听着窗外呜咽的风声和雨水击打在防雨蓬上的噼啪声,脑中一直回想着凯特白天时候对我说的那件事。

  凯特与他的情人——暂且这样称呼她吧,因为我无法找出另一个更恰当的词语,虽然他们之间已经不是我这个局外人所能了解,至少,从凯特对我讲的那个故事中,我能够体会到那种非同一般的关系,已经超越的感情所能称述的范围。——我觉得很奇怪,又时候我又是如此透彻地理解一切,参破一切,当我在键盘上敲下那个相同的字眼时,我就在怀疑,莫不是小说中的人物来到现实了吧?

  十年,不过弹指一挥间。

  凯特与艾斯亚葳拉的流浪历经了十年,他后怕艾斯亚葳拉会在某个地方和自己分道扬镳。而我,难道只想写一个悲剧吗?我喜欢悲剧,但是,无论怎样,我都希望凯特能够得到幸福,无论怎样,我都不希望他们的结局会是永别。

  永别了,伊狄络丝林。

  永别了,精灵世界。

  永别了,我爱的……艾斯亚葳拉。

  我的睫毛被雪覆盖得很厚很厚,本是没有味道的雪,浸入我的嘴角,却那么苦,那么涩。

  苍莽的雪,湮灭一切色彩,剩下的,只有吞没一切的白色。

  我朦胧的双眼仿佛又看到那已经消湎在雪中的精灵。

  精灵,如雪般纯净洁白的精灵……

  不。

  不是。

  那是站在葵花丛中的精灵;

  那眼角残留着泪痕的精灵;

  那让我的灵魂在瞬间凝固的精灵……

  艾斯亚葳拉。

  “是你吗?”

  “艾斯亚葳拉。”

  “是你来了吗?”

  雪在我的脚下发出冷冽的响声,风的啜泣轻易就被灵魂的呼喊盖过。

  伊狄络丝林的雪地上残留的浅薄的脚印,橡树叶上的积雪化为淋漓的雨,还有,是在雪中蹁跹的白色身影……

  艾斯亚葳拉。

  错不了。

  但是,为什么你来了?

  你不是已经离开了吗?

  那交织在天地间的风雪是你羽镞的延伸,你理应凭借这双羽翼去触及白色之城的光辉顶端。

  可是,你为什么来了?

  你为什么要摒弃那座高耸云端的天空之城,却用眷顾的眼神注视我,用你闪耀光芒的指尖抚去我的满脸风雪。

  艾斯亚葳拉。

  “凯特!”

  那是你叫我的声音。

  “凯特!等等,带我一起走!”

  无边风雪,你叫我的声音,我却听得如此清楚。

  雪飘落在我伸出的臂膀,我张开的掌心。

  无声无息。

  我做了一个梦,一个美丽而忧伤的梦,却是一个以幸福为结局的梦。

  ——我终究还是没法成为那样残忍的作者的吧?

  晨雨暖清馨。

  清晨我打开电脑,写下了昨晚的那个梦境。

  而我,终究还是没法就这样残忍地让他们永别的吧?

  他们,凯特与艾丝,理应得到幸福。

  没有理由。

  如果要说一个不是理由的理由的话,那就或许是我们这个世界充斥了太多的离别与永别了吧。曾几何时那些与我们相见相识相知的人,都因为年华不再而逐渐消失在这个世界中,消失在我们的世界中,只有记忆中的一隅,在经历了时光的洗刷之后反射出那一张张熟悉得陌生的脸孔,那一个个叫不出的名字,印在儿时鲜明的照片上满是涟漪沉淀后的空明,或许多年之后擦肩而过,已成陌路,往昔的一切,也只是一片错过摇落。

  那双温暖的手永远会留存在我的脑海中,是的,我不可能会忘记。那双曾经将我抱在怀里摇啊摇的手,那双牵着我走过油菜花漫野开放的手,那双总是在过马路时紧紧握住我的手,我几乎都无法记清在那与他在一起的无数的时间中所做过的一切,却清清楚楚地记得他的手,又大,又温暖,满是皱纹,又坚定,一如他那沧桑的双眸,那个参加过抗美援朝战争的军人,严肃得好像大理石的男人,当他牵着他那小小外孙女小小的手时,他的眼里撒满了全世界的阳光。然而当他永远闭上眼睛的时候,这个已不再是小女孩的女孩,却连一滴泪都没有流下。

  那时母亲说我是个无情的人,确实,那时我从电话听筒里听到了他的去世,知道了我与他的永别,我永远也不可能再牵着他的手,永远也不可能再感受到那手心的温暖,然而我却没有哭,没有失去了全世界阳光的伤痛。我哭不出来。

  一年后,我读到了一位国内知名漫画家的绘本,那里面有一篇故事,那个故事中有一句话这样说道:“最悲伤的人,其实是不会哭的。”然后,我放声大哭。因为我已经没有当初那么悲伤了。“时间是可以冲淡一切的。”我一直相信这句话。

  人往往觉得只有死亡才是真正的永别,即使潘多拉将希望留在了盒子里,然而人总是会怀有希望,希望与自己别离的人会在某一天相遇,但这正是最大的谬误,有些人一旦离去,你就永远也见不到他。这是命中注定的生别,生别的永别,直到死。最后留下悔不当初的我们。

  小说戏剧以及所有的文学形式都是人类无法达到的愿望的潜意识与隐意识表现,当人世间的永别太多了之后,虚构的世界中,就应该多一点团圆。

  所以我的凯特与艾丝,也就理应有一个团圆的结局。

  我站在这路口。

  在左手,是几棵稀疏的香榧树和珊瑚树落下的成熟果实,铺满被淡紫色蔷薇拥簇的小路。

  在右手,是排列整齐的高大葵花,细碎如流金的阳光透过花瓣倾泻于青石板路上。

  我回过头,你笑着说:

  “偶尔也向左走一次吧。”

  于是,我们向左走,夷门叶在身后无声地飘落。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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