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所愿,手枪真的在这个冬天燃烧起来了,就像一辆装备优良的K70坦克,发动了引擎,神气昂昂的开向战场,日夜征战,难以停歇。手枪真的忙起来了,他啊的脚步飞快,脸上充满渴望,不再花大把时间陪我满大街无聊的瞎逛。回来的时间越来越晚,呆在外面的时间越来越长,行踪越来越诡秘,有时候几天下来也很难见他一面,这意味着我有了更多的时间一个人呆着。
从来到D城的第一天开始,手枪就从来没有愁过没有钱花,这些钱不是从光头司机那里抢来的,抢来的钱不够我们花几天,手枪有没有工作我不知道,反正他总有办法在这个城市里搞到钱,而他用这些钱来养活我。
没有工作,除了手枪以外没有任何朋友,这就是我目前的生活状态,有时候我会走在大街上,毫无目的的瞎走,观察街上形形色色的男人和女人,D城的人和S城的没有太大的区别,一样的行色匆匆,一样的冷漠无情,他们与我擦肩而过,没有人顾得上看我一眼,我从一条大街拐向另一条大街,再拐向另一条大街,丝毫不会担心迷路回不了家,因为我有足够的钱打的回家。
基本上每一天我都会走在大街上,花很多的时间去记住这里陌生的街道,希望能和走在大街上的某个男人或者女人交上朋友,可我发现即使我在这座城市一直走到死,这样的期望也是不会实现的,D城其实就是S城,中国的每个城市其实大同小异,每个人都只顾着赚钱,除此之外,连他们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事情。
很快的,我厌倦了D城,不再愿意跑到街上去。我把自己关在房子里面,看电视,睡觉,吃东西,没有更多的事情可以做。有时就走到窗前,看对面楼里的住户,男的,女的,老的,少的,他们仿佛总有着忙不完的事,看上去过得那么充实。就连发呆、亲热也显得如此忙碌,就像是计划中的事情一样,赶快搞定,然后再做下一件事情。我觉得他们看上去是那么的美好,轮廓分明,形象饱满,每一扇窗台里面的每一个人都像装在玻璃里的精致玩具,是的,忙碌使他们看上去显得那么如此真实。
我不会做饭,而在我和手枪这个家里,你根本不可能找到任何可以填饱肚子的东西,懒得到街上去吃的时候,我就只有来到窗前,即使是看别人做饭,也能使我聚精会神的看上一两个小时。因为,即使是做饭,在我看来也是一件陌生的事情。对的,陌生,现在我对这个世界的感觉只能用陌生这两个字来去形容。
是的,陌生。
看来,手枪说的是没有错的,我患了失忆症,虽然这是一个很不幸的事实,但是现在,我越来越能够感觉到自己真的失忆了。
当肚子饿到受不了的时候,我就蜷缩在窗台下面,把身体尽可能的缩成一团,能够暂时驱干饥饿。当你缩得越紧,饥饿便会如潮水般缓缓退去,然后,我就把身体伸展开去,在地上躺成一个“大”字,直到再次感到饥饿,便又把身体缩成一团。
原来,失去记忆是那么让人痛苦不堪的一件事情,它让我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个水袋,一个倒掉水的水袋,只剩下一躯壳,干瘪的一副骨架。只有饥饿能够提示我自己仍然真实的存在。
我想念我所丢失的记忆,无论它是怎么样的经历,痛彻心扉也好,平淡无奇也罢,它都是我的。是我作为一个人真实存在的记录,因而它是珍贵的,美好的,独一无二的。可是我那可怜的记忆啊,它就像一个弃婴,被我无情的抛弃了。
那么,它是一段怎么样的记忆呢?
方大海和叶梅已经告诉我一些了,虽然只有很少的一些,但我大概可以从这里面找到一些线索,以便记起更多的东西。
于是,在这一个冬天,我不断的在做着这么一种尝试,为了记起更多东西,我每一天里无数次告诉自己,“你叫方船,24岁,我的父亲叫方大海,是一所孤儿院的院长,他长着一张大圆脸,总是喜欢眼盯盯的看着别人,不太爱说话。母亲叫叶梅,家庭主妇,爱哭。我家住在滨河大道7号,去年才买的新房子,装修豪华,非常宽敞,不过我一次也没有去过。”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呢?答案是,我就知道这么多,别的什么也没有了。
这真他妈的好笑!一个24岁的男人,硕大的脑袋里就仅仅装了这么些东西,他还怎么生活下去。
我毫无办法,记不起更多的东西。一个晚上,我问手枪。
“有什么办法可以使我记起以前的事情呢?”
手枪听我这样问,顿时立在原地,用一种惊讶的表情看着我,似乎没有想到我会问他这样一个问题。他明显的睡眠不足,两个眼睛鼓鼓的,还布满了血丝。他太忙了,煤黑油时间睡觉,即使那时已经是晚上12点多,他还要到外面去,大忙人的手枪,可怜的手枪,为了梦想,已经上路了,不停的走啊走,都顾不上停下来休息了。我实在不忍心打扰他宝贵的时间,和我这样一个闲人聊天的时间可能就是他全部的休息时间了。可同时,他又是幸福的,能够为了梦想去奋斗,而我却还呆在原地,没有梦想,也没有希望,甚至把自己也弄丢了,我希望有人能拉我一把。
手枪坐到我旁边,伸展开身子,躺在沙发上,他闭上眼睛,缓缓的说,“回到你曾经发生过的地方去,或者可以记起许多事情。”
“疗养院吗?”我问。
“不是,在你失忆之前,你呆的地方,你的家。”
我说,“我的记忆丢失得很彻底,就连家在哪里也忘记了。”
手枪说,“笼统的说,S城就是你的家,但是你已经回不去了。”他用锐利的双眼逼视着我,“我们杀了人。”这样一个提示让我浑身发冷,原本已经忘记的事实,被手枪这样赤裸裸的摆露出来,使我心神不宁。是啊,我们杀了人了,我们是罪犯,罪犯的下场就是被警察抓回去枪毙,虽然这样的事情现在还没有发生,但是每个罪犯最终都会被绳之于法的,这样的一天,总是会到来的,只是时间的问题。
手枪说,“忘了过去吧,忘得越彻底越好,只有这样你才不会活得太痛苦,其实我挺羡慕你的,能丢掉所以的包袱,轻轻松松的活着。”
我说,“但是我根本不想把那些包袱丢掉,丢掉它们使我感觉自己不再完整,我痛苦不堪,每天都在拼命的想那些遗忘的记忆。你应该知道,我曾经和你一样的人啊,一个完整的人,有梦想,有朋友,有自己交际的圈子,有爱情。难道不是每一个人都该拥有这些吗?可是我的梦想是什么,朋友是谁和谁,爱情又跑哪儿去了呢?我想不出来,就连找个人问问也不行,那些知道我的过去的人都他妈的留在了S城,而我现在都在这样一个鬼地方,请问,我能轻轻松松的活着吗?”
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很平静,不想让自己的情绪影响到他,他已经够累的,不该再为我的事情烦心的。我承认自己是有点嫉妒他,他拥有所有我所没有的东西,梦想,朋友,爱情,他用这些美好的事物来武装自己,看上去是如此的强大,而我是弱小的,只是在保持一个弱小者应该保持的姿态。
说来说去,还是因为嫉妒。
这样的对话一个礼拜总会有那么一两次,有时候是在深夜,有时候是在凌晨,或者在手枪突然回来取点什么东西我们恰好遇上的时候。对话的性质已经不是探讨,任何探讨都不可能得到什么突破性的结论,更多是是他心平气和的听我大发牢骚,有时候他也会跟我说说这一段时间的工作,渐渐的,我失去了发牢骚的兴趣,更加喜欢听他说关于奋斗的事情。
我发现自己真的是一个很好的聆听者,我有耐心听他滔滔不绝的讲上很长一段时间而不插上一句话,并且保持高度的注意力。我对他所讲的任何事情都拥有浓厚的兴趣,乐于知道这里面的微小的细节。我把它们在脑子里汇总,还原成真实的画面,然后贴上标签,牢牢的记住。我把他的故事当成我的,渐渐的不再感到失落与害怕,原来,分享别人的生活,也能让自己强大起来。
我不再刻意的去回想那些被遗忘的事情,强制性的搜寻记忆常常令我头痛欲裂,索性,我已经不再那样去做了,不再封闭自己,尽量不让自己一个人呆着,如果手枪觉得方便,我乐意跟着他在各种各样的场合里出现,与他的那些朋友们叫朋友,把他们喜欢的事物当成自己喜欢的。手枪把我从疗养院带入了他的世界,而我渴求一份生命的真实,似乎从一开始就注定了我将染上他生命的色彩,潜移默化之中变成和他一样的人。还好,这并不算是很坏的事情。
手枪对我的评价很高,无论是在什么场合,对什么人,他都会这样介绍我,“这个叫方船,和我患难与共的好兄弟,一个很有能耐的人,他身上有一种东西,是我们怎么学也学不来的。”
如果有人问,“是什么东西?”
他就会说,“具体是什么我也不知道,不过我能感觉到。我这人从不吹牛,第一眼看到他我就知道这兄弟肯定是个人才,错不了。”
这时候大家便会信服的点点头,然后向我投来尊敬的目光,而我尴尬的呆在一旁,不知道摆什么样的姿势。我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手枪的介绍有太多的吹嘘的成分,大家之所以相信,那是因为手枪在个圈子里,是个了不起的人物。
关于手枪呆的那个圈子——摇滚圈,我了解的不多,只知道他们都是唱歌的,而圈内人士宣称“摇滚是最美好的音乐形式”。对此,我也没有太深刻的认识。在我看来,他们只是一群奇怪的人,一群暴烈分子,我行我素,老是以为这个世界上只有自己最牛逼,其它人都是傻蛋。撇开摇滚乐不说,搞摇滚的人的确没有给我留下过什么好印象,唱歌的人多了去了,大家都彬彬有礼,笑脸迎人,凭什么你就牛逼啜啜的?
当然,我不能够这样说,因为这是手枪如鱼得水的圈子,也是我的圈子,只有试着去爱上这个圈子,才能在这里生存下去。所以,我每天都拼命的告诉自己,“他们只是有个性而已,只是这个社会需要个性而已,他们只是去迎合这个社会的需要而已”。然后,我就发现,其实每个人都不是那么难以接近,这里有潜在的规则只要你遵循这个规则,就可以和大家交上朋友。
这个规则就是,如果怒音乐做得好,你牛逼那是应该的,如果你音乐做得不好,你就应该谦虚点。总而言之,凭实力说话,而所谓实力其实就是资历。如果你不照着这个规则办事,就只有欠揍的份。在“ litting”里,我就看见过好几次,资历浅的乐队因为抢了别人的风头而被揍的。手枪告诉我,幕后主使其实就是那些资历来的乐手。为了阻止那些自以为是的愣头青冒头保护自己的地位,他们往往会下手很重,打成残疾那是正常,打死人也是常有的事情,这说明,要想在摇滚圈里出人头地,必须要有顽强的生命力。然而,有了顽强的生命力,你也不一定就能成功。
手枪赋有超强的音乐天赋,又有顽强的生命力,还有很好的运气,所以他成功了。在他还是一个18岁的愣头青的时候,他所在的“潜水者”乐队已经声名鹊起,成为了D城最出名的摇滚乐队。鲜花和掌声,美女和吹捧,源源不断的涌入他的生命,光芒在他身边围绕。资历老的乐队已经无法对他们形成压制,作为新兴的霸主,他们拥有更多的支持者,他们深知大势已去,渐渐也融入追捧新贵的行列。
那时,只有一群人敢与他们大打出手,摇滚王国的真正的国王,“轰炸机”乐队,他们资历最老,名气最大,几乎就是国内最有影响的摇滚乐队,出过好几张专辑,都卖得不错。当然,和所有玩摇滚的人一样,狂是他们的特性。
对“潜水者”乐队,他们是这样评价的,“我们开始做音乐的时候,他们还没有学会说话呢。其实他们的水平都很垃圾,主唱还唱得不催,他的发挥可以掩盖乐队其它方面的不足,但是单靠一个人撑起来的乐队是不会有太好的发展的。”
本来不算太出格的话,一经好事者传到了“潜水者”的耳朵里,就变成了挑衅。乐队马上发表了言论进行攻击。年少轻狂,说话总是不知道分寸,“我建议那一群来狗早一点回家歇着去,40好几的人了,身子骨不利索,万一哪天死在台上就难看了。好音乐逆水是做不出来了,现在是我们的天下。”
谣言四起,议论哗然,两支乐队就这样成了死敌。每逢遇上必是大打出手,胜负各半。直到手枪离开了乐队,“潜水者”深知实力大减,才没敢气焰嚣张,不可一世。而后,“轰炸机”乐队主唱也莫名离队,乐队的排练一再处于等待状态。
此时的摇滚乐坛失去了霸主,群雄崛起,乱得鸡飞狗跳,谁也不再服谁。手枪的再度回归无疑给动荡的乐坛打了一剂镇定针,大家擦亮双眼,期待一段传奇的延续。
然而,当大家再次看到手枪的时候,心中那个高傲的满头小辫子的暴烈青年,却再也不能与眼前这个身着宽大毛衣,一头短发的平和的男子对上号了。只有眼中那两团火焰,仍在熊熊燃烧。好的,他的确是手枪,摇滚界的天才手枪。他的确回来了,那么,让我们看着他将干些什么吧。
谁也想不到,他的第一次亮相会是如此落魄。在“潜水者”的老窝,他被现任的乐队主唱刀疤无情的踢出了乐队,真是可怜,那个叫“刀疤”的人,还是他女朋友的现任男朋友,抢走了他的女朋友的人把他的乐队也给抢了,真是可怜至极。“litting”酒吧的灯光一如从前,灿烂中透着一股凉意,是他曾经最熟悉的场景。他曾经无数次的在这里尽情歌唱,挥舞拳头,这里本该是他的舞台,人群蠢蠢欲动,谁也看不惯“刀疤”的背信弃义,只要手枪一动手,所有人便有可能一拥而上,把那混蛋揍得稀巴烂。
手枪不再是从前的那个手枪,他学会了容忍,学会了智取,学会了挨打时紧紧收起自己的拳头,学会了让大家别来帮忙,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
大家便是这样眼睁睁的看着手枪被揍趴在地上,大家感到惋惜,手枪不再是从前那个手枪了,那么他的音乐还会一如以往的让人心醉吗?
手枪说,“不就是挨揍吗?没什么了不起,就算是被揍上一百次,手枪也还是手枪,我做出来的音乐依旧是最好的,这不会有所改变。”
手枪说,“他们以为我心甘情愿的挨揍是因为窝囊,其实不是的,打架解决不了任何问题,这是我在疗养院里想明白的一件事情,笨蛋才会去打架。”说这些话的时候,我们两个人正并排坐在“音乐盒子酒吧”的吧台前面。一个不知名的乐队在台上激情的演奏一首不知名的歌曲,唱得那叫撕心裂肺,时值冬天万物冰封,“音乐盒子酒吧”虽然有空调,室内气温仍是在零度左右,天知道这样一个酒吧到底是造在什么地方。在这么寒冷的地方唱歌,真怕他们把自己给唱碎了。
声音太大,手枪只有凑到我的耳边说话,才能让我听清他到底说些什么。他说,“他们真的以为我想再回”潜水者“去,以为我挨揍就是死皮赖脸的想要回去做什么主唱!方船,你也这样认为的,是吗?”
我摇摇头,“你既然能组一个”潜水者“,那也可以再组第二个”潜水者“,你这样做是为了菲菲,对吧?”
手枪说,“这是我欠他们的,我要还,即使他们把我揍死,也无关紧要。”
我说,“可是你不能就这样死了,或者说,你不可以现在死。你不是有两个梦想吗?音乐和爱情,怎么可以一个都没有实现就死了呢,至少也要实现一个嘛。”
手枪说,“所以我应该把音乐梦想实现了,再去追随菲菲,即使真的被”刀疤“打死了,也值得了,死在追寻梦想的路上,呵呵,多么幸福啊。”
“那你有什么计划呢?”
手枪用手指了指远处一桌人,“看见那些人没有?”
我沿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那一桌坐了三个长头发的男人,正在划拳喝酒,看上去年龄要比我们大出一截。
“他们就是有名的”轰炸机“乐队。”手枪灌了一口酒,兴奋的说,“他们的主唱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退出了,乐队正处于一个休养状态。我看过他们的现场演出,非常有实力,特别是那吉他手,戴眼镜的那一个,看见吗?”
那群人里确实是有一个戴眼镜的,看上去有一点瘦,挺沉默的一个人,我说,“那人叫什么名字?”
“赵军,据说是亚洲第一吉他手,还有他边上的那两个,来头也不小,”轰炸机“乐队配备的都是国内最有实力的乐手。”
“难怪,我看他们有点眼熟,好象是在电视里见过几次。”
“他们是签约艺人。”手枪说。
“那他们还来这里?”我问,印象中艺人的行踪都是飘忽不定的,没有那么容易让普通百姓看见的。
“你以为这里是哪里,你最好去打听一下,这里是一般人能进来的地方吗?”手枪笑笑的说,“这里是”音乐盒子“。来这里消费的一般都是明星,艺人,有钱人。”
我环顾四周,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一圈下来,的确看到了不少知名的演员和歌手。我说,“手枪你还真有能耐,能进这里的人还真是来头不小。”
手枪抬手看了看表,兴奋的搓了搓手,他说,“你知道我今天干嘛叫你过来吗?”
我说,“不会只是为了让我开开眼界,看看明星吧。”
手枪郑重其事的说,“听着,方船,”轰炸机“乐队是冲着我来的,我花了很多精力才把他们请过来。今天是哥们的大日子,我要在这里唱歌给所有的人听,目的是要加入”轰炸机“,如果成功了,我就是一个签约艺人了,有着大把的前途,而你是我的朋友,我想让你看见我的成功,和分享喜悦,所以,为我祈祷吧。”
我说,“虽然我没有听过你唱过歌,但我相信大家的眼光,你一定是最棒的。”
与此同时,台上乐队的演唱终于告一段落,全场顿时回归寂静,淡淡目光的人们都停止了说话,大家认真的盯着舞台,想看看接下来会发生些什么事情,时间刚好是晚上十点,与手枪约定的上台时间分毫不差。
店老板拿着一支麦克风缓缓走上了舞台,据说此人以前也是混演艺圈的,德高望重,算是个人物,大概因为他所处的年代太过久远,我竟记不起他是谁。而此时,手枪坐在我的身边,像一支拉好弦的箭,随时准备冲上舞台。
先上场的却是“轰炸机”的那三位大哥,他们登上舞台,随即引起台下的一片惊叫,毫无疑问,摇滚是最富有激情的艺术形式,而他们在摇滚中的地位,无疑是泰斗级的。
赵军接过话筒,朝大家深情的鞠了一个躬。然后说,“谢谢大家还记得”轰炸机“乐队,谢谢大家给予了我们掌声,很高兴今晚能和大家在这里见面。”这是一个不善于表达的人,仅仅是说了这么两句话,他就词穷了。沉默了大概一分钟,他接着说,“昨天闲着没事,去逛了一下音像店,刚好路上一个小姑娘在找我们的碟子,找的是至今都没有完成的新专辑《沉》。音像店的老板告诉她,”轰炸机“乐队已经解散了。当然,这只是一个误会。我们今天站出来说话,就是为了向大家解释这个误会。虽然这一段时间乐队发生了很多事情,高元离开了乐队,新专辑遭到了搁置,但我要告诉大家,”轰炸机“并没有解散,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解散,我们会一直做下去,直到我们再也拿不起乐器的那一天。”说到这里,他的情绪开始激动起来,这种情绪感染了台下的所有人,掌声如同暴雷般响起。
“”轰炸机“乐队到现在已经成立27年,我们18岁开始为音乐奋斗,现在我们都已经45岁了,把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都献给了摇滚乐。我们都已经结婚生子,但这些丝毫不会减弱我们对摇滚的热爱,摇滚是一种精神,是一辈子的事情,我们会用全部的生命来热爱它,希望你们也是。”
手枪在一旁听得如痴如醉,原来他选择加入“轰炸机”并不是为了成为一名艺人,更重要的是被他们的精神所吸引,他发现自己和他们是如此的志同道合,为了能加入他们的行列,他将拼尽全部的力气。
赵军的演说终于提到了手枪,他说,“有一个小兄弟也想加入我们的队伍,我认为”轰炸机“现在不仅仅是我们三个人的,而是大家的,他适不适合这个乐队,该由大家来评价。”这时,他扬起手邀请坐在台下的手枪。
全部人的目光都在同时间全部转移到我们身上,在吧台前的位置的两个年轻人,他们沉默的一个晚上,现在到了他们出场的时间了,不对,不应该是他们,而是才华横溢的手枪。
那么,去吧,手枪,为了你的梦想,为了让更多人看见你的才华,去吧,好好唱。
手枪便是在大家奇异的眼神的护送下,来到了舞台上。和台上的三个人握了握手以后,赵军把话筒给了他。
“大家好,我叫黎夏,大家都叫我手枪,我给大家唱一首唐朝乐队的《飞翔鸟》,希望你们喜欢。”他的自我介绍略显笨拙,不过,还好,并没有让人察觉出他的紧张,他看上去仍是那么自信。
大家各就各位,调好音,试好弦,那么开始吧,让我们一起成为一只飞翔的鸟儿……
急骤的鼓点如急雨般疾驰而下,美妙的旋律震撼人心,手枪洒脱的歌声充满激情与张力,这个天才注定要在今晚虏获所有人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