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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作品名:16~17的约定 作者:乱雨凌烟

  高中的第四个学年的很平常的一个中午,阳光总还算好的,但气温告诉我的是:太阳很会偷工减料。于是下意识拉好了校服外套的拉链,虽然我是喜欢敞开“胸襟”的那种飘逸,但是,不会有人喜欢一边“飘逸”却一边“鼻涕”的。所以,只好老实一点啦。

  临出教室,临座的男生问我电话,说是礼拜天踢球好联系。

  “没问题,写给你好了。”

  没有什么考虑的必要,我拿了课桌里的一支晨光水性笔就写——哎?真是失望呢。

  “居然……没水了。”我嘀咕了一句,只好拿了另外的钢笔代过……在打发了那个男生之后我没急着走——换了替芯再走吧,要不了几分钟的,我这样想。

  结果,又是失望,怎么搞的?怎么会用完了呢!半个学期都不到,一盒笔芯二十支哎……我有些不祥的预感。

  “也许是太用功了吧。”我用一个我自己的不太相信的理由来抚慰我的失望——之所以会如此“失望”,是因为我太相信“晨光”,我太依赖“晨光”,从有了“晨光”这个牌子开始,我的文具几乎都是晨光。

  原因很简单,因为,我叫晨光,哈哈。

  于是掩盖心虚似的耸耸肩,离了教室,离了学校。把脚踏车停在了习惯购买“晨光”的文具店门口,我先数了数口袋里的钱——还好,有十二块五,有十二块五就行,只是需要一盒笔芯而已嘛。

  在买笔芯之前,出于习惯,我还是会先站在标有大大的我的名字(至少我这么理解)的货架前陶醉一阵——每一支笔,每一根笔芯,都印有自己的名字,那感觉就是棒呀。

  简直是棒呆了,像是拥有了一个专属于自己的世界。

  陶醉完之后,想起了要做的事。

  “阿姨,帮我拿一盒晨光的笔芯,0。38的那种。”每一次我都是这么说,似乎颇有礼貌的语气,却像某种繁杂的仪式般另人厌烦,恨不得只要口袋里的钱够十二块五,就能凭空换成笔芯。

  老板娘刚要去取,却有一个女生站在我的侧边说:

  “阿姨,帮我拿一盒真彩的笔芯,**种。”

  只是觉得,声音,蛮好听的。我的眼角看到了她的嘴角勾勒出的笑容——但是我没有刻意去观察什么,因为我不具备这种本能,也因为我不喜欢“真彩”,自然也不会喜欢专用“真彩”的人——摆明了和“晨光”过不去嘛!而这个女生要一盒,自然的就不会在我感兴趣的女生之列。

  漠然的并肩站着,我在等我的“晨光”,她在等她的“真彩”,并不相干的,我认为。老板娘的动作真是麻溜,我估计她用塑料袋装东西这个动作流程是真练过的。

  我递过钱,摆脱似的的说了声“谢谢”,接了塑料袋就闪人。潜意识的敌视呀——我分析我这样“闪”的原因。如果没有“真彩”,“晨光”不就发达了?哎,真彩,真是可恶。

  在下午上课之前,我从包包里拿出中午塞进去的塑料袋,里面,有我的“晨光”。

  结果,还是失望,撕心肺裂的失望。

  是巧合还是注定?我呆若木鸡的看着那盒笔芯——准确的说,是“真彩”的笔芯,**种。我想不清楚前因后果,不知道老板娘那“练过”了的装袋环节里是哪出了错。反正,当了一个下午的“植物人”……我的“晨光”呢!我在心里大喊。

  这种反应显然是神经的——但是,一个喜欢“真彩”的人怎么可以用她肮脏的手去碰我的“晨光”呢?

  比较神经——这是我后来得出的结论。

  然后,放学,骑脚踏车,到习惯的文具店。

  我又翻了翻口袋,在确定还有十二块五以后,我直接走到了柜台前。

  “阿姨,帮我拿一盒晨光折笔芯,0。38的那种。”我说。

  她正转身去拿,又有一个人叫住了她:

  “啊姨,帮我拿一盒真彩的笔芯,**种。“是她?中午的好个女生——她好像是突然发现了什么似的,转过脸来看着我,当然,我也毫不掩饰的在看她,不过简单的穿一身校服,只看到她清瘦的脸和齐颈的短发,自然还有那双正看着我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灵气,像在说话呢。

  于是我想起来一个可以节约十二块五的办法,于是就对老板娘说:“不用了,对不起。”

  ……

  我看到老板娘惊诧的表情,我想不仅因为少做了二十五块的生意,还因为,女生也同时说了这句话。老实说,我也一脸惊诧。

  ……

  和她一起“逃”出了老板的视野,我忍不住笑了起来,她只是低了头,笑得很安静。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开心,似乎已经忘了她是“真彩”一派的“敌人”。

  “真好玩啊,今天。“她说。我眼睛看她开启的嘴唇,耳朵里装着她的声音,一时居然回不过神来,

  “你在看什么?“

  “你今天为什么穿校服?”我敷衍她。

  “好敷衍喔,你。”她居然知道,“今天星期一,升旗,所以要穿校服——你不也穿了吗?”

  我不自然地朝自己身上看了一眼,然后心虚地看别处,不过最终,我的视线还是回到了她眼睛上。

  “给,这个还你。”我立住车,从背包里拿出本属于她的“真彩”递过去。

  本以为她会有什么其它的表情或言语,但意料之外的,她只是轻轻接过,简单的看了一眼笔芯的标签,然后轻轻地说:“谢谢。”

  “不过不好意思,你的东西我放在教室了。”

  “没关系啊,晚课之前能还我就行。”我轻松地说,觉得自己真的是蛮大度——异常的大度啊。

  “那,七点钟在喷水池怎样?”她试着问。

  “可以啊,我在那里等你。“我的视线不肯离开她的眼睛了。话却还是轻松的。

  然后是该死的岔路。她要往右,我要往左。

  “记得喔!”我笑着提醒她。

  “再见。”她最后这样说。

  再见咯,喜欢“真彩”的女生。我目送她的背景,忽发现给她的代词不过是“喜欢真彩的女生”而已,不禁有几分懊恼——她毕竟是“真彩派”呀,还有更懊恼的——居然忘了问她错别字!我想我真是秀逗了。

  “小晨啊,吃饭不要老看钟行不行?”我妈用手敲着餐桌提醒我。

  “知道……”我心不在焉地说,然后迅速的扒完碗里的饭。

  “我吃饱了。”

  “吃那么少,你还要不要长高!”我妈一向比较啰嗦。

  我扮了个鬼脸,没再接话。

  出门前,在老爸的像前上了一炷香。脑海里没有关于他的记忆。但之所以亲昵地称其为“老爸”,是因为他给了我一个好名字,一个我永远都会喜欢的名字。

  “走咯!”我和老爸说了再见。

  提前五分钟到了学校喷水池旁,我想我是第一次在这里和女生“约会”。

  暮春和初夏混合的季节,虽不见了太阳,天边还能见到橙红的霞――像喷水池里的彩灯一样绚烂,借着水幕,映出了一道七色的彩虹。原来一直觉得那些没事做就站在水池边发呆的男生女生有些白痴或是做作的耍自恋,现在忽然发现我也会喜欢这种感觉。

  “嘿!你的晨光。”

  有人拍了一下我的左后肩,一回头,看见她的眼睛。

  “谢谢。”我学她下午的表情,轻轻接过,简单的看了眼笔盒上的标签。

  “你,为什么喜欢真彩呢?”和她一起回教室时我问。

  “呵――那你为什么喜欢晨光啊?”她把问题抛回给我。

  “因为好用。”其实我想说,因为我叫晨光,但我没说,觉得暂时保留这个“秘密”也好的。

  “比真彩好用。”我强调。

  “也许吧。”她没有辩驳的意思。女生就是这样,永远都出乎男生的预料。

  “心情不一样而已。”像是呢喃的自言自语,又像无关紧要的补充。

  我想她应该是个有着活泼性格并且同时具有安静特质的那种女孩,理由很单纯,因为她的言谈和笑容。

  短暂的一段路到了尽头,又是该死的岔路。

  “我的教室在上面,Bye-bye。”她的语气还是那么轻,顺便做了个“Bye-bye”的手势。

  又是背影。

  “你在几班?”我冲她喊道,应该是第一次在学校里这样大声的说话呢。其实,本来我想问她的名字,但是总觉得有些扭捏的不自然。

  “二年级七班。”她答。

  “我是二年级一班的。”我傻儍地说,然后看她消失在楼道的转角,于是更加懊恼。自己这张嘴,怎么搞的!

  又是掩盖以心虚地耸耸肩,我强迫自己转身,去自己的教室。

  可能,是由于临近段考,所以经常会钻到功课里——十六岁的男生呐,都想证明自己的,于是,晚课的两个小时就似乎不太耐用。一下子,又到了该回家的时间。

  “墨水是皇冠好还是英雄好?”

  “皇冠吧……”

  “可是英雄很出名耶……”

  “那……”

  随意捕捉到对话的片段,我总忍不住分析的。

  “心情不一样而已。”我得出的结论。

  似乎,听誰说过的?于是愰如隔世梦醒一般,我记起了那个女生,那个衷爱“真彩”的安静女生。

  “二年级七班。”我想到了她的话。

  七班,得在五楼吧。我想去找她,虽然不知道为什么。

  我站在七班教室外,透过窗,却找不到“真彩女生”。于是神经的拦了一个七班的女生,“同学,我想问一下?……

  “嗯?”女生很客气地停了脚步。

  我却不知道该问什么――都不知道她的名字哎!

  “真彩。”我装作想问题似的自言自语,试图让那女生明白我并不是真正的神经病,只是看起来不大正常而已。

  “晚课第二节数学兴趣班开课,她去兴趣班了。”意外的得到了答案。

  “谢谢。”我有些不明就里,但礼貌还是必要的。

  多少会有些失落,没再见到她安静的笑。转念一想也还好的,因为我缺少找她的理由,见到她之后该怎样呢?我心里没底。但见到了总比失落寂寞好吧。

  回家要经过一架桥,两百多米昏黄的灯光,还有乱飞的蛾子。我骑着脚踏车,绶绶滑过,总感觉有一双眼睛在看着我――决不是鬼魅的邪恶,我想,但还是心悸的四下望了几眼。江水虽然清澈,但此刻,也在黑夜的奴役下变得黑暗了。我晃了晃像质壁分离了的细胞一般的脑袋,试图调整一下情绪。

  “让晨光来拯救这个世界吧!”我夸张地念着这正义的台词,很享受呢――虽然说白了与我的关系不大,或说毫无瓜葛,但是,反正,自得其乐。

  “老爸真好。”我默默地叹道。

  ……

  虽然心里总在默默地期待,但我们的步调似乎没有一致重合的时候。我也没再有那晚那种莫明的勇敢再去刻意的寻找,或多或少有些大男孩害羞的感觉。

  于是选择了默然无功的等待,叹一口气,回到功课的繁杂里。

  再见到她时已经与第一次巧遇相隔了整整两周。那是段考的最后一天,有同样好的阳光,却是下午之后。

  从考场出来我心情不错,因为直觉告诉我说考得不错。

  真不错呐,我由衷地感慨生活的美好。当然,只是感慨而什么也没说。

  抬眼看见天边奄奄的夕阳,我舒了口气。有三天的“五一”假期等我享受呢!夕阳下是郁郁葱葱的读书林。不知上天眷顾还是我确实有那么好的眼力,隔了稀落的人流,我看见她坐在林子里的石桌旁,像是在等人。

  我压抑了心中的欣喜,装作心不在焉的样子经过她面前,貌似巧遇的场景。

  “哎?你。“我装作吃惊。

  “呵,怎样,考得还好吧?“她冲我笑。

  “一般啦。“我理所当然的谦虚着,随意的在临边的石凳坐下,我问她:“在等人吗?”

  “是呀。”她的回答很简洁。

  “同学?”

  “嗯。”

  “谁呀?”我习惯的继续问下去。

  她,也不加许多思考,语气也是如前的简单——“等你呀。”

  我,有些措手不及,于是躲开她的眼睛,看桌面的纹路。

  “怎么了?你。”她问脸红的我。

  “没有。”我用心虚的笑来掩饰我的心虚——“有些意外……”我虽然是想搪塞的抹过,但是……

  “嘿!惊喜?”

  “嗯啊……”

  “想我啊?”

  我看她带着几分期待的目光,不知道怎么回答——应该说不敢,毕竟,我会觉得这样的话有些唐突,甚至太冒失。

  “你叫什么名字?”她倒是先问了我想问的问题。

  “晨光。”我很干脆,忽然觉得有点苦尽甘来的味道呢。

  “嗯?”她不理解。

  “我说我的名字是晨光啊。”我又说了一遍,掺着点自豪的吹嘘——而她那不可思议的表情告诉我,她还是不信。之所以不相信,是因为,她,“真彩女生”,真的就叫做真彩。

  “真巧,我叫真彩。”

  我想,这就是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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