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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子三变

作者: 陈勋 完成状态:已完结

虎子三变

  “虎子这个人,一个词,抠门,抠到了骨头缝里。我们学校的热水供应是一毛二分钱一瓶,电子刷卡,一次我们大约有24秒的时间来打一瓶水,当然这时间是绰绰有余的,大概是19秒,然后剩余的5秒就算是白费了,而虎子却从来不刷卡,他会攒起四个人剩余的20秒来打自己的一瓶水,那是冬天,每天都可以看到他穿着发皱的旧棉袄,忙忙碌碌地穿梭于湿漉漉地供水间。到了夏天,令我叫绝的是他还能在这水上做文章。一般学校有什么讲座,这里面便会有成打成打地矿泉水,老师喝,学生图省事也喝,这样一个场子下来,一般有数以千计个矿泉水瓶,我们学校旁边有个废品回收站,对这种瓶子叫价是一毛钱一个。每逢这个时候,虎子就像学校周围靠捡破脸为生的一样,只顾弓着身子在场上寻寻觅觅,到了散场的时候,职业捡破烂的一拥而进,虎子便很专业性地和他们划分地盘,有时候还会大吵大嚷,他一点都不畏怯。反正这三年来,我对这个人是佩服地五体投地,他比葛朗台还要抠门,只是没他有钱,但性格凶得要命,眼里揉不得沙子。我对他了解不多,不论他的家庭状况还是自己的内心世界,这也许代表了大部分周围他的同学对他的看法。不过,有一点是存在共识的,对一个现在的大学生而言,能做到他这份上,简直就是个异类。”

  说我是个异类,那我就是异类吧。我不太喜欢我周围的这些同学,因为他们犹如一面镜子照出了我以前的自己。很可以想象,一个满脸麻子的人最害怕的是什么,他怕镜子。我这样说不是要存心和他们过不去,一门心思要和他们划清界线非当个异类不可,而更多是我的家庭所迫,如果我爹的钱够我在学校里像他们一样衣食无忧,那么我也可能优哉游哉过着狗一般的生活。对,狗,只是有富贵和贫穷之别而已,富贵狗,向父母乞讨;贫穷的狗,向学校的奖学金乞讨。所以,我当个异类也不全是家庭经济的原因,不然也可以当一个条温顺的贫穷狗啊,遵纪守法再加上勤讨主人欢欣,那么花销也是不必愁的。可是,我没有那样做,这要从在上大学前,我爹给我上的一课说起。

  王叔有五个儿子,全成了博士。大儿子和二儿子是他在老婆死后,跑到南方打工供养起来的。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他的右腿被压断了,车主给他安了条假腿,赔了4万块钱。于是他拿这四万给了正在上大一的老三,对五个兄弟说(那时候,大儿子和二儿子已经在读研,可以自食其力了),“老大,老二,我放心了,老三,你以后也不用会回来了,这够你上完大学,以后就自己谋生吧。老四和老幺呢,我有办法,不过咱们农村的家,你妈死了,我也瘸了,还算是什么家,明天我就去十堰你舅舅家,在他那看能不能找到活儿干。”然后,他就在十堰,一座山城里呆了四年,当初上高三的老三和老幺也都上大四了。我爹对我说,现在他算是清闲了!他说的时候一副神往的样子,我爹祖宗三代都是不读书的,已经成了一窝猪的这一大家庭里,突然出了我这个能读书的变异物种,我爹很感到惊异,在乡里乡亲面前也总想显显,是因为先有了个聪明的爹才有了个聪明的儿子这个怪念头,在我面前也开始喜欢拿些大道理出来了。这让我有些腻,尽管我对王叔在这四年里做了什么,可以供养起两个大学生很感兴趣,但我明白,爹特地把他请到我家是什么意思。所以,我就装着不关心。爹看我不理他,叹了一口气,蹲在我家院子里的大槐树下,点起他的老烟枪,叭叭响地吸了起来。那时侯高三暑假已经进入了三伏,头顶上是一望无际的彻彻底底的蓝,只有在那炕人的日头边沿或许是另一种颜色,但没有人会关注的,老槐树的枝丫纹丝不动。我爹说,太热了,你去帮你妈做饭吧,我到村口看看你王叔来了没。我妈正在锅台旁一边往里面塞着麦秸秆,一边张罗着铁锅里的菜。“妈,你衣服都汗湿了,干吗不用煤炉呢?”我之所以记下这个细节,不是说我要渲染我的母亲对我多大的母爱,我只想借以向我的母亲表达,我在那一刻是多么的感激,因着那一刻以及以往沉淀的无数次感激,我永远记下了母亲回答我那句话,“虎子呀,咱家说实话供不起你上大学,我和你爹这两天一直在合计,怎么才能给你弄到钱,真的是想不出法子啊!你爹一把年纪了,到外面打工受不了那个苦,我也常有病。恐怕在大学里还是要苦了你啊!今天你爹要是说了什么让你心烦的事,也不要怪他,他就是想让你知道家里供不起你太多,进了大学,你要能吃苦些!”我唯唯诺诺地点头,低下头烧火。

  我不是为母亲说的话感到悲哀,而是怕母亲发现我的感动。在电视剧和小说里司空见惯,业已成为经典的感动场面,在现实中并不盛行,因为我们常常不知道怎么去收场,即使在自己的母亲面前,我的眼泪也不会流出,只会在心里默默地体谅和感恩。

  王叔来了,他的屁股上裹着一块大的棉布,左腿蜷在断了大半截的右腿上面,双手撑着地面跟在我爹后面前行。读者应该想起了一个人,孔乙己。的确,王叔见了我就开着笑口说,“虎子,看看我像孔乙己吗?”他的头发蓬松,应是几月没洗了,仍然穿着冬天的棉袄,尽管敞开了怀,但就这副相,是人见了都知道是个神志不清的乞丐。我爹沉默不语,我知道他在等着我主动提问,然后再有板有眼地,把自己准备多时的说教流畅地讲给我。我上去把王叔扶起来。王叔说,“呵呵,我比孔乙己好多了,把我后面背的那个假腿拿出来。”我帮他取了出来,他又坐在地上,一个人把那条假腿套在了身上,没等我去扶,王叔已经站了起来。他笑着露出了洁白的牙齿,这当然是相对于他满脸的污垢而言的,“虎子,看看,我比孔乙己强多了,想站的时候就可以站!”我说,“王叔,你真厉害!你的儿子现在都大四了吧?”

  “恩,你马上不也上大学了,有出息啊!你爹今天请我来,没什么好送你的。我在十堰的时候,有一个老师听了我的身世,觉得我怪可怜的,就另外送了我五只笔,作为对我儿子的祝福。这还有一只,本来是给我大儿子的,但他好几年都没回来的,就送给你吧!”王叔从他那个装假腿的包里取出了一支崭新的钢笔,英雄牌的,递给了我,我不知道该不该接受,就望着我爹,他仍然沉默,不过已经含有笑意了。我说,“谢谢王叔!我去给你倒茶!”我回到灶屋,给王叔泡茶,对我妈说,“妈,该不是真的王叔就凭这个供他儿子上学吧?当乞丐能乞讨那么多钱?”

  “也不是,你王叔啊,瞧见他的假腿了没,能找到活儿的时候,他就把假腿给套上,勉勉强强干些活儿,要是没活儿的时候,他就把假腿给卸了,就像刚才进咱家那个样子,靠乞讨来攒钱!”我妈说着,顺便瞄着在堂屋里和王叔聊天的我爹,笑着说,“你爹是要他来教育你呢。”

  我说,“妈,我早看出来了,不过王叔来我家做客,我爹竟让人家爬着进来,也太不对了。”

  “你爹就这样,你考上大学之后,他越来越喜欢自己出些馊主意了,还不时翻翻你的历史书,在你其他的叔面前吐唾沫星子。随他吧,他是太高兴了。”

  我也记住了我妈在说这句话时的微笑,可能会是永远,嘴角微微上弯,勾起几缕深深的皱纹,额上豆大的汗珠随着这些沟壑静静地流着,然后滴在昏暗的灶屋泥土上,可能还溅起了地上一簇轻轻的灰尘,在从小窗户里射进来的那缕阳光照射下,不停地飘荡。我每次回忆那个场景,都会不自觉地加些东西,有时候我似乎觉得那时候,我家大槐树上的知了正叫着,可能那时候还有一股轻轻风从西边吹来,我妈脸上小小的汗粒便随风而逝。可能那个时候,铁锅里的水已经沸了,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水蒸气弥漫了开来,让我看不清母亲的面容。在母亲死后三年的现在,我频繁的回忆使我的记忆变得紊乱,那个场景变得越来越模糊,只留下了一种感觉,只留下了一行泪,可能滴进了我端给王叔的茶水中。

  王叔喝了一口,“好茶,好茶。”我说,“王叔,你太伟大了,你竟然能够狠下心来乞讨,并且挣那么多钱,真是太伟大了!”我爹终于接住了话头,把我母亲讲的那些添油加醋地大讲了一遍,王叔一直笑着,一副很不在意那些困难的模样,就如我爹最后总结的一句话,“你总算是走过来了,不容易是不容易,但你的几个儿子现在都出人头地了。”我问,“王叔应该也很有学问吧,孔乙己也知道啊?”这是我很大的疑问,我想是不是王叔有了很高的人生体悟之后,才如此一览众山小的。那样真是一个很难企及的高度。王叔说,“让你笑话了,我其实一点不懂,还是那个送我钢笔的老师这么给我说的,后来我觉得自己儿子都在上大学,自己不学点也不好,所以有时候就看看儿子们留下来的旧书,知道了一点东西。不过和你爹比,我差远了呢!”我爹终于爽朗地笑了。开始和王叔切磋一些历史逸事。

  我一直盯着王叔的造型,它令当初想反叛的我非常倾心,这有违于我爹那场教育的初衷,他想让我学习的只是王叔坚强的意志,然后带来我的出人头地和他的清闲。但我更学会的是一种在王叔身上已经显现,却并未意识到的精神,毁灭。既然我的物质基础限定我的自由,我不会竭力迎合别人的,也不会装着事实上我也有那样的自由,而是和那样一群人决裂,做真实的自己,过我自己贫穷的生活,不追求自己的富贵,说白了,就是在上大学的时候,参加比如齐民学社,正义同盟,这样专为弱势群体,被欺凌的人们呐喊的社团。那里面全是一群和我一样想改造社会的“疯子”。开始的时候,我远未那些团体核心人物般的极端,组织读书会,训练野蛮的体魄,个个都是精神和肉体上不知疲倦的野人。但到大一,五一的时候我母亲的病故,我回去守孝一个月回来后,我彻底变了。上文第一段同班同学所描述的我就是其中一个转变。不过,真正让我在正义同盟声名大振的还是“小偷喋血事件”。

  在学校第二食堂张贴栏里有一张很大的白纸,上面用红色的字写着一篇写给小偷的檄文,作者的饭卡掉了,上面还有100来块,等着他去挂失的时候却发现里面已经分文不剩,这中间不过一顿饭的功夫,作者上面说,自己家很穷,生活费全是从父母牙缝里抠出来的。所以把这件发生在他身上的事件称之为灾难,最后一句话是,“你个混蛋,你喝我爹的血,喝我妈的血,我要让你吐血!”这句话上的红色字迹要比前面的要深,让我怀疑他可能是用自己的血写上去的。我的义愤填膺虽不如古人所谓的怒发上冲冠,但的确也是汗毛倒竖。这里是时候详细陈述我母亲之所以病故的原因了,我母亲一直都血压偏高,时常还有头痛,几次昏倒在了耕种的田间,但她每次在医院里醒来后,第一句话就是我这是老毛病了,不用瞎花钱在医院里也治不了什么,然后就嚷着要走。当我妈最后一次倒在田间的时候,她正在菜地里锄地,那是下午三点光景,阳光正变得娇柔,风在田间吹拂,携来各种作物混杂的味道。我母亲弯着身子,把锄头挥过了她的头顶,大地,人,锄头,组成里一副亘古不变的农耕图。然后,我母亲溘然倒下,人,大地,锄头,结为一体。没几天,她就因为脑出血被埋进了土里,生于土,劳作于土,长眠于土。我爹在四下无人的时候,哭着对我说,“我真的害怕我看不到你出人头地的那一天,等不到你尽孝,我恐怕就也埋到了土里了。”我对我爹说,“不会,绝对不会,我从现在开始就尽孝。”我随着我爹一起哭,哭我妈的苦命,哭我爹的担忧,哭我们的贫穷,哭将来的不确定。从那时候起,我就不再问家里,不,更确切的说是我孤身的爹那里要钱,我要靠自己的双手生存并且赡养我爹,不要再让由于过度劳累而生病甚至猝死的可能性发生了。我积累着自己的一分一毛,竭力生存着,而且痛恨任何的浪费和罪恶。

  我联系上了丢饭卡那个同学,他说他已经报了警。

  “警察,算了吧,我帮你。”我把献血时血液中心送给我的瑞士军刀别在了身上,然后就去找他。

  我们在后勤集团微机房里,查了那天他的卡分别是哪个地方消费的,小偷耍了点小聪明,他分别在第一食堂和第三食堂吃了那顿午饭,然后在超市里买了三十块的小吃。不过他在时间上留下了马脚,是十一点钟,那时离放学还很远呢。这说明他那上午有很大的可能性是没课的(如果有课他竟然逃掉了而且干出这种缺德事,那么目标也可以锁定,因为每个班上总有那么几个人逃课的行家),而那天又是礼拜一,没课的专业很少。于是我们在教务处查出了那天上午没课的班级,一共十五个。下面的事就很简单了,我和陈力(丢饭卡的)开始疯狂地写大字报,怒斥那个人的道德败坏,而且突出我俩决不放弃的精神,然后,把大字报贴得到处都是,学校广播站有我一个哥们,我请他把我俩写的东西又以广播的形式散布开来,竭力让全校每个人,尤其是那个小偷知道,我们会慢慢查下去。当然我们不会查了,我们想用这招“敲山震虎”来等着他自动伏法。

  不过,他自首是不可能的了,我们要求的只是他把钱还给我们,在随便哪个地方往我们指定的银行帐号上充他花销的一共119块钱就可以了。那晚,我俩下完自习,然后开始在那些我们的大字报被毁损的地方重新贴上的时候,我俩分别被两个硕大的塑料袋蒙住了,然后一阵痛打,他们拿着棒子往我们身上到处打,那塑料袋太大了,把我的手束缚在了里面,直到我被打得趴在了地上,我才抽出手摸到了我的瑞士军刀,它虽然很短,却很锋利。我一下子划破了下面束缚我手的塑料袋,头仍然被蒙着,看不清楚,我就挥舞着一阵乱砍,我的手被他们打的很麻,差点就把刀丢了,这时候陈力开始大声喊救命,我觉得这真是耻辱,然后握紧了刀,什么都不顾,身子用力地往前狠狠地撞着,一旦碰到了别人的身体,就发疯似的往他身上捅。突然有人大叫着,“我流了好多血啊!”我不管了,我仍然一碰到任何人的肉体,我就狠狠地刺。是陈力叫停了我,他把我的蒙在头上的塑料袋取了下来,一阵刺眼,周围已经围了一群人,而打我俩的那群人有两个人倒在了地上,捂着肚子,流了很多血。

  等喋血的那两个从医院里出来的时候,我们这件事已经了结了,全部罪名和后果均有那个乱花别人饭卡,而且意图进行对当事者进行打击的人负责任。我的行为属于自卫,尽管也让另外两个只是吃了一顿他同学白饭,然后想为此“报恩”的无辜者躺了一个月医院。

  “虎子这个人,太不是人了,不知道小时候受了什么刺激或吃错了什么奶,干什么事都那么极端,没钱吃饭向国家贷款不好吗,或者努力拿奖学金,或者多找几份兼职也可以的,干吗非要当个乞丐呢,穿的那么寒碜人!不过,他的偏激主要是在道德方面,倒还能让人可以接受。”

  不论怎样,我是被大家接受了,我的精神从此再也不用整天绷紧着,来对抗别人的冷眼和怀疑了。在正义同盟那个协会里,我也成为超越会长的一个核心人物。然后自己遂也变得自得起来,生活的路子是那么的明确,几乎只需要自己随着时间不停地走就可以了,这是一种说不清楚的感觉。但是遇到了林菲,生活才又回到模糊和愤怒,以及不确定性。

  清冷的十一月份的晚上,下着凉凉的细雨,图书馆里却热气袭人,我盯着斜前方脱去大衣的林菲,绯红色的毛衣紧贴在她身上,更显出她皮肤的白净,和黑色的长发应和在一起,成了在这图书馆里比经典图书更具吸引力的对象。她起身去把书归还书架的时候,也就是图书馆要关门的时候,坐在她旁边的男生开始翻动她的大衣,然后又翻动她的背包。我顿感失落,惆怅着原来林菲已经有了一个那么亲近的朋友。然后起身去归还我的书,我的旁边也都是来来往往的在书架中穿梭的同学,大家都静悄悄地找着自己书的归属。与此同时,我也在寻找着林菲,盼着今天晚上能和她打个照面。

  “你干什么翻我的东西?”这一句打破宁静的声音来不及让我感到愤怒,已经让我感到欣喜了。

  那个男生在众目睽睽下,笑着回答说,“我是弄‘行为艺术’的,故意当‘小偷’训练我处乱不惊的能力的。瞧,我并没偷你什么东西!”

  “可你为什么老翻我的东西呢?这都是第二次了!”林菲气鼓鼓地说。如果林菲不说这句话,整个舆论的导向包括我在内都会相信那个男生说的话,因为他穿的衣服很高档,我想起了上高中时我班上的一个同学,他宣称自己身上除了耐克之外其他的牌子都不穿的。不过,我不是和他一个寝室,他的内裤我没见过,但也听说的确也是耐克的,至于外面能见的那些衣服当然更不用提了。这个男生也是,即便在中国什么东西都真假难辨,但是穿在他身上一般不会有人怀疑会是假的,这当然还是他的相貌和其他的装饰给他增了色:一米八多吧,当然是帅的,不过关于男人长得好看的说法,我想不起来,因为据我所知,不论是男生还是女生,一见面大多都是谈美女的,这当然非常有别于古代的以贤淑论女人。我时常觉得这是社会的进化,我们在逐渐地便宜行事,比如,吃东西,不再吃什么五谷杂粮了,而是直接喝维生素,补钙补铁。看人大家也是趋于简单化了,如果一个人倾向于研究思想,大家就说一个字强,然后避而远之。不过,如果一个人有钱有貌,那便会有说不完的话题了。这些体会很早就有,不过让它在我心中扎根,那还是这件事之后了。

  我抓住了这个可以在林菲面前表现的机会,假装怒气冲冲地上去斥责他,林菲朝我笑笑,让我假扮的那副凶相顿时消散。那个男生的一句话倒真正点起了我的怒火,他对着林菲说,“你这么漂亮,我通过这种方式只是想认识你而已。”他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双手松松地落在大腿上,是一副扮酷的模样,周围看热闹的女生大概这时候都会想,“为什么他看中的不是我的包呢?”我这个时候的确是,不管他到底是真是假了,只想借此机会上去羞辱他一顿,正如那天晚上我拿出刀子,什么都不顾只想去捅人一样,拼命三郎那种寻求毁灭的劲儿我又来了。

  “混蛋,偷东西就是偷东西,还找什么稀奇古怪的理由!”

  大家听了我如狼嚎的怒斥,一齐把头扭向了我。

  “你说什么?”那个男生结结巴巴地说。

  “我说混蛋,小偷,怎么了?”我大声叫着,想激怒他起来和我单挑,然后发泄一种莫名的挫折感。他没有任何表示,只是脸红了起来。

  这时候,在我不期之下,图书馆的保安来了,说这事交由他处理。其他同学一忽而散,我留了下来,和他们一起进了保安室。

  大约十点钟的时候,我们三个一起出来。外面仍然下着淅淅沥沥的冷雨,地面上低洼的地方已经积了一汪一汪的雨水。男生和林菲有说有笑地走在前面,正如读者已经预想到的,这件事中捣蛋的那个人是我,而不是那个男生,当然他也不是小偷。在保安室里,当男生解释完自己动林菲的背包,只是想往里面塞封情书之后,林菲赶忙检查自己的包,的确是拿出了一封,她感动地笑着,那一刻我发觉我以前和她打的无数次招呼以及情书原来不值一文。林菲说,“那上次呢,你没往里面塞什么东西啊?”男生回答说,“上次我只想让你记住我,这次我只想送你那封情书而不想让你看到我,但我速度太慢了,被你发现了。”他们俩个相视而笑。我看着保安,保安看着他俩,然后叹一口气说,“既然这样全是误会,你们可以走了。”就是在那时候,男生开玩笑地对我说,你这个人可真凶啊!我讪讪地回笑着,然后林菲也这么说,让我的讪笑遂变得僵硬。

  我慢慢地走在他们后面,一起下着楼梯,正刮着风,偶尔从外面会飘进雨伞一些雨,让我打了几个寒战。我想和他们告别分开走,就快步赶上他们,那时候,突然我的身体腾空而起,那一瞬间,我似乎又体会到了濒临毁灭的感觉,那是我见到王叔后产生那种绝然感,那是我母亲死时那种无望感,那是我动刀子时那种畅快感。现在它又回来了,我知道那一瞬间之后我就会从楼梯上摔下去,打几个滚儿,浑身是雨水,说不定永远不会再爬起来,不过更可能是躺在医院里。事实上,结果恰恰就是后者。我在急速下楼梯时,踩空了一级,然后我全身就压在了右腿上,滚了几圈后,全身湿透,被林菲和男生送进了医院。

  我醒来后,的确第一件事检查自己到底毁灭了多少,我多么希望我是已经死了。不幸只是右腿骨折了,应该躺不了半个月医院就会好的。男生对我说,“你好好养伤,医药费我来负担。”说完准备和林菲一起离开,那时已是午夜一点。我问道,“寝室已经锁门了,你们去哪啊?”林菲笑着说,“不用担心我们,外面有那么多宾馆!”他们转身走了,我想到了“开房间”之后,就语塞了,但突然看到,那只英雄牌钢笔断成两节放在我病榻的桌子上,我又叫住了他们,“我的钢笔怎么断了?” “刚医生给你检查腿的时候,在你口袋里发现时就断了”,男生说,“没关系,我明天送给你一只吧,我们今天能相识也算有缘。”我有气无力地说,“好的,谢谢!”我记起了我爹曾经啰嗦给我的,不知从哪听来的一句话,“要是一件事,既合理,合法,又合人情,而自己偏偏又是这件事的受害者,那么什么都不要抱怨,生活就是这样,儿子,你要学会接受生活。”

  从医院出来几个月后,有人又这样评论我:

  “虎子这个人,越来越世俗了,他的锋芒突然转到了创业上。一个疯乞丐,变成了一个有为青年了,这真让人害怕,多了一个竞争对手,有他那种狠劲,说不定以后还得给他打工呢!不过,话说回来,他现在要比‘小偷歃血事件’后更受大家欢迎了。”

  的确,我爹的脸也越来越频繁地笑了。在清明节,我爷俩在给我母亲离开三周年的祭奠上,我爹笑着对着我妈的坟墓说,虎子他妈,虎子现在长大了,大学也马上毕业了,已经在的公司找了个工作,坐办公室了,我们陈家祖辈不用再种地了…………

  他的泪又开始洒出来,我也是,我终于发觉我们爷俩是这么的像。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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