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命犯阴劫,天生是个与鬼作伴的人,因而取了个“阳”字为名,意思是阳代表阳光,有正气之意。这是我打记事起,我记得印象最深的一句话。说此话的人,是我的爷爷,一个半吊子的算命先生。说他是半吊子,意思是从外人看来,他算命很灵,因此北京胡同的所有人家,都打他算过;但从我的家人看来,特别是天生不信命的我看来,所谓的算命之术,他不过是依着旧八钟经而已。
那天清晨,白花花的阳光照在自家的四合院里,我低头看着昨夜我不小心弄翻茶壶淋湿了的八钟经。那八钟经很旧了,而且也厚,是线装的,泛着黄,在微风中一叶一叶地颤抖着。
我原先很喜爱这部书的,但自这次事之后,我便开始讨厌。因为我看到爷爷对我发怒,并责备。他生气的时候,表面看得一清二楚,——他是个急性子的人,细小的眼睛瞪得老大,白花花的胡子翘得老高。我小时候就很精灵,一见他要生气,便跑到门外,然后伸头进来,看着他伸舌头,做鬼脸。他见了,越发气得胀红了脸,骂道:
“你这个天生与鬼生活的小鬼,哎……我真不知前世那里作的孽,修来的福,生了这样的一个孙子……”
那时我不晓得他骂反话,还以为他夸赞我,因此心里很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