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界上,每天都在大量生产悲伤与痛苦;但每天也在大量生产快乐与幸福。只是因为悲伤与痛苦不及快乐与幸福那样容易消化。所以,人们永远深刻记忆着的是那引起悲伤与痛苦的事儿。我想说,痛苦没什么大不了的。
我能确信,即使我没面对一面镜子,我也能看到我的面部一点也没有受到伍的病痛的感染。伍于我来说,是个陌生的人,但我同样能确定,伍跟我在路上遇到的陌生人不一样。我和伍的陌生里还是有些联系的。我敢肯定,这种“联系”是叫人不愉快的。
“这么说,不是迎风病了,是她的前夫?!”我说话的语气听上去怪怪的,有点复杂。或者叫人怀疑有点幸灾乐祸。
“前夫?哦,我告诉你,迎风从来就没有过婚姻。”章言正视着我。
“什……什么?” 我感到一阵晕眩,愕然地望着章言,声音混沌、浊重,象由胃里艰难的迸发出来的。章言以点头的方式回答了我,我不再追问下去。恋人们的分手总是能寻找到理由的。这些所谓的理由全都是谎言。我感到憎恶。
“还有呢?” 我冷冷冷地补充道,“关于迎风的事儿。”
“说来话长。”章言说,“我是通过我表哥关理哲才认识了柳迎风而且成为了亲密的知已的。”
提到关理哲导演,我这才明白过来,我能够顺利地成为他旗下的演员是怎么一回事儿了。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是关于迎风所谓的”一切“之外的内容吧?为什么要违背柳迎风的嘱托而将她的行踪告诉我?”我看出章言将这些告诉我时是有些顾虑的,或许这么多天来,她一直都在思考着要不要将柳迎风的行踪告诉我。
“我知道什么都瞒不了你。但是,我告诉你是希望你们谁都能够在面对你们之间的结束,做到象面对你们的爱一样坦然,且做到真正理解的地步。彼此真正理解了,才肯真正放下,谁也不必为谁感到亏欠而不安,这样不是更好么?”
“我懂!”我点点头。
“不妨去武汉看一看迎风吧。”我觉得章言说这话时是带着冒险的性质。
我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才好,所以犹豫了一会儿后,说,“让我想想吧。”
我以为这只是我的一种托辞。但是,几天后,我还是下定了决心要在这个月底去一趟武汉看看迎风。我在作着出发前的准备。我的准备做得比任何一次出门时都显得隆重、谨慎。
我甚至有种奇怪的预感,我此次离开北京去武汉,或许不会再回来了,从此在武汉扎根也不是不可能的。没有根据,不过是一种预感。平白的蒙萌生出这种预感,在我心底是引起一场小小的不安的。北京在我心目当中,到底也是座叫人迷恋的城市。我了解它,并且信赖它。
但是,由小说里看来的想象中的武汉,也是个叫我生出平白的好感来的大都市。这好感在想象中建立起来,多少有些牵强。假如那里没有迎风,我会仅凭着好感就去和它亲近吗?
在临去武汉前,尽管我觉得我已经做到了决意放下同迎风的那段感情的想法。但是,不知怎的,我竟然在梦里梦到我和那个从未谋面的男人。梦里,我对那个男人挥拳,我将他打得鼻青眼肿。我把他当作我的情敌那样“盛情款待”。
真的!我在假想中无数次的与我的这个情敌“见面”。我们见面的方式有N种。归纳起来,无非分为两种:一类,是所谓伪绅士派头;二类,赤裸上阵的暴力型的。我甚至拿铅笔在白纸上糊乱的画着,白纸上的那个男人,常常被我画成被打得面目全非,惨不忍睹。
这想法和做法总能带给我一丝快感,孩子气的,病态般的。但接下来,便又是一阵强大的沮丧涌上心头。
章言外出了。为了她写作上的事儿。大约三、四天后回来。我预备在章言回来之前去见见我在北京里剩下的不多的朋友。
我还是十分惦记阿帆的,还有陈小曼。可惜,我这一生是再也没有机会见到阿帆和小曼了。他们六月份就已经死了。陈小曼死于性病。准确地说,死于艾滋病。阿帆也感染了这个病,阿帆是在陈小曼死后一周后,自已注射过量的海洛茵而死的。并非死于意外,而是自杀。因为阿帆在自杀之前给雪晴打过电话。雪晴从阿帆怪怪的话语中感到某种不祥之兆。当雪情找到阿帆时,阿帆已经死了。雪晴是通过警察的电话才找到阿帆的。警察是通过阿帆的手机才找到雪晴的。阿帆手机上只保存着雪晴一个人的电话号码。雪晴看到的只是全身蒙上了一块白布单的阿帆。
听到阿帆的死讯,我的心头立刻笼罩了一层厚重的悲哀和一阵并不轻微的晕眩。我尽量抑制住自已的悲伤。
“阿帆他要我对你说,对不起……”雪晴悲伤地说。
“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我和阿帆是一起从南京来这儿的。”我的眼睛热乎乎的,语气既忧伤又带有责备。
“看了不如不看的好。”雪晴这话颇有几分禅意,“死对阿帆来说,也许才是最好的选择或结果。他已经到了没法回头的地步了。你懂么?”雪晴的脸上呈现出难过与恐惧的表情。我能从雪晴的表晴里看到她当时看到阿帆死时的样子。阿帆死时的样子一定很难看。一个生灵镀上了死亡的轮廓怎么可能好看呢?
我和雪晴仿佛在心灵里同时有了无言的约定似的,都缄口不再提阿帆了,提起阿帆是使人感到难过的,又使人感到悲哀。这一次,真的将会是我们最后一次提阿帆,包括他的名字。一个吸毒者从此死了,死是必然的,烟飞灰烬。
只是,阿帆的死跟他的生一样,是堕落的,混蛋的。他的灵魂和肉体同时被毒品吞噬。
“你这次来,是有事要跟我说吧?”雪晴问我。
我说,是的。然后,我就将我要离开北京的想法简单地告诉了她,但我没有告诉她我具体的去向,及为什么要离开的原因。
我想,雪晴会为我的离别感到难过。因为我们才谈到阿帆的死,又听到我要离开北京的事儿,难免不难过的。果然,雪晴听后,沉默不语。过了好一会儿后,才勉强地笑道:“离开也好,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雪晴真的完全的成长起来了,花苞子真正绽开的美,怎样遮掩都掩饰不住了。我很高兴。
最后,我选了一个晴好的日子去了一趟老麦的歌厅,我要去跟老麦道别。
同老麦道别倒有点意外的震动与惊喜,因为正赶上老麦结婚大喜之日。那一刻,在我认准了新郎是老麦时,我的思维出现了短暂的停滞。仿佛天下所有的男人结婚都是正常的事儿,人生的必由之路,只有老麦结婚使人感到不正常。
但我看到的那个穿着齐整、笔挺礼服的男人不是别人,正是老麦。我实在是象看到了一则人间的大喜剧,又象是一个天大的玩笑。只是怎么想怎么看都觉得难以找到和谐的契合点。
我一直相信,老麦对自由的坚持就好比是一枚化石能够抵抗得住岁月的考验的。但结果不是这么一回子事儿。老麦结婚了。老麦也结婚了?我是在几年后才知道老麦同雯结婚的真正理由。知道老麦结婚的真正理由后,我更加侧服和敬重老麦了。老麦结婚的理由就是雯肚子里的那个孩子。可以说,老麦是爱雯的,超过以前爱的任何一个女人。从老麦敢对雯公开发点小脾气就可以知道。老麦从来不对别的女孩发脾气,他只对雯发。这就说明老麦的心还是与别的女孩保持着微妙的距离的。对雯还是与对其他女孩是不一样的。
还有,老麦对雯的信任、指派、说话的语气,虽表面听起来有点生硬,但那生硬也完全出自于对雯的爱的认可和不可抵毁。老麦是将爱的重心偏向雯的,他不是感觉不到这点。只是不敢承认、不敢面对。
但老麦爱雯总不及他爱自由爱得执着和深厚。老麦对自由的爱从来都是大于对于一个女人的爱的。老麦比谁都更需要女人的爱情,但老麦想撇开婚姻。老麦从前曾情绪低落地对我说,我相信爱情,可是我无法信任婚姻。再伟大的爱情也是经不起婚姻的检阅的。
我觉得老麦的这句话说得非常经典。我爸爸和妈妈的婚姻不正是如此么?!受着老麦的影响,我不渴望婚姻。至少不急着渴望过早地步入婚姻。但我不会拒绝婚姻的。在看到雯无法成为老麦的妻子时所承受的痛苦,我的心就软下来了。我想,女人爱上一个男人后,都是希望嫁给那个男人的。三十或四十?我希望我最好是在这个年龄里同一个女人结婚。
雯肚子里的孩子不是老麦的。是谁的,雯自已也不知道。那是雯酒醉后让哪个混蛋给弄出来的。
老麦也知道不是自已的,但不对任何人讲。老麦对任何人讲的是雯肚子里的孩子是他的。雯不是个随便的女人,雯犯这样的错儿肯定与老麦脱不了干系。一个女人爱一个男人,但又无法和她爱的男人结合,是容易产生极度的伤悲和某种“自虐”行为来的。老麦是个聪敏的人,表面上大大冽冽、一副自由派的玩世不恭的样子,实则感情细腻如丝。雯为他怀过两次孩子,但又背着他将两个孩子打掉。这也是出于对老麦的爱。雯知道,老麦始终将婚姻当作自由的羁绊的。但这一次,雯怀了别人的孩子去医院堕胎,老麦从别的员工那儿知道后,赶往医院。恰巧听到医生对雯说,这一次打胎是有很大的危险的,生命的危险虽然不大,但以后是要丧失了做母亲的机会了。老麦注意到,雯在听到医生这样如宣告的话语时,身子不自觉地倒退了一步。这是雯的一个晕眩的姿势。老麦赶紧搀了一把,感觉到雯的手心手背一片虚冷,汗涔涔的,脸色苍白如纸。
“你想想吧。”医生用同情的语调强调说。仿佛医生本人也得要再好好想想似的。医生是个有点良心的年轻女孩儿,刚出道不久的嫩模样儿,人生的经验还没有来得及积攒多少。这样的人的善良比起年纪大点、生活阅历丰富的人的善良,要地道得多,纯洁得多。
“已经没什么可想的了。”雯望着医生,视死如归的表情。老麦看得心痛。老麦从来没有为一个女人产生这样的心痛的感觉出来。
“这个……”医生迟疑地说着,眼睛却是看着老麦的,眼里有种蔑视。老麦不是没感觉到,医生将他当作是“罪魁祸首”的,“那就准备手术吧。”
老麦突然不知哪来的勇气,竟然背叛自已的“自由主义”,一字一顿地对医生说道,“医生,我们决定留下这个孩子。给您添麻烦了。”说着,连拉带拖地将雯带出了医院。
“我们结婚吧,下个月。”老麦拿定主意,并不给雯考虑的口气。
“算是同情还是可怜?”雯冷嘲热讽地说。
“什么都有。婚姻本来就什么都包括,比如责任、义务……不是吗?虽然我无法保证我婚后能成为一个所谓的好情人或好丈夫,但我相信,我能够成为咱们未来孩子的好父亲。”老麦用的是“咱们”。老麦看着雯,仍然一字一顿地说道。老麦从来没有对任何女人说过爱呀之类的。包括对雯也是如此。也许不是不爱,而是怕爱情毁掉他三十多年来精心守护和经营的自由,会在这样的“字眼里”坍塌。“我爱你”对于老麦来说,决不亚于一种郑重的承诺。老麦从不对任何女人承诺爱。
“你会后悔的,你会恨我的。”雯不停地在老麦耳边喋喋不休地重复这句话。
“除非你后悔,除非你哪天恨我。因为我没有余地。”老麦说完后伸出双臂,做个要拥抱雯的姿势温柔地说,“还等什么?”
情感就同人的生命一样,总是得要有一个去处的。
雯还能说什么?!
他们的婚礼就在老麦歌厅里举行。隆重而简朴。我没有走近,只远远地看着老麦温情脉脉地牵着着一袭白色婚纱的雯的手,随着音乐款款步入歌厅内。雯的洁白的婚纱终于还是没有隐藏住她的隆起的肚子,雯一点都不为她肚中的胎儿的提前来临而感到羞涩。雯好象是特别将那个孩子邀请来参加他们的婚礼的,她要让她的孩子感受到她的幸福。老麦穿礼服的样子也蛮好看的,幸福在胖而红润的脸颊上滚来滚去。
雯终于还是打动了老麦。雯使用什么魔法将老麦收压在她的裙裾下的?我不得而知。但一个男人若有雯这样的女人,一辈子都将是一种幸福。
老麦最终还是娶了雯。有情人终成眷属,不对,老麦与许多的女人都有情,倘若都结成眷属了,那世界将乱套了。
应当说,老麦同雯终成眷属,这多好。但我的感觉里仍有一丝的悲哀,莫名的。老麦一直是我的偶像,因为他的自由的个性与生活的态度。现在老麦的偶像形象正在一点一点地由我的心目中突然淡去了,难道因为他最终还是步入了婚姻的缘故么?我说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