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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色和夜色

作者:黄秋子  写作进程:已完成

第二十四章

    老麦有事儿离开了,我和柳迎风坐在一起漫不经心地聊着,喝着冰镇啤酒。我们准备等喝完手上的啤酒之后就离开。

    半个小时后,柳迎风说:“洛科,你看,那个是谁?是不是阿帆?!”

    灯光有些暗,这是歌厅的好处,它叫白天也懂夜的黑!但我还是认出来了柳迎风所说的那个身影就是阿帆。

    我兴奋地叫道:“阿帆,阿帆!”我没想到会在老这里遇到阿帆。我更没想到,阿帆来这里是来找梦露的。

    歌厅里永远都是混杂的,混杂里藏着更叫人信赖的宁静。只有真正孤独的人才会体味到歌厅里的宁静,只有真正寂寞的心才能够在混杂中找到去处。这是我从一个真正拥有着寂寞的女孩口里听到的。她先后失恋并失业,接而失意也就理所当然。我同她喝过一杯,只一次。以后就再也没见到她了。一个月内,我想她和牵挂她,担心她,因为现在每个人外表看起来都很坚强,其实不是那么回事儿,动不动就自杀。自从我妈自杀后,我遇到每个表情看起来很快乐的人的时候,都会不自觉地认为她们(或他们)可能会自杀。我妈妈就是带着快乐表情从楼顶上象鸟一样往下飞的。从那以后,我不大相信挂在人们脸上的微笑了。微笑是死亡的聘礼或旗帜。

    阿帆听到有人叫他,阿帆肯定不知道那个叫他名字的人会是我。他停住了向前的脚步四处张望着,寻找着那个叫他名字的声音的来处。

    我举起手来在半空中连续地挥动几下,叫道:“阿帆,是我,我在这里!”

    阿帆很快就看到我了。可是,阿帆在看到我时,不及我看到他时那样高兴。他显得有些紧张、不安。这着实使人费解。

    “我敢打赌,那个女孩就是阿帆现在的女友。”柳迎风说话语气有点不冷不热。她显然有点不快。我明白她还在为阿帆甩掉雪晴的事儿而耿耿于怀。

    “哪里?什么女孩?”我低声问柳迎风。歌厅里的人有点多,阿帆身旁有好几个子女孩的身影。

    “身后的那个,被他挡住的那个。”柳迎风小声说:“嘘!别问了,阿帆来了,还有那女孩儿。”

    阿帆朝我们这边走来,越来越近了。我这才看到阿帆的一只手反剪在身后,那显然是拉着一个人的手的姿势。

    阿帆将被他着手的女孩的身子挡住了,我没法看清那女孩的面孔。

    等到阿帆背后的那个女孩立在我们面前时,我几乎愣住了。我没想到她竟然会是梦露。在歌厅里遇到梦露并不使我感到惊异。让我惊异的是,阿帆甩掉雪晴是为了梦露。阿帆的女友是梦露?!

    “咦,梦露,你还好么?”

    “洛科,你认错人了吧?!”阿帆立刻由迎风那边过来打断我的话,“陈小曼,我的女朋友。”

    我糊涂了,但我立刻又清醒过来。谁糊涂还难说呢。

    我怎会认错人呢?开玩笑!但我从阿帆的脸上看出他有些不高兴,我心里什么都明白。我伸出手来,对陈小曼来个人造的微笑后,说“你好。”

    陈小曼也跟我简单地说了声你好。她看我的眼神是那样的熟悉。

    阿帆坐了一会儿,就站起身来说:“你们先坐一会儿,该轮到我唱歌了。”

    我、柳迎风,还有我面前的这个叫梦露的女孩儿三个人坐着,只是简单的说了客套话。不久,迎风借上洗手间离开了。于迎风来说,梦露是个陌生人。迎风在陌生人面前总是很不自在。

    桌边只剩下我和陈小曼两个人了。

    “梦露,过得还好么?!”我直呼其名。

    “嗯,就这样吧。这年头有谁敢说自已过得好的。”她自我嘲讽道。连世界都一齐嘲笑了。

    “陈小曼是你的真名?”我问道,“哈,和你在老麦歌厅里呆了一个暑假,加上一些零零碎碎的日子,也有一年吧,我竟然不知道梦露原来也叫陈小曼。”

    “啊,这可不能怪我,你从来就没有问过我叫什么名字。”小曼淡淡一笑。

    “我一直以为梦露是你的真名呢。”我又连连小声地念道:“陈小曼,唔,陈小曼,真好听。就跟那个陆小曼是一样的名字吧?”

    “别逗了,你这么一说,我都觉得有罪了。”她自嘲地笑道,“我是什么人啊?切!”

    我意识到我伤害到她了。我无语。

    “你女朋友很漂亮。”梦露朝迎风瞟了一眼,然后问道,“你还是对比你年龄大的女人感兴趣!”

    梦露眼力真是又狠又准。我笑笑,正欲说些什么。比如我想和她一起出去走走,聊聊天儿。阿帆已由台上走过来了。

    “你们在谈什么?”阿帆笑道。

    “哦,随便聊聊。”小曼替他倒了杯茶,放在他面前,又替我续满茶,“你们聊,我去趟洗手间。”

    “你小子可别在小曼面前打我的小报告。”阿帆故作快乐的笑道。但并不是快乐的微笑。事实上,从进老麦歌厅里来遇到我之后,他就一直有些不悦,并伴随着强烈的不安:一,他有些心虚,是我们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那种人在吹牛说谎时被揭穿后的不迎风感在作祟;二,我叫阿帆的女友不叫陈小曼,而叫梦露,这名字仿佛由人的嘴里说出来,就是一堆腐烂变质的东西了;能这么叫小曼,是因为我和小曼认识。

    “放心吧,我……”这时候,柳迎风返回到我们这一桌上。

    陈小曼就是梦露。

    陈小曼或梦露就是那个叫阿帆为她挨打住院的那个女人?世界怎么就小得这么厉害呢?

    这像是个玩笑或弥天大谎。可是,阿帆怎么从未说起?想想,这也不能怪阿帆,我不是也没提过我和小曼曾经认识的吗?

    当然,我也太疏忽大意了。我竟然不知道她的真名。当然,这不是陈小曼的错。因为我从来就没有问过她。陈小曼和我有一个习惯,那就是对于有些事儿,如果你不问她的话,她就不会说。可我往深处想,一个人的名字也不算是个小问题,于是,我就觉得陈小曼是故意不想让我知道她的实名叫陈小曼。

    算了吧,都过去了,还计较什么?!越计较倒越是糊涂了。做妓的,有几个愿意让别人知道她的真名实姓的?!恐怕,连妓女本身也忘了她的本名了。毕竟,做坐台小姐在目前的社会里,还算不上是个体面的事儿。可是,人们不是渐渐地表示对这项职业表示默认,就像警察先生一样,每逢抓到几个妓女,想办法从她们的身上捞取点“好处”之后,以后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何乐不为?警察真他妈是个好职业。我怎么从小就没立志要去做警察呢?

    “没准你小子将来就找个妓女做女友的!”没想到当年用来嘲笑阿帆的话,竟然成了事实。这世上的事和人呵,真是离奇,不可思议。

    “一看就知道你和陈小曼肯定认识。”柳迎风说道。

    “嗯,一年前我们就认识呢。”我如实地回答道:“梦露,也就是现在的陈小曼。我认识她时,她在老麦歌厅里做坐台小姐。我和她有过一段交情。”

    “包括在床上?!”柳迎风好奇又自然地问我。像是问候一个人有没有吃早饭或午饭问题一样。

    “嗯!有过一次。”我一点都不想隐瞒。

    “你倒是对什么事儿都挺诚实的。” 柳迎风笑着说。

    “这是我唯一的缺点。”我一本正经的说,看不出丝毫是在开玩笑的样子。

    “我就喜欢你这唯一的缺点。”柳迎风的身子向我拢过来。我感到很惬意。

    我看出来了,柳迎风对陈小曼挺感兴趣。我便对她讲起小曼的事儿,包括我和小曼是怎么认识的事儿。

    梦露的名字不知道是陈小曼自已给自已取的,还是做她那一行的老板给她取的。陈小曼长得很丰满,也很肉感,很白晰。好看的脸蛋,人工合成的双眼皮简值做得天衣无缝,漂亮得就仿佛是由娘肚子里带出来的。鼻子不怎么好看,但也挺独特挺个性的,鼻尖子沉稳而倔强地微微向脸庞倾着,像骄傲的大公鸡挺起的胸脯。但却是属于那种越看越耐看的那种。这名字谁都知道是好莱坞著名艳星玛丽莲。梦露的名字。玛丽莲。梦露是我们所有男人的性幻想对象,几代男子的大众情人。

    梦露,不对,是陈小曼。我跟她算是很熟络了,是在一个暑假里到老麦歌厅唱歌时认识的。我第一次去老麦的歌厅时,陈小曼也刚来不久。但看上去挺是那么回事儿。穿着超短裙子,衣着也挺暴露,把五官涂抹得像个古代的戏子。

    我出入歌厅舞厅也是见惯了做坐台小姐的,也就是做鸡的,所以见怪不怪了。但我一般都不太去理会和招惹她们。我说的招惹指的是在性爱方面,我坚决不跟任何一个做鸡的女人上床。除去这一点,我还是和她们好好相处,说说笑笑,喝酒玩乐。

    那天,梦露夸张的打扮引起了我的注意。引起注意只是觉得她在玩标新立异,并不是就说我对她的打扮产生好感。我是第一次到老麦的歌厅唱歌,老麦是单纯的一个女寝室的同学介绍给我认识的。老麦因为尼采才对我产生好感的。至少第一好感是这样建立起来的。

    我第一次去老麦歌厅时,梦露早在两个月钱就来了。也许我是新来的,再加上我身上有股自负的味儿,所以歌厅里的其他人都不怎么答理我。

    梦露却不一样,她在歌厅里呼风唤雨的劲儿看似象个老手,至少像是个来了有一年的老手。见我一个人孤单单的坐在吧台角落里,便问道:“新来的?”

    我不冷不热的看了看她,沉闷地嗯了一声。

    “唱什么样的歌最拿手,嗯?”她问我。

    我迟疑了一会儿后说:“齐秦。”

    “这么说一定很棒罗?!”她问道。

    “那当然,至少还对得起顾客的耳朵的。”我自信地说道。

    梦露听着,朝我笑了笑,严格的说,那算不上是一个完美的笑,她只是将嘴角的一端向上提了提,便离开了吧台。

    接着,从传声器里传来了“有请洛科上台唱陈小曼顾客点唱的《狼》”。这实在于我来说是一种荣誉。或者说是一种自尊心受到的挽救。一个业余歌手来歌厅,接连几日没有顾客点叫他唱歌,实在是很难为情、很没面子的事儿。

    直到歌唱完了,我还不清楚陈小曼就是梦露。

    我认识梦露时,她已经二十三、四岁,干这行干了差不多十年了。

    梦露起初是一个挺正儿八经的女孩儿,人挺机灵聪明的,又长得漂亮,搞文艺的好料子,比如唱歌呀跳舞呀做主持呀,成功率不说百分之百,至少也有百分之八、九十吧?!但学习不行,所以在家里在学校没走过什么好运,艺术的细胞也算是白白的生长在她的身体里了。

    她把她从前读中学时的照片给我看,长发,大眼儿,模样儿清纯如水。实在跟她现在的模样儿判若两人。

    她出来做坐台小姐还真源自于学校和家庭的缘故呢。她说,她从来就没有将做坐台小姐当做自已的梦想去追求。她也从来就没树立过什么理想。她说,理想都是假的,脱离现实和违背自已的意愿,倒符合做家长和老师的虚荣心。她说,她小时候曾一天树立一个理想,比如说,她今天树立当科学家,明天树立当教师,再后来树立当文学家、哲学家,再后来就是希望找个特别有钱的男人嫁了……呵呵。

    “做坐台源自于学校和你家里?”我当时听她这么一说,倒是一愣一愣地。觉得这理由实在是来得太天方夜谈了。我想,你梦露堕落就堕落呗,找什么破玩意儿理由也别找这个理由出来呀?!我不相信她的理由。她那始终都无所谓、什么也不在乎、什么也不放在眼里的腔调和表情,没法叫人相信。我恶毒地在心里说:婊子的话是不能信的。

    “啊!你可别不相信哟,真是这么回事儿呢。”她的表情总是那样似真亦假,似假亦真、真真假假看不清的样子。

    “别逗了,谁不知道我们学校和家庭是培育好孩子和名人伟人的基地呀?!谁不说老师是灵魂的工程师呀?”我一点也不相信她所说的话。

    “不信,是吧?”梦露用一副半是玩世不恭半是一本正经的表情看我,咕噜了一大口啤酒说道:“这样吧,我给你举个例子吧。我申明,我说的这个例子绝对是我所亲身体验到的一个真实的例子,可不像我手里的这杯他妈的掺了假的啤酒哟。”

    我噘了噘嘴,仍一副打死我我也不相信的样子,以45度的倾斜度看着她,等着她的“实例”。或者说,预备着听她来一场胡说八道。我当时还是老麦歌厅里的新手,顾客们不大认识我,也不大捧场点叫我唱歌,所以很有空闲。

    “我第一次接触”坐台“小姐是从我们班主任老师那儿得来的。”她苦涩地笑了笑:“有一回我去学校迟到了。虽然我学习不好,但我从来就不迟到。但那一次我真的迟到了。也没迟到多久,只有两三分钟,我站在教室门口接连喊了几声”报到“,班主任老师就是不理我。我知道她是故意装作没听见。四十五分钟一节课,我愣地站了四十分钟。结果一下课,班主任老师又把我叫到她办公室,接着站了两堂课,到第四节课的时候,才来”教育批评“我。

    我知道,许多学习好的同学迟到两三分钟老师一点都不介意。可老师偏偏介意我迟到。因为我学习不好呀。考试只是比考蛋蛋强一点,可还是老拖班级的后腿,也拖了老师拿奖金凭职称的后腿。其实我也觉得挺过意不去的。也没办法呀?我就是学不进嘛!

    老师问我:知道自已错在哪儿?

    我一点也不敢怠慢,立直了身体,严肃地说:“报告老师,错在迟到了大约五分钟上”。我敢保证当时我的确是带着有错就认,知错就改的态度回答老师的问话的。可是,我刚一答完,老师就铁青了脸、暴怒地吼叫道:“笑嘻嘻地,啊?!怎么一点羞耻感都没有?”然后她就用手指揪了揪我的脸颊,又拍了拍:“你看你,睡懒觉把自已养得这么白白嫩嫩的,有什么用?学习这么差,将来也只够去做坐台小姐的命了。做人家的”二奶“也没资格。”

    说良心话,我当时哪儿就笑了?可我一点也不敢申辩。

    我当时哭着回家告诉我的爸妈,原指望着我爸妈好好安慰我那颗受过污辱的心,或者干脆到学校去骂老师。嗬,你猜猜结果我妈怎么说来着?我妈也伸出两根手指掐我的脸,巧的是我妈掐的那地方也还是老师掐的那一块肉。我想躲没来得及。我妈就掐着我的脸说:“你们老师说得没什么不对呀?她说的就是事实。一个女孩子学习不好,将来能做什么,读不好书也就只能做那事儿。懂吗?”

    我不懂。但我不说我不懂。天下学习不好的女孩儿多的是,难道她们最后都做了做台小姐和“二奶”?

    梦露说,你想啊,我妈都这么说了,我还能不信我妈的话?我也急呀,每次考试我都考全年级最末名,每次都用大红纸张贴在班级的墙壁上,我哪有面子呀?还叫人怎么呆下去呀?后来我想,反正我学习不好,考大学考什么都没指望了。我后来又想,反正早晚是要做吧台小姐的,还不如早点去做得了,早做多赚点钱,干这一行,越早越好。“

    “这样的老师简直是太可恶了……”我听后,愤愤不平起来。因为还是没法相信,声音由高到低地沉下去了。

    梦露也许看出来了,一直斜着眼似笑非笑的望着我。我有点不安,就像一个不会说谎的人说了谎,却又害怕随时被人识破揭穿一样不自在。

    “初中就出来做了?”我虽然并不感到真的惊奇,但说话的语气却是有点不相信的意思。初中是人成长和发育的正式阶段。在这个发育的初级阶段,青春期中的少男少女的思想和行为正处于动荡不安的“危险期”。血管里仿佛流动的不单只是年轻的血液,流动的还有长期以来沉甸下来的委屈。觉得浑身由外及内的涨痛得使人难以忍受。同时,又像被囚禁在笼子里的鸟儿看清楚了束缚自已的笼子一样,感到憎恶。再加上对于性的想往与对爱情的初步认识,对自身身体的变化所产生的既兴奋又羞涩的心情……这一切的变化来得有些触手不及,犹如洪水一般,完全超出了少男少女的承受能力。这不能不使每个少年在迎接青春期的到来的时候,又同时迎来了一个无形的、空旷或繁杂的十字路口的中央一样感到渺茫和莫名的惊恐。但他们只相信自已,他们要依靠自已的能力或倔劲儿引导自已走出十字路口。

    我以切身的经历得出这样切身的体会来的。所以,我能够理解青春期中的少男少女的所谓的叛逆。

    “嗯,读到初二年级下学期就出来做了。”她朝一个侍应生打了一个响指:“小池,再给我来一杯。冰镇的。”

    “后悔吗?”我问。眼睛盯着她打响指的那只手,有那么一会儿我怀疑那纤弱的两根手指竟然能碰撞出那样响亮、生脆的声音来。不,不是碰撞,而是磨擦。

    “后个屁的悔呀。只要离开学校离开家,我他妈的做什么都愿意。”她笑了。她一说粗话就容易发笑。在我们的四周围,到处都是诸如“婊子养的、你他妈的、妈的X、无聊、郁闷”之类的粗话。我也常说。这似乎是一种风尚,至少自我感觉要比某些附庸风雅要坦然。

    “你说,真正的监狱、牢笼是不是就是学校和家这两处?”小曼的声音笑得有点喑哑。但的确能感觉到那声音里有一种获释的自由感。

    “有可能,生活里处处都是牢笼。”我说道:“也许包括母亲的子宫在内。”

    “我刚出道时,还算单纯的。只是跟人喝喝酒、跳跳舞,最过份的举动只是让人摸摸屁股和胸部,不给点好处让那些臭男人,我就没办法吃安稳这碗饭了”。她看着我:“我也想再多给自已添一样儿唱歌的,可是不行,我的声音像破竹子的声音,就像那个台湾女明星刘雪华一样。呵呵,这真是命呢。我天生就是个做妓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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