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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刘年末

作者:双刀流  写作进程:已完成

第二章 回 忆

  第二天大清早,叔叔就起床去汉江挑水。当时镇上还没有自来水,父亲每天清晨都会走一里多地去汉江挑水,每天两趟,挑四桶水。每次挑完水,父亲都累得气喘吁吁、汗流浃背。可是叔叔一趟就挑四桶,脚速也比父亲快出许多,而且挑完水却一点不显得累,反而看起来更精神。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叔叔从小练过功夫,而且拳脚了得,赤手空拳,五、六个青年都不是他的对手。

  挑完水,叔叔接着去买菜、洗衣服、修补屋顶和修砌后院的墙壁……似乎准备揽下所有的家务活,也许犯下过错而又想赎罪的人多会如此,在监狱劳改是向社会忏悔,由此反省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在家里劳动则是向家人赎罪,以此弥补对他们心灵所造成的创伤。

  回小镇一个多月,叔叔都待在家里很少出门,干完家务就陪爷爷和奶奶聊会天。起初父亲不太搭理叔叔,后来渐渐开始有了些言语,再后来言语就慢慢多了起来,最后便无话不谈了。亲兄弟毕竟是亲兄弟,毕竟“血浓于水”。

  这一个多月来,几位伯父和父亲到处托关系给叔叔找工作,但叔叔过去的背景是无法抹去的,工作单位都不想接收一个背景不干净的人。眼看日子一天天过去,家里人都很着急,但叔叔似乎早料到有这样的结果,总是乐天地对家里人说:“活人还能让尿憋死,总能找到事做的!”镇上有人家里盖新房都会请一些工匠和零工去,这些人临时凑到一块,相当于一个小型工程队。叔叔也结识了一帮这样的朋友,有活干的时候他们就会通知叔叔,就这样做零工每个月还能赚八、九十块钱。虽然这样工作不太稳定,但叔叔赚点生活费是没问题的。

  自从叔叔回到镇上,一些混混就隔三茬五来找叔叔。不走正道混日子的人认为武力能解决很多问题,他们看重叔叔一副好身手,而且还在外闯荡多年,见过世面。起初叔叔还刻意和他们保持距离,似乎准备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安安稳温过日子,但渐渐觉得希望变成了奢望。“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镇上大多数人们习惯了用老得近乎于古董的眼光看人,无论你是否决心改变,或者已经改变,在他们眼里,叔叔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混混,过去是,现在当然也是,将来必然还是。这事实已在“过去时”被决定,很难改变了。渐渐地,叔叔也觉得和镇上大部分安分守己的人格格不入,于是“破罐子破摔”,又和那些混混待在一起。为此爷爷、大伯和父亲不知道训斥过叔叔多少次了,他每次都是低着头聆听教诲,但事后依然我行我素。对这样一个“二皮脸”,爷爷他们只得降低期望,安慰自己想开点,毕竟叔叔和过去相比,已经收敛了许多。

  以前他看谁不顺眼就可能动手揍人,喝了酒之后更是到处惹事生非,朋友和亲戚谁受了欺负,叔叔都会帮他们出头,动起手来也没个轻重,家里为此给别人赔了不少医药费。叔叔的“恶”在镇上是出了名的。但是现在已经没了过去的脾气,也不会肆意打架闹事。也许三年的部队生活和三年的漂泊经历使他有了这样的改变,现在他更多是向别人吹嘘自己三年的游历见识,特别是各地美食,什么鲁、川、粤、闽、苏、浙等八大菜系里的名菜说得头头是道,不过他觉得最美味可口的还是家乡的“三蒸”、“全鱼宴”和“全家福”。

  父亲和叔叔都是爱酒之人,有空就会一起喝几杯。每次喝酒,叔叔都会和父亲干杯,而且习惯将酒杯碰得特别响。父亲担心杯子撞破,于是每次都会将杯子缩回一点,可是叔叔都会得寸进尺地将杯子用力再次凑过去,非得听见响亮的玻璃撞击声才甘心。在古希腊有一个传说,在举杯饮酒之时,人的五官都应该分享到酒的乐趣:鼻子能嗅到酒的香味,眼睛能看到酒的颜色,舌头能够辨别酒味,而只有耳朵被排除在这一享受之外。怎么办呢?希腊人想出一个办法,在喝酒之前,互相碰一下杯子,杯子发出的清脆的响声传到耳朵中。这样,耳朵就和其他器官一样,也能享受到喝酒的乐趣了。看来叔叔是颇懂享受之人,只可惜身体充分享受到喝酒的乐趣,心中却无趣事可乐。谈到往事时,叔叔往往“悔”气顺着酒气吐了出来:“年少气盛时做了一些错事,有些可以补救,有些错了就是错了,肠子悔清也没办法补救回来!”

  叔叔每次发出这样感叹时,父亲都心情复杂,想打骂他又狠不下心来,况且叔叔已经知道后悔了,想帮他又觉得无能为力,只得低着头喝几口闷酒。叔叔似乎看出父亲的心事,每次见到这种情形就立刻转移话题。

  有时叔叔也会向父亲聊起在外面三年发生的经历。

  叔叔再次逃跑后,便索性偷渡到向往已久的澳门,希望混出点名堂后衣锦还乡。可惜他的理想或梦想或许只是一时的冲动,到了澳门之后才知道世道的艰难。人生地不熟又没有身份证,自认做大事的他找工作一次次的碰壁,刷盘洗碗的工作又不屑一顾。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带的一点钱花完后,他最终沦落街头,风餐露宿。正当饥寒交迫、走投无路的时候,在一个街道角落里,他看见三个彪形壮汉正在殴打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子。叔叔并没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义心肠,他只觉得这三个人的面目可憎,而且从来没人敢在他面前这般嚣张,眼前也不行。于是他冲上去,将这三个人猛揍一顿。没想到阴差阳错,被殴打的那个中年男子是澳门有名的富商,他见叔叔身手了得,便请他当自己的私人保镖。后来几次仇家寻仇,都多亏叔叔保护。这位富商也越发信任和器重叔叔,任何地方都由他贴身陪同。

  叔叔常跟随这位富商出入各种高档夜总会、酒店和俱乐部,对纸醉金迷的生活耳濡目染,深切体会金钱的可“贵”,后来他便拼命想办法赚钱。这位富商和当时澳门的一位外号“崩牙驹”的黑帮大哥素有来往,这位大哥也很欣赏叔叔的身手,多次想让他加入“14K”帮会,而且向他保证赚大钱。叔叔也曾动过心,但觉得做人要讲义气,于是以“强将不侍二主”为由婉言谢绝了。

  后来听说这个黑帮大哥势力越来越大,做事也越来越肆无忌惮,还与澳门治安单位发生磨擦,连澳门司法警察司司长的车都被他炸了。当然最后还是邪不胜正,他和他几个手下被裁定为黑社会首领、藏毒、侵犯函件和电讯、放高利贷及不法资产或物品转移或掩饰五项罪名成立,判囚十五年。叔叔也为自己的正确抉择感到庆幸,当时也坚定了他远离澳门黑社会的决心。

  在澳门,整天做发财梦的人,其最大诱惑莫过于澳门赌场,这位富商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去那里豪赌几把,似乎一直财运不错,每次都能赢不少钱,而且每次都会赏一部分钱给叔叔和其他几个保镖,每次他们都希望富商能赌得更久一点,这样他们就能得到更多赏钱。这位富商却对他们说:“人对金钱的欲望要能做到收放有度!”怎样才能把握好这个“度”呢?孟子曰:“度然后知长短”。恐怕叔叔他们只有尝试过才知道。

  终于有一天,叔叔和几个保镖按捺不住,将凑足的十多万块钱拿到赌场碰碰运气。幸运之神深谐老子《道德经》里“将欲夺之,必固与之”的道理,总偏爱制造假象,给人以错误的提示。开始大家运气都不错,竟然赢到一百多万。在此时,人对金钱的欲望膨胀到了极点,犹如脱了缰的野马,想收也收不住,只想继续赢更多的钱。结果后来输得血本无归。大家满脸沮丧、懊恼的样子,有的后悔没见好就收,有的提议借高利贷继续赌,将本钱赢回来。叔叔猛然想起了富商的那句话,于是力劝其他几人离开,有个叫阿义的保镖还想继续赌,说什么也不肯走。还反驳道:“收放有度,没钱怎么收放有度?”于是他借高利贷继续赌,结果又输得一塌糊涂。没钱还债,整天东躲西藏,最后竟然被逼得跳楼自杀。自从那件事后,叔叔便戒了赌。后来我一直怀疑此事的真实性,我认为以叔叔的性格不可能在赌博输红了眼还能控制住自己。不过也许太过感性的人有时也会有理性的一面。

  后来常听见叔叔唱起迟志强的歌曲《钞票》,也爱颠倒顺序说起人们常说的那句话:没有钱是万万不能,但钱不是万能的。对此话有这样一段精辟的阐述:“钱不是万能的”实际上是对钱的不情愿的否定,是对“铜臭”的继承,迎合。“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是对“铜臭”的不服,辩驳。对重压的反抗和对现实的无奈又构成了对“铜臭”的否定,遗憾的是,这个否定是不彻底的,甚至软弱无力的。我不得不感叹简短一句话折射出多少的人性和钱性。据叔叔说他骨子里厌恶钱,后来在赚钱方式的选择也越来越慎重。或许这是叔叔一直没能发财的原因吧。

  “收放有度”,似乎这位富商自己也做不到这点。在叔叔保镖生涯的第三年,那位富商经营的各项生意都亏了很多钱,脾气也随之变得暴躁起来,经常为了一些小事发脾气,而且还经常拖欠叔叔他们的薪水。一个人共富贵容易,共患难难,在患难中也最能体现出一个人的品性来。原本从容、果断、待人阔绰、宽容的人变得优柔寡断、尖酸刻薄起来。几个保镖都受不了富商的转变,相继离去,只剩下叔叔和阿忠。他俩的关系也向来不错,听说阿忠为富商做了十几年的保镖,一向忠心耿耿,无愧于他名字中的“忠”字。

  可惜,后来发生的事让他对“忠”字却有些受之有愧了。

  一天,在浴场洗完澡,这位富商发现自己的金怀表不见了,于是大发雷霆,把当时几个服务人员、阿忠和叔叔叫来,要求搜他们的身,最后他在叔叔的包里发现了怀表,富商当时就破口大骂,说了一些非常难听的话,叔叔只是很平静的待他骂完,然后对他说:“怀表不是我偷的,信不信随便你!”说完转身走了,这是叔叔一生中处理事情最为冷静的一次,冷静只代表彻底的决裂。在富商痛骂叔叔的过程中,叔叔握紧拳头由先前的忍气吞声渐渐变得心中有些悲凉之气。哀莫大于心死,痛骂变为悼词,哀悼他们逝去的信任和友情。

  叔叔与那位富商决裂后,阿忠来找过叔叔,向他谢罪,原来怀表是他偷的,由于事情败露,情急之下才将表偷偷塞到叔叔的包里,因为自己妻子身患癌症躺在医院里,急需用钱才会做出这样的事,叔叔没有怪他,还安慰他事情已经过去,不要再挂在心上,最后还给了他一些钱。

  当叔叔正准备离开澳门的时候,传出那位富商被杀的消息,凶手正是阿忠,当时阿忠向富商讨要拖欠了几个月的工资,那位富商不但不给,还向阿忠大发雷霆,说了一大堆侮辱阿忠的话,阿忠一时间情绪失控杀了那位富商,听到这个消息的人也感慨“阿忠不‘忠’”。

  这位富商生前不知道多少仇家想取他性命都没有成功,但最终却死于忠心保护自己十几年的保镖手上,这似乎是一个绝大的讽刺。叔叔为此一直不解:彼此间结下恩情越深的人,为何反目时仇恨反而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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