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们希望快点听到总结无非是想知道王少兵的死被上级定为什么性质,我们幼稚的认为,王少兵的死理所当然是因公牺牲,他应该是烈士。我们并没有想到一己之私,认为我们能抓住犯人就期待立功授奖,军人把荣誉看得很重要,可是在战友们生与死的特殊边缘,又把这些本应得到的荣誉看的如此的轻薄,这,就是战友之间的情意。在很多年过后,当我在生活的困惑中徘徊时,也正是这些情意助我一臂之力,让我摆脱了生存中的困境。
中队长与指导员在值班室里商谈许久,然后脸色深沉的走出来,指导员面朝我们说:“我们中队党支部全体人员与大家一样,心情都非常的悲痛,因为我们失去了一位非常优秀的战友,希望大家化悲痛为力量,积极参加军事训练,站好每一班岗每一班哨,忠实地履行自己作为一名武警战士的职责,为我们祖国的安宁尽一份自己的微薄之力。”
又是形式主义的官话,似乎指导员在回避着什么,队伍中一阵骚动,大家纷纷议论起来,有人吼道:“王少兵到底被评为烈士没有?”
“对!王少兵应该是烈士!”我们一起嚷到。
指导员眼圈发红,用手压压,示意大家安静:“我与大家一样,都抱着同样的心情,尽量想为王少兵争取烈士的称号,但是,军队对烈士的授予有严格的规定,王少兵同志的去世是意外的行为,与执行任务无关,支队经过几次讨论,决定将王少兵的死定为工伤事故,这已经超过了规定的范畴之外。”
部队骤然安静起来。
这恐怕是我长到20岁听到的最无根据最让我愤怒的话了,什么破规定,什么鸟政策?明明王少兵的死与执行任务有很大的关系,可到了上面到了文件上就是与执行任务无关。
他们竟这么铁石心肠,都坐着不嫌腰疼,都这么死板。
可我的战友兄弟王少兵现在还躺在支队医院的停尸间。
他才十八岁啊!
指导员讲话完毕后,紧接就是队长训话,好像是安全事故责任警惕教训防范之类的废话,最后还宣布了一份支队的命令,是给予中队长指导员,还有高向阳严重警告处分一次,这次行动我们抓住了犯人却没有任何人因此立功授奖,毫无疑问,是对我们中队发生王少兵溺水死亡责任事故的惩罚。王少兵之死的定义得知清楚后,余后的什么我也就不关心了。
余后几日,警营里的生活似乎恢复到往日的平静,我们照常训练,学习,站岗上哨,只是大家少了一些原来的笑容,失去战友的痛楚都深深埋藏在心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