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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血灌篮

  • 作者:偷吃的大熊
  • 作品类型:小说连载
  • 作品驻站:2008-02-14
  • 作品状态:连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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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吴赫,一个头脑十分大条的小子,为了泡妞这项伟大的工作加入了学校篮球队。极度自恋的他,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篮球初学者开始飞速成长起来。在这个不单单只是讲篮球的世界里,更重要的还是校园无暇的恋爱生活和追求梦想的渴望。当然也少不了异能等多种元素...

第一章 变坏的根源

  开头先让我唠叨几句,我觉得这故事如果用漫画来表达可能会更贴切些,我也始终坚信着这一点。不过,现在国家一直都在推行着“中日友好”的政策,咱们也不能让小日本过早的失业,所以我决定雪藏这本漫画。我也知道大家的抗日情绪很坑分,怎么说呢,其实这种事就跟养猪差不了多少。大家也不能存在着歧视猪的心里,你们知道现在猪肉一斤多少钱么?人有人的思想,猪也有猪的思想,猪要是有了人的思想,那就不是猪,那是八戒。

  以我对古今文学的研究,虽然不敢说是才高八斗,但最少也是才华横溢。曾今有人说我的眼神很猥琐,我觉得这是个错误的观念,也许用销魂更适合我一点,直到之后的许多年,我用实力证明了这一点。

  说实话,我这故事还真不知道该从什么地方开始,反正那是五月的某一天下午,天气很闷,知了在树上唧唧喳喳的叫个不停。同学们也没闲着,充分的发挥着青少年一上课就肾亏的本质(体育课不计。),全都底垂着头,个个显得跟没断奶似得,半睡半醒着。

  老班一点也没有放下讲课的觉悟,禀着挽救失足少年的本分,教书育人的职责。把大家叫醒几次,却没几个人懂得尊师孝道,继续和周公奋斗着。

  我当然也不是什么好角色了。说实话,在教室里除了睡觉还真不知道要做些什么。虽然在过不久就要高考了,但对我来讲一点意义也没有,我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从小到大,记忆最深的就是幼儿园拿过的那朵小红花。接下来的,只要是我参加的考试,别人就不用担心垫底了。其实,我也很无奈啊!所以,我开始回想我是什么时候变坏的。

  三岁的时候,那是多么清纯无暇的年代,但是,就在这背后却隐藏着我无尽的黑暗,我人生当中的第一张裸照就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了。很显然,这是对我权威的挑衅,肖像权的一种侵犯。没办法,现实就是这么的残酷,出来混的,谁能不挨刀。于是乎,在我人生的旅途中,只要是没有大人带的小孩被我遇见,我都会给他们来几张限制级的写真。正如老爸对我说的,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未来,用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这是对童稚时期的留恋。用美术学的角度来分析,这就是一门艺术,具有无价的历史价值。

  十岁时,我开始暗恋同座的那个小女生,具体长什么样我也记不清楚了,只知道她该大的地方很大。老师曾经说我是祖国的花朵,我觉得她就是花朵上的花蕾。于是乎,在临毕业的时候,我开始尝试着向她表白。得到的结果却是无情的:“对不起,我喜欢的是隔壁班的叶枫同学。”从此以后,我开始痛恨上那个让我第一次失恋的男人。

  十四岁时,带着无尽的遗憾,我来到了市里有名的郁金香中学。在这儿我感受良多,印象最深的就是,现在的女孩普遍发育的都比较快。于是乎,为了摆脱心理上那破碎的阴影,我展开了第二次,第三次,一直到第九十九次的猎艳行动。

  我很庆幸身边能有方乐这样的死党一起走过风风雨雨。从小学到初中,他一直都是我作战策划的狗头军师,默默多言的支持着我,由第一次的失败至第九十九次的完败。那时起,我开始对他的领军能力有了些动摇。

  古人云:“失败是成功之母。”大家千万别信,我就是这句话的深深受害者。为了不让悲剧持续突破三位数的大关,我开始走上了寻常路,至此我的表白告一段落。人世间就是这么的悲哀,大家一定觉得我很婪情,其实,我这叫错爱。

  回想起那个大雨纷飞的晚上(够烂漫吧。),第九十九位MM在我英雄救美的攻势下,头也不回的甩了一句话:“如果你是叶枫,我还可以考虑考虑。”又是叶枫,这个连我最后一次末恋都剥夺走的男人。

  十六岁,这是一个花季的年龄。中考后,我以惊人的成绩被每所中学拒之门外。无奈之下,只有拖关系找后门。曾经几度接见校长大人,之后,我开始喜欢上校长大人的外孙女,并试图勾引她。

  塞了几大叠的钱,再次进入了郁金香中学的高中部。开学典礼上,我终于如寐以求的见到了叶枫。俗话说,不是冤家不聚头,跟这种人成为同学,真是有辱斯文,而且听说他还是以篮球特召生的身份入学的,瞧他那没出息的样,看了就想揍,每次都在那里装深沉。方乐也和我分在了同一班,要不是他,我可能连郁金香的大门都进不来。

  他家是经营酒店的,几乎垄断了我们这个荔城的所有酒店业。最让我兴奋的是,校长大人的外孙女林思涵也在这班,好象是从上海转学回来的,精致的瓜子脸蛋,飘逸在空气中的长发,雪白的肌肤,无不透入着她那无暇的气质。就像一瓶矿泉水般,淡淡的,淡淡的,却很有味道。虽然不是第一次见面,但还是使人眼前一亮。恨不得能多咬一口,不,是两口,三口也不错……。那一刻,我知道,我的第二春即将来临。

  很显然,她亦成为了全场焦点,嘴边的垂液亦掩盖不了我内心的欲望。斜瞄了一眼叶枫,靠,那小子会装啊,一副莫不关心的样,表情很是冷默,望也不望林思涵一眼,好象林思涵是空气一般,和全场的观众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真的是小强啊,不,此乃大强也。这才是泡妞的最高境界,以不动制万动,想想看,当那么多人都把注意力放在林思涵身上,便一定会引起她的反感,而这时突然跑出个对她不感冒的人来,这样便间接加深了她的印象,虽然少了视觉上的享受,但印象分已经在美女心目中高出了不止十个百分点。高…实在是高,叶枫这人也真够阴险的,这么具有高难度的问题他都能想的出来,小人一个啊!虽然我也考虑到了,但我这纯粹都是善意的。

  叶枫这人不得了,这才是真正情场上的高手,跟方乐的什么苦肉计、美男计根本不是高了一个档次的问题。经验呐!先吸收起来,以备不时之需。对,不能让这种小人奸计得逞,祸害良家少女,我应该站出来解救失足的少女于水深火热之中,这是我来学校的使命。于是乎,我也装出了很严肃的表情,目光严峻的盯着窗外的事物,一副视美女如粪土的样子。

  十八岁的今天,马上就要面临高考的我开始沉思过去。你们瞧,以我这相貌,销魂的让女人骨头都悴掉的眼神,没有点遇外说的过去吗?哦,不!是外遇。

  抬头望了望叶枫的位置,这家伙还趴在桌上呼呼大睡,这人脑子不好使,不能怪他,也不是他的错,我能体会他此刻的心情。

  啊!瞧我这记性,一直都忘记自我介绍了,我叫吴赫,就读于郁金香中学高三(3)班。都说我是未来的舒马赫,听说舒马赫是开车的,当司机也能出名,我很郁闷,其实我宁愿去做一名保镖。

  我性格内向,沉默寡闻。但却能文会武,不仅文学水平极高,诗歌方面我也略有涉及。最大的人生感言就是“靓仔越少越好,老婆多多益上”。没上么上进心,喜欢装装颓废,都说这年头颓废在女孩子面前很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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