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 / 都市言情 / 浪漫言情 / 只说一次我爱你

只说一次我爱你

作者: 爱春恋影 完成状态:已完结

第一章1

  进入大二以后,一切都日趋稳定起来,更多的时候是可以享受一下生活的。

  在大学必须要做的两件事是英语过四级,交个女朋友,你可以挂科,但学校绝对不会放一个英语都没过四级的小子,拿着毕业证去为害人民的,而且我想学校也在想,就算是为害人民,也要学好英语去为害美国人民呀!

  我仔细计算了一下,我英语过四级的机会还是蛮大的,基本上是法国男足对中国男足,小菜一碟。

  再汇报一下我的自身情况,我现在仍是个单身,我始终羞于启齿此事,因为我每当说出自己的感情状况时,那些男生总会用惊讶的目光紧张的看着我说:操!哥们原来你信佛呀!我他妈的信采花大盗!我还信佛呢,如果有赚钱还可以嫖妓的佛,我就信。

  其实我也有过两次感情经历的,但结果都比较壮烈的成为历史了。

  第一次是上大一的时候。大宇把它的女朋友的朋友介绍给我,我当时感动了好一阵子。

  在农村,媒人要收大礼的,而我当时的经济状况是四九年的中国——一穷二白,穷的连家用电器都没有,真是穷的只剩下这条命了。所以别人和我赌博的时候问我赌什么,我就说赌命。我因此而在中文系扬名,送我一日本名字叫不死不行么!

  我收到通知的时候是下午四点整,而见面是四点半,地点是学校门口的咖啡屋。

  从寝室到咖啡屋要十分钟的路程,作为男人我还要先到,所以从以上的推理得出,只有是五分钟的准备时间。而当时我的状况是一周没刮胡子,因为我有一好友从来不洗脸,前几天竟意外的泡上一音乐系美女,我问他作战经验时,他告诉我是因为那女孩喜欢他身上那种许巍的沧桑感,所以我从次不理胡子,就是为了勾引那些喜欢小刚的女生。不过远一看我就一个刚从原始森林里跑出来的野人。

  然后就是用我从没有过的速度梳洗打扮。刮胡子的时候才发现刀片已经生锈,从嘴上抹过时,感觉就像一群人抓着自己的胡子往外拔。大宇和老K帮我设计发型,小刚帮我找衣服。幸运的是我提前了三分钟到了见面的地点,不幸的是她已经到了。

  这是一家叫“蝴蝶”的咖啡屋,是女老板叫蝴蝶,还是因为老板喜欢的女人叫蝴蝶而命名,无从考究,不过里面的环境很好,有许多幽雅的包间,墙上挂着一些北欧乡村景色的壁画,不过相比之下,我更喜欢澡堂子里镶的裸体美女画,桌子是英式的sunapuai风格,采光也很好,可以看见阳光从淡蓝色的玻璃穿过,柔和又温暖。里面的人不是很多,只有一个女生坐在角落里等人,我还是晚了一步。

  我故意喘着粗气坐在他的对面说:“sorry,我迟到了!”

  她算是个漂亮的女孩,看见我来有意识的看着我,眼睛闪出一丝惊恐。

  “你是谁?”

  我忙道歉:“不好意思!失礼!先做一下自我介绍吧!我叫隋风,和大宇是好朋友!”

  她眼睛里得满是疑惑的问:“大宇是谁?”

  Shit!大宇这斯,怎么不和人家女孩说清楚,弄了半天,人家对我的光荣历史还什么都不知道。

  我引路道:“大宇就是中文系,很瘦,个子很高的那个。”

  她听了后,好像是看到了一个身中一百多枪的伤者,彻底的放弃了对我抢救的希望,说了一句“有病”转身就走了。

  正当我生闷气时,一个女孩坐在我的对面说:“对不起!迟到了!你是隋风吧?我是李娜。”

  我当时险些晕倒,幸亏那个女孩不是等男朋友,要不然她男朋友非得与我演绎一场情斗不可。历史告诉我们,情斗是最危险的游戏,男人一半的死因是都是为了女人装逼而死的。

  我忙一笑付之:“没关系,我也只是刚到,认识你很高兴。”

  她应该算是一个很有气质的女孩,虽然不是那种让人流口水的美女,但绝对让人喜欢多看几眼。

  “早听大宇说过你是中文系的高才,所以很想认识一下,恰好今天有时间,听说你对宋词很有研究,我也特别喜欢宋词。”

  大宇就是一个败类,我宋词一向比较白痴,替我吹牛也不吹我的强项,只好应酬:“没有,那是大宇乱说的。”

  谦虚是一种美德,特别是在女孩子面前,一定要谦虚,别动不动就投资一百万的架势,拿出几百万的肯定不会在这等人,就在自己的三开门奔驰车里一边看电视,一边等。

  “李煜的词有研究吗?”

  她用期待的眼神看着我,似乎等我说没有时一板凳打死我。不过幸亏我对李煜的词有一点点了解,忙点了一下头。

  然后约会的经过就是研讨会。我们的话题总是在李煜身上周旋,感觉我们俩不是在约会而是在作报告,她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好学一孩子啊。我真想对她说:大妹子,你上外语系算是白瞎你这人了。

设为书签 | 收藏到我的书房

人推荐《只说一次我爱你

作品魅力

帮助

精品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