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朱二爷 完成状态:已完结

第一章 做个后现代的贼

  我喜欢将自己比作贼,因为贼可以高来高去,翻墙入室,也可以明刀明枪,打家劫舍。比起小偷来,明显高上一个层次。

  但我的朋友小仲他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偷,而且手法甚为高明,在南京路一带作案了近三年,警察们连个鸟影都逮不着。为此小仲那偷儿常常笑话我说:“你他奶奶叫你别做贼了,跟着我摸两把不是挺好,你看你一天到晚高来高去,一年摔断两次腿,工作半年就得休大半年伤病假,真鸡巴的没出息!”

  虽然看着小仲这小样儿,我狠不得一拳捣得他脸门儿开花,可是我还是坚守着我为人的原则。正所谓道亦有道,我那贼父亲就时常教导下来说:“我们做贼子的,得有良心,劫富不劫贫。有钱人少几个钱死不去,穷人就不行。”那时候我挺佩服我父亲,因为跟着他的日子,我们一天也没捱过穷,吃香的喝辣的,穿新的戴黄的,要多爽有多爽。但有一次父亲劫了县城里的首富陈百万的二十万现金,正想逃离现场的时候,听到陈百万跟个小娘儿正在隔墙的房子里干得热火朝天。他老人家竟动了顽劣之心,当即盲上黑布,破门而进,一把刀子就明晃晃的架在陈百万的项颈上,然后脱下他老人家一个星期没洗的臭袜子,硬塞进陈百万跟那小娘儿的嘴里。还找了根麻蝇儿,把他俩像捆粽子般团团绑在床上,才扬长而去。结果陈百万那小子丢了钱是小事,第二天还被到外家去走亲戚回来的老婆撞个正着,其后果自是不堪言表。

  后来陈百万那小子是动了真火,在县城内悬赏十万来捉拿我老爷子。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结果我父亲不知从哪里出了漏子被人捅了出来,县上的公安干警连夜围着我们的屋子。那时候我才十岁。我父亲只交待了一个字:“哭”,然后他就在我嚎啕大哭之下,翻墙过了我伯父屋子那边去。

  那些公安干警在我们屋子入面连抽屉都拉开了,就是找不着我老爷子。然后他们问我:“娃儿,你爹哪去了?”,我就哭着说,我爹到我姨父家去了。然后他们问我,你姨父家怎么走。我比划个方向说,你往东边桃源街直走一百米,然后往右捌两百米,见第三个路口往左捌三百米,见第一个路口再往右捌四十米,我姨父就住在一幢五层的楼子里,很好找的,那地方只有一幢五层的楼子。有位公安干警怕记不准,还专登找了个本儿用笔记下来。结果他们按照我比划的路线,又回到了县城公安总局。

  虽然这次我表现的可圈可点,可是我父亲还是被捉走了。不是那些公安大叔们捉的。那时候我父亲翻墙过了我伯父屋子那边去,我伯父搬空了一个箱子,叫我父亲躲进那里面,结果我父亲就那么一躲,就丧送了一世英名!一年后我伯父在镇子上做起了幢三层的小洋楼,还替大儿子取了个媳妇。

  直到十五年后,我想起这件事,还直为我那位贼精的老爷子抱不平。我每次探他牢房时,总会婉惜的说上那么一句:“老爷子,你一世英名,想不到竟然丧送在亲戚手上。”我父亲也只能无奈的叹上一口气。

  经过这次事件,我十一岁的时候曾经在探狱中接受过我老父的深刻教训。当时他眼壳粘满了泪水,满眼球血丝,一双手把我的小手抓在手里颤抖着说:“孩子啊,这辈子咱们……”,说到这里,父亲抽回右手使劲摁了一下鼻子,然后把一筒子鼻涕抹在牢房的侧墙上。我以为父亲要改过自新,改贼从良了。竖不知他接着说:“咱们再不能相信亲戚了,就算是交朋友也得交个同行的”。

  后来我就交了小仲这偷儿做朋友。认识小仲得从三年前说起,那天我拿着一笔几天前作案得手的现金到银行去存款。路上就被小仲这偷儿吊上了。

  我跟我的父亲两代为贼,那些小偷小摸的技两,我根本不放在眼内。便也不踢破他。后来他跟着我上了一辆公交车,那车子已经坐满了乘客,我只得站着。小仲那偷儿倒是个老手,耐心得很,一直在车上等待着机会。直到上车的人越来越多了,他才挤到我身边下手。等他拿出刀片儿,开始割我的皮包时,我一伸手就扣着了他的手腕儿,并转过头来对他笑了笑。那时候小仲那偷儿早已惊得满手哆嗦,满眼眶流露出路边乞丐讨同情的眼色。我在他手腕上一用力,他手中的刀片就掉落在车上,然后我顺势捉着他手腕儿向前一推,他的巴掌就抓在车子上一个胖女人的屁股上。当时全车人只听得那肥女人一个高分贝的惊呼,转过头来就一巴儿扇在小仲的脸儿上,然后那胖女人一边骂:“色狼啊,救命啊!”一边按着小仲那瘦小的偷儿往死里打。那时候我挺同情小仲那偷儿,因为我觉得当时该喊救命的不是那胖女人,更应该是小仲。

  后来小仲那偷儿就跟我做了朋友。因为他非礼了那个胖女人,眼青鼻肿的下了车后,发现身上的钱包不见了。然后他用了一个月时间在南京路找我。当然他还是找到了我,要不我们现在也做不成朋友了。

  小仲那偷儿曾经不止一次苦劝过我:“文哥儿,像你这么有潜质的人,不做偷儿就真他妈浪费了。”后来劝得我都烦了,我就说:“你现在住哪?”他说:“西胡同十二卷三十八号。”我又说:“那我现在住哪?”他说:“碧景花园八幢808房”。然后他想了想,就再不敢劝我什么了。

  我觉得我这个人从生活观念上说,很不像我父亲,我父亲做了一辈子贼都呆在那个土生土长的老地方。劫到本钱了,连祖屋都没翻修一下,就整天知道跟一帮狐群狗党的兄弟在外边花天酒地。打我记事起,我就没了娘。压根不知道娘长得什么样?我小时候也问起过我父亲,但每次问他都一巴儿打下来说:“你这屁孩儿,懂什么?”虽然我被抽得没命地哭,但每次看见邻家的孩儿屁颠屁颠的跟着他妈上街,我就忍不住又问。

  所以我觉得家是一个很温馨的概念,岂码作案累的时候可以温暖的在窝子里舒展一下,比方说听听音乐,看看影碟,给自己做顿好吃的。最好可以取个《天下无贼》中刘若英般的女人做老婆。但我觉得刘若英太木纳了,一个贼婆娘怎么可能这般严肃,还不苟言笑。所以我又上升了一个标准,岂码性格上得像李冰冰那样,但感情上得像刘若英,要有归属感,知道倦鸟归巢这个道理。有次小仲那偷儿上我家去找我,我就这样跟他说起过。当时小仲那小子一本儿正经的一拍我肩膀说:“文哥儿,你真是个生性浪漫的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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