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根是朋友,是好朋友。
我们经常在一起聊我们都喜欢的话题——文学。还经常帮助对方做一些“好事”。比如,根深夜未归,她老婆打电话给我,我总是说他和我一起。
说谈文学,只不过是班门弄斧而也,因为谁都没有见谁发表过几篇文章。
我们聊文学,话题最多的是小说;聊小说,话题最多的是人物;聊人物,话题最多的是女人。不同的是我喜欢谈论关于老婆的话题,而根喜欢谈论关于情人的话题。
要说根这个人,还很不错,眉目清秀,英俊潇洒,能顺口说几句打油诗,也能在宣纸上画几笔。在异性圈子里,他自然要比我受欢迎得多,在大街上,他的回头率也很高。因此他早早就结婚了,也许是小说看多了,也许是社会风气腐蚀了他,本来老婆就是百里挑一的美人,可根经常对我说他想找个情人过把瘾。他还说有个情人生活就充满阳光。开始我还劝他要以家庭为重,为孩子着想,后来他说的次数多了,我也就忘了劝了。
上周听根的老婆哭诉说根有外遇了,我嘴上说“怎么会呢?”心里却并不感到意外。他老婆让我帮忙挽救他们的家庭,我才觉得非要去了解一下根了。
根和他的情人是在网上聊上的,根的情人叫玫瑰红,他们在网上聊得十分火热,电话也是24小时开通,根经常给玫瑰红发红玫瑰过去,玫瑰红就给根发一个红红的嘴唇过来,根就对我说,他要找个机会好好吻吻玫瑰红的嘴唇,根的脸上真的充满了阳光。他还把玫瑰红发过来的相片给我看,确实是一位绝色佳人。作为朋友,我还是对他说:“网络上的女人不可信。”根就说我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我就无言以对了。谁叫我没有本事呢?
几天后的一个傍晚,我在公园散步时,听到有人在叫我,我顺着那人的声音找了好久,才看见那人是根,他蹲在假山沟里,身上只穿了一条内裤,冷得瑟瑟发抖,原来脸上的红光变成了灰白。我把外衣脱给了他,他裹好了站起来,居然狼狈地哭了。
他因为不敢回家,于是来到了我家,才听他说,他本来是去公园和情人见面的,也见到了玫瑰红,他说比相片上的还要美丽,还要性感,和玫瑰红走到假山边时,看四周没人,他正准备好好吻玫瑰红,没想到朝思暮想的情人却把一把明晃晃的刀抵在了他的胸口,几个强壮的男人从假山里出来……那个叫玫瑰红女人还让几个男人把他的衣服脱光,说怕他报警。
听了根的叙述,我开了个玩笑:“原来情人真的比老婆过瘾。”根笑了,很苦。
作者:孟念,笔名爱懿。喜爱小说多年,在各家报刊杂志上发表小说、诗歌多篇(首)。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