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给我定义的品位是:你的衣服我来买最省力,哪件最难看一定是你最喜欢的。
我妈妈的语录是:你要穿帆布,也别净拣补丁的。
芳邻说:你怎么披着床单出门。(花里胡梢的印度丝绸)。
同事们已经把吉卜赛女郎的雅号隆重地戴在我的双耳上,那双贼亮贼亮的大耳环照花了他们的眼。
可见,我是个气死淑女的家伙。
乱七八糟的破布包裹着我戴着古怪的首饰一路小风在日子里横冲直撞。总会轻易地把争论引导到天昏地暗地厮杀,人家就是投降了,我还嫌他举的手低。
我的摇滚音量让爸爸妈妈渐渐爱上了晚饭后长时间的散步。我躺在歇斯底里的喧嚣里,任思绪自在的狂舞。就是 喜欢带着鼓点的自由,感觉可以去飞翔。
有一天,我在一个把我说成萧蔷的美眉的经典催眠下,鬼使神差买了她店里的一件带着很多蕾丝花边的公主裙。它细致得像一滴害羞的小水珠。我逡巡在衣柜周围,关关开开躲躲闪闪。最后,我英雄就义般套在身上。站在镜子前是一个标准的乖乖女,我糊涂了,我哪儿去了?
在窄窄的裙筒约束下,我的步子碎成了矫情的日本女人。当我正准备像小贼一样溜进办公室时,却被站在院子里等着开会的人群逮个正着。“哇,好漂亮的美眉哟。”笑声一片。我的大众形象彻底翻个。躲路而走(没办法逃,可气的窄裙子。)
“铃铃……”怀着扭捏拿起话筒,平时的锐利染成了软语。“你真是个温柔的女孩子。”那个来电者唐突的评论,把我弄得什么似的。
其实,好得意有人说我温柔。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