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长恨却无恨
一翻开《长恨歌》印入眼帘的是描写上海弄堂的片段,我们说景物的描写应该是自然而然的,是为表现小说内容或者为朔造人物服务的。但《长恨歌》带给人的感受是为写景而写景,故意去表现自已对旧上海文化的熟知,很大篇幅去写(虚构)“弄堂、流言、闺阁、鸽子、邬桥”等,有的描写是与小说内容无关的,完全可删掉的;有的则是没有必要这样大篇幅冗长而累坠,完全可以简明扼要概括的。因此给人空洞、造作、不自然的感觉。在我看来作者是有意卖弄文学,有些自我夸耀的意味,好象就怕别人不知道她的文学功底有多深,对上海的了解有多透彻似底。越是卖弄越让人觉得看上去反而有些矫情,显得有些做作了。有时甚至会让人产生错觉,这到底是本散文集呢还是本小说集?倒更像是由各个片段拼凑而成的散文集。所以显得有些孤立,有些不自然。
这就让我想到了王安忆在香港“张爱玲与现代中文学”国际研讨会上的发言(《世俗的张爱玲》中的陈诉):“张爱玲小说里的人,真是很俗气,傅雷曾批评其‘恶俗’并不言过。……而她(指张爱玲)又不由自主地要在可触可摸的俗事中藏身,于是她的眼界就只能这样的窄逼。……”王安忆认为张爱玲世俗、狭窄,甚至恶俗;言外意思是自己要比张爱玲大气得多,不俗得多。
事实是怎样呢?看完《长恨歌》,就感到她对日常生活流于琐碎,在庸俗的琐碎中寻找着浅薄的快乐,正如余杰所评:“仿佛是一名闲话说玄宗的白头宫女,唠唠叨叨地说些散发着腐烂气味的陈年旧事。”(余杰:《王安忆:白头宫女的闲话》)
我认为张爱玲小说中有一种生命的高贵感,这是王安忆所无法模仿的,相比下,王安忆才是真正世俗,而且是俗不可奈。
生命的高贵体现在对既定命运的抗争、挣扎;或者对美好生活、情感锲而不舍的追求。人类能从原始愚味不断走向现代文明、挣脱物质和精神的各种束缚不断从走向解放、社会不断由专制走向民主自由等等,这些都源于无数人前赴后继的追求、抗争、挣扎……这种精神,从张爱玲的小说中使人强烈感受到了。
如《倾城之恋》中的白流苏,勇敢地离了婚,冷酷的现实使她意识到只有嫁入豪门才能摆脱生存的危机,才能有幸福可言。于是在遇到阔绰的范柳原后,她死死不放,可谓殚精竭虑、使尽浑身解数与范周旋,千方百计要得到范,把一切都压注到范的身上……
然而对作者而言,无论白流苏的结局如何,最终是否成为“范太太”已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张爱玲把一个在茫茫命运下奋力挣扎、不屈从于时代赋于一个离婚女人惨淡结局的女性形象刻画出来了。
又如《金锁记》中的曹七巧,她卖掉自己的一生换来了几个钱,为了守住那些钱,不惜牺牲她的情欲、亲情、人格……她倾尽全力保住那些钱就是为未来生活求得一线保障,就是对她所认为的幸福生活的一种绝不放弃的死守,亦可谓是一种追求、一种挣扎,尽管最后她的追求和挣扎都毫无意义,但人性中高贵的一面展现出来了。
而从《长恨歌》中的主人公王琦瑶身上,则看不到追求、挣扎、抗争,更多的是顺从,甘于命运的摆布,甚至跌落到庸俗的泥坑里还自得其乐。
王琦瑶随着上海权贵李主任的离开而被迫结束被包养的宠物般的生活,在上海某弄堂里靠给人打针渡日。本来这是朔造自立、自尊、自强的高贵人格的良机,但作者放弃了。
王琦瑶整天与严师母斗美艳;与一班无所是事的小井民打牌、聊天、煮食;与康明逊、萨沙打情骂俏,直至偷情糊混,未婚先孕。王琦瑶的孩子出生后,孩子亲生父亲不敢承认,不负责任,反倒是旧情人程先生给予她无微不至的关怀和帮助,但不久,文革中程先生被巫陷为色情间谍而自杀了。这本来是揭示深刻人性,造就人性情感升华的良机,但作者也放弃了。
接下来还在不厌其烦地写王琦瑶一个已经四十多岁的女人如何地风韵犹存,如何地穿衣打扮,甚至妒忌起女儿的青春美丽。
这种注重外貌外表的庸俗是怎样一种虚荣和虚伪!但作者不但丝毫没有半点批评,甚至没有想从中挣脱出来的意思;而且对这种虚伪的庸俗充满了赞赏和把玩。亲情都显得微不足道了,反而是情欲战胜了一切,王琦瑶不顾羞耻地勾引了女儿的同学,只为了满足情欲的需要,只为想与女儿一争高下,只为不愿在女儿面前丢了面子。
天底下竟有如此的母亲,这不得不说是对亲情的一种亵渎,也是对“母亲”这个伟大的形象的一种亵渎。我们虽不能要求王琦瑶应该怎样地爱她的女儿,但至少她应该有一分身为母亲的自觉吧,可是在她的身上,我看不到这些,我甚至看到了作为一个母亲对女儿的不正常的妒忌心理,更谈不上什么爱不爱了。在王琦瑶的世界里,只有她自己,为了满足她自己的虚荣和欲望,她竟有如此令人难以启齿的一面。作为一个母亲她无疑是失败的,尽管她对女儿有养育之恩,但是谁又能想到当初她生下她女儿的动机呢。也许在潜意识里她是爱她的女儿的,可是她的自私,她的虚荣,她庸俗让我们看不到这份微薄的爱,甚至我们也不愿去提起。所以这样的王琦瑶是可悲的,更可悲的,她自己还未认识到自己的可悲之处,反而沾沾自喜!我不知道这是作者创作的过失,还是作者根本就未认识到!也许王安忆正在为自己的创作而得意吧。
作为一篇篇独立开来的散文和小说而言,《长恨歌》应该是一部不错的散文集或者是短篇小说。但是作为一部长篇小说而言它无疑是一部失败的小说。纵观中国文学史,历史上任何一部稍引人注目的传奇,例如白乐天笔下“七月七日长生殿”里的缠绵绯恻与“宛转蛾眉马前死” 时的绝情无奈,例如张爱玲笔下 “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倾城之恋”与“时代是仓促的,已经在破坏中,还有更大的破坏要来……不论是升华还是浮华,都要成为过去”的苍凉,无不凸显了个体生存与历史困境二者之间的紧张。
而王著《长安歌》是为了讴歌王琦瑶所谓本性自足的自然人生,为了放逐一切价值关怀和伪价值关怀,“忘怀现时历史时间中的眼泪和叹息、凄苦和无望、无辜不幸和有命无运”(刘小枫语),煞费苦心地将历史时间连同男人一起逐出上海弄堂世界,从而将小说叙事必备的要素——个体生存与历史困境之间的张力消解殆尽。有趣的是,上世纪三十年代末,周天籁的小说《亭子间嫂嫂》,同样叙述了上海弄堂世界内一个女性的生存和死亡,堪与王著《长恨歌》作一对比。周著里的弄堂女性是一个私娼,故事是在她接待各路嫖客中展开的,比较而言,周的写实功夫远在王安忆之上,只因笔下一味地渲染历史之恶,女主角的个体生命反成了一个符号,甚至成为恶之花上的一瓣,故与王著《长恨歌》殊途同归,同样消解了个体生存与历史困境之间的张力,堕为小说中的下品。两者的区别在于:《亭子间嫂嫂》因其照相式的写实,不失为研究那一时期历史和语言的社会学材料。而王著《长恨歌》作为一部与历史几乎绝了缘的伪怀旧小说,虽然不够作社会学材料的资格,却自有其存在的价值——作为思想史的研究材料,最终还是回归了作者必逐之而后快的历史怀抱。王著《长恨歌》作为一部以放逐一切价值关怀和伪价值关怀为旨归的小说,它的问世和获奖本身就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思想史事件。
更何况王安忆是生长在解放后一个革命作家家庭中,用现在的述语来说,属于高级中产阶层。她一直生活得太顺当了,即使知青时代下乡也是在离上海不远的乡村里,作为她这样的革命后代,下乡纯属作为走过场,没有吃过什么苦。因此她除了想象虚构之外,基本是没有什么打动灵魂的体验。所以她根本无法写好未婚生子,独自抚养孩子的王琦瑶,无法写出我国改革转型所伴随的下岗、医疗改革、保障缺失等阵痛给人们带来的一系列的打击和危机感。因为她无法了解底层生活的真相。
中央电大的老师就此在网上发表过评论:“……描写琐碎、不少描写都流于空洞,比喻陈旧,且缺少形象感,上海以外的读者很难在读了这些文字后有一种画面感,从而加深对上海文化的了解。”
所以我不禁怀疑起来,王安忆到底是不是一个作家,还是是她的母亲茹志鹃的光芒照亮了她,所以人们才会爱屋及乌,赋予她现如今的地位。也许也有她本身的因素存在,也许她的莫些作品是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是《长恨歌》无疑是一部失败的小说,绝对是,没有资格去问鼎“茅盾文学奖”的,然而可笑的是《长恨歌》竟然获得了这样的荣誉。而余华的《兄弟》却被挡在了“茅盾文学奖”的大门外!而《长恨歌》却大摇大摆地走上了领奖台!
我不知道当今的文坛是怎样评出这个“茅盾文学奖”的,只能说现如今的行为已经越来越脱离当初茅盾设立此奖的本意。今天的中国文坛已经变得面目全非了,更多的是套上了商业的因素,纯文学的时代已经没落。我不禁为中国的文坛而叹息!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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