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办案、四处演讲外,我担任十多家科学期刊的编辑,发表过300多篇学术论文,出版了20本学术著作。此外,我还在耶鲁大学法学院与医学院、纽海文大学、东北大学、康州州立大学法学院、北京人民大学、沈阳刑警学院、西安医学院等十五所大学院校教授刑事科学课程。许多人问我,怎么有这么多时间来做这么多的事情。
我跟他们说,上天是很公平的,不管你是富人或是贫民,不管你是社会上的显贵名流,或是贩夫走卒,每个人每天都只有24个小时。成功的关键在于你是否能善用这24个小时。有些人用大部分时间去喝酒、赌博、寻欢作乐,或饱食终日,无所用心;有一些人则努力工作,求学上进。历史告诉我们,成功的人必须充分运用时间,用大部分时间去工作。如果我每天都比别人多做5个小时,那么我每年就多出2000多个小时。
你怎么可能比别人多出5个小时呢?许多人都会纳闷。根据一项生活方式调查,普通的美国人平均每天仅工作45小时,平均每天睡觉9个小时,吃喝用去3小时,家庭琐事花2小时,其他活动浪费掉55小时。我们每年共有8760个小时,其中工作用了1642个小时,吃喝花了1095个小时,家庭琐事花了730个小时,睡觉用了3285个小时,无所事事则浪费掉了2075个小时。
假如我们每天不浪费55小时,再少睡两个小时,吃喝再少用15小时,那么我们一年就能节省3285个小时。如果将这些节省下来的时间用在工作上,你一年就能比别人多做出两年的工作。
其实,我每天都工作15~20个小时。每天早上约5点钟我就起床,先阅读一些与法庭及科学相关的文献,在6时上班。到办公室后,我先处理一些日常公务,然后与检察官、警察或其他有关人员开会讨论。如果有案件需要审判,我必须在10点左右到法庭,有时可能在法庭待上一整天。如果没有审判,我就在化验室进行检验或继续与相关人士讨论案件证据及检验进展,下午5点许大家下班时,我才开始进行自己的学术研究工作。到了晚上,我要赶到大学去讲课;晚上11点回家就算很早的。此外,我还要一天24小时都待命,随时准备到案发现场去勘查。
许多同事看到我每天的行程都觉得吃不消,有人觉得我很敬业,有人说我是工作狂,也有人认为我是傻瓜。不过我觉得自己能胜任这么多的工作,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早年在台湾警官学校严格的训练,养成早起晚睡的习惯;二是我不断地训练自己的思维能力。在大学期间,我就能边看书、边看电视、边听音乐、边照顾小孩,现在我可以同时与三个人讲话,而脑里还可以思考其他案件。但是当我要全神贯注时,我也可以摒除一切杂念。
我认为人的大脑大概可以分成几个区域,每个区域都可以思考不同的事情,而需要集中思考时,这些区域又可以全力合作,共同思考一件事情,这种分工合作,一心多用的方式可以提高大脑的工作效率。
几年前,我应邀参加在欧洲举办的一个刑事科学国际会议,在会议中担任主讲人,与会者都是来自全球各地的刑事科学家,他们经常看到我在刑事科学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以及一些由我编写的刑事科学教科书。我在会场出现时,几位与会者跑来跟我说:“李博士,您出版了这么多的著作,侦办了这么多的案件,我们原本以为您一定是一位年逾古稀的老人家,真没想到您看起来还这么年轻。”
于是,我便开始解释每年节省3285个工作小时的方法,笑着跟他们说,如果我们这些德国朋友每天少花点时间喝啤酒,我们英国的朋友少花些时间喝下午茶,他们的工作成效,一定比我更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