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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书为伴好行路

作者: 贾自强 完成状态:已完结

有书为伴好行路

  我读书的兴趣是被“逼”出来的。逼我之人,既非父母,也非老师,而是幼时那些淘气的玩伴。村子里与我年纪相仿的伙伴有七八个,并且都是性喜玩耍的男孩子。一帮脑袋剃的光溜溜的疯小子旋风似的流窜在村子的各个角落。摸鸟窝,采果园,分拨打仗,找到了无尽的欢乐,也会惹来大人们的指责。在一次偷瓜未成而被邻家婶子告到母亲跟前时,我萌生“退意”,决定离开“组织”,但小伙伴们死活不肯“放行”。我就躲着,他们来找我时,就让母亲说我病了,那些家伙便不得不悻悻而退。此招虽灵,也非长久之计。老是称“病”不玩,会被他们瞧出破绽来的。母亲明白我的心思,她从父亲的书箱里翻出几本连环画,叫我以读书之名来“谢绝”伙伴们的“玩请”。为防“骚扰”,我找到了一个“好”地方——厕所。入厕读书,虽不雅,却很静,绝对可以做到专心致志。最意想不到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样,我一次又一次躲过了伙伴们的“搜捕”。

  对于一个认字不多的孩子来说,图文并茂的连环画是最好的读物。我看图猜字,磕磕绊绊地竟也读完了五十多本连环画。这里边有《霍元甲》、《神腿甄三》、《说岳全传》、《说唐》,还有《红楼梦》。可我那时始终不明白林黛玉干吗要像模像样地去葬花,倒是很喜欢撕扇子的晴雯。父亲那只浅蓝色的书箱成了对我最具吸引力的物什,从那里边我找到了《儒林外史》、《西游记》、《封神演义》这样的宝贝。三年级之后,我不仅接着读父亲的藏书,还向同学借阅。有一次,我借到一本叫做《月唐演义》的小说,写的是郭子仪平定安史之乱的事儿。从那里边,我知道了李白敢在金銮殿上让国舅爷给他研磨,叫皇帝的近恃给他脱靴,还把一滴浓墨弹到杨贵妃脸上。所以当后来老师讲“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命臣是酒中仙”那首诗时,我就很好理解李白怎么敢那样狂傲无礼了。

  还记得这样的情景:傍晚放学回家,来不及取下书包,掏出借来的小说,坐在房檐下急切的读起来。毛茸茸的小鸡围在我身旁,唧唧喳喳的叫着,有的小调皮还不时的啄一下我的鞋见。奶奶忙着烧晚饭,淡淡的炊烟轻轻地飘上天空,落日的余辉把周围的一切都染成了金黄色,那样的温暖,舒服极了。

  自然而然地,读书成了我的爱好,而非“避玩之法”。

  伴随着愉悦的阅读生活,我从乡间小学升入城里的初中。看课外书的行为在初中是受压制的。若被老师发现,人要受罚,书得没收。幸运的是,我成了学校语文兴趣学习小组的成员,代表学校参加各种各样的语文竞赛,美其名曰要提高阅读理解能力,就有了课外阅读的“特权”。享受着同学们艳羡的“特权”,我读完了《复活》、《红与黑》、《三个火枪手》、《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双城记》、两个“三部曲”(高尔基的《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巴金的《家》、《春》、《秋》)、《子夜》以及魏巍的《东方》等。

  高中课业繁重,大家都卯足了劲,披星戴月的向各自心目中的目标——考个好大学而努力奋斗。课外阅读已不再受限,但谁也没了那份心情。高三时,班主任正好是我们的语文老师,他为我们订了《读者》、《青年文摘》、《视野》等杂志。紧张的学习之余,读读那些教人砺志的文章,既缓解了沉重的学习压力,坚定了信心,又于无形之中增大了阅读量,提高了阅读能力。有赖于日积月累之功,高考时我厚积薄发,作文获得满分,语文成绩全市排名第一。

  上大学后,我有了更优越的环境,更宽裕的时间去阅读。我补读了原来因条件限制而未曾读过的名著,并且扩大阅读面,文史哲方面都有涉列,像《中国:传统与变迁》、《乡土中国》、《剑桥中国史》、《万历十五年》、《血酬定律》,还有余秋雨的系列作品等等,都是这个时候看的。此外,我开始学习文学创作,处女作小小说《挖井》发表在《南方周末》上,大大鼓励了我的写作热情。我参加学校记者团及各种笔会,结交了很多要好的朋友,大学生活因为读、写而绚丽多彩。良好的写作能力也成为就业时我的一项特长而被用人单位所青睐。

  现在,我已大学毕业走上工作岗位。工作之余,我不忘去泡泡书店,买几本心仪的好书,或放于枕侧,或置于案头,得空便翻上一翻。读书已经成了我的每日必做之事,再忙再累,睡前不读上几页,就像没有洗脸刷牙,睡不踏实。读好书如饮醇酒,久而弥笃。书对一个人成长的影响是润物无声般的巨大,浸淫在好书的滋养中,你就可以在这样一个浮躁的时代时刻保持一颗平常心,笑看花开花落,风云变幻,这也正是“读书养性”的道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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