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是一个非常要强的人,所以我家的生活一直在全村首屈一指。父亲虽然脾气有些暴躁,但作起活来却是心细如发,以至于他总是看不上笨手笨脚的我,什么活便不用我来做,所以我十七岁时却是有很多农活都不会做。父亲也因此不指望我什么,所以在我准备出去打工时,父亲并没有说什么,而在我打工不利而没有挣到钱时,父亲还是没有说什么。
但最近,我这个不成气的小子却令我的父亲高兴了一把,那是不久前在兴城电视报上发表了我的一篇文章《我爱上了一位姑娘》,我将这喜迅打电话告诉了千里之外的父亲,父亲十分激动,似乎是流下了热泪,并鼓励了我;但他最后却说:“舞文弄墨并不是你干得活,你要是信我的话,还是找个稳定的工作,哪怕一个月挣五百块钱也好,到时候娶媳妇我给你掏钱……”
我理解父亲的心情,所以我没多说什么。我只知道父亲的话不会改变我的选择。而父亲之所以要说这些话是因为这三年来我并没有找什么工作,一直呆在兴城干些勉强可以不使我饿肚子的零活,而我之所以要这么做,全是为了邓芳纯。
从我看到她第一眼时起,我已深深地迷恋上了她,虽然我也清楚我是根本无法得到她的,但强烈的爱火还是使我丧失了理智,我每天都以能见到她一面为最大的乐趣,于是我便主动辞掉了那个有着稳定收入但却没有自由的工作。起初我并不知道我应该做什么,所以干呆了近一个月,后来我发现在离“碧水蓝天”不远的相思桥常有一些零散的闲杂人,并从他们的穿戴上看出他们也是打工仔;后来我又在《平凡的世界中》找到了对他们最贴切的称呼——揽工汉。只是与《平凡的世界》中的揽工汉不同,他们并不长期给某人干活,只是在当日受佣于某人,给他们干些粗重的杂活。他们的收入并不低,好的时候每天可以收入五十多元,所以我很羡慕他们,于是便想加入他们的行列。但他们却不是单打独斗的,而是三五成群的受佣于人,我与他们并不认识,所以他们是不会吸纳我的。幸好他们当中有一人与我们同村的张大叔在一起干过活,于是张大叔便将对他们很是向往的我引见给了他们,我才得以和他们一起干起了这看上去十分自在的行当。
虽然我干活并不是一把好手,但在农村长大的我却有一个好体格。而且我虽然长得有些瘦,但个子却比与我一同揽工的人高出一些,这样便使得来雇工的人一眼便看到了我们这一组,所以我的到来,使与我一伙的揽工汉们多了不少生意,收入便也因此而多了起来。这样他们便不介意我干活时的差强人意,及总是在下午三点左右便没了人影儿。
下午三点以后,我便要跑到邓芳纯家附近徘徊,在那里等待着邓芳纯的归来。虽然也有几次我什么也没等到,但更多的时候我还是可以看到邓芳纯那靓丽的身影如春风般飘然而至。虽然她最后还是会如浮云般飘散而去,但看到她身影的我还是感到了深深的满足。
应该说在这并不算大的兴城之中,容貌胜过邓芳纯的女孩子并不在少数,但却只有她令我迷醉,令我难忘。而她之所以会令我难忘却全是因为她与我第一次见面时那温和甜蜜、价值千金的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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